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兩次、三次下來,時日一久,她逐漸適應這一家人給的溫情,不再有最初的彆扭。
混熟了之後,走他家反而像在上廚房,他們也都沒拿她當外人看待。
有一次載她上課的途中,言洛宇突然問她:「妳現在還常常逃課嗎?」
對厚,經他這麼一問,她才發現,她這學期準時到可以拿全勤獎了耶!從第一天在他家過夜,隔天他送她上課開始,就算她沒在他家過夜,隔天他也會到她家門前等她,順道載她去上課,她已經很久不再有一節沒一節地上課了,以前趕得及看降旗就不錯了,現在卻天天參加升旗典禮,誰教他太準時了!
「如果你覬覦的是我的全勤獎,我可以貢獻出來給你。」
言洛宇把車停在她的校門旦剛,回頭看她。「反正已經坐在課堂上了,如果可以,多少聽一點課好不好?」
「知道了啦,你不要一副教官嘴臉好不好?我早飯才剛吃完,會消化不良耶。」捶他肩頭一記,擺擺手打發他。「言教官。你上課快遲到了哦!」
「妳今天休假,不用去打工對不對?我爸叫妳過來吃晚飯。」
「好好好,你快走啦!」週遭「關愛的眼神」愈來愈多,他都沒發現嗎?他這身制服太招搖了,一流名校的書生型男孩跟三流高職的流氓大姊頭站在一起,要不引起側目也難。
打發他離去後,她進到教室,平時沒什麼往來的同學吃錯藥地圍到她身邊來挖八卦。「丁群英,那個每天載妳來上課的,是不是妳男朋友啊?」
「不是。」她拿出英文課本。就算看不懂也要做做樣子,不然她會被煩死。
「少假了啦,你們態度那麼親密,妳還把手抱在他腰上。」
廢話,早上車流量高,她不扶好難道要倒頭栽,在大馬路上被輾成肉餅?
「只、是、朋、友!」她字字清晰地闢謠。
「男朋友就男朋友。幹麼否認啊?雄中耶,這樣妳不是很有面子?」
口氣酸得咧!妳以為人人如妳,虛榮得要死啊?
「說啦,妳偷偷告訴我,我不會告訴別人的。」同學湊上來,一副講悄悄話的架勢。
有沒有搞錯?她們交情幾時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了?
她又不是腦袋壞掉,告訴這個「行動擴音器」。不出一天,全校都會知道了,而且還會被加油添醋一番!
「真、的、不、是。我有喜歡的人了,而且他也不是我會喜歡的型。」
「那妳喜歡哪種型?」
「英武、果斷、有魄力,有大哥風範的那種人。
「是哦,好可惜,他很帥耶!」喃喃自語了一陣,突然若有所悟地瞪大眼,指著她咿咿唔唔。「難、難道妳——妳喜歡的是裴、宇、耕?!」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妳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學像發現新大陸,興奮地跑開。
丁群英頭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學之前,大姊頭丁群英傾慕校園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將會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第五章
「丁群英、丁群英!」一連喊了數聲,發現她的神魂還在周遊列國,言洛宇只好勞動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揮了揮,作招魂儀式。
「抖什麼抖?你中風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過沒三分鐘,又掉回列國神遊,爹叫不理,娘喊不應,連爸爸端來她最愛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沒反應。
言洛宇無奈,坐到她面前。「妳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嗎?」
「是有一件……」她隨口漫應,還在托腮哀哀歎歎。
「要不要說來聽聽?」
也好,朋友是幹麼用的?當然就是玩樂打屁,有事時出出餿主意用的。
「欸,我問你哦,追男生要怎麼追?」
言洛宇差點跌下椅子。「妳有對象了嗎?」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動地暗戀而已,從沒想過要有下一步動作。
好啦,她承認,她就是孬種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爭取,要不是言洛宇這怪胎罵不走、嚇不怕的,她可能連這個朋友都沒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樣,如果不是被那個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盡皆知,她可能永遠都不會去思考行動的可能性。
「可以說說是怎樣的一個人嗎?」言洛宇好奇地追問。
「他哦——」偏頭思考了一下。「他個性很狂,想做的,不會在乎別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誰來勸都一樣。逃課永遠比上課多,校規完全不看在眼裡,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時,我簡直迷死他了,在來我們學校之前,也不曉得他轉過幾所學校,聽說由北到南都讀透透了,沒人敢收這匹脫韁野馬,他老爸頭痛得要死。他習慣靠拳頭解決事情,可是絕對不欺凌弱小,大哥風範和地痞行徑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園裡海個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會兒。「聽起來和妳好像。」
「你也這樣覺得?」她興奮地坐直身子,很高興得到他的認同。「我就說我和他是天生一對嘛,我們一定會合得來的!」
「可是,他知道妳的心意嗎?」
「現在校園裡傳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沒聾應該聽到了。」
「那不一樣,這種事,還是要親自去說比較有誠意。校園傳聞很多啊,像以前我們學校不是就傳校花喜歡我,其實根本也沒那回事。」
「誰說沒有?」還讓他差點被一群人整死,這二百五不會到現在還以為那是謠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頻傳到眼睛都快脫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經殘廢了還是怎樣?居然一點都感受不到!」
「咦?有嗎?」他後知後覺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個不重要。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妳的告白。」
「告——告白?!」她抓抓頭,這可難倒她了,叫她打架還比較行,告白?一輩子沒告過。「要怎麼說?」
「不知道怎麼說就用寫的,這總容易多了吧?」
「寫情書哦……呵、呵呵!」她尷尬地傻笑,同樣一輩子沒寫過啊!「我文筆……不怎麼好耶。」
「沒關係,盡量真誠地把心裡想說的話全部寫出來就對了。」他從抽屜翻出一疊信紙塞到她手上。「不夠的話我姊那裡還有。」
於是,這廂溫書準備明天的小考,那廂振筆疾書,埋首寫情書。
一個鐘頭後——
「好了!」丁大俠女豪情萬千地揚揚手中的革命物。「你幫我看。」
「噢。」低頭讀了幾行……這、這是情書嗎?要他說,他覺得比較像——挑戰書吧?髒話滿篇不說,字跡丑到他眼睛差點瞎掉!有些字還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個中國字。
「有什麼問題嗎?」他幹麼一臉想大便的樣子?
「丁、丁群英,我覺得,妳髒話可以少寫一點……」停了下急忙補充:「如果可以不要寫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這裡——『第一次看見你,我心裡就在想:拷,這男生真他媽的有個性』,妳一定要這樣寫嗎?」
「可是我當時是真的這樣想啊,我只是忠實反應我那時的感覺而已,你不是說要真誠嗎?」
「那妳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禮地問候他媽媽。
「拷是髒話嗎?」
算了,他們認知有差異。
「還有一些錯字……」說錯字算是客氣了!事實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錯在哪裡!
「哪裡?」
「不是一見『終』情,是一見『鍾』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樣?長得很驚天地泣鬼神嗎?一見就要為感情送終?
「不是一樣嗎?」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樣!還有這個——我『粉』喜歡你,是『很』。」他拿筆寫給她看。
「可是網絡上都這樣寫。」
「問題是妳不能這樣寫!」他快瘋了!
「噢。」雖然覺得他很龜毛,但還是乖乖聽他的,收回來重寫。
十分鐘過後,一張信紙被丟在地上,陣亡。
二十分鐘過後,第二張信紙,壯烈犧牲。
三十分鐘過後,第三張信紙追隨先烈,革命失敗。
第四張、第五張、第六張……一本信紙見底了,丁群英盯著滿地的信紙屍體,好生感慨!
「唉,出師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紙淚滿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錯嘛,她還知道這首詩,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筆寫字簡直比握拳揍人還困難,最多就是這樣了,不要拉倒!」她丟開筆,最後一張信紙扔給他,整個人直接癱倒在他床上裝死。
言洛宇撿起滿地的信紙,一一讀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這樣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會出人命。
「不然我綜合妳這些信的精華,幫妳重寫一封好了,不過妳自己回去要多練一下字,我寫完妳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隨手撈來枕頭蒙住臉。
「妳是不是下個禮拜期中考?不多少讀點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