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天她都有意
無意地在確定小弟的超能力,然而結果就像白紙寫黑字一樣抹煞不了,更可怕的是她知道了更多母親的秘密,就連一向只知工作卻從不欺瞞人的父親都有了秘密,而當他們倆在一起的火花別說超能力的小弟感受得到,就連她這個平凡人都有快要被灼傷的感覺。
她不敢找父母親討論小弟的異能力,也不敢和任何一個人談起,因為她曾經看過小說、電視,好像擁有超能力的人會被捉去解剖,她不想要失去小弟,所以她除了守口如瓶外,更千交代萬交代他絕對不能告訴任何一個人他會「讀心術」的事,甚至要他發誓,還拿了一切她所聽過的可怕故事來恐嚇他。
可是紙依然包不住火,不知道為什麼父母親竟全知道了這個秘密,並以他為間諜監視防範對方,然後在半年後的一天終於爆發了醞釀許久的戰爭,並協議離婚,從此讓他們兩姊弟分住兩地,直到方愉將要死之前。
「小揚,你好嗎?」看著多年不見的弟弟,方愉瘦骨嶙峋的面容上出現了難得的笑容。
「姊……」方雲揚沙啞地叫,由於父親對母親積恨過深,所以全力阻止他與母親,甚至於姊姊見面或聯絡,直到昨天父親含淚的叫他到醫院看姊姊後,他才知道姊姊已是癌症末期的病人。
「記得我們的約定嗎?」她瘦小枯乾的手握住他的。
「記得。」他知道她說的是有關他「讀心術」的事。
「保護自己知道嗎?」她虛弱地告訴他,「還有,替我孝順爸媽,尤其是爸爸,如果我死了他就只剩你一個親人,而媽媽還有陳叔和我們同母異父的弟弟,爸爸卻只有你,好好孝順他知道嗎?」
他沒有回答,而那夜,在世界上方雲揚惟一在乎的人,年僅二十歲的方愉死於髓質癌,他也正式地離開了在他九歲之前還稱得上家,這些年卻猶如冰庫的牢籠。
十五年 後
濃霧籠罩大地,霓虹加深了迷濛整個夜晚。
街道的那頭突然發出了摩托車的狂嘯聲,在下一秒鐘只見朦朧霧氣間射出
了一道、兩道,然然在剎那間照亮整條街道的車燈,而他就那樣跨坐在一台全黑,並有貼著惡魔骷髏的重型機車上,領袖著將近三十人的車隊。
他過長的黑髮被風吹散披散在肩上,有種讓人抗拒不了的狂野氣質,深邃炯炯有神的眸子,配上那張冷凝卻俊美的臉龐卻有著令人忍不住戰慄的邪惡氣息。他是一個神秘、深不可測的男人,即使認識他已有十年的朋友也沒人能抓住那對深邃眼眸下的任何一絲思緒。
他的名字沒有人確切的知道,而所有認識他的人,不管是車隊的朋友,酒吧、舞廳、或者道上的朋友,全部都叫他方哥,即使年紀明顯比他大的人也不例外,因為那不只是一種稱號,還是一種尊敬,一種任何人也無法逾越、挑釁的氣勢。
方雲揚十六歲離家出走後,開始以打工方式賺取一切生活所需,而第一個工作就是在機車店當學徒,也因此喜歡上機車這種能帶領他狂飆的東西,而且從未因別的喜好而放棄它。當了兩年學徒後,他以十八歲成年之姿開始在電動遊樂場當起少爺,打架的身手就是在那兒立下基礎的。後來他曾在PUB裡上班,所以學了一手高超的調酒術與舞技。
因為他待過的地方都屬於龍蛇混雜處,認識的人面也廣得讓人瞠目結舌,他的朋友有政府官員、有商業尖兵、有平民百姓,當然也有為非作歹的黑社會人士,然而對他最有幫助的無非是商業尖兵,至少他是從他們那兒學來各種財經知識,以至於玩起股票和外匯,錢滾錢,讓他可以毫無後顧之憂的隨心所欲,不必汲汲營營以賺取生活所需。
二十二歲開始正式玩股票和外匯的他,一開始便膽大心細地將身家財產全部投資進去,一年內賺回百倍的回收額,從此他每回賺得的金額以五五分帳,一半投資一半存進帳戶內,據他上回看帳本,上頭的金額似乎已到八位數字的樣子,他在想,是否該考慮買幾間店或幾間房子來降低存折上的數字,免得哪天哪家銀行倒了,他會流浪街頭。
但話又說回來,要賺錢還不簡單,他根本就沒把那些錢放在眼中,要不然也不會看著他位數一個個往前移,卻從未去動它轉投資之類的,更不用說他身上八年以上的老骨頭摩托車,和身上的破牛仔褲、T恤,以及每天以吃路邊攤裹腹的生活。
老實說他喜歡現在的生活,無拘無束,我行我素,住在每天有人幫他整理房間的旅館內,這樣無憂無慮的生活多少人求都求不到,他根本沒有理由拒絕它不是嗎?
他的嘴角輕佻起一絲若有似無的笑意,以雙手控制機車讓它滑行到路邊,而身後的車隊也在他的帶領下減了速度,最後全部停在一間霓虹閃爍不已的PUB入口處。不消多久,全部的人便相繼地尾隨他進入PUB,消失在入口的階梯間。
邾松婕拉了拉頸部
的衣領,縮了縮露在冷空氣中的脖子,天使般的臉蛋正頭痛地擰緊了眉頭,當然她不是真的在頭痛,呃,或許也有這麼一點頭痛的跡象啦,不過讓她擰眉的最大因素是找不到落腳處,神呀!她若再找不到一間肯收留她的旅館,她今晚鐵定會凍死街頭的。可是她已經連續走了五條街,能問的飯店都問了,就是沒有人願意收留她,不,或許說收留它來得恰當。
坐在街燈下的公共座椅上,她小心翼翼地將大衣的拉鏈往下拉,而露出大衣外那顆毛茸茸的小頭,正是只小狗。
這隻小博美不知是走失還是被主人拋棄了,孤零零的挨在街道牆角邊發抖,路過的人視而不見的走過它,稍有注意到它的人也只是蹲下去逗弄兩下便起身離去,最可惡的人則沒事踹它兩腳以示自個兒的高興,天知道他們是天生有虐侍狂還是怎麼的,一隻可憐的流浪狗也礙到他們了,非得出腳欺負它不成?
她在那條街上連走了四回,走過來走過去,她等待的無非是有個好心人士能蹲下身抱起它、收留它,怎知看到的全是社會上冷然的一面,最後她終於忍無可忍的自個兒收留起它來。然而即使她事先帶它到寵物美容店去美麗一番,依然沒有一間飯店肯收它,而自己這樣一個流浪者的身份似乎也不適合養寵物,就這樣她抱著它挨家挨戶的替它尋找一個家,找到最後連她現在住的飯店都給了她最後通牒,要她快將小狗「處理掉」,否則連飯店都不能繼續給她住了。
神呀,怎麼台灣這個美麗的寶島跟她想像中的完全兩個樣,在母親口裡的故鄉是那麼的充滿人情味,人與人之間以真誠相侍,愛心、同情心更是氾濫成災,結果呢?事實好像正好相反耶!或許二十幾年前的社會真是這樣吧!
「狗狗,怎麼辦?沒有人要你怎麼辦?」想著想著,她突然低頭對小狗說道,小狗則友好地伸出舌頭舔了她一下又一下。
「哈,可愛狗狗。」邾松婕忍不住輕笑一聲,溺愛的將自己的額頭與它的小頭兜在一起,「你知道嗎?我好喜歡你哦!」她充滿感情的告訴它,而它則回應她熱情似的多舔了她兩下。
「哈,可愛狗狗。」她歡喜地將它緊擁在胸前,喃喃地自言自諳,「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你,可是又無法收留你、照顧你怎麼辦,」她頓了頓,輕撫著它的毛說,「離開家轉眼間已過了半年,不知道竹妤和小梅過得好不好?唉,其實根本不必拖她們倆下水的,只要我一個人離家出走,讓父親『中王』的職位後繼無人,讓他了卻不了紅塵俗事,不能了卻殘生的追隨母親到西方極樂就行了,偏偏……
「唉,狗狗,你告訴我,我是不是長得很無辜、很無用,才會讓兩個比我小的妹妹老是擔心我,還揶揄說如果異能力選擇了我,就是要毀了『中王』這個無敵之尊的威信,傷腦筋,可是它明明就真選了我,我有什麼辦法呢?為什麼她們要嗤之以鼻地笑我呢?」她認真地凝視著小狗,像是這樣就能得到它的回答似的,當然小狗是不可能回答她的。
「其實我並沒有外表這麼柔弱的,至少我一個人花半年時間遊遍東亞各國,什麼意外都沒發生過。」她繼續喃喃自語地說著。
其實三姊妹之中她或許真的是「中王」的不二人選,竹妤樣樣強勢,總以保護者自居,其實內心是柔弱缺乏愛的;小梅聰穎伶俐,天真與倔強卻是最大的敗筆;而她呢?雖然外表長得柔弱不堪一擊,實際卻強韌的讓人望塵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