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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梅文

  「就算我是你的媳婦,但不代表我要變成你的奴隸,你家的免費傭人。我嫁給你兒子是因為我愛他,但是不代表我也得愛你。」洪金妮一口氣說完她想說的話,把她的不滿一古腦地傾吐。「我很想知道,你到底不滿我什麼?」

  「我……」被她堵得無話可說,身為婆婆的人只能愣在當場,沒想到這個媳婦竟然會當場頂撞她。

  洪金妮歎口氣,逕自坐到房間裡的沙發上。「我很想跟你多點機會瞭解彼此,至少我希望能把你當成是自己的媽媽一樣孝順,一樣地尊敬你,但我現在發覺這是不可能的事。」

  婆婆瞪著她,但洪金妮還是說下去:

  「我覺得你根本只是把我當成你發洩不滿的工具,你之前不被允許的事,到現在你也要加諸在我的身上,然後呢?你認為你能接受的,我就應該跟你一樣嗎?」

  洪金妮搖頭,望著婆婆,這個可憐又可恨的女人。

  「不,我跟你是不一樣的,除了這個家,還有其它地方需要我,沒有我不行,而你……」

  「如果你這麼討厭道裡,為什麼不給我死出去?」婆婆罵道。

  「NO  WAY!這裡是我未婚夫的房子,我是他的未婚妻,你憑什麼要我滾出去?就算要趕我也輪不到你開口。」洪金妮終於發火了。

  「我是他媽,怎麼輪不到?」婆婆大叫。

  「他已經是成年人了,他的事自有主張,這房子是登記在他名下,除非你有得到他的授權,不然你沒有權利趕我走。」

  洪金妮堵得婆婆啞口無言,她冷冷地下逐客令:

  「不好意思,工作一天我很累了,不像一些整天在家沒事做的閒人一樣可以到處找磴,如果你有什麼事,快點說完,我想休息了。」

  「你說我是什麼?你怎麼可以這麼沒家教!」婆婆氣得要命,但一時也找不出舌來罵她。

  「我媽教過我,要敬老尊賢,但是不包括那種不值得尊敬的長輩。」洪金妮望著婆婆,表情凝重。「禮貌是相對性的問題,我的教養並沒有好到讓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更不可能因為要愛你的兒子而把我的人格變成任你踐踏的低賤程度,這點,恕我做不到。」

  「你敢?」婆婆怒道。

  洪金妮瞪著她,已經豁出去了。「我有什麼不敢的?對了!我明天會換鎖,希望你自重,沒有經過我的允許,不要再亂開我的房門了。」

  「什麼?」婆婆沒想到她會做得這麼絕。

  「如果我下次發現我的車子或是任何屬於我的東西加上任何不屬於我的東西,我會報警處理,不會再忍氣吞聲。」洪金妮重複了一次,像是要加強自己的決心似的。「絕不寬貸。」

  「你給我記住!」氣得說不出反駁的話的婆婆奪門而出,還不忘用力摔門。

  砰地一聲,門關上了。

  洪金妮沒有任何勝利的感覺。她知道,今天的宣戰可能會造成更多的問題,但是她很清楚,如果不講明白的話,她的生活就會一直痛苦下去。

  她不想為難自己,也不想再裝乖了。

  看到桌上的照片,是她跟王偉明出遊的照片,看到這些東西,讓她忽然有個衝動,想把那些甜蜜的假象全都撕成碎片。

  就像她的心一樣碎……

  悲哀的,她卻什麼都沒有動,她只是默默地看著照片,眼前忽然模糊了起來,再也看不清,從來也沒看清。

  他的溫柔,他的愛情,他的擁抱,他的親吻,他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個說愛她的時刻,全都是假裝嗎?那些甜蜜,那些記憶,那些幸福的時光,全都是他的謊言嗎?

  如果是,那麼他為什麼不騙她一輩子,為什麼要在她最孤單、最無助的時刻來打擊她呢?

  她好想當面問清楚,要他告訴她答案,要他親口說個明白,可惜她現在連他在哪裡都不清楚……

  偉明,你在哪裡?

  洪金妮好想知道。

  第三章

  工作是一種寄托。

  尤其是在感情上遇到挫折的女人,更會把工作當成是浮木,當作是暫時停止胡思亂想的方法。至少在工作裡她不需要用思念當作前進的動力,更不需要因為一個男人而左右自己的專業。

  洪金妮很清楚,除了工作之外,她再也想不出其它更好的方式來擺脫甸在她心裡的困擾。她不想在人前露出任何脆弱,在她還沒準備好下一步該怎麼做的時候,在一切事情都不明朗的時候,她不想變成一個不戰而敗的輸家。

  打過幾通長途電話,永遠找不到王偉明,他像是消失在空氣裡。她在王家得不到答案,認識王偉明的朋友也沒有人有消息,她也不敢打去公司問,因為那是王家的事業,到時候話傳回去,婆婆又來找她麻煩怎麼辦?

  但就算是這樣,她也要王偉明親口跟她作一個交代,而不是連面對她都不敢。她不相信為什麼一個跟她山盟海誓的男人,現在竟成了縮頭烏龜?

  「這種事很常見啊,你又不是第一個。」羅志輝的結論。

  「什麼意思?」洪金妮呆住了。

  「丈夫外遇這種事,老婆通常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他家人一定早就知道,才敢用那種態度對你!」羅志輝閒閒地說。

  「不會吧?」洪金妮被她一提醒才想通,婆婆前後態度的確有很大的轉變。之前雖然不怎麼疼她這個准媳婦,但也沒有到現在這麼僵的程度……

  「怎麼不會,你沒看昨天來的劉太太,她老公就是這樣,但是地又能怎麼僻,還是照樣打扮得光鮮亮麗。」

  羅志輝看洪金妮一臉糊塗,只好解釋給她聽:

  「翻臉又能得到什麼好處,她沒有經濟能力,四、五十歲的女人能靠什麼生活?就算離了婚,那點贍養費夠她買什麼珠寶首飾,連出來喝個下午茶都不夠。看那個很久沒來的吳太太就知道,硬逞強的結果是什麼都拿不到,他老公寧可給人賺律師費也不給她半毛錢。」

  「可是明明是男人的錯啊!」洪金妮很清楚,她並不怪那個第三者,只能怪男人沒定力。

  「這個世界不是你對我錯就算數的,重要是誰有錢、誰有權,只要有這兩樣東西,黑的說成白的都可以。」

  羅志輝勢利地說,看洪金妮沒說話,她聳肩道:

  「這個世界大概只有你才以為愛可以維持一輩子!」

  洪金妮低下頭,避開好友的逼視。「還好吧?我連他人在哪裡都不知道,要怎麼證明他是真的背叛我呢?」

  「嘖!你還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你想浪費幾年青春等他啊?」羅志輝白了她一眼。「不過就算是結了婚還是照樣可以甩掉你,像柳太太的先生就是以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的狗屁條款休掉她的。」

  「這是什麼規定?」洪金妮有聽沒有懂。

  「有空翻翻民法吧,就算沒打算離婚,也要懂得保護自己啊!如果他用賤招對付你,你也不必害怕什麼都得不到。」羅志輝丟了一張名片給她:「這律師是我朋友,如果有需要可以請教他,報我的名字可以打折。」

  「我又還沒結婚,用不著這種離婚律師啦!」洪金妮把名片又丟回去。

  羅志輝重重地歎了一口氣,兩手一攤作無奈狀:「OK,那你慢慢哀怨,我不廢話了,忙去。」

  洪金妮看老友閃人,自己也覺得很悶,難道她就一點辦法也沒有,就只能這樣無限期的等下去嗎?

  如果不想這樣坐以待斃,她就得想個法子才行。

  看著放在桌上的名片,上面的三個字讓她呆住了。

  許仲齊。

  好熟悉的名字……

  ☆☆☆☆☆☆☆☆☆☆  ☆☆☆☆☆☆☆☆☆☆

  洪金妮跟許仲齊的助理約了時間,下班之後就到他的事務所去拜訪。

  門口掛著許律師的名牌,走進事務所裡面就可以感覺到嚴肅的氣氛,深色調的書櫥佔據大半的空間,厚重的書跟文件一疊疊放在那裡,出來招呼的助理請她稍坐,許律師還有客人。

  「請用茶。」助理端上一杯香茗,然後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坐在那裡,洪金妮有些茫然。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許仲齊」這三個字就打了電話,也許是同名同姓也不一定。可是就算只是可能,試試看也無妨。

  約定的時間已經到了,許律師的房門口還是緊閉著。

  她無聊地打量起這間律師事務所來。這些紅木傢俱並不新,不過維持得很乾淨,看來這個律師事務所不像是新開張,不然怎麼會連助理都是有點年紀的女士呢?看來這個許律師應該不是她以前認識的那個人,是她想太多了。

  這時門打開了,走出一個白髮蒼蒼的男士,洪金妮忍不住為他的穿著喝聲采──手工制的西裝完美地襯托出專業的品味,看得出是一個很懂得穿的雅士,用色沉穩,適合他的年齡,略微花稍的領帶卻顯得輕快,看來他還有些玩心,只是藏得很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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