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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黎孅(黎奷)

  他想也是該離開的時候了,不過,聽到她怕得要死又逞強的違心之論後,他改變主意,決定留下來,繼續以嚇破她的膽子為樂。

  「那麼我就繼續住下來了。」當然,沙發是他的床,這一點無庸置疑。

  原來她在SETV工作,這真是太巧了。

  「嗯。」語茉有苦難言,歎息一聲,繼續吃著盤子裡的炒飯。

  請神容易送神難,就是這個意思吧?

  抬頭,偷覷他稜角分明的側臉,長及至肩的髮絲紮成馬尾,她不得不承認,他是一個好看的男人。他的五官霸氣,一副很凶的樣子,但很好看,甚至是少見的留長髮也好看的男人。

  他讓她想起電影古惑仔裡的港星鄭伊健,他有一點那種味道。

  唉!就算他長得帥能去當電影明星,也改變不了她怕他的事實。

  天吶,他、他竟然是黑社會老大!

  「時傑,我能不能麻煩你一件事?」語茉很怕,但仍要開口。

  「什麼?」

  「你在家裡的時候,如果聽到有電話,能不能不要接啊?」

  「為什麼?」

  「因為我爸聽到會氣得爆血管。」未出嫁的女兒在住處藏了一個男人,沒有一個當爸爸的會高興。

  「我知道了。」他瞭解的點點頭。「難怪。」

  「什麼難怪?」語茉奇怪的問。

  「在妳回家前十分鐘,有一通找妳的電話。」

  「什麼?!你接了我的電話。」語茉大驚失色。「誰?是誰打來的?」

  「他說他是妳哥。」他聳聳肩,涼涼的道。

  轟--

  世界末日也不過如此!杜語柏,長她七歲的兄長,對她除了溺愛之外,還是溺愛,對任何敢靠近她的男人沒有好臉色看就算了,嚴重的還會拳打腳踢。

  爸爸知道她住的地方藏了一個男人,會先打斷她的腿,而哥哥則會殺了膽敢跟她住在一個屋簷下的野男人,再回來好好的教訓她!

  比較起來,她比較怕哥哥,這、這下慘了。

  第二章

  西裝筆挺的男人有著中年男人特有的成熟魅力,他額頭的抬頭紋和眼角的魚尾紋,並未使他顯得老態,反而突顯其魅力。

  這是一個老帥哥,沒有人能否認他老得很帥。

  「老闆,有少爺傳來的Mail。」年輕的女秘書叫住正要往辦公室走的老闆,恭敬的道。

  時敬挑了挑了眉。「時傑傳Mail給我?」

  「是的,老闆。」

  「印出來。」他淡淡的下了命令,拿起秘書遞來的公文,踩著自信的步伐踏進辦公室。

  「爸。」一名五官清秀、服裝端莊的年輕女子,拿著一張打印紙走進來。「我聽說哥傳了Mail給你。」

  「拿來吧。」時敬朝女兒笑笑,伸手拿過她手上的紙。「妳消息還真靈通。」

  「我一進公司就知道了。」時芬微笑。「我交代過你的秘書,有任何哥的消息都要先通知我。」

  「原來小安是報馬仔啊。」

  「爸。」她沒好氣的喊了聲。

  小安是她的大學死黨,畢業後她引薦小安到公司來應徵,沒想到小安的能力讓爸爸滿意,特別提拔她到身邊,擔任秘書一職。

  所以,感情好的她們除了下班會一起吃飯、聊聊天之外,特別的消息還會互通有無。

  這特別的消息,只關於一個叫時傑的人。

  「這小兔崽子!」時敬看完信件後忍不住又笑又罵。

  「爸,哥怎麼了?他在哪裡?有沒有說要回來?」時芬一連問了幾個問題,很心急的樣子。

  「那兔崽子玩得樂不思蜀,哪捨得回來?」他沒好氣的道。

  「哥最近在忙什麼?」

  「妳自己看就知道了。」時敬把紙張遞給她。

  時芬接過一看,眼睛不禁瞪大。「幫、幫派?!哥怎麼會去混幫派,他怎麼玩成這樣?」

  「那小子真是夠了,欠揍!」他雖然這麼說,但語氣卻難掩心中自豪。

  他這兒子從小到大都一樣,對任何事情都是半調子,但只要是有興趣的東西,他就會去玩個徹底。

  念小學的時候,小傑總是不按時交作業,成績更是慘不忍睹的滿江紅,所以,上課時常被老師刁難、責罵,但他依然故我。

  妻子早逝,他只好身兼母職。在那時候,他常常讓老師請到學校,而小傑的班導也常常到家裡來家庭訪問。

  且每次小傑的成續單上,老師的評語都是沒有向學心之類的負面評語。

  但他從來沒有責備過兒子,只對他說:「小傑,你想做什麼就儘管去做,爸爸能幫的,一定會盡量幫你。」他相信兒子不是老師們口中的頑劣學生。

  直到小傑小學三年級,換了個新的班導師,那老師年輕貌美,而且認真教學,第一次課後把小傑留下來輔導,沒有責罵,還溫柔的對他說:「老師上課很無聊對不對?所以你一點興趣都沒有,告訴老師,你想學什麼?」

  小傑才對那位女老師敞開心門,對上課認真起來,而且在升上小三的第一次段考,跌破前任班導的眼鏡,成為全學年第一名的學生。

  他只是沒興趣而已,一旦他有興趣,就是全力以赴。

  小傑的成績突飛猛進,他高興之餘,不禁想達謝兒子的班導師,所以約了年輕的班導師到家裡吃飯,沒想到在第一眼就愛上那溫柔的女老師。

  小芬,就是他們的小女兒。

  「黑社會?我沒有看錯吧!爸。」

  「沒錯,妳哥哥說想看看黑社會文化,就跑去跟人家混幫派。」時敬感到又好氣又好笑。「那是半年前的事。」

  「那哥現在人在哪裡?」時芬擔心的問。

  長自己十歲的哥哥,一直是她崇拜的對象,小時候她就像個小跟屁蟲,跟在他後頭團團轉,對像頭脫韁野馬般的哥哥,她是既敬又怕的。

  不過對她這個唯一的妹妹,他是十分疼愛的,雖然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卻不見時傑對她凶過,且他對繼母更是孝順。

  「妳也看到他Mail上寫的,幫派老大有意讓他接任,那小子逃都來不及了,所以短時間內他會先避一避風頭。」

  「爸。」時芬小小聲的低問:「哥會不會被黑道追殺啊?」

  「那個兔崽子,當然會!」時敬大笑。「愛玩嘛,不過妳放心,妳哥的能耐才不只那一點,他會逃得遠遠的。」

  「那也是,我白擔心了。」她鬆口氣的說。「連爸都找不到的人,那些幫派份子想找到哥,恐怕很難。」

  「可不是嗎?唉!」他歎了口氣。「小傑精得很,一定知道我在等他回來接掌SETV。」

  「哥說他還年輕,想多玩幾年。」時芬掩嘴偷笑。

  「都三十二歲了還年輕個鬼?!」時敬氣得吹鬍子瞪眼的。

  她很喜歡看哥哥和爸爸鬥智,一個逃、一個追,哥從小就聰明,只是對很多事情都不感興趣,只要是他感興趣的東西,都會親自去嘗試、體驗。最讓人嫉妒的,是他隨便玩都玩得很好。

  時傑高中時迷上Band,組了一個樂團,無師自通,自己摸索出貝斯的玩法,而且技巧華麗。那時候他常常往PUB跑,身任貝斯手兼主唱,迷得一群小女生和大姊姊為他瘋狂,甚至還有唱片公司找他出唱片。

  不過半年後他就膩了,把為了樂團染成銀色的頭髮染黑,回去當他的乖學生,不再是教官眼中的頭號問題份子。

  但過沒多久,他生性那股不安定的因子又開始蠢動--

  他覺得足球挺好玩的,踢得好的話還會被全世界的女生喜歡,就像球王比利一樣,可以踢球又可以當萬人迷,還可以賺錢,一舉數得呢!

  以十七歲的高齡才開始接觸足球,說真的還有點晚,但時傑是天才,甫入社三個月,就已經是先發球員,在全國大賽裡表現出色,還成為當年的MVP球員,前途不可限量。而他比賽的錄像帶輾轉被送到國外,歐聯許多教練對他驚為天人,跨洋過海來到台灣,紛紛提出優渥的獎學金和簽約金,要簽下他。

  但是時傑又、膩、了。

  因為得來得太容易,所以他不覺得可惜。

  還好他在進大學的時候不小心把科系填錯,成了某大學新聞系的學生。

  新聞的世界太大、太奧妙,讓他無法看透,這燃起了他的鬥志,發誓要成為一個優秀的傳播媒體人。

  當時正好適逢國內開放有線電視台,百廢待興的時刻,時敬看準了電視台的商機,創立了SETV。

  SETV,是他們父子一同創立的,當年為了開設電視台,時芬記得,爸爸和哥哥常常在書房裡挑燈夜戰,爭執再爭執。

  今天SETV會有如此的規模,一半是時傑的功勞。

  時傑是出色的媒體人,採訪、主持樣樣精通,他對時事的敏感度無人可敵,還在就讀大學時,他就常常在SETV裡跑,畢業後更是以SETV為家……但在兩年前,他突然一聲不響的離開了SETV,離開了家。

  只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

  我到外頭走走,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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