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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董妮

  「我不信——」楊佑榮慘叫,整個人快昏了。

  但,有一個人比他更想暈——席冬。想不到……他一輩子最大的夢想就要在今天實現了!啊,感謝上帝、感謝父母將他生出來、感謝見證這一切的藍天白雲、感謝天底下的一切!

  他終於有機會娶沈涵晴做老婆,並在四十歲之前生下他們倆的愛情結晶了!

  ☆☆☆☆☆☆☆☆☆☆  ☆☆☆☆☆☆☆☆☆☆

  彷彿是夢、也不是夢……

  總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證結婚了。

  目的只有一個,拿那張結婚證書給楊佑榮看,逼他死心。

  不過姓楊的又出新花招,他說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讓他看到他們恩愛的證據,否則單一張薄薄的結婚證書,他是不當一回事的。

  為此,沈涵晴只得搬離她的桃源仙境,住進席冬新買的公寓裡,務求兩人和諧的婚姻生活能讓楊佑榮徹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個從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與一名男子生活和諧……這似乎變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務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麼也睡不著,當然不是因為房裡多了一個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權宜之計,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單單是比鄰而睡,就夠她發瘋了。

  整個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麼?可靠的良人會不會在下一瞬間變身成狼人,前來襲擊她?

  雖然是從小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大哥哥,但他們終究不曾同居過,誰知道他有沒有什麼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裝、光著身子在房裡走來走去、收集女性內衣褲……

  「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時候習慣性地將內衣褲洗好、晾在浴室裡,萬一被他偷去……「不行吶!」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搶回可憐的內衣,卻又突然想到——「不對,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禮不過的男人,應該不會幹這種齷齪事。」

  席冬面容俊俏、舉止斯文,待人總是彬彬有禮,是妍美容工作坊裡公認快絕種的好男人,怎可能會有行為不當的地方?

  「不會的!」她努力說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終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種生物!

  坐立難安到了十一點半,實在忍不住,她還是躡手躡腳地跨出房間。「喝!」客廳的燈居然還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發上,聽著她最愛的、每晚必聽的理查·克萊德門鋼琴曲。

  他的手中還端了一杯……聞起來像牛奶的東西。

  「冬哥。」她走出來,突然覺得,他家的佈置其實還滿像她的宿舍的。「你還沒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會喝杯牛奶,再聽半個小時的音樂之後才去睡。」

  「咦?」怎麼跟她一樣?

  「你要嗎?」他對她舉舉杯子。

  她不自覺地點頭,驀地會意自己為什麼睡不著了,因為每晚必做的睡前儀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廚房,泡了杯牛奶給她。

  「謝謝。」她接過牛奶,輕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蘭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歡嗎?那我另外給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廚房的吧檯內輕笑,暈黃的燈光從側面照過去,她只覺得他俊美得像太陽神殿裡的阿波羅。

  原來男人也可以看起來這麼地舒服,一點也不恐怖;過去,她從沒發現。

  「小晴、小晴……」他的呼喚打斷她的沈思。

  「啊?什麼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問你,你的牛奶是不是什麼都不要加?」

  她終於發現了他手裡那只新溫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歡喝牛奶加蜂蜜和白蘭地。」剛才的驚訝是因為沒想到,有人的習慣跟她一模一樣。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燦爛了。想起這麼多年來為了瞭解她的習慣與嗜好所付出的金錢與心血,今朝有了回報,心頭充滿喜悅。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說:一笑傾城、再笑傾國。她總算能夠體會這層涵義了。

  可惜的是,這種現象居然出現在一個男人身上。

  「我沒想到冬哥原來長得這麼漂亮。」恨他不生為女兒身,否則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為了一杯牛奶這麼感激我,我們認識二、三十年了,我這張臉你還沒看膩嗎?」他走出吧檯,脫離了燈光的照射,迷離的魔法瞬間解除。

  她眨眨眼,復又愣住。

  「不一樣。」過去,他親切一如鄰家大哥,她雖知道他容貌不俗,卻沒有太深刻的體認。

  但剛才,她忽然覺得他魅力倍增,整個人閃亮得像在發光。

  而後,他雖又恢復原來的親切,可那層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讓她無法忘懷。

  「哪裡不一樣?」他笑著來到她身邊。

  「我也說不上來,就是……嗯,感覺吧!」她不自覺地任他貼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裡的不安。

  他把音樂聲稍微調小一點,坐在沙發上跟她聊天。

  半個小時後,她才回房,當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  ☆☆☆☆☆☆☆☆☆☆

  凌晨六點半,沈涵晴準時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後第一天,她的作息還是和平時一樣。

  多年來,她的生活一直很規律,早上六點半起床,慢跑半個小時,七點沐浴,然後準備早餐;七點半食用,八點騎腳踏車到公司上班,直到六點下班,買晚餐的菜,做飯、吃飯,做簡單的家務;九點洗澡,看一些書;十一點半喝牛奶、聽音樂,就寢。隔天,又是一樣的行程,比時鐘還准。

  讀書的時候,常有人說,她的生活像在當兵一樣,無趣極了。

  在梓心園裡,同事們也常常勸她偶爾要放縱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後悔年輕時沒玩過。

  她總是聽聽就算了,每個人有每個人適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歡規律,不習慣意外,當然,也就過不來繽紛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沒遇見過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認定了這輩子不可能找到這樣的人,想不到同志卻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邊。

  當她在准六點半出門,遇見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時,著實呆了。

  「早安。」他對她說。「你也有慢跑的習慣?」

  她點頭。「冬哥也是嗎?」

  「是啊!」

  「真巧。」

  「我們的生活習慣很合呢!」他笑。當然,她的習慣是自然養成,他卻是努力多年培養得來。

  但過程不在考慮範圍內,重要的是結果。

  她為了這份「巧合」開心地笑開了懷。

  他,得到了最好的報償。

  兩人邊聊、邊跑上馬路。

  「冬哥喜歡在哪裡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羅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訝異。「可我怎麼從未遇到過你……」才說著,發現已經跑到了岔路,她往東轉、他則向西行。

  原來如此,他們一個習慣從東跑到西,一個則喜歡由西跑到東,難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彎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從沒有像這一刻一樣,感覺到兩人如此接近。

  他們……好像好像,生活、習慣、喜好……幾乎一模一樣,這個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現一個與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嗎?

  這是不是就叫緣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問,兩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來。「我們還是照原訂計劃跑好了。」說著,她跑向東邊。

  他沒追,因為看到她通紅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識到他的存在而難堪。想當年,他初初發覺自己喜歡她時,也是這麼的徬徨。

  他該給她一些時間釐清自己的心緒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邊。

  沈涵晴迎著晨風,慢慢地跑著。

  隨著朝陽的升起,涼爽的氣溫逐漸升高,代表夏日的艷陽正在發威。

  但她卻一點也感受不到,她的身體感受不到熱意,只有心裡翻滾著熱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卻從未交過男性友人,因為她怕男人。

  她高中讀女校、大學也是……甚至出社會,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裡仍鮮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過得很好。

  她的生命裡只要有女人就夠圓滿了,她始終這樣想著,直到與席冬結婚、同住在一起為止。

  她從沒想過這個世界上有人可以與另一個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裡的父母,他們結婚三十幾年了,兩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親一個眼神,母親就立刻能夠明白意思。

  母親常說,父親只要嘴巴一張,她就能夠看到他的喉嚨底。

  沈涵晴以為那是誇張了,但席冬顛覆了這個想法,

  看著他、待在他身邊,她覺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塊缺失的部分,心頭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亂的思緒代表著什麼?

  莫非像她這樣一個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愛上一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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