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麼辦?」她一臉淚水的從他懷中抬起頭來。
「我是無所謂啦,反正我的形象本來就不是很正面的。開了這麼一個失敗的記者會,頂多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笑話罷了。」元浩聳聳肩,根本毫不在意。
「你這麼說我更難過,阿茂的形象是正面的,這麼一來下就把他之前辛苦建立的形象全毀了。」尉曉亞一聽,淚水更是大顆大顆落下。
「沒戴上眼鏡,妳的眼睛竟變得好大,淚水也跟著大顆起來。」他一副很欣賞的模樣。
其實醜小鴨一點都不醜,都是那副丑眼鏡破壞了她清秀五官的美感。
「人家現在這麼難過,你還有心情取笑我?!」她哽聲抱怨。
「這個記者會失敗了不打緊,不過倒是因此提醒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元浩伸手抹去她頰上的淚水,一臉的認真。
「什麼事?」她努力止住不停的眼淚。
「稍早前,在我久等妳不到會場時,忽然想到,為什麼昨晚在海邊時我沒想到要妳給承諾,一定要來呢?!」他一臉的認真。「我甚至想到,萬一妳真的沒出現在記者會上,然後就這麼不告而別,我是不是就等於永遠失去妳這只醜小鴨了?!」他撫著她的臉蛋。
元浩……尉曉亞不明所以的望著他的眸。
「當時我才感受到,我其實很害怕失去妳。對於我們兩人脆弱的關係,我感到萬分不安。」元浩緊緊抱著她,真心說道。
當時他便已經偷偷決定,要是尉曉亞今天現身會場,他一定要對她徹底告白。
「你該不會又是搬出哪個偶像劇的台詞了?!」尉曉亞一臉懷疑的望著他。
「不,寶貝,偶像劇中不會有真正的求婚鏡頭。」元浩抽出一朵會場上的玫瑰鮮花,正經八百地跪了下來。
「求……求婚?!」這回尉曉亞真的被嚇到了。
「是啊,妳這只醜小鴨如果不嫌棄我這個痞子,成天嘻皮笑臉不正經,還滿腦子低級下流的想法,那麼就當作日行一善行行好,把我撿回家好好照顧吧?!」元浩邊說邊摘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試圖就這麼一舉套牢她。
「等……等一等!」尉曉亞壓根兒沒想到他會來這一招,當然是能閃就閃,立即喊停。
「幹嘛啦,我都跪下來跟妳求婚了,妳還不願意嫁給我喔?!」見她還在猶豫,元浩簡直傷心死了。
多少女人對他夢寐以求,而她既然連閃帶躲的逃開。
「這太突然了嘛,我根本沒有心理準備。」尉曉亞只能僵笑。
「還需要什麼心理準備,妳只要像老套電影那樣,高興地點頭說我願意就好了。」他再度抓起她的手,應是要把戒指套上她的。
「我不要,哪有人這樣強迫求婚的?!」她一邊閃著他的戒指,一邊喊救命。
忽然,一陣嘻笑聲從會場不遠處傳來。
抬頭一看,這才發現會場還有其它閒人存在。
「咳咳,我不是故意要打擾兩位的,我只是忘了我的筆記特地折回來拿的。」一位剛剛離開記者硬是忍住笑意,笑望不小心撞見的這一幕。
「雖然應該是我的獨家,不過這種消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接著便放聲大喊。「大家快來喔,天大的消息喔,痞子天王剛剛向醜小鴨求婚囉。」說著,記者便拿起手中的相機連續猛拍。
經他這大嘴巴一喊,原本賭在會場門口等電梯的媒體們,忽然又蜂擁的返回會場。
「真的嗎,痞子天王要結婚了?他的求婚台詞是什麼?對方的反應又是什麼?」現場的閃光燈和問題聲再度四起。
原本人去樓空的記者會現場,這會立刻又人聲沸騰起來。
「寶貝,這下子妳總不能在這麼多人面前對我說NO了吧?!」元浩抓著尉曉亞的小手,一臉勝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只要她一點頭,他立刻把戒指套入她手中。剛好和記者的閃光燈配合得天衣無縫。
明天一早的報紙上,一定全是他痞子天王求婚成功的頭版頭條。
「很可惜,我的答案是NONONO,三聲NO。」尉曉亞的心思全在林茂的新歌發表上,根本顧不得元浩這突來的求婚。
顧不得元浩的呆然和心傷,尉曉亞連忙回到後台,把還在沮喪的林茂拉上台來,對著台下一整排的記者猛揮手。
「這是我們家的阿茂,還有新歌《當痞子遇上醜小鴨》,請大家多多指教!」當助理當久了,尉曉亞面對媒體的推銷功夫自然也是一流。
只見她帶著林茂和那兩隻玩具人偶,忙碌的來回地穿梭在記者群間。
「那我呢,我怎麼辦?」被遺棄在旁的元浩望著手中凋萎的紅玫瑰和被退貨的銀戒,一臉的哀怨和傷心。
「痞子天王,沒想到你也有吃鱉的時候喔,而且還是栽倒在一個醜小鴨身上。」一個毒舌派的記者毫不客氣地取笑。
「給我閉嘴!」元浩狠狠的翻白眼。「全天下要是有哪個女人見了我這大帥哥不動心,那個女人要不是瞎子,就是個神經病!所以尉曉亞就是只帶有神經病的醜小鴨。我元浩呢,要不是為了顧全大局,也不會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阿彌陀佛,佛家說的好,吾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更何況是願意迎娶一隻帶有神經病的醜小鴨……」
元浩一個人滔滔不絕的碎碎念,根本沒注意記者早就閃人,回去搶頭條版面了。
於是,隔天報紙的頭條是這麼寫的:
醜小鴨征服痞子男
舉國歡騰的女英雄終於誕生
痞子天王元浩求婚不成
記者會場上瘋言瘋語
天王地位堪慮
終曲
「曉亞姊,妳看,今天又有我的新聞呢。」林茂欣喜的聲音從辦公室傳來。
「阿茂,恭喜你啦!你現在可說是台灣第一的國民偶像。」尉曉亞一臉欣慰的吃著排骨便當,一邊讚美道。
一個月前,在記者會上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的《當痞子遇上醜小鴨》,意外的受到幼兒園和國小學生的歡迎,甚至還變成了兒童教學伴唱帶的模板。
瞬間,林茂的歌聲大街小巷到處流傳,搖身一變成為家喻戶曉的新國民偶像。
林茂的憨厚率直,加上純樸的氣質和灑脫個性,像極了鄰家大哥哥的形象,一夜之間,刷下了唱片業的最高紀錄,寫下了偶像銷售的新傳奇。
身為幕後功臣的尉曉亞,當然是最欣慰的人了。她辛辛苦苦帶了林茂這麼多年,總算有了欣喜的回報。
「曉亞姊,妳想要什麼禮物?!只要不是太貴的,我都願意買來送妳喔。」雖然成了炙手可熱的偶像,林茂卻一點也沒有惹上奢華和自大的毛病。
這一點,就和某位痞子很不一樣。
「送個禮物還這麼小氣,真是太沒誠意了。我要是曉亞姊啊,我就跟你要顆粉紅色的大鑽戒。」芭比的粉紅身影也現身在辦公室中。
尉曉亞一聽,只能咬著鹵排骨僵笑。
芭比脫離險境後,住院休養了好一陣子。在尉曉亞天天前往探病的盛情中,終於答應加入痞浩經紀公司,成了旗下的一份子。
在尉曉亞全力的支持和正面經營下,芭比參加了多部電影和偶像劇的拍攝工作,正努力朝著玉女偶像之路邁進。
尉曉亞相信,依照芭比絞好的外在條件和多年的模特兒經驗,只要她不放棄努力,有朝一日她這顆明日之星一定可以發光發亮。
「芭比,我的大小姐,好難得妳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元浩那欠扁的聲音遠遠地從辦公室大門傳來。
只見他一身風塵僕僕,身上還穿著主持服裝,一副正要趕往錄像的模樣。
「早啊,寶貝。」他來到吃便當的尉曉亞面前,獻上了個飛吻。
「已經不早了,大牌,都中午了。距離你下個通告只剩三十分鐘。」尉曉亞自顧自的吃便當看報紙,對他的下流舉止早已習慣。
唉,說痞子痞子就到。原本她還期望今天中午可以安靜的吃完這個排骨便當的說,現在看來是休想了。
「寶貝,別老是這麼冷漠嘛,人家可是會傷心的耶。」元浩一臉委屈的撒嬌著。「反正電視台就在我們公司隔壁,五分鐘就到了嘛。」
自從在記者會上求婚失敗後,元浩失意了好一陣子。
不過在元浩那牛皮般的痞性下,他依舊下棄不捨的努力追求。只求早一天能把這只他口口聲聲的神經病小鴨娶回家。
兩人現在雖然是工作上的夥伴,又是生活上的同居人,事情卻完全不是外人所想的那般美好。即便他和醜小鴨住在同一屋簷下,兩人卻始終無法更上層樓,突破進一步的戀人關係,縱使他清楚知道醜小鴨其實也深愛著自己。
「對了,阿浩,你等一下在西門町不是有一場簽唱會嗎?!既然伴舞的粉紅豬病倒了,不如就要元浩代替演出吧?!」尉曉亞把吃到一半的便當丟到垃圾桶,開始下午的工作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