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否認——「學伴」這個身份讓她在江皇昱的大學生涯裡,有別於「同學」。
可這究竟是吃虧還是佔便宜呢?在當時認為是佔便宜,可今時今日……卻又是另一個看法。
他有著具有魅力的男性外表,可心性卻像個大孩子,浪漫而天真,對任何事都充滿了熱情與理想,有著這樣個性和外表的組合,更是吸引了無數的芳心愛慕。
即使有這樣優勢的條件,他卻沒有成為玩弄女人的花花公子,企圖想要跟他深交的女人很快會發現,他對「愛情」這樣的情感竟是遲鈍到不行。
有女生走到他面前問他:「你喜歡我嗎?」
他一定會露出讓人心花怒放的燦爛笑容。「喜歡呀!」
初聽到這樣回答的女生通常會高興得又叫又跳,像中了樂透頭彩一般,並開始以他的女友自居,只是好景不常,很快就發現自己其實只是得了個普獎——很多女生都曾得到相同的回答……
該罵他濫情嗎?
不!這樣的指責對他不公平。
問他為什麼可以輕易地把「喜歡」二字說出口,他反而會露出一臉的不解回問:「為什麼不能喜歡?大家都是好人。對我很好呀!我是真的喜歡啊!」
若以為這是開玩笑的回答,那就大錯特錯了!他——是真心這樣認為的。
那再問——「有沒有特別喜歡的人?」
「什麼叫特別喜歡?」
「就是會讓你心跳加快,口乾舌燥,滿腦子只想跟她上……」
「上什麼?」
「……你知道的,不會是上課就對了。」
「喔——上床嗎?」
謝天謝地!幸虧他不是完全的無可救藥。
「不過大家都是同學,想到那一層不好吧?」
「……那你有沒有想交女朋友呢?」
「想呀!」
「那你希望誰當你的女朋友?」
「對象是還沒想到啦……現在有人想當我的女朋友嗎?」江皇昱露出魅力無比的微笑。
當然這項「招募令」一出,讓眾女眼睛一亮,可又害怕他只是開玩笑,有人猶豫不決,有人則行動迅速,毫不囉嗦的舉手應徵。「我當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好呀!」他的爽快,當場讓眾人瞪突了眼。
於是,江皇昱在大學時代的第一個「女朋友」於焉誕生,同時也是班上第一個成形的班對。
可這段關係並沒有維持多久,約莫一個月後,兩人便分手了——由女方主動提出的。
問他原因,他一臉困惑地說道:「她就一直怪我沒理她……」
而女方這廂呢?——「他好忙,整天都沒見到他的身影,不是忙社團就是忙其他事,他朋友多,聚會一大堆,誰叫他他就會跟誰走,有這個男友跟沒有一樣!」
雖說第一段「戀情」就此草草收場,可空窗期沒過兩天,第二個「自告奮勇」願做他女友的人很快就補上位置。
這回——只維持了三個星期。
分手理由都差不多,一進教室就聽到那位同學用力咆哮。「社團比我還重要!寧願去社團也不跟我約會!」
說真的,江皇昱應該是班上外務最多的人,才大一而已,就一口氣參加了三個社團,有輔導性質的光暉社——會利用假日到監獄或山地學校辦活動;有體能性質的登山社——閒暇跑步練體力,假日時會結隊征服台灣三千公尺以上的大山;有學藝性質的攝影社——不時就帶著攝影機到處拍照或參加攝影研習課。
難怪他的女友會哇哇叫,對一個幾乎忙到連睡覺時間都沒有,課也蹺了一大半的人來說,會有多少時間陪「女朋友」?
經過幾個班上女同學「嘗試」當過他的「女朋友」後,學期過了三分之二,所有女生漸漸都打了退堂鼓,不再後浪推前浪,爭相做他的女朋友。
對女生而言——誰能忍受一個一心只管外務的男友呢?雖然欣賞他,但還是維持同學關係就好,不需要再更深一層。
到後來——他終於開始會拒絕人了。
對那些不厭其煩、躍躍欲試想做他女朋友的女生說道:他暫時無心交女明友,現在只想搞好社團……
在他堅拒下,終於沒再聽到有人哭訴他太忙、不體貼、找不到人等等的埋怨聲。而他會有這樣的轉變,就跟她有極大的關係了。
☆☆☆☆☆☆☆☆☆☆ ☆☆☆☆☆☆☆☆☆☆
觀察江皇昱一段時間後,便會發現他有個癡性,只要是他有興趣、喜歡的事物,就一定會執著追求到底,徹頭徹尾弄清楚。
他最愛做的事其實是攝影,所以無論他參加登山社或是光暉社,皆是因為他可以扛著相機上山下海入監獄,能夠盡情的拍景、拍人……
他——能夠為攝影做到這種程度。
可當他如此熱衷一件事時,便會將所有的事拋置在腦後下理會,而課業便首當其衝成為最大受害者,其次才是女朋友。
大一第一次期中考過後,他全部科目都不及格,若期末考再繼續不及格,肯定全被當掉,然後被踢出這個學校。
而她——如果說大學生活有什麼值得稱許的地方,肯定就只有學業成績值得說嘴了,班上前幾名總有她的分,更別說是她的筆記,經常成為班上同學必借的寶典。
眼看期末考將至,江皇昱突然衝到地面前大喊:「學伴,快救我!」
在知道他求救的緣由後,儘管心裡得意萬分,不過還是要他答應幾個條件她才肯幫忙。是!她承認此法非君子所為,有趁火打劫之嫌,但這就像天上掉下來的禮牧,怎麼可以不好好運用?
他——當然答應了。
從此以後,他倆的關係突飛猛進,她成了他的家庭老師,幫他複習功課,借他上課筆記,讓他跟她同組做報告……想盡辦法讓他不被當掉。
也或許基於這樣的合作與互動,她與他之間的情誼自然急速激進,她——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成為「好朋友」之後,佔了多少便宜呢?林林總總算起來還不少,他沒有忙社團的時間,多半是窩在她身邊補功課——儘管這樣的時間一個禮拜可能不到幾卜小時,但她卻很滿足了。
因為在這幾個小時,她可以完全獨佔他,讓他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只屬於她,而不是屬於其他女生的,這點正是類似像方小蝶這樣的女友會恨她的原因。
他會吃她為他買的便當,他會喝她特別為他準備的果汁,他會跟她分享他最新拍到的照片,他會跟她說最近做了哪些事,他會跟她訴說他的煩惱。
她更是他最佳的愛情顧問,每次聽到他嘟囔不懂女生怎麼那樣難討好,老愛跟他分手時,儘管聽得好氣又好笑,但她總是靜靜的聽,想知道他對那些女生真正的看法,雖然每回都聽得心驚膽跳,就害怕有哪一個女生會讓他真正動了心,不願意輕易放開……
為了避免心臟繼續受到驚嚇,聽了幾次大同小異的情史之後,終於忍不住勸他——
如果他現在無法放開社團,且又沒有把握做好人家的男朋友,就不要再輕易交女朋友了。
他聽了她的勸告,大概思索了一分鐘,便立刻點頭。「好!我現在就不再交女朋友,全心沖社團!」他發下豪語說道。
表面上她露出嘉許的表情,鼓勵地拍拍他,而內心則歡欣的大叫大笑不已。
她知道這樣做有風險,或許從某方面來看,可能也阻絕了她當下成為他女朋友的機會。
可她相信。只要一直待在他身邊,他終究會發現她的好,且他不能沒有她,到時候一切自然會……水到渠成!
她深信能被他真正愛上的女人,將會是全世界最幸福的。
因為他對自己愛上的事物,便會灌注全副的注意力和精神,廢寢忘食、執著的愛著。
而她就抱著這樣的企圖和意念一直在他身邊待著,期待那一天的到來。
在那一天來臨前,她會以「好朋友」的身份待在他的身邊,盡情的愛他、寵他。
只是機關算盡,卻沒有算到——如果他一直沒有愛上她呢?
回憶至此,她忍不住別過臉,眼淚不受控制地流了下來。
大學畢業後,她留在北部找工作,必須搬出原來住的地方,到靠市區近一點的地方,他知道後立刻邀她去他家住。
皇昱的父母很早就離開了他,做律師的父親在他國小時因為交通意外身亡,是母親獨自一人拉拔他長大,不幸的是,這樣辛苦、偉大的母親卻在他高一時得癌症過世,獨留他一人。
他家財務狀況還算佳,母親過世前就已經幫他做好財務規劃,設立了一筆數目煩多的信託基金,讓他日後唸書、生活都不虞匱乏。
此外還留了兩間同一棟公寓的同一層屋子給他,一間可以自己住,一間還可以租給別人賺取租金呢!只不過皇昱不願意將屋子出租給外人,因為那屋子裡至今還保持著他父母還在時的模樣,至於他自己則住在對門房子,而她則跟他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