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微一愣,好一會兒才回過神。
「誰會想妳!」他冷哼。「妳走了最好,最好不要再回來。」
「我會回來的。」拋下這句話,嬌小身影飄然遠離。
他將視線轉回書上,喃喃道:「我才不管妳回不回來,不回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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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違了,文明世界!
滿心興奮的梁依璃一下公車,立即深深吸進一口氣──
「咳、咳、咳!」結果吸進來的都是公車排放的廢煙。
都忘了都市的空氣有多髒了!
她擰眉,拿出手帕掩住口鼻,轉身快步走進巷子裡。
過了三個禮拜與世獨立的生活,再次回到繁榮的都市,不禁有點不適應。
本來習以為常的車潮,滿街排放的廢氣和街上行人匆匆的腳步,如今看起來,竟是陌生得很。
真糟糕,才一下公車,就開始想回小鎮去了。
「梁依璃!」前方驀地傳來一聲大叫。「妳這個女人這些天死到哪裡去了?」
她根本不用抬頭也不用看,用膝蓋想都知道這個沒禮貌的臭傢伙是誰。
「書獃子,你還在家裡當米蟲啊?」正是她的青梅竹馬,杜書橫。
「嘖!米蟲米蟲的多難聽。」對於她的說法,杜書橫不能苟同。「我是韜光養晦,累積實力,他日一鳴驚人,妳可別追著我屁股後面要簽名。」
「我怕沒有那一天耶!」她笑嘻嘻的回,繞過他走進公寓大門。
「這麼瞧不起我?」他的聲音微有怒氣。
「不是瞧不起。」梁依璃回頭,秀眉微揚。「只是啊,光說不練是沒有用的,未來的名作家先生。」
「誰說我光說不練了?」被她瞧輕,讓他很不能忍受。「我最近正在著手寫一部曠世巨作,哼、哼!這個故事要是寫完啊,我跟妳說,到時就是韓榆恐怕也比不上我。」
「你別作夢了!」她壓根就當他在說笑。
哎呀,書獃子的文章她看過。是不錯啦,他文筆尚可,創意尚佳,可就是缺少令人為之驚艷,為之傾倒的個人魅力啊!
若說他能小有名氣,或許用心經營一朝能成,可要像她的偶像那樣大紅大紫……難唷!
杜書橫聽了很不服氣。
「我看過韓榆的書,不覺得他的東西好到哪裡去。」
梁依璃聞言搖頭。
「書獃子,就是這種態度注定你沒出息啊!」
「什麼意思?」
「這世上只有一種人可以狂、可以傲,可以視別人為無物,你知道是什麼人嗎?天才!而你,你不是。如果你一直這樣目光如豆的話,寫出來的文章永遠只是坐井觀天的井底之蛙。」
這一番話說得很直接,而且也太貼近事實了,他一時間啞口無語,只覺一股熱氣不停竄上來。
其實,他很清楚自己有幾兩重,他和韓榆的差距,自然是很遠的,之所以口出狂言,也不過是希望能分得她一點注意罷了。
他們從小一塊長大,自幼,她便愛讀文章,為了贏得美人芳心,他雖不愛讀書,但為了能寫出一手好文,還是硬逼著自己念。
之所以得到書獃子這個外號,除了他的名字裡有書這個字之外,也因為他自小便捧著書死讀、死背。
他的腦筋不像她那麼好,坦白說對寫文也不是挺有興趣,但這麼多年始終沒有放棄寫作投稿,這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她。
每每看她提起韓榆,將他證如天上神祇,他心裡就不是滋味。什麼時候,她才會回頭看看身邊的人一眼?
「這幾個禮拜妳跑哪去了?」知道這個話題再繼續下去只是自取其辱,杜書橫另起爐灶。
「我啊……」梁依璃神秘兮兮的笑了起來,笑容好甜蜜。「先進我家,我索性一塊說,免得到時在我爸面前要再說一遍。」
看見她那充滿小女人嬌氣的笑容,他心裡有種不好的預感。
「有什麼好事嗎?瞧妳笑的。」
「嗯,有啊!」她開了門,像只蝶蝴般輕飄飄的飄進屋裡。「我戀愛了。」
第五章
「唷、唷!瞧瞧誰來了。」他前腳還沒踏進書店大門,夏珊的揶揄已經先發而至。「貴客光臨耶!小店真是榮幸之至。」
韓榆踱到櫃檯前,冷淡的道:「我來拿我訂的書。」
「這種小事也值得你跑一趟?」她揚眉。「叫依璃來不就好了?」
「她走了。」酷酷的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緒。
「走了?」她微訝。「她終於受不了你了?」
「也許吧。」他冷笑。
「真的假的?」
之前不是還還信誓旦旦的說愛上他了嗎?怎麼……現在的小女孩都這麼善變?這麼快就變心了?
「我有義務跟妳報告嗎?」他橫她一眼。「書!」
「嘖!小氣鬼。」夏珊轉身,在書架上翻找一陣,丟了一本書到桌上,「喏,順便把舊帳清一清,我這兒可是小本經營,資金短缺啊!」
韓榆丟了一張金卡給她。
「說真的,那孩子不會回來了?」她一邊刷卡,不死心又問:「真可惜啊!我還挺喜歡她的。」
他默默無語,不願答腔。
「啞巴啊你。」她把筆塞進他手裡。「也難怪人家待不下去,誰受得了你這種陰晴不定的性子。」
「是沒人受得了。」他陰惻惻的回,簽完名,拿了書,頭也不回的走出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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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書店,韓榆沒有直接驅車回到老屋,反而開著破舊的吉普車在街上閒晃。
第三天了。
距離她離開已經是第三天。當初說什麼回去探望家人,兩天就會回來?還不是騙人的。
不願承認心中的情緒是失望、是想念,他面無表情的操縱方向盤,對兩旁景色、人事視若無睹。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回家,煩人精走了,他的領土回歸已有,照理說該很快樂,不是嗎?但為什麼這幾天來,沒有她的房子感覺卻是那麼冷清、那麼無趣、那麼……寂寞?
「寂寞?」他喃喃自語。「那該死的女人……」
所以他寧願拒人於千里之外,也不願讓任何人進入他的心扉,只因為,他已受夠了被拋棄的痛苦。
總是這樣,最後被留下來的人永遠是他。
他的父母如此、他的前妻如此,而現在,即使是那個宣稱愛上他的女人也是。
什麼是愛?
這就是他們口中的愛?
他的養父母以為他可以變成他們理想的孩子所以愛他;他的前妻因為他擁有的財產而愛他;那個姓梁的女人呢?因為他的書而愛他?
多麼可笑的愛啊!韓榆冷笑。
所以當他的養父母發現終究是親生的孩子比較好,他的前妻知道他雖擁有為數不少的財產,她卻分毫不能花用時,他們全都背離了他,現在,梁依璃也不例外。
充其量,她愛的是他的書,一個幻影,她終於發現幻想和現實的差距,那愛,只不過是一時糊塗。
他該慶幸的,慶幸她早早放棄離開,而不像前人一般,等到他已經深陷其中,相信自己真能得到那遙不可及的美好,才殘忍的戳破那個幻想。
天色漸暗,他還是漫無目的閒晃著,直到肚子咕嚕作響,才慢慢開回老屋。
車子爬上山坡,在他的背後是小鎮點點燈火,他面無表情的看著後視鏡,望著雖小但卻透著溫馨的小鎮夜景,塵封多年的許多往事突然一一閃過腦海。
韓榆苦笑。
今天的他,特別多愁善感啊!
反正,日昇日落,日子照過。
梁依璃不過是他生命中一個短暫的過客,她走了,他也許有點失望、有點落寞,但是再多過幾天,一個禮拜、兩個禮拜,就像那些他刻意遺忘的往事,終究會成為褪去的記憶。
腦中再度浮起甜美笑顏,他立即用力將其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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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在遙遠的城市,梁依璃正絞盡腦汁甩掉跟屁蟲。
也不知道那個書獃子發什麼神經?
明明之前那麼不屑她的偶像,可一聽見她在韓榆那邊當助手,就無理取鬧的一定要跟來。
本來她只當他是在開玩笑,想不到這三天來,他天天黏她黏得死緊,為了防她偷跑,還說服了她爸爸到她家打地鋪。
趁著今天大哥帶女朋友回來之際,她一邊吩咐大哥引開書獃子的注意力,另一邊和未來大嫂串通好,兩人互換衣服,掩人耳目。也幸好未來大嫂體形與她相近,不正面相對,還能瞞過一時。
好不容易終於逃出書獃子的監視,她興高采烈的坐上最後一班公車,直奔小鎮。
不知道這幾天他過得好不好呢?
公車上,梁依璃望著飛掠而過的景色,微笑想著。三天未見,他可會想她?還是少了她這個侵入者,滿心歡喜享受片刻寧靜?
後者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大。
兩個小時之後,她下了公車,沿著寂靜的街道,慢慢往山坡上的老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