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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岑凱倫

  胡式芬說出這句話,董心湄很留心地看李斯達,他的面色由紅轉白,由白轉青,再由青轉紅,他忿怒地向著兩個女孩子吼叫:「你們是這樣看我的嗎?」

  「你昨天不是和一個女孩子在一起有說有笑地吃飯?」

  「和一個女人吃飯就是做男妓嗎?董心湄也和一個男人吃飯,她是不是妓女?」

  「當然不是!他們只是普通朋友,那男孩子是我的表哥,他是個成功商人,品格高尚。心湄是個大學生,也是個淑女,他們不會做壞事!」

  「那我這個念完書,沒做事的,就肯定是做壞事,品格低賤?」他的鼻子、眼眶都紅了。

  「那得怪你神神秘秘的,無聲無息地突然失蹤,忽然又看見你打扮漂亮地陪著個女孩子!」胡式芬是不管他感受的,有什麼說什麼。「你怎樣解釋你這一個多月,還有上次近兩個月,你在外面做些什麼?」

  「我早跟董心湄解釋過了,我兩次都是替世伯做事,為了方便,我住在他們家。昨天那女孩子,是我世伯的女兒,我們下班後碰到,一起去吃飯。」

  「你有時間陪人家吃飯,為什麼沒時間打電話給心湄?你一走就沒有消息,難怪人疑惑。」

  「因為公事差不多辦完才有空,我已經馬上趕回來,那不是比打電話更好?」

  「要我們信你,除非你把那女孩子找出來,當面向心湄解釋你們之間的關係!」

  「那……那……」李斯達為難了。「那怎麼可以?根本不關那女孩子的事,何必牽連人家?」

  「你不肯就算了,我們也不會強迫你,但,心湄不可能和一個吃軟飯的人交朋友,你和她只好到此為止。」

  「董心湄,不要!」李斯達抓著董心湄的手。「我可以向你發誓,我不是吃軟飯的,你不要聽人家唆使!」

  「李斯達,你的話是衝著我來的。好,就算是我唆使心湄又怎樣?如果你自己沒有做錯事,根本不用怕,找出證據來就可以了!」

  「我暫時還找不到證據證明我是冤枉的,但是,我一定會找到,只要給我時間,但請相信我,我從來沒做過什麼壞事。」

  「其實——」董心湄拉開他的手。「我也不能忍受你一次又一次失蹤,我受不了!」

  「我不會再失蹤,我可以發誓,再也不會失蹤!」

  「李斯達!」胡式芬拖起董心湄的手。「你發誓太多了,沒有人再會相信你了!心湄,我們走!」

  「董心湄!董心湄!」李斯達撲過去捉董心湄的手。「不要走!我會找到證據的,你一定要給我一個機會!」

  「你找到證據再通知我們吧!」

  「你還肯再見我嗎?」李斯達不肯放手。

  「如果真有證據的話!」

  ☆☆☆☆☆☆☆☆☆☆  ☆☆☆☆☆☆☆☆☆☆

  李媽送了張請柬來,說是他家少爺請胡式芬和董心湄去吃飯。

  「要不要去?」董心湄問胡式芬。

  「你想不想去?」

  「他說過有證據便會請我們過去,我們也答應了,當然要去。」

  「你仍然捨不得李斯達?」

  「我覺得他對我比以前好,起碼肯重視我。」

  「的確是有了進步。再說,如果他找到證據,我也想看看他的證據是什麼。」

  「說不定那女孩子抱打不平,肯為他作證?」

  「那就好看了!我們一起去,你打扮得漂亮些,別讓她比下去。」

  「你對我沒有信心?」

  「當然不是,有競爭才有進步……」

  董心湄穿一條銀色吊帶軟皮裙、紫色絲絨襯衫,銀色襪子、紫色漆皮皮鞋、紫色大衣。

  到了李家,胡式芬才這一次按鈴,李斯達一聽見鈴聲,便親自跑出來開門。

  他穿了一件咖啡格子西裝、白色高領襯衫、咖啡色長褲,看起來好俊呢!

  胡式芬笑,心裡說:這還差不多!

  董心湄一看見他那深情的眼神,便已經醉了一半。

  大廳裡已經坐著一位美麗的中年女人,手指上戴著一顆大大的鑽戒,貴婦人的模樣。

  李斯達為介紹之後,胡式芬和董心湄才知道,她原來是李斯達的媽咪。

  其實不用介紹,走近些看,便看得出她和李斯達是母子關係,因為李斯達和他媽咪,實在長得很相似。  李太太一看見董心湄,精神馬上為之一振,指著董心湄問兒子:「就是她嗎?」

  「是的,媽咪!」

  「你過來!」李太太向董心湄招招手,董心湄只好過去。

  李太太捉住董心湄兩隻手,由頭看到腳,又由腳看到頭,眼光在她面部打轉,看得董心湄心狂跳,又渾身不自在。

  李太太不斷點頭:「果然好看,不錯!」

  說著,她又轉動董心湄的身體,由前看到後,由後又看到前,讓董心湄覺得自己如奴隸買賣市場中的奴隸。

  「福相,很好!」李太太又點了點頭。

  弄了半天,胡式芬和董心湄才可以坐卞來。

  「聽達兒說,你們兩位小姐對他有點兒誤會!」李太太看著她們。「怎麼,現在又沒有人願意開口說話了嗎?」

  胡式芬和董心湄交換看了一眼,胡式芬見董心湄不吭聲,她可忍不住了!

  「由於李斯達行蹤不定,所以,我們對他的身份有懷疑。」胡式芬說話了。

  「媽咪,她們懷疑我是當殺手的。」

  「我兒子當殺手?不會!他是個好心腸的人,從來不會傷害別人,更別說去殺人了,那是不可能的。」李太太解釋:「而且,做殺手的都為了錢,我們家富甲一方,達兒要多少錢就有多少錢,他根本沒必要去殺人賺錢!」

  「她們又懷疑我靠女人,是個吃軟飯的壞人!」

  「你們怎會有這種思想?」李太太很不高興。「達兒性格驕傲,怎肯花女人的錢?而且,我已經說過了,我們家富甲一方,達兒根本不在乎錢!」

  「但他經常失蹤、不知去向,令人懷疑,而他又沒有合理的解釋,我們會懷疑,亦屬正常。」

  「因為,他有自己的苦衷。」李太太喝口咖啡,清清喉嚨。「我們家就只有達兒這一個兒子,我們當然希望他早點成家立室。但,在英國好的、漂亮的中國女孩子不多,於是,等他大學畢業,我們就安排他回來香港物色妻子。在我們心目中,有三個人選,都是我們好朋友的女兒。所以,我們安排他到他世伯家住一、兩個月,好等他和對方相處,互相瞭解、適應一下——」

  「啊!我明白了!他並非去幫助世伯做生意,其實是去相親!」胡式芬迫不及待地插嘴。

  「不錯!就是這樣。他和第一個女孩子相處過了,覺得她有幾分姿色,但為人任性不羈,他不喜歡,便回家來了。」

  「啊!原來這樣!」胡式芬點了點頭,恍然大悟。「第二個聽說不錯?」

  「第二個也是有幾分姿色,但為人十分善妒,佔有慾又強,那天達兒和她去吃飯,見董小姐,和董小姐打了個招呼,她回去就審問達兒,達兒不勝其煩,馬上搬回家來現在,董心湄都明白了。」

  「這麼說,他還要失蹤一次!」

  「失蹤?」

  「李太太一共安排他三次相親。」

  「啊!沒有第三次了。」李太太笑起來:「他打長途電話告訴我,他已經結識了一個女孩子,就是住在隔壁的芳鄰。他說董小姐比我安排的兩個女孩子更漂亮,最難得的是,個性、品格各方面都比她們好,因此,他不想再和第三位小姐相親了。」

  「噢,原來如此。」

  「李斯達!」董心湄溫柔地面對他;「你為什麼不把真相告訴我們?」

  「因為,我未徵求我媽咪的同意,我的要求她未必會答應。所以,我只能發誓我不是殺手、發誓我不是個吃軟飯的人,但不敢發誓不再失蹤。因為,我非常尊重我媽咪的決定。所以,明知你對我生氣,我也沒話說,只好馬上打長途電話給媽咪,向她求救。

  李太太點了點頭:「達兒是個非常孝順的孩子,我不喜歡他做的事他永遠不會做。我要他做的事,不管他有多為難、多受苦,他都會為我辦到。你們兩位小姐,現在應該明白,達兒為什麼不能把相親的事情告訴你們了吧?」

  「我還是不明白。」胡式芬搖頭。

  「董小姐若是知道他要經過三次相親,她還會和達兒交朋友嗎?」

  「我明白的。」董心湄說:「其實李斯達是不希望失去我們的友誼,因為誰也不能忍受自己的男朋友去相親的。但是,他答應了母親,又不可以不去相親.所以一切只能秘密進行。」

  「董小姐很聰明,也明白事理。達兒的確有雙重苦衷,董小姐肯明白、體諒他就好了。」

  「其實,李斯達也出於自私心理。」胡式芬不服氣,直指著他道:「他以為相親時會找到一個比心湄更好的,所以他不顧一切地進行。第二次他有恃無恐,直至一連碰上兩個女孩子都比不上心湄,他才心息了,停止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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