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床邊休息一下,凝視著她酣睡的容顏。她洗去殘留化妝品的臉,乾淨秀美,白裡透紅的肌膚細嫩得不符合她二十五歲左右的年紀。雖然現在她臉頰上的紅暈可能是由於發燒,卻在無意間為她增添了幾分嬌媚。
他摸她額頭。不是蓋的,燙得很。他該給她吃退燒藥,免得她的腦子燒壞。暗歎歹命,他拿起鑰匙,下樓去找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藥房。
走下樓梯,他苦笑著回想剛才背她上樓時好累,不過那種軟玉溫香貼滿背的感覺挺不錯的,他彷彿還能知覺到她胸前溫度頗高的肉團貼著他的背。可惜當時他拼著老命,只想趕快背她上樓,沒有餘暇好好享受艷福。
買回溫度計和退燒藥,再爬上五樓,關上門時,他的眼睛也差點關上。
大只小姐好命地甜睡著,任憑他怎麼叫怎麼搖,她連眼皮都沒動一下。他為她量體溫,再把退燒藥磨碎,加水攪勻,然後用湯匙慢慢、慢慢地灌進她嘴裡。他的動作之輕柔,耐心之浩蕩,連他自己都感動得快流淚了。小時候媽媽對他的母愛也不過如此吧!大只小姐何德何能,居然能修得讓他這樣伺候的福氣。
他再次量她的體溫,並沒有明顯的下降。也許還要等一下,退燒藥才能發揮作用。他已經快累死了,躺到她旁邊的枕頭上,假寐一下,預備等下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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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楓好夢正甜,被一個聲音持續干擾,她不悅地睜開眼睛,看到她床邊趴著一個幾乎整張臉埋進枕頭的男人。穿汗衫短褲的男人手就放在她的手臂和胸部上緣的地方,她想都不想就飛出一腳,使盡全力,把該男子用力踢下床去。
「哎喲!」希凡痛得驚醒。「什麼鬼……」他抬頭,看到葉丹楓睜著骨碌碌的大眼睛,當他是賊那樣地瞪他。「妳幹嘛?」
「你……你不是要我睡你妹妹的床嗎?為什麼……」丹楓講不到兩句話就覺得喉嚨好痛,頭也很痛。
「妳發燒,我幫妳量體溫,沒想到睡著了。」希凡揉揉撞疼了的屁股,關掉手機鬧鈴,不滿地嘀咕。「我又沒有對妳怎麼樣。」
丹楓正感覺到她衣服裡有東西,拿出來一看,果然是溫度計。她睡覺時沒把溫度計折斷,真是奇跡。「對不起,我的直覺反應可能太過份了。你……會痛嗎?」
「當然會,痛死了!」希凡沒好氣地說,再按摩一下臀部。既然人家女生已經道歉,除了自認倒霉,他這個好男還能怎樣?「妳還有沒有發燒?」
丹楓摸摸自己的額頭。「有。」
「量量看。」他扭動一下腰酸背痛的身體。昨天晚上體力透支,加上睡眠不足,他好想倒回床上賴床幾分鐘。奈何他的床被悍女佔據,他如果企圖在此刻奪回他的賴床權,他的屁股鐵定又遭殃。
丹楓乖乖地把溫度計夾在腋下,溜轉眼睛看她所處的房間。相當整潔的房內,門邊的掛勾上掛著男人的西裝褲和領帶。
「這是你家?」她歪著頭想。「我不記得昨天晚上我是怎麼進來的。」
「妳好像睡死了,叫不醒,我只好背妳上來。」他講完背對她,打開衣櫥。
「嗄?」丹楓雙手摀住自己發燙的臉頰。
「我妹妹的床沒有鋪床單,又很久沒人睡了,有一層灰,我就先把妳放到我床上睡。」他轉身面向她,手上抱了幾件衣服。「幾度?」
丹楓拿出溫度計來看。「三十八度。」
「妳昨天晚上燒到三十九度三,挺嚇人的,我差點送妳去急診。」
她蹙眉。「我怎麼完全沒印象?後來我是怎麼退燒的?」
「我買來退燒藥,叫不醒妳,只好把藥磨成粉,弄成藥水灌進妳嘴裡。」
丹楓赧然。「不好意思,麻煩你了。我平常就很好睡,我媽說我從小到大,最令她傷腦筋的是每天早上叫我起床上學。」
「診所九點開門,記得去看醫生,免得又發高燒。妳要不要先去浴室一下?」
「喔。」丹楓連忙下床,走出房間進浴室。
等她從浴室出來,換柯希凡進去,她才有機會好好地打量他的家。
他家小小的,約二十坪。兩房,一衛浴,客廳與飯廳合而為一。他家裡幾乎所有的東西看起來都相當老舊,柯希凡想必節儉成性,甚至吝嗇小器,捨不得換新傢俱。難怪他還沒結婚,哪個女人會受得了他家的寒酸和簡陋?
「妳不嫌棄的話,妳回澳洲之前,可以住在這裡。」穿著背心短褲的柯希凡拿著毛巾在擦濕漉漉的頭髮。看起來好性感,活像廣告片裡剛出浴的男模特兒。
「我保證剛才那樣的情形不會再發生。」他的表情有點尷尬。
發現自己直盯著人家看,丹楓心頭一蕩,沙啞地問:「什麼情形?」
「就是……」他的雙頰泛紅。「同床。」
他靦腆的表情好可愛喲!她幾乎脫口道出。
「妳放心,我說過了,妳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原本還癡迷地凝視著他的丹楓,像被人潑了一桶冰水。這真叫醍醐灌頂!如果三十秒鐘前她曾經有過什麼朦朧的想望,這會兒全部灰飛煙滅。她咬著牙,一顆心彷彿掉入冷凍庫。為了面子,她卻必須表現得她根本不在意。
「我知道,你喜歡的是,長髮飄逸,只吃一點露水,偶爾吐兩口血的美女。」
「沒那麼誇張啦!」他僵笑。
「那是侯文詠形容的。總之,謝謝你的誠實,這樣我能夠住得安穩一點。你同樣也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除非你突然長高許多。」
他下顎的肌肉因此繃緊。「很好,我們彼此有基本的共識了。即使妳需要住上一段時間,相信我們也能相安無事,互不侵犯。」
她點頭。「我想我應該不會打擾你太久。」心情一變差,她渾身的不舒服立刻加劇。「謝謝你願意收留我幾天。」儘管他的表態令她惱火,但懂得感激是做人的基本原則,她至少該道聲謝。他其實可以不理她,任她在路上淋雨發燒。
「不客氣。妳要住久一點也無所謂。反正這個房間空著也是空著,我每天在家的時間也不多,通常洗個澡、看幾頁書,就睡覺了。妳需要什麼自己找,我要出去了。我等下會幫妳打一把鑰匙,妳看完醫生後,去我公司拿。我公司離這裡很近,出了巷子往右轉,過紅綠燈,再經過一條巷子,就可以看到。」
她點點頭。「說到鑰匙,你公司現金抽屜的鑰匙我還沒還你,我去拿。」她找她的皮包拿鑰匙,一邊問:「我昨天忘了還你。如果我沒再跟你聯絡,一氣之下不還你鑰匙,你要怎麼開那個抽屜?」
「簡單。我也有一把現金抽屜的鑰匙。我如果覺得有危險性,當然會換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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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希凡去上班後,丹楓在屋裡遊走,找不到吸塵器,只有掃把和抹布。她打掃柯希庭的房間,一邊把剛才憋下的怒氣拿出來反芻。
柯希凡不喜歡像她這麼高的女人,說得好聽是他誠實,說得難聽是他當面侮辱她。她長得高有什麼錯?她在熱死人的台灣剪短頭髮好洗易整理,有何不可?女人一定要嬌小玲瓏、長髮飄飄才有人愛嗎?鬼話!她也不乏追求者呀!
可是……她的心一陣痛,不願想起,卻無法不回想,她就是被嬌小玲瓏、長髮飄逸的女人打敗的呀!所以她才會離開澳洲,回台灣來工作。
三年了,她心靈的創傷痊癒了嗎?可以回澳洲接受考驗了嗎?她能夠不畏別人的目光,能夠心無芥蒂地面對Ken和他妻兒了嗎?
這兩年她其實已經很少去想Ken,對他的愛也不知在何時蒸發光了。她早就不流淚了,早就對他沒有愛或恨,心裡的創傷也早就結痂。但是每次想把痂摳掉,總是會露出還未完全復原的血色疤痕。
她剛到澳洲時就認識大她一歲的Ken,Ken熱心地幫她瞭解澳洲,瞭解學校的一切。她家跟Ken家在同一個社區,每個禮拜兩家上同一所教堂。雙方父母對他們的交往抱持樂見其成的態度,兩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自然而然地從友情發展到戀情,成了週遭朋友們公認的一對。那些年和Ken談戀愛成了一種習慣,即使曾經吵過架,曾經懷疑他們的愛情深度,丹楓都認定Ken是她的真命天子。直到Ken對她說,他的新娘不是她。
不回澳洲的話,她待在台灣做什麼?另找工作?工作的意義是什麼?賺錢,買好東西、上一流餐館。然後呢?年華在不知不覺中老去,十年後她還是和現在一樣孤單寂寞,或甚至更寂寞。
不想了!她的頭又昏又痛,喉嚨也痛得要命,四肢無力,很想躺下來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