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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馥明

  唐捷說不下去,他是聽到楊婉兒的喃喃自語聲,他不敢深究。兩人此時「心照不宣」地共同掩飾。

  偵查員小玉正好此時敲門走進,向唐捷報告:

  「李謙的照片資料已準備妥當,可以請江小姐過去指認,或者拿來這裡指認?」這是一個大救星,唐捷與楊婉兒共同的想法就是想出去透一下氣,便不約而同地回答:

  「到外邊指認。」此語一出,兩人不禁相視而笑,連說的話都一樣,這段情怎麼斷?

  怎能斷?!

  他開門,讓她走。

  楊婉兒有一種不祥的感覺,是他開門,「放」她走!

  唐捷帶著楊婉兒指認李謙的照片。楊婉兒見此照片,不知不覺,惶恐加身,是一種難忍的悲傷,如飛瀑直洩而來,登時魂搖魄蕩——

  她一邊哭喊,一邊顫抖語無倫次地說:「他們說,吞了銀行……他們叫我趕快走,他們就兩槍……我什麼都沒有了。」

  唐捷對於楊婉兒的失常,感到驚懼,她對楊雄夫婦的死,好像悲痛過度,她不會是楊雄的女兒吧?!這種聯想讓唐捷惆悵,他扶住楊婉兒離了魂的身體,一心只想著是否應該找蘇耕之前來解答?若她真是楊婉兒,他更應該還給她原來生活的顏色,豈可自私自利?但唐捷仍抱著希望她不是楊婉兒。

  但是唐捷的心是醒的,他的順順一定是楊婉兒,因為楊婉兒是江順順的同學,江順順前去參加楊家的派對,楊家出事,但楊婉兒逃出,目擊一切方遭追殺。就因為兩人關係匪淺,所以楊婉兒逃離時才駕著江順濤借給江順順的車,又因某種緣故,楊婉兒又拿著江順順的皮包,所以被誤認為『江順順』,又「陰錯陽差」、鬼使神差地失去記憶,就這樣讓唐捷陷於「萬劫不復」之境。

  至於蘇耕之會認錯屍,恐怕是江順順戴了楊婉兒的珍珠項鏈,才讓一向精明幹練的蘇耕之認錯屍體,但是就是這一點,讓唐捷不是很明白江順順為什麼會戴楊婉兒的珍珠項鏈?

  但就是這一點存疑,讓唐捷產生無限的希望,與光明的未來。她有可能不是楊婉兒!

  唐捷心情稍微鬆懈就又發現楊婉兒看著兇手的照片低頭垂淚,傷心莫名,讓其他認識楊婉兒的同事,紛紛前來慰藉一番,不明就裡地還責怪唐捷:

  「大隊長,我們被你罵也就算了,你實在不應該讓江順順哭成這樣子的。」

  唐捷百口莫辯,這已是第二次因為楊婉兒哭而受波及,天啊!萬一真把她娶回家,豈不是只有任她欺凌的份?否則,她隨便一告狀,他豈非「人神共憤」!

  不過亦有不少人對楊婉兒的失常表現驚訝不已,唐捷不想擴大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對小玉解釋說:

  「一個女孩子經歷生死大事,要她回想總是心驚而無法控制,她已經指認了,我想先送她回去。」

  眾人也理解地點點頭,誰叫美麗先天就是令人無法抗拒的武器,而楊婉兒偏偏又美得不像話。

  唐捷不費吹灰之力,就讓眾人不起疑心,唐捷送楊婉兒回家的途中,楊婉兒的神色淒涼,臉上蒼白而憔悴,大眼睛闔著,有兩滴淚水正由眼角滾下來。唐捷心疼地握住她:

  「順順——」

  「……」

  不是她不應,她根本應不出聲。

  「順順,我知道經歷生死的恐懼,有什麼就哭出來,天塌下來有我替你擋。」

  豆大的淚珠,白楊婉兒的眼裡滾落。

  「他們的人這麼好,竟然死……於非命……」

  她已想了好久,也反覆念了很多次,怎知嘴唇動得厲害,往下根本無法再出聲。

  「……」

  唐捷想不出可以說什麼慰藉的言語,他想測試她究竟是不是楊婉兒?他試探地喚著:

  「婉兒,靠在我這裡會好一點。」唐捷指著自己的胸懷。

  楊婉兒驟聽有人喚她為「婉兒」,不覺有何不妥之處。應該說,她早已聽慣,根本沒注意她現在是江順順而不是楊婉兒。所以她緩緩地靠近唐捷的胸懷,那是她安心的港灣。

  唐捷看著她的反應,他的心情如失控的溫度計,無法計量。

  強者易挫,剛者易折。

  他似乎非常明白,楊婉兒注定是他命裡失意的空間。他生命裡有楊婉兒,但似乎也會失去楊婉兒,因為她要負起楊家的延續,這是一種超級大變數,誰也無法保證,雖然感情不可變易,但也難以追回。

  楊婉兒感覺得到唐捷瞬間發冷的心情,近在咫尺,卻如相隔天涯。

  做人便是這樣,「造化弄人」,但仍不得不宿命。

  不,楊婉兒不想這段情成為「漸行漸遠漸無害,水闊魚沉不知處」,她喜歡唐捷帶給她「寸心之間,即為天堂」。剎那之間,便是永恆的獨特感受。

  ☆☆☆☆☆☆☆☆☆☆  ☆☆☆☆☆☆☆☆☆☆

  回到家中,楊婉兒對著唐捷慇勤地說:

  「唐捷,我現在心情已平穩,你趕快去和小李他們會合,抓到嫌疑犯再叫我去警局認人好不好。」

  一切既成定局,不如靜觀其變。

  也罷,楊婉兒就楊婉兒,反正他知道他們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只要這愛情的意念本身是真誠的,縱使風來阻雨來翻,終究也是無悔。

  「那你就一個人乖乖地在家,有事一定要馬上找我,不要怕吵我,我把組員的電話跟呼叫器全留給你,這樣就不可能找不到我。」說著說著,唐捷果然拿起紙筆將所有可通訊之號碼全部寫出。

  臨出門前,楊婉兒情眸眷戀地擁著唐捷,軟弱而感動地說:

  「唐捷,這輩子除了你,我誰都不嫁,若你不娶我,我要告你遺棄。」

  遺棄?怎麼可能?但此時唐捷是快樂的,在這麼窩心的告白下。

  送走唐捷,楊婉兒立即坐著沉思如何解決她和唐捷婚姻效力的問題,她已陷入極度的情緒高漲.她不要他們之間有任何的不確定,她固執且一意孤行,今天就要嫁出去。

  今天一定要嫁出去?楊婉兒自己想著就覺得好笑,哪有那樣的迫不及待?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今天沒嫁給唐捷,此後兩個人的人生便會在同向的航行後,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所以楊婉兒把唐捷的《法律全書》搬出來,仔仔細細地研究,不明白的就打電話到法院問法官,剛開始法官的回答都是:

  「我想這些問題,你可以跟你的律師研究一下。」但是楊婉兒不喜歡商業氣息太重的律師,動不動先要求咨詢費,而且答案模稜兩可,似是而非,千篇一律:原則上……但不能保證,萬一訴訟……有贏有輸。

  既然不能保證,就沒什麼好問,所以楊婉兒又很厚臉皮地打電話給法官,這次楊婉兒很幸運地問到一個正在談戀愛的女法官,兩人說了一會兒的話,不禁惺惺相惜起來。

  「法官,我真的很想嫁給他,但是,我真的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是什麼,但我身心都非常正常,這個結婚證書上要怎麼簽名?」

  「我沒有遇過這種案例,不過依本地的法律而言,重點是有無正式的結婚儀式及兩個以上的證人,至於名字似乎不在婚姻無效或可得撤銷的範圍,不如在名字的地方用照片及手印代替,或許可以解決你的困難,若你能再到精神科確定你確無精神異常,那我想應該就沒什麼問題。」  。

  楊婉兒感激得無以回報,她道謝掛完電話以後,就開始忙碌,她先到醫學院精神科法律門診鑒定是否確無精神異常後,就拿著診斷證明書回家,然後開始製作她和唐捷的結婚證書:

  茲(唐捷的照片)與(楊婉兒的照片)因真心相愛,故於公六年  月  日舉行公開儀式,共同結為連理,自此兩人不論貧富貴賤,皆相互扶持,一心一德,貫徹始終。

  簡單明瞭,她待會兒要帶到警局去,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成為他們結婚的見證人。

  唐捷你跑不掉了。

  ☆☆☆☆☆☆☆☆☆☆  ☆☆☆☆☆☆☆☆☆☆

  唐捷是不想跑!

  當他和劉立廣等人會合後,就看見小李被李謙挾持,而阿輝及其他的偵查員全部在岸邊圍住李謙,而李紫是身受重傷,正在送醫急救。

  劉立廣向唐捷報告:

  「我們追查到赫茲汽車公司將車子出租予李謙,且查出真正之車牌號碼,很順利地便又跟上,而李謙也發現了我們的跟蹤,最後在這前面是海,後面是我們的情況下,他將車開下海,自己一個人跳車。」

  唐捷需要李紫的證詞,乃問:「那李紫呢?」

  這一問,劉立廣忍不住想大笑,但是在唐捷面前,他稍微節制僅淺淺的笑,因他想起當時,李謙的車一落海,就聽到一個人的尖叫聲是小李的聲音,但案情緊張則無人追究小李何以慘叫。

  等眾人把槍掏出來,埋伏在岸邊,伺機李謙游上來即手到擒來,交差等著領獎金,一切就圓滿再圓滿。然好景不常,小李竟被美色沖昏了頭,竟想也不想地跳下海去救李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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