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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鈴蘭

  序

  香艷刺激 鈴蘭

  跟大家談談我最近的痛處好了:

  其實《女色風暴》早在一個月前就已經寫到最後章節,只剩其中兩頁未寫,這兩頁之所以未能如期完成全因為四個字——「香艷刺激」,可別小看這四個字喔!

  「香艷」,根據東方國語辭典上的註解,意思是芬芳艷麗,多指語涉閨閣的文字:「閨閣」說白話就是房間嘛!

  「刺激」,心理學跟生理學的反應,凡能使生物軀體起特殊感覺的作用,都叫刺激:這裡當然不是指坐雲霄飛車的那種刺激:

  這兩個字合起來就是——房間裡的特殊感覺作用嗎?

  當然不是,不然我不會寫做噩夢或摔下床那種無聊事?

  唉!原因就出在我對「香艷刺激」這種描述沒什麼概念,也拙於想像;偏偏現在言情小說流行來個幾頁,對我真是一個頭九個大。

  幾個月前投《劣女纏郎》那本稿子時,審稿小姐溫柔的對我說:「嗯……其實……其實你可以在男女主角的情愛場面上再寫得明顯一點:現在很多書都會來個幾篇:」

  一句話就戳中我的痛處。

  我當然有我由自己的顧慮,我一直不喜歡別人知道我有投稿,感覺好像把自己的愛情觀念赤裸裸的展露出來,而我又是很封閉的人:

  所以當我剛上台北來實習教學的表妹告訴我,「我家裡的人都看過你的書喔!」嚇得我差點當場昏倒:

  這……這不就表示連我很敬重的大伯母也看過?她是那種很厲害的長輩,平時打理自家的生意外,也看小報、捏捏泡沫(就是防止蔬果碰爛裝在旁邊的裝飾品,她很愛喔;)竟然還有時間翻我的書?!

  那我當然不能寫些露骨的情節敗壞門風囉!

  沒想到表妹也對我書中的情愛場面感到不滿意,

  「可是我覺得我有寫到耶,只是比較含蓄。」我這麼為自己辯解。

  表妹幹幹的笑笑,嘴角微微抽動,「當然,當然,雖然有比較含蓄的寫法,但是你的含蓄是沒有那個過程,孩子就蹦出來的那種地!」

  聽聽,聽聽,這種話竟然從一個即將成為老師的人口中說出:我真為我們國家未來的棟樑感到憂心:

  一度,我真想在那兩頁直接寫上四個斗大的字——「香艷刺激」。

  無奈只能觀摩眾家作者的作品,甚至去租書店借幾本十八禁的書刊漫畫來研究:

  所以有一段時間,我的腦海全被十八禁的東西佔滿,頭昏腦脹:

  如果有人剖開我的腦袋瓜,一定會掉下鏗鏘有聲的四個金字招牌:

  沒錯!湊起來就是「香艷刺激」。夠厲害了吧?

  對於香港的某位讀者,在此鄭重道歉,請原諒我還未回你的信,因為腦海裡全被這四個字佔據:不過你的信我全看過囉!

  楔子

  關於「金色之神」悠遠的傳說,一直流傳在貧瘠而廣大的沙烏地阿拉伯沙漠中,為艱困的人民帶來一絲希望。

  自古以來天然條件的惡劣——氣候炎熱、乾旱少雨,使得絕大部分的土地全成了荒蕪的沙漠,人民除了努力生存,便是依賴忠貞的信仰。

  金色之神的故事,因此產生。

  踏上那尊榮的古神殿,彷彿可以聽見那富民族色彩的歌謠,老婦人低吟輕頌的歌聲伴隨著駝鈴聲訴說遠古的這段傳奇——

  金色之神,上天所賜,乘風而至,撫慰悲苦的我們。

  金色之眼,獨王所有,雪亮晶明,看盡我們所有的苦難。

  金色之人啊!金色之神啊!悲憐保護我們的子民:

  第一章

  有股力量催促她往前走,迷霧朦朧的景色一如從前,沒有改變。她更踏向前一步,天氣更形惡劣,強勁的風沙不斷拍打她的臉,遮蔽她的視線。

  氣候炎熱,感覺很不舒服,她根本不想再動,前方卻似乎有莫名的東西吸引她、召喚她,讓她不受控制的向前走去。軟綿綿的土黃色沙地根本寸步難移,每走一步便深陷一分,提起腳步愈陷愈深。

  在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她看見一個女人,全身包裹密實,黑色的寬袍在風中飄揚,帶著面紗,只露出深邃的眼,神秘的對她伸出手,然後緩慢的指引她的目光落到她身後的大石殿,那是座很舊、卻寬闊的莊嚴殿堂。

  似曾相識的地方,令她大受震撼,沒有一絲厭惡,反而有很深的歸屬感。

  面紗下的女子蠕動嘴巴,似乎想傳達訊息。

  「什麼?」

  沒有聲音,只有狂風飛沙,掩蓋所有聲響。

  「你到底想說什麼?」她大喊,嘴裡驟然吃了把苦沙。

  對方安靜了下來,注視著她,雙眼突然進射出金色光芒,刺眼得令她不得不躲藏:

  才這麼一閃,她便驚醒過來,猛然的坐直身子。

  意識到方才真實得彷彿身歷其境的景象不過是南柯一夢後,杜君年忍不住抱頭呻吟,挫敗的低喊:「天啊!饒了我吧,難道每個月都得吃一嘴沙才行嗎?」也太真實了吧,她覺得嘴裡猶存著飛沙的苦澀感。

  瞄了眼床頭的鐘,才三點多而已,明天要見客戶,若睡眠不充足,非頂著黑眼圈不可。她認命的躺回床上,閉上眼,重新培養睡意,但左翻來右覆去,就是無法入眠。

  都是這古怪的夢啦!

  打從杜君年有記憶以來,每個月非得做上幾次這種夢不可。彷彿已經根深柢固的刻在腦海,還會按時的浮現在夢境,騷擾她的正常生活,忘都忘不掉:小時候還會哭著起來找媽媽訴苦,及長,已經習慣成自然,見怪不怪:

  千篇一律的內容,全都是她獨自行走在暴風沙漠中,冷熱交加,她如朝聖者般虔誠恭敬,匍匐身體步步走向神殿。那名奇怪的女人有時出現,有時則不,反正她也沒怎麼樣,就是做些奇怪的動作,不然就指指神殿。

  怪異的是她的眼睛竟會發出金光,如同自己。

  喔!不,不,不,她當然不是怪物,媽媽說是遺傳,沒什麼大不了。不過為了避免引起誤會,母親謹慎的口丁嚀她,不可對外人透露:

  「啊!」她打了個誇張的呵欠。

  沙漠!哈,她從沒興趣,至少旅遊的時候,沒將它列入考慮範圍。不是因為不喜歡,而是母親為她算過命,指示她三十歲以前不能離開本土,否則會遭遇橫禍。

  雖然她是旅遊雜誌社的攝影師,而且個性好動、崇尚自由,但她也是孝順的好女兒,兼有那麼一點迷信。既然母親大人下令不准踏出國門一步,尤其是中東地區,她也就聽話,乖乖的等著。其實她也略微知曉母親的顧慮,隱約知道拋棄她們母女的父親正是那地方的人。

  所以她的輪廓深刻,有點像外國人,也是不爭的事實。

  算了!那已經是跟她毫不相干的事情,之前沒有,未來更不可能有發展的可能。

  她拋開想像,慢慢的進人夢鄉。

  ※  ※  ※

  「鈴——」鬧鐘盡責的準時作響,一隻纖纖玉手「啪」的按掉惱人的聲音,繼續她的春秋大夢。

  直到一個小時後,她才又驚醒,目光對上鬧鐘的指針,立即慌張的彈跳起來。

  「糟糕,快遲到了。」

  杜君年匆忙的跳下床,奔進盥洗室刷牙洗臉,然後又跑出來,拉開衣櫃挑選了一件緊身的套頭紅色毛衣,配上俐落的牛仔褲,抓起梳子梳順那頭飄逸的長髮,用胭脂抹了下紅唇,腳蹬帥氣的短靴,動作一氣呵成,不浪費分秒。

  她甩了甩頭髮,對鏡中的自己擠眉弄臉。

  「OK。」嘴角揚起滿意的弧度,她抓起昨晚準備好的資料往外衝鋒陷陣。

  一出家門口,各種噪音衝刺而來,喇叭聲、人聲、音樂聲……吵得她腦筋混亂。

  杜君年不諱言自己討厭台北,不是普通,是非常非常討厭。

  過度擁擠的人口,而且全是些沒有環保概念的人士,拚命賺錢搜刮,沒有遠見,人文素養低落,搞得台北污煙瘴氣,惹人厭煩。

  不過全世界每一個地方都一樣,愈繁華的地方就愈髒亂。她好不容易擠上造價昂貴的公車,開始閉目養神,不看外頭人車爭道、橫衝直撞的情況。

  不止她吧。所有的人都對現狀感到無力,卻不知從何改起,只好隨波逐流,走一步算一步,直至老死在這垃圾島上。

  快到達目的地了,她擠過一個個乘客,掙扎的往前門走。真是折騰人,每天都得上演這一幕,考驗自己的體力。

  下了車,直奔飯店門口,跟客戶約定的時間剛好到了,沒遲到,她為自己喝采。

  一進餐廳便看見她的客戶正坐在位置上,沒形象的大吃特吃,像要賺足老本似的,真令她倒胃口,而這樣的人竟是台北頗負盛名的企業所派出來跟她交涉的人。

  還好自己只是拿些作品給他瞧瞧,不用天天見面。

  . 驀地,她突然渾身毛髮聳立,感到愕然,彷彿有人正虎視眈眈的盯住她,銳利的視線讓她覺得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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