第一章
晚上八點。
方竹萱抱著一大堆採買來的食物,以鑰匙打開某棟公寓的大門。
黑暗的室內一片冷清,她熟門熟路地按下電燈開關,對著屋內快渴死的植物歎了一口氣。為花草澆水後,她走到裡面的臥室。
推開門後,藉著走廊透進來的光線,可以看到屋主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方竹萱悄悄挨近床鋪,以手指探探屋主的鼻息--很好,呼吸正常,應該還活著!
「嗯……」睡得香甜的於晨藍舒服地翻了個身,聽到聲響後慢慢睜開眼睛,霎時大叫。「誰?啊--」
「別叫了!」竹萱「啪」地一聲把電燈打開。「我啦!除了我之外還會有誰?」
「竹萱?」拉緊被單的於晨藍驚魂未定地拍拍胸口。「妳嚇死我了!要來找我為何不先打通電話來?」
「妳才嚇死我了咧!」方竹萱沒好氣地白了她一眼。「我一進屋就得先看看大小姐妳是不是還在呼吸?還健在嗎?至於電話……」她臭著一張臉,拿起掉在地板上的電話線。「虧妳敢提!我打了兩天的電話了,妳手機關機,家裡電話也一直沒人接,想也知道妳把電話線給拔了,我打給鬼聽啊?」
「對不起嘛……」於晨藍翻身下床,痛苦地揉揉亂七八糟的長髮。「我這幾天在趕稿,快累死了,所以乾脆把電話拔了,圖個清靜。」
竹萱走到客廳,開始碎碎念。「妳屋裡亂七八糟的,信箱裡還塞了一大堆郵件和報紙,我都替妳拿上來了。這裡亂到像是核戰廢墟……喂,妳到底幾天沒澆花、沒餵魚了?仙人掌居然被妳養死了佩服佩服!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事。還有,妳看這些魚也奄奄一息,好像快餓死的樣子,魚跟著妳真是命苦。」她拿起魚飼料倒入小型魚缸裡。
於晨藍像個女鬼似地爬到客廳,整個人懶洋洋地躺在沙發上。「唉,我自己都兩天沒好好吃過一頓飯,快變成難民了,哪還有時間澆花、餵魚啊?竹萱,那缸魚送妳嘛,我也不忍心看著魚餓死啊!」
竹萱立刻拒絕。「不要!我才不養任何寵物,我養好我自己就行了。算這些魚衰,既然被妳養到,也只好認命,自力救濟了。」
她看著臉色蒼白的於晨藍。「妳到底幾天沒好好睡一覺了?妳看看妳的臉,白得像鬼一樣!」
晨藍打了個好大的呵欠。「我前天開稿,狠狠地拚了兩天兩夜,寫完四章後,終於不支倒地,爬上床呼呼大睡。因為怕編輯大人打來問稿子進度,所以乾脆把電話線給拔了。哇,我死定了啦∼∼下個禮拜就要交稿了,我現在居然只寫到第四章,還有五章要趕,我會死、會死啊∼∼」
方竹萱懶得聽她鬼吼鬼叫,冷冷地打斷她的話。「那妳上個禮拜為什麼還跟我們去日本玩,而且玩得比誰都凶,甚至揚言不想回國?還有,上上個禮拜,妳為什麼還瘋狂地衝到各大百貨公司去血拼?每次都拖到截稿日期逼近才開始趕稿,妳活該!」身為晨藍的死黨,她太瞭解她的個性了。
「不能怪我啊!」晨藍喊冤。「我也是人耶,又不是寫作機器,不能一直關在家裡瞪計算機,也需要好好度假享受人生嘛,不然我會得自閉症的!再說,百貨公司的年中慶也需要我的貢獻啊!身為女人是很忙滴,對了,我還得要抽時間去染髮、燙髮,還要保養皮膚,順便做個全身美白、指甲彩繪……啊,我也好久沒看電影了耶!」
竹萱冷哼。「妳作息正常一點,早睡早起的話,皮膚保證一級棒,就不用花錢買那些貴得要死的保養品、化妝品了!我看妳的稿費有一半都砸在衣服和化妝品上面了。哼,一天到晚熬夜,什麼仙丹都救不了妳啦!」
「我也很想恢復正常啊!」晨藍苦著臉。「但生理時鐘不是說調就能調的,我日夜顛倒的日子已經過了三年多了,身體早就習慣不正常的作息,妳要我一早爬起床還不如直接殺了我!」
「隨便妳!」方竹萱冷睇茶几上的瓶瓶罐罐--綜合維他命、胃乳和胃片。「反正身體是妳的,愛怎麼糟蹋隨便妳,不過腸胃科醫生已經警告過妳要三餐正常了,再這麼搞下去的話,妳的胃遲早會宣告陣亡的!」
前一陣子,於晨藍因為瘋狂趕稿,沒有好好吃飯,還猛灌冰咖啡和冰水,結果得了急性腸胃炎,在家裡痛到要昏過去時,才趕緊打了通電話給她,誰知道話都還沒說出口就昏迷了,嚇得她火速趕來,並同時間聯絡大樓管理員、找鎖匠來打開大門,這才順利把晨藍緊急送醫急救。
為了預防萬一,自那回後,晨藍乾脆就多打了把備份鑰匙給她,以防她瘋狂趕稿時餓死在家裡都沒人發現。
竹萱打開紙袋,拿出熱騰騰的披薩和炸雞。
「真受不了妳,快吃吧!喂,妳家巷口就有幾家不錯的小吃攤啊,有麵食也有簡餐,下樓去買個食物又花不了幾分鐘時間,妳居然可以懶到這種地步!」
「哇!披薩耶!我好久沒看到熱呼呼的食物了!」晨藍歡呼一聲接了過來。有這死黨還真不錯呢!「沒辦法啊,我一開稿就處於六親不認的瘋狂狀態。好不容易有了靈感,當然要火速寫出來啊,不然靈感跑了我就死定了!所以啊,每次我一打開計算機,就至少要專心敲個三小時才行。下樓買一碗麵也許只要五分鐘,可是那會中斷我的思緒,所以我寧可先啃餅乾充飢。」
「怪物!我敗給妳了!」竹萱沒好氣地拉開可樂拉環。「那妳稿子的進度如何?寫到第四章了?那也不錯啊,至少有進展。」
「不行!」說到痛處,晨藍停下正要朝披薩進攻的手,哀嚎著。「我卡住了,第五章就只寫了『第五章』這三個字,然後就沒有靈感,再也寫不下去了!嗚嗚 還有五章要趕啊,可我居然寫不出來!我完了,江郎才盡了,我會被編輯剝皮的啦∼∼」
晨藍趴在沙發上哀嚎,猛拉自己的長髮,整個人瀕臨瘋狂狀態。
竹萱阻止她。「別再拔妳的頭髮了,雖然妳頭髮還算多,但三不五時就被妳猛拉猛拔的,難保不會禿頭。唉,真是做一行怨一行,有時我很羨慕妳的工作型態,只要在家寫稿就好,都不用在颳風下雨的鬼天氣去上班,也不用常常看老闆的臉色、不用應付難纏的客戶,愛睡到幾點就睡到幾點,想出國就隨時出國。不過,瞧妳在趕稿期的鬼樣子,嘖嘖,還真可怕!」
「缺點還不只這樣呢!」晨藍拿起披薩,咬了一大口,口齒不清地道:「據我所知,我的同行有很多都跟我一樣日夜顛倒,弄得身體越來越差,胃痛、失眠、手腕肌腱發炎或腰酸背痛等職業病一堆,最恐怖的是完全沒有辦法早起!去年我媽過生日,約了一群親友要到餐廳吃午飯慶生,我千辛萬苦地在十二點以前爬起來,火速趕到餐廳,結果還是遲到,被我老媽臭罵了好久!所以啊,朋友之間的約會,我通通必須拜託別人約在下午,因為中午以前我是神智不清的,出門像是在夢遊。」
於晨藍從小就非常迷戀羅曼史小說,在大四那一年試著創作,第一本小說慘遭退稿,第二本創作幸運地被出版社採用後,就開始踏上了創作的不歸路。
今年已經是她入行第三個年頭了,三年來寫了二十幾本小說,存了筆小小的積蓄,同時也得了許多奇奇怪怪的職業病。
方竹萱建議。「既然如此,那妳試著出來工作嘛!反正妳還年輕,可以各方面多多嘗試啊!我任職的公司最近好像在徵人,要不要我替妳留意看看?」
「謝啦,不過我目前完全沒有出去工作的打算。」晨藍胃口驚人地把披薩全部吃光光。「我已經習慣這種生活形態了,我喜歡躲在家裡寫稿,自由自在地,更喜歡隨心所欲地殺出門喝下午茶、逛街、趁旅遊淡季時出國玩,不用人擠人。稿費雖然不多,不過也夠我一個人吃喝玩樂,愛買什麼就買什麼了。」能把興趣當成職業,她已經很知足了,所以她很珍惜目前這份工作。
「好吧。」竹萱聳聳肩。「我看妳這種迷迷糊糊的個性也不適合出門工作,還是當個SOHO族比較好。」她隨手拿起書架上的幾本書。「又出新書啦?嘖嘖,每次我一看到妳的筆名就有意見,什麼『夢影』?夢中的鬼影子啊?既怪異又噁心巴拉的!」
「妳懂什麼嘛,不可以批評我心愛的筆名!」晨藍開始進攻香噴噴的炸雞。「這個筆名是出版社幫我想的,他們說越是詩情畫意的筆名越受歡迎。『夢影』很好聽啊,我的讀者寫信給我時,都會寫上『夢夢姊』或是『親愛的小影』,嘻嘻,看了好窩心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