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命天子?
她閉上眼睛,努力地回想最近認識了哪些男人。
喔,上班的時候她是常常遇到向她要電話號碼的男人啦。那些個男人有的是陪著太太,有的是陪著女朋友來買化妝品、保養品,卻居然不知恥地趁他們的女伴不注意的時候,向她搭訕或是調情。
她當然沒有給過他們,但是必要的應對還是有,畢竟出錢的可是他們呢!
當然,偶爾也會有一些單身男子,可是她秉持著敬業的精神,可也沒怎麼搭理過。
難道這些人中,竟有一個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侶嗎?
或者,會是那個白白淨淨、帶著一些靦腆笑容的經理呢?他最近是有些怪怪的,老拉著她說一些言不及義的事。
如果是他的話,那倒是不錯,可以考慮看看。
思及此,她微微一笑。這麼說來,明天開始她得對他更好一點,暗示他快點行動才行。
「瞧你笑的!」元晶晶隨手抄起抱枕,輕輕丟向她。「你心裡有譜了?和我想的是不是同一人?」她倏地睜開眼睛。
「你有人選?」她微微皺起雙眉。「不對啊,那些人你又不認識。」
「哎!你還想不明白嗎?」元晶晶的雙眼亮了起來。「那個人就是凌大哥啊——」
她話才剛出口,元秀娟就拔尖了聲音大叫:「閉嘴!」
天啊!饒了她吧!這絕對不會是真的,這種悲慘的事絕對不會發生,那種臭男人怎麼可能是她的真命天子?
這太可怕了!簡直是比恐怖電影還要恐怖的事。
元晶晶小小聲地開口:「可是,這很有可能耶——」
「閉嘴!」
「你想想,你搬到這裡來之後,大師才這麼說——」
「閉嘴!」
「除了凌大哥,你也沒認識其他男人」
「閉嘴!」元秀娟終於忍不住大叫出來。「誰說我沒認識其他男人的?可有不少人追我呢!才不可能是那個臭傢伙!」
「好好好。」元晶晶不想再和她爭辯下去,反正時間會證明一切。「你認為是誰就是誰,不過命運的紅線不會因此而改變的。」
「別說了……」她呻吟出聲。「你一定要這麼嚇我嗎?我好累,我要睡覺了。」
像這麼恐怖的事,還是不要去想的好,光是想到有這個可能性,她就已經覺得渾身發涼了。
「好吧,我不吵你了。」
元晶晶順手開了燈,拿了車鑰匙之後開門出去。
在等電梯的時候,她來回看看兩邊的門,再想到屋裡各自的兩個人,唇角不禁揚起了一抹愉快的笑意。
她的直覺向來很準的,她就快要有一個大作家當姐夫了!
對元秀娟來說,這世界上的人只有分為兩種,一種是和她合的來的;一種是與她合不來的。
很明顯的,對面的凌先生屬於後者的一種。
如果可以的話,她只想緊閉門戶,老死不和他往來,可是造化往往弄人,她的妹妹竟和這個她在這世上最討厭、最討厭的人成了朋友,還互稱兄妹。
她總覺得在這件事上頭,自己吃了一點虧。
如果晶晶叫他大哥,那她不就也連帶地成了他的妹妹?平白無故的,他竟高了自己一截,怎麼想都不是滋味。
自從上次相談甚歡之後,晶晶和那個男人兩人的感情可說是突飛猛進,現在已經不只是站在門口聊聊天而已了,有時晶晶還會在那男人的屋子裡待上幾個小時。
每次下班回家,她都撐著昏昏欲睡的眼皮聽晶晶述說著她今天又和凌偉聊了什麼、說了什麼,一句又一句全是讚美,聽得她耳朵都快長繭了。
也不知道到底她是和這個男人八字犯沖還是磁場不合,她橫看豎看都只覺得他是一個討厭至極、下流惡劣的壞胚,可是晶晶和他相處起來卻是愉快得不得了;而他在小妹的面前表現得更是宛如新好男人,親切體貼得無懈可擊。
對於她們姐妹兩人,他的態度分得可清楚的咧!
面對她時,是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是很欠扁的痞子樣;可一個轉身,一看見晶晶,卻是和藹可親、斯文有禮的君子模樣。
她就是想不通,到底她是得罪了他老兄什麼地方,他要這樣對她?
難道是她不夠禮貌嗎……不可能啊,那天她明明表現得很親切的;或者,是她在無意中冒犯了他……可是那天他們根本說不到五句話啊!
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
這個問題整整困擾了她一個星期,不管她再怎麼努力回想,她還是想不出有任何得罪他的地方。最後她只好下了一個簡單的結論——
反正他就是看她不順眼。
這種情形其實是存在的,有時候人就也說不上來為什麼特別討厭一個人,可是就是看那個人特別的不爽,只要一看見他的出現,心裡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憎惡感。
下了這個結論之後,她的心情沒有變好,反而變得更差。
畢竟這世上沒有幾個人可以對別人的厭惡處之泰然即使對方是你所討厭的人也一樣。
「什麼嘛,我才不稀罕。」她喃喃地說:「他看我不順眼,我還看他很討厭咧!」然而,即使如此安慰自己,她還是無法揮去心中那種受到侮辱的感覺。
想她元秀娟生得雖然不是傾城傾國、沉魚落雁之貌,但若被稱呼為美女,倒也是當之無愧,每個男人見了她莫不禮讓三分、慇勤有加的,然而他卻對她的美貌視若無睹,還把她曼妙的身材說得好像是市場賣的肥豬肉。
真該死!
最好他不要落入她的手裡,否則她絕對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這個念頭剛問過,她看了看手錶,早上七點鐘,鋼琴聲又準時地響起了。今天他彈的是一首輕快的曲子,顯見心情不錯。
是啊,他當然心情不錯了。她在心裡酸溜溜地想。住在這種全部的人都把他當神一樣侍奉的大樓,他當然是如魚得水,快樂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現在也許滿臉含笑地彈著鋼琴,就讓元秀娟心裡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該死!」她一手扯過被子,緊緊地蒙住頭。「姓凌的死傢伙!你給我記住!總有一天我一定會報這個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話說的好:有仇不報,非君子。
雖然也有另外一句話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但對元秀娟而言,如果要報仇的話,當然是愈快愈好;時間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覺也就沒有那麼強烈了。
她走出門,瞪著對面緊閉的大門,再看向外頭排列整齊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傳腦的痛苦仍然記憶猶新,情緒也仍然還在爆發邊緣。此時此刻,任何有關於那個男人的東西都足以讓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東西砸爛啊……她深吸一口氣,壓下心中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麼說,我們都不應該自貶格調去和這種人一般見識。如果有任何不滿,大可以正面交鋒,私下破壞這種事太小人了……
她抬頭左顧右盼,確定沒有人看見之後,馬上一個箭步衝上前,橫腿一掃,把那一排鞋子往旁邊掃去,再狠狠踩個幾下。
終究,她還是向心中的小惡魔投降了。
為了讓自己的良心好過一點,她喃喃安慰自己:「這是他應得的,我只不過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來最貴的那一雙球鞋,接著心滿意足地笑了。
發洩過後,確定四下無人,她連忙火速逃離作案現場。
帶著報復過後的好心情,她哼著歌去上班,一整天裡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邊的笑意始終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見到她,忙叫她過去,從抽屜裡拿出一個黑色皮夾遞給她。「這是凌先生的皮夾。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館吃飯的時候,遺落在那邊忘了拿的。麻煩你上去時,順道拿給他。」
她一聽是凌偉的東西,馬上回絕。
「這種東西你還是交給他本人比較保險,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這是比較客氣的說法,事實上他們根本是水火不容。
要她去看他的臉色?免了吧!
「只要把皮夾拿給他就好了。」或許是沒有料到會遭受她的拒絕,老伯的表情有點為難。「凌先生平常難得出門一趟,我很少遇見他,而且這皮夾裡有對他而言非常重要的東西……反正你就住在對面,就幫老伯一個舉手之勞,好不好?」
好不好?當然是不好!
她又不是瘋了,早上才剛踩爛他的鞋,晚上就自已送上門去讓他興師問罪?
他當然知道是她做的。放眼此地,敢這樣對待他凌大作家的,恐怕也只有她一個人了。
但是,不管她的心裡有多麼多麼地不願意,又有多想拒絕這個請托,只要一看見老伯懇求的眼神,就全數化為了烏有。
她真恨自己這種無法拒絕別人的個性啊……
「好。」她聽見自已用著非常「熱心助人」的語氣說道:「反正是順便嘛,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