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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張小嫻

  自從他的母親在飛機意外中死去之後,徐宏志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見過陽光。母親的乍然離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遠帶走了。那一年,剛剛升上醫科三年級的他,經常缺課,把虛妄的日子投入計算機遊戲,沒日沒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箇中高手,卻沒有絲毫勝利的喜悅。

  他缺席考試。補考的時候,只回答了一條問題就離開試場,趕著去買一套最新的計算機遊戲。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聰明才智浪擲在虛擬的世界裡,與悲傷共沉淪。然而,輸的顯然是他。學期結束的時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級。在醫學院裡,留級是奇恥大辱,他卻連羞慚的感覺都付之闕如。

  無數個日子,當他掛著滿臉淚痕醒來,惟有那台計算機給了他遺忘的借口。那時候,他瘦得像隻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裡漂流,生活彷彿早已經離棄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電力系統要維修,他惟有走到外頭去。那是正午時份,他瞇起眼睛朝那個熱毒的太陽看去,頓時生出了一個念頭:也許,他可以把自己曬死。他可以用這個方法對猝不及防的命運做出卑微的報復。

  他癱在那片廣闊的青草地上,閉上眼睛想像一個人中暑之後那種恍惚的狀態,會像吃下一口鴉片般,在自己的虛幻中下墜,下墜,遠遠離開塵世的憂傷。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掛滿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來。太遲了,一個女孩在他腳邊踉蹌地向前摔了一跤,發出一聲巨響,頭上的帽子也飛脫了。

  他連忙把女孩扶起來。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輪廓和那頭栗色頭髮上朦朧的光暈。她蜜糖色的臉上沾了泥土。

  「對不起。」他瞇縫著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開他,自己站定了,用一隻拳頭擦去眼窩上的泥巴,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你為什麼躺在這裡?」

  「對不起。」他一邊說一邊彎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書和那頂紅色的漁夫帽。

  女孩把書和帽子搶了回來,生氣地問:

  「你是什麼時候躺在這裡的?」

  他一時答不上來。他沒想過她會這樣問。他也不覺得這個問題跟她摔倒有什麼關係。

  「我剛才沒看見你。」她一邊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邊說。

  「我在這裡躺了很久,誰都看得見。」他說。

  這句話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著他,聲音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

  「誰叫你躺在這裡的?」

  「我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是你自己走路不長眼睛!」他給曬得頭昏腦脹,平日的修養都不見了。

  她二話不說,舉起手裡的帽子朝他頭頂砸去。

  他摸著頭,愣在那兒,還來不及問她幹嘛打人,她已經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沒中暑,反而給喚回了塵世。

  幾天之後,他在大學的便利商店裡碰到她。晚飯時間早就過了,他走進去買一個杯麵充飢。那天,店裡只有零零星星的幾個人,他拿著杯麵去櫃檯付錢的時候,詫然發現她就站在收款機旁邊。

  輪到他的時候,她似乎認不出他來。

  「你在這裡兼職的嗎?」帶著修好的意圖,他問。

  「你是誰?」她的眼睛裡帶著幾分疑惑。

  「我是那天絆倒你的人。」話剛說出口,他馬上發覺這句話有多麼笨。但是,就像出籠的鳥兒一樣,已經追不回來了。他只好站在那兒傻呼呼地摸著前幾天曬得脫皮的鼻子。

  她眼睛沒看他,噹的一聲拉開收款機的抽屜,拿起要找回的零錢,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後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著頭皮拿了零錢和杯麵走到一邊。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麼笨拙。也許,當一個人成天對著計算機,就會變笨。

  然而,遇見她之後,他雖然懶散依舊,卻沒那麼熱衷計算機遊戲了。

  他走到桌子那邊,用沸水泡麵,然後蓋上蓋子,等待三分鐘過去。他交叉雙腳站著,手肘支著桌子,拳頭抵著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細瘦,頂著一頭側分界粗硬難纏的栗色頭髮。那張閃著艷陽般膚色的臉上,有一雙聰明清亮的眼睛,帶著幾分直率,又帶著幾分倔強。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帶上一張闊嘴。這整張臉是個奇怪的組合,卻活出了一種獨特的味道,彷彿它的主人來自遙遠的一方天地,那裡也許有另一種生活,另一種美和價值。

  後來他知道,那是因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樂的鄉愁,也成了她一輩子難解的心結。

  她感覺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過來,他連忙分開雙腿,拿起筷子低著頭吃麵。

  那個杯麵泡得太久,已經有點爛熟了。他一向沒什麼耐性等待杯麵泡熟的那漫長的三分鐘,通常,他頂多等兩分鐘就急不及待吃了起來。這一天,那三分鐘卻倏忽過去,他反而寧願用一個晚上來等待。

  來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脫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從櫃檯後面走出來。

  她穿得很樸素,淺綠色襯衣下面是一條棕色裙子,腳上踩著一雙夾腳涼鞋,那頂用來打人的小紅帽就塞在背包後面。

  他發現她兩個膝蓋都擦傷了,傷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時被草割傷的。她走出去的時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對不起。」帶著一臉的歉意,他說。

  她回頭瞅著他,那雙漆黑的眸子變得好奇怪,帶著幾分冷傲,幾分原諒,卻又帶著幾分傷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紹說。

  她沒搭理他,靜靜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雙手插在口袋,看著她在遙遠的街燈下一點點地隱沒。她兩隻手勾住身上背包的兩條肩帶,彷彿背著一籮筐的心事。他發覺,她並沒有走在一條直線上面。

  直到許多年後,憑著回想的微光,他還能依稀看到當天那個孤單的背影。

  接下來的幾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隨便買點東西。有好幾次,他推門進去的時候,她剛好抬頭看到他,馬上就搭拉著臉。他排隊付錢的時候,投給她一個友善的微笑,她卻以一張緊抿著的闊嘴來回報他的熱情。

  只有一次,他進去的時候,店裡沒有客人。她正趴在櫃檯上看書。她頭埋得很低,臉上漾開了一圈傻氣的微笑。發現他的時候,她立刻繃著臉,把書藏起來。

  「她一定是個愛美所以不肯戴眼鏡的大近視。」他心裡想。

  那朵瞬間藏起來的微笑卻成天在他心裡蕩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裡買東西。他排在後頭,一個瘦骨伶仃、皮膚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櫃檯前面。女孩頭上包著一條爬滿熱帶動物圖案的頭巾,兩邊耳朵總共戴了十幾隻耳環,穿了一個鼻環,脖子上掛著一串重甸甸的銀頸鏈,小背心下面圍著一條扎染的長紗龍,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裡握著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脫脫像個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流落到大城市來。

  他認得她是鄰房那個化學系男生的女朋友。這種標奇立異的打扮,見過一眼的人都不會忘記。

  「明天的畫展,你會來看嗎?」食人族問。

  他喜歡的女孩在櫃檯後面搖搖頭。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為什麼要轉去英文系。」食人族一邊嚼口香糖一邊說。

  她微笑沒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個口香糖氣球,又吞了回去。臨走的時候說:

  「我走啦,你有時間來看看吧。」

  「莉莉,你手裡的竹竿是幹什麼的?」她好奇地問。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裡的竹竿,說:「我用來雕刻一張畫。」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臉上卻浮起了一個忍住不笑的神情。當她回過頭來,目光剛好跟他相遇,他牽起嘴角笑了。他們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個人。

  她馬上調轉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鄰房那個男生打聽關於她的事,卻苦無借口。一天,那個滿臉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動送上門來。

  「你可以看看我嗎?」這個叫孫長康的男生朝他張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發現孫長康口腔裡有幾個地方割傷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個舌環。」他苦著臉說。

  「塗點藥膏和吃點消炎藥,應該沒事的了。」他拉開抽屜找到藥膏和消炎藥給孫長康。

  他有時會替宿舍的同學診治,都是些小毛病,他們很信任他。藥是他在外頭的藥房買的。然而,過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裡,他們已經很少來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個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給孫長康吃藥。

  他吞了一顆藥丸。帶著一臉幸福和欣賞的苦笑,他說:

  「她這副德性,除了藝術系,還有哪個系會接受她?」

  「我前幾天在便利商店裡碰到她,她正在跟那個女店員聊天。」他試著漫不經心地說出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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