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 中
千形萬象竟還空,
硬水藏山片復重。
無限旱苗枯欲盡,
悠悠閒處作奇峰。————來鵠 《雲》
「苗苗小姐,我們真的要這麼做嗎?」房思苗的貼身丫頭一邊收拾細軟,還一邊回頭望著主子,心裡盼著的是主子能打退堂鼓,別動離家出走的念頭。
要知道外頭的世界是粉恐怖又粉危險的耶!要是她們主僕倆一個不小心,再來個一失足成千古恨,屆時,她們主僕倆還能回雲霄洞嗎?
「小姐——」
「你別多話!要是你再多說一句,我就把你留在雲霄洞,不讓你跟了。」房思苗開口恐嚇小丫頭。
但她不知的是小丫頭青青心中有多想舉雙手表示贊成啊!但是,照顧苗苗小姐是她的責任,如果苗苗小姐出了雲霄洞,而她沒有跟著,這事後若是讓閣主知道了,那她還有活命的機會嗎?
唉!她真是苦命哪!
青青長長地歎了一口氣,而後便認命又認分地收拾行囊;而苗苗小姐則是歡天喜地的想著這一趟出走,她能見識到什麼、玩到什麼……
唔——說玩也許不恰當,因為,她這一次離家出走可不是圖個人利益,而是為了幫她那博學多聞又很能幹的姊姊——青苗。
她可是很祟拜她的青苗姊姊喲!因為,青苗姊姊跟她一點都不像,青苗姊姊好能幹,雖然身為一個山寇,但姊姊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不只如此,她還長得如花似玉,就像古時候人說的那句,叫什麼魚什麼鳥的——
咦?那句話到底是叫什麼來著?
思苗搔搔頭顱,想不出那句古語,於是她頭一側,不恥下問的詢問青青,「青青,那個形容人很美麗的那句話叫什麼來著?」
「嚇!苗苗小姐,閣主老叫你讀書,你就是不讀書,這下好了吧?就連美若天仙都不會!」這很簡單耶!
青青完全不避嫌的露出「你死了、你完了!大小姐教你的,你全都忘了」的慘哉表情給思苗看。
思苗翻了個白眼,說了句「拜託」。「我說的不是美若天仙好不好,美若天仙這麼簡單的辭語我當然會,我說的是那一句什麼魚……」
「年年有餘!」思苗都還沒說完呢!青青便急著插嘴,表示她好強、她好棒。
思苗這會兒只想把青青給打死,「你有沒有搞錯啊?年年有餘跟美麗有什麼關係?我現在又不是在拜年,跟長輩討紅包,我說年年有餘做啥?」她氣得臉紅脖子粗的。
她要的成語是有關美麗、美麗的,青青她是耳背,聽不懂啊?
「是有關美麗的呀……」青青一下子氣弱、心虛了,因為——嘿嘿!她好像也不知道耶!
果然,她們雲霄洞閣裡沒一個長知識的——除了她的青苗姊姊之外。
唉!不管了,反正,她的青苗姊姊就是好厲害又好能幹就是了啦!
不像她,大字不識一個,而且長得圓滾滾的,一點都不符合美女的條件——雖然青苗姊姊老是說她這樣很可愛,但她知道,「可愛」這兩個字永遠與「美麗」畫不上等號。
而一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孩兒,誰不想美麗?但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點,今天的重點在於她那個天人也似的姊姊竟然嫁給一個粗魯不文的莽夫!
在她眼裡,她那個姊夫簡直就跟她一樣,徒長力氣不長腦袋喲!
哇咧!這豈不是跟一株鮮花插在牛糞上有相等的意義嗎?
幸好她與姊姊青苗——唔——不!該說是她們整個雲霄洞裡所有的人們全是壯族兒女,而壯族有很多規矩是跟尋常人家不太一樣的地方,其中與外頭世界最大的差異在於,他們壯族是個母系社會,換言之,在壯族裡,男人是狗屎,女人才是最大的啦!
基於這個原因,所以,他們壯族還有個「不落夫家」的習俗。
所謂「不落大家」,意思就是姑娘成親之後,是男方嫁入女家,而不是女方嫁入男家;再者,新婚期間一過三天的新婚期,男方就得回家吃自己,而嫁人的女孩子則是繼續留在家裡當大小姐。
「小姐——」青青喚著思苗。
思苗不耐煩的瞪了青青一眼,說了句,「幹嘛?」
「你真的覺得這樣好嗎?」
「哪樣好啊?說話沒頭沒尾的,教我怎麼聽得懂?」
「奴婢是說……大小姐好像、似乎不怎麼嫌棄大姑爺耶!」青青壯著膽子,勇敢的說出她心裡所想的。
思苗卻又橫了青青一眼,露出「你懂什麼」的表情。
「我姊她是心地善良,不好意思露出嫌棄的表情來嫌棄我姊夫,你懂不懂呀?」思苗大力的啐了一聲。
青青大膽地搖頭說不懂,「依奴婢看來,大姑爺對大小姐挺好的……」
「他能娶像我姊這樣的姑娘家,當然得把我姊當成天人一樣看待。」思苗理所當然的說。
「可大小姐好像也挺屬意大姑爺的,思苗小姐,你別忘了,當初大姑爺還是咱們大小姐用搶的,才把大姑爺給搶回來當作良人的耶!」青青試著提醒思苗這鐵一般的事實。
「那是我姊那時被我姊夫的長相給迷暈了頭,看不清楚他們兩個一個是天、一個是地,極不相稱。」
說句老實話,她那個姊夫別的長處沒有,就是一副皮相長得好看,但皮相能當飯吃嗎?能當精神食糧嗎?
要她來說的話,她當然認為人還是內涵最重要,而像她姊姊那樣的奇女子,當然是得找個與她能相稱的人來匹配,而她姊夫——
她橫看豎看,就是覺得他不適合。
「可是……」青青還有話說,思苗卻懶得聽了。
她橫了青青一眼。「你再多說一句,信不信我縫了你的嘴巴?」
「啊!」
思苗的威脅生效,青青難得的緊閉雙唇,不敢再多說一句有的沒有的來惹思苗心煩。
總之,思苗要做的事,誰也擋不住,而她現在則是要離家出走,到外頭去搶一個郎君回來給她姊姊當夫婿——
這就是他們壯族另一個習俗叫作「搶郎配」。
他們壯族女孩兒只要嫁人滿三年、五載,卻沒生出一男半女來的,便能光明正大的亂爬牆,而她現在要做的正是這等偉大又令人覺得興奮的事。
她要趁她姊夫不在的日子,去幫她姊姊搶一個賞心悅目又能配得上她姊姊的男人回來,等到她姊夫再上她家門時,嘿嘿!到那時候就是她姊姊跟她姊夫一刀兩斷的時候了。
嘻嘻!思苗光是用想的就已經很興奮了。
OOOOOOOOOO
唉喲!我的媽呀!這就是她家小姐準備要搶回來給大小姐當相公的人選嗎?青青有點不忍卒睹地閉上眼睛。
「小姐,那個人哪裡好啊?」青青忍不住舉手發問。
「他橫看豎看,哪裡都很好啊!」思苗卻給青青一個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哇咧!這是什麼答案啊?什麼叫做橫看豎看都很好?「那個人一身是血的躺在草叢裡耶!依奴婢看來,他鐵定是個孬種。」
孬、孬種?!
思苗英氣的眉毛頓時扭曲成兩條毛毛蟲狀。哇咧!青青連這麼難聽的字眼都說得出口!「那你倒是說說看,他怎麼孬種來著?」
思苗蹲在那男子身旁,歪著臉、側著臉地瞧他。
但她怎麼瞧、怎麼看,都覺得那男子是個眉目清秀、英姿颯爽的好兒郎,瞧!他暈過去的樣子好像是個睡著的孩子,那睡覺的感覺香香的、甜甜的,看得她都想睡了呢!
思苗不濟事地順口打了個呵欠。
「他混身是血,那鐵定是遭仇家追殺。」
「說的有理。」思苗也同意青青這種說法,忙不迭的點頭,要青青繼續說下去,而她會洗耳恭聽。
「而他渾身帶血,鐵定是武功不濟。」
「呃——好像是有那麼點道理。」她完全找不出反駁的話語。
「而且,他還躲到草叢裡,足以見得他技不如人。」
「唔……」這下子思苗不得不承認青青的推測的確是心思縝密,似乎是有那麼點道理存在。
「或許他還是連一點武功都不會的呢!」青青繼續加油添醋,總之,她就是徹頭徹尾,壓根不贊成苗苗小姐出來幫大小姐找男人。
「可是……可是,他長得很好看耶!」思苗還在做最後的掙扎。
「小姐,你此次出來,為的是什麼?」青青忍不住指出重點。
「給我阿姊找個良人相公呀!」
「標準呢?」
「足以匹配我阿姊的男人就可以了。」
「可是,這個男的渾身帶血地躺在這裡,足以見得他比咱們大姑爺都還不如,這樣的男人,小姐怎麼會認為他配得上咱們家的大小姐呢?」青青質問思苗。
啊咧?一時不知該如何回嘴的思苗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