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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擬思

  序

  自己是一個很迷糊的人,常常做錯事,也常常為自己做過的事後悔。平日腦袋裡天馬行空之餘,會很希望回到從前,挽救——己做過的蠢事,或者做一些從來沒做過的事。

  有了一這種想法,心裡掛念著的,往往是:早知道,中學時就多念點英文;早知道某個朋友會栘民美國,當初應該服他多聊聊;早知道……

  太多太多的早知道,心裡那股想回到以前的衝動就愈來愈強。不過,在時光機還沒發明之前,或者在小叮噹還沒被創造出來之前,這些想法畢竟都還只能維持在想法的階段。相信許多人如果也和我一樣,老是不由自主地冒出「早知道」的念頭,

  應該或多或少也想過要回到過去吧?

  在愛情上,會想著「早知道」的人就應該更多了。認為現有的男友或女友和自已不適合,甚至覺得現在的老公或老婆根本不是當初理想中的伴侶,因而後悔的例子所在多有。不過,別的選擇是不是更好?更適合自己?沒有重來一次是不可能知道的。

  因此,這個故事於焉產生,希望它能滿足一些人對於「早知道」的悔恨與不甘,也給筆者——己一個小小的心理安慰——雖然事實上辦不到,但至少化為文字聊以自娛。

  楔子

  這是一把俗稱「九二手槍」的小口徑槍枝。

  正確的名稱,應該叫它「貝瑞塔M92F半自動手槍」。順著閃亮的槍身看過去,一雙白蔥似的手正顫抖地握住槍柄,塗著鮮紅蔻丹的食指浮扣著板機。手的主人瘋狂地睜大赤紅的眼,臉上的表情混雜著恐懼、猶豫及不甘,槍口直直指向眼前坐在沙發上、打扮入時的另一名女子。

  羅玟靜靜地看著這把對準她頭部的手槍,表面上神色自若,天知道她內心其實快緊張死了。那把槍她認得,因為那是豪哥隨身攜帶的防身武器;身為一個黑道老大,隨時都需要武器防身的。而她--豪哥的情婦,三天兩頭要保養擦拭那把槍,想也想不到今天居然會受它的威脅。

  至於那個看起來像隨時會開槍的女人,羅玟也認得,她是豪哥的老婆,名叫李淑惠。這個相當菜市場的名字卻有個不平凡的來歷,她老爸是台北萬華一帶出了名的老大,當初豪哥就是因為要聯合幫派勢力,權宜之下娶了她。否則想她羅玟打一高中畢業後就跟了豪哥,要不是沒有背景,早就榮登後座了。

  此時窗外大雨滂沱,夜晚的天空顯得更加厚重沉鬱;屋內昏暗不明的燈光,伴隨著突來的閃電及轟隆雷聲,顯得氣氛格外奇詭怪異。

  羅玟討厭這種天氣,從下午第一道雷聲響起後她就感到不舒服。果然,令人嫌惡的日子就會碰上倒楣的事。

  「你……你這個狐狸精!」李淑惠開了口,連聲音都是不平穩的:「我忍耐你夠久了!豪哥三天兩頭往你這兒跑,不管家裡的事,這我都可以忍耐。如今我爸死了,他居然要跟我離婚!一定是你煽動的,哼!你以為跟了豪哥十年,我就不敢動你嗎?」

  自己管不住老公還怪別人?羅玟嗤之以鼻地想。不過,這種態度在槍口前她很識相地隱藏起來不發作。

  你來找我就是這個原因?」羅玟盡力讓表情平淡,使人摸不透她在想什麼。「豪哥的女人數量起碼以﹃打﹄計算,我只是稍微資深了一點。若是他碰過的女人你都要殺,那麼你那把槍裡的子彈可能還不夠用。」

  李淑惠的表情微微一變,羅玟眼尖地抓住了這一瞬間。她不動聲色地觀察著李淑惠的一舉一動,估量著對方開槍的可能性。看她連槍都拿不穩,想來是從來沒開過槍,像這類技著狼皮的羊,應是沒膽殺人的。不過——

  媽的!那把槍已經上了膛!羅玟暗罵了一聲。

  「你來殺我之前有沒有想過,如果豪哥知道是你幹的,他會放過你嗎?」羅玟決定賭了,賭李淑惠沒那個種開槍。「你對他而言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好聚好散他可能還會看在你爸的份上對你客氣一點。你是知道的,豪哥最討厭女人爭風吃醋了。」

  「你放屁!」李淑惠氣得踉蹌兩步,但是槍口還是緊緊地對準羅玟「你也只不過是他洩慾的工具,有什麼資格跟我爭?」

  「起碼我還可以供他洩慾,你呢?他連上床都不想找你。」縱然一針見血地反擊了回去,羅玟還是為了自己只是「床伴」的事實黯然了一陣。

  豪哥在十年前意氣風發、講義重情的模樣,早就在這幾年的幫派鬥爭中磨蝕銷毀,由權謀城府、不擇手段取而代之。羅玟跟著他的時候年紀還輕,不明白自己對他的感情是否是愛。當她發現與他的關係只剩下肉體接觸時,也只能認命了。

  「認命」是一種很悲哀的事,她對豪哥,早已沒有愛情可言,但離開了豪哥,她一窮二白又沒學歷,根本什麼也不是,連父母都嫌棄她的身份,留在他的身邊至少還有個豪哥的女人」的名號在。所以,即使只是豪哥洩慾的工具,她也認命——即使有時候看著豪哥的臉,她甚至會驚訝於對他的陌生。

  「賤女人!你……你要再說」句,我」定讓你腦袋開花!」李淑惠沒什麼魄力的宣言,令人直想搖頭歎息。

  「你有種開槍啊!」羅玟好整以暇地指了指自己額頭。「就這裡,記得瞄準點,一槍打下去,才不會浪費子彈。」李淑惠這只軟弱的小羊,想跟自己斗還早了八百年哩!如果她沒有一點手腕,有能力打敗群芳坐上第一情婦的位置嗎?「還有,那把槍後座力還挺強的,等會兒開槍時小心點。」她還好心地提醒了幾句。

  「我……我真的會開槍的。」氣勢愈來愈弱了。

  小羊,回家吃草吧!羅玟心裡有九成的把握對方是虛張聲勢,冷冷地笑了起來。只是窗外又傳來雷聲隆隆,讓她的笑容僅維持了幾秒。「你要就快開槍,不然就滾回去,我沒時間跟你蘑菇。」

  李淑惠已經瀕臨崩潰,身子一軟便跪坐在地上,槍自然也隨著手垂了下去,無助的神情及奔流的眼淚使羅玟看了有些不忍。情婦的下場不見得會比下堂妻好,不知道將來會不會是她羅玟拿著這把槍指著別的女人—.

  「回去吧!你不敢殺人的,別做無謂的掙扎。」這句話倒沒有諷刺,全出自真心。

  「我不該跟著豪哥的……我不該……」李淑惠泣不成聲的悲訴,跟大雨形成一個變調的奏鳴曲。

  是啊,你不該跟著豪哥的。羅玟歎了口氣。在同情對方之餘,李淑惠的話也讓她自忖起來,若是讓她重新選擇一次,她仍然會心甘情願地跟著豪哥嗎?

  這是」個無解的答案,已經做了十年的情婦,即使心裡有絲後悔,不硬著頭皮撐下去還能怎麼辦呢?

  「啊——」忽地,李淑惠無預警地尖叫起來,淒厲的叫聲讓羅玟嚇了一跳。「羅玟,我不會放過你的!」她慢慢地舉起槍,臉上決絕的表情在閃電的陪襯下變得猙獰恐怖:「我得不到豪哥,你也別想得到!」

  「砰」!血紅色的液體從羅玟的額頭中央流洩而出……

  她賭輸了,李淑惠還是開了槍。

  原來死亡的滋味是這樣的!一瞬間強烈的劇痛,活了一輩子的記憶全部擠壓成一塊,迅速在腦中膨脹。眼前是」片空白,只剩淅瀝瀝的雨聲在腦海裡空洞的重複。

  她,討厭這種天氣……

  第一章

  「玟玟?你醒了嗎?」

  這是……媽媽?羅玟睜不開酸澀的眼,無法辨識聲音的主人。只是這個聲音像極了成天泡在麻將桌上鮮少出現的媽媽,她很想看看是不是母親那張久違的臉。

  「玟玟?」這次是個男人。「你醒了就張開眼睛。」

  這該不會是爸爸吧?羅玟不太確定。以前媽媽打牌打累了還會回家個幾天,爸爸則學全了「藏鏡人」的絕招,家裡絕看不到他的蹤跡。現在他住在外頭的小公館,連給家裡生活費都是用匯款的方式,幾乎不踏入家門一步。

  如果上述兩人她都猜對了,父母連袂出現倒是個難得的景象。從她高中畢業搬出去後,由於父母不滿她做了別人的情婦,她鮮少回家,就再也沒同時看到過他們一起出現了。羅玟用力地張開眼,欲捕捉這幕足可列入台灣十大奇跡的畫面。

  好不容易分開了像被強力膠黏合的上下眼瞼,突來的光線令羅玟皺起眉頭。適應了一會兒,五百度近視加閃光的雙眼前仍然一片模糊,只能看到兩個人六顆頭的身影晃動。

  「我看不清楚……」其中一個人遞過來一副好像眼鏡的東西,羅玟想伸手接過,卻發現手上吊著點滴,動彈不得。原來這裡是醫院,難怪一股刺鼻的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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