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城門雞蛋糕三十六把刀,騎白馬帶把刀,走進城門滑一跤。
很好玩的兒歌對不對?
截至目前,程門笑是我最滿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開始把男豬腳寫成滷肉腳心想大概要捱罵了,書裡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擁有現實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無敵手,一個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種。
最近看啊看的,對那種男人實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雖然擔心這樣的男豬腳徐姊看了會不會把稿子扔回我的臉?天生沒啥造反的骨頭和本錢,卻也厚著臉皮,硬著頭皮寫完這本《逃花》。
花四個月寫本書……好啦……阿華招認……前面兩個月都在玩,即使開了稿也沒認真,想說每天只要有進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變,就連窩在計算機前面打字都覺得快樂許多,很多年找不回來的寫作快樂又回來了。
謝謝這四個月!
下本書呢要回到現代來啦。
真有點可惜說,好不容易才適應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適應力是很差的那種。
掰掰啦,下本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