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同窗,他還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實一點都不瞭解這個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和誰都能打成一片,獨獨對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記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過錯,專挑他來作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之間有什麼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麼不爽他,真要認真算起來,他才是比較倒霉的那一個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較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的孽緣真的就到此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學校作威作福、魚肉同學,他並不清楚,反正從此橋歸橋,路歸路,要是接下來還有可能再成為同學,那他言洛宇的頭就剁下來讓人當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頭不會被剁下來當西瓜劈,因為他讀男校,除非她變性,否則別說同班,連同校的可能性都等於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命運的公信力是不容挑釁的。
他有說過,他們的孽緣很深厚吧?
他有說過,老天爺很喜歡挑他來耍賤吧?
他有說過,他們不管怎麼繞,都會碰在一起吧?透過她,不需要任何科學證明他就已經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圓的!
那天放學回家,騎著腳踏車經過社區公園,不經意瞥見公園內有點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蔥!
幸好及時穩住車頭,要不然騎腳踏車「犁田」,回去準被姊笑死。
下意識裡,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給它騎過去,或許是習慣吧,他們就像磁之同極,本能地互斥,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她說了,要他離她愈遠愈好,否則見他一次扁一次!他一點都不打算見識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這個威風八面的大姊頭!
隔沒幾天,他又在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看見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來,次數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舉動——喂流浪貓流浪狗?她?要狠扁人從不手軟的大姊頭?!
不會吧?她哪時變得這麼有愛心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每天放學經過小公園,他會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尋那道熟悉的身影。漸漸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較沒那麼糟糕了。
一個會喂流浪動物,溫柔安撫牠們的人,應該壞不到哪裡去吧?
爸爸也不擅於表達情感,但是對那些流浪的小動物卻很有愛心,常常餵食牠們,他從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對於愛護小動物的人,會讓他產生莫名的親切感。
這一天,學校有輔導課,他上完課回家時,夕陽已經半隱入地平面,他打算趕在夕陽餘暉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繞過每天回家必經的小公園,正要彎進社區的巷子裡時,一旁的狀況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斷,她似乎遇上麻煩了,誰教她平時愛惹是生非,這下吃到苦頭了吧!
這其實不干他的事,他該做的,是當作沒看到,然後依原定計劃在天黑前回到他溫暖可愛的家,洗個香噴噴的澡,品嚐爸爸細火慢熬了兩個鐘頭的人參香菇雞湯!
但是當角落大打出手後——
哇咧!七個打一個?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時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臉頰的同時,他毫不猶豫地撿起地上的石頭砸去——賓果,正中紅心!
「丁群英,上來!」
那顆石頭引起她的注意,她回過頭,錯愕地瞪著他。
「發什麼呆?快點!」他又催促,這次她沒有遲疑,俐落地跳上腳踏車後座,他立刻埋頭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帶說明一點,這是腳踏車,不是一般電影英雄救美的場景中必定會出現的拉風機車,有一飛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滿十八歲,沒有駕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點啦,總之,後座的丁群英實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摟住他的腰——
「啊!」他驚叫一聲。
「鬼叫什麼?又沒要強暴你!」不摟住他的腰,身體怎麼平衡?怎麼找到施力點?
丁群英白他一眼,長腿往前伸,佔去一半腳踏板的空間,助他一「腳」之力。要真想靠他這龜速逃命,她還不如跳下來和後面那群窮追不捨的傢伙決一死戰痛快些!
「可是、可是——」這樣不算強「抱」嗎?而且,她摟得會不會太緊了些?從沒和親人以外的異性如此親密,他面頰微微泛起紅潮。
「閉嘴!你再囉嗉我扁你!」沒見過男人像他這樣龜龜毛毛的!
世上怎麼有這種事?救人還要被罵、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頻頻歎氣。
「左轉。」她冷不防命令。
「噢。」謹遵懿旨。
在社區附近繞了幾圈,甩掉後頭緊追不捨的人後,他依著她的指示將她送到家門前,這才發現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兩條巷子。
丁群英跳下後座,雙手抱胸,斜睇著他。
「干、幹麼?」用這種眼神盯著他,他會頭皮發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說了叫他有多遠閃多遠了,他還敢插手管她的閒事,不相信她會言出必行,把他扁成豬頭嗎?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轉車頭,識相地摸摸鼻子閃人,不礙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沒好氣地叫住他。「這次不算,好歹你幫了我一回,你以為我那麼不識好歹哦?」
「呃……」如果點頭,她會不會一拳揮來?
「喂,問你一件事。剛剛你幹麼要幫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機看好戲,報一點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這種事放心裡就好了吧?說出來多失禮。
「男子漢大丈夫,有話就直說,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煩地吼他。「到底為什麼?!」
「我們……是同學。」
「同學?」嘲諷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沒那個榮幸。」
讀雄中又得罪她了嗎?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著詞彙。「可是……我們很早就認識了啊!妳不覺得我們很有緣嗎?」今天換作是別人,也會和他一樣這麼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無言以對了。
「算了算了!」她揮揮手。「反正我欠你一個人情,有需要可以隨時來找我討。」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妳——不討厭我了嗎?」四叔不是說,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記得的永遠是他對不起她的那一件?
「誰說的?下次見到你,我照扁不誤。」亮拳以茲證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種山窮水盡,多說無益的感覺。「那,再見。」
「跟一個下次見面要扁你的人說再見?」
「……」埋頭,騎車。
這一回,她沒再攔住他,看著他離開視線,忍不住朝天翻了個白眼,沒好氣地輕哼:「愣頭愣腦的白癡!」
☆☆☆☆☆☆☆☆☆☆ ☆☆☆☆☆☆☆☆☆☆
雖然,她說過要他沒事最好少出現在她面前,否則下次見面依然照扁不誤,但是每天下課經過小公園,他還是會習慣性地朝裡頭望去,給她一記微笑當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會,一記淡淡的微笑,他不會停留,而她也會當作沒看到地別開頭去,完全不給他好臉色。
每日夕陽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們之間無須宣之於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習慣了之後,沒那麼做反而覺得哪裡不對勁。
沒錯,這天下課,沒看到蹲踞在公園角落與流浪小貓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後的言洛宇就開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飯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葉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還沒有?明明就坐立下安,一副慾火焚身的樣子!」
「洛洛,妳弟才十六歲,不要亂教。」言孟春嚴肅地糾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類的爆發力了,小叔五歲就會泡馬子了。」葉洛希更不以為然。
葉初晴哼了兩聲。「既然我們說的是人類。妳沒事幹麼拿一隻配種用的獸類來比較?」
「啊,也對,失言失言!」
這——愈扯愈不像話。
言孟春徹底投降,好擔心地看著兒子,多伯他純潔的心靈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沒聽到,心不在焉地扒著白飯。
「小宇?」起碼洛洛有句話沒說錯,兒子今天真的有點小反常。
白飯扒到一半,突如其來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飯菜拿去餵公園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沒去,那些小貓小狗一定餓壞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點頭。兒子一整晚光扒白飯,想的就是這件事?
☆☆☆☆☆☆☆☆☆☆ ☆☆☆☆☆☆☆☆☆☆
晚上八點,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言洛宇提著今天晚餐的廚餘來到小公園,大方分送父親的手藝,看著小傢伙們圍在他身邊滿足地大快朵頤,他淺淺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