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千萬不要告訴我是『愛』。」夏野劍眉挑得老高,彈彈手指,擺出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神態。
「追求愛情有什麼不對嗎?」夏蓉瞪他。
「嗤!」一聲冷嗤算是夏野的回應。
夏蓉火了。「請夏律師儘管提出高見!」
「嘿、嘿!」一直默不作聲,隔岸觀火的雷楓樵見氣氛有點過於火爆,頗有一觸即發之勢,急忙插口。「兩位冷靜點,我明白你們觀點很歧異,不過沒有什麼事是無法達成共識的,只要慢慢溝通──」
夏蓉打斷他。「我並不覺得我跟夏大律師之間存在什麼溝通問題。」
「也沒有達成任何共識的必要。」夏野接口。
「他是他。」夏蓉說。
「我是我。」夏野說。
「我們是獨立的個體!」兩人異口同聲。
雷楓樵舉手投降。
這還算沒默契?那怎樣才算有默契?他搖搖頭,炯炯眼眸在劍拔弩張的兩人身上來回掃過後,決定放棄做和事佬。
罷了罷了,就由這兩人去爭論吧。反正他當初想找這完全不同世界的兩個人來上節目,早就預期他們一定會唇槍舌劍了,這下更好,愈吵收聽率愈高,他沒啥好損失的,樂得在一旁看好戲呢。
「好吧,我瞭解了。兩位請繼續,請繼續──」
第二章
他跟她處在不同的世界──沒錯,那傢伙根本是外星人!一個從火星冒出來,徹頭徹尾的外星人。
聰明的地球人不該跟他浪費唇舌!
她是瘋了才會決定去上那個節目,如今證明她果然錯得離譜,她跟他使用的頻率差了十萬八千里,完全無法溝通!
「可惡!氣死我了。」徐玉曼恨恨地摔雜誌。
從昨晚下節目後,胸口一股悶氣就開始慢慢累積,經過一個晚上的醞釀,有逐漸爆發的趨勢。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發洩一下這惱人的鬱悶?她瞪大一雙電眼,掃過室內一圈。這屋子前天鐘點女傭才剛剛清過,窗明几淨,煥然一新,教她想藉著砸東西來洩憤又捨不得,怕弄亂了這井然有序的一切。
不能摔東西,彈彈琴如何?明眸轉到角落一架楓色鋼琴。貝多芬的〈命運〉應該很適合她現在激動的心情。
但是,這兩天為了趕一份稿子,坐在計算機桌前拚命打字,手臂到現在還很酸呢,彈琴會不會太虐待自己?
不不,徐玉曼搖搖頭。犯不著為了那個男人跟自己的身體健康過不去。
不能摔東西,不想彈琴,既然如此,動動腳好了,再往那傢伙臉上踩兩腳應該花不了什麼力氣。
決定之後,她走向那本剛剛被她怒甩在地的雜誌,居高臨下瞪向封面上那穿著一身昂貴的亞曼尼西裝、神態冷峭的男子。
他五官端正,濃密的黑髮整整齊齊地往後梳,露出寬闊飽滿的前額。兩片薄俊的唇微揚,似笑非笑,挺直的鼻樑上雖然掛著副銀邊眼鏡,但森冷銳利的眼神仍是透過鏡片咄咄逼人。
多年不見,這男人變得既傲慢又冷酷,瞧他那自以為是的眼神,彷彿正挑釁著她。
可惡啊!
徐玉曼一咬牙,雙腳幾個蹬躍,朝封面上陰冷討厭的男人踩了又踩。
想想,還是不過癮,索性撕下封面,貼上掛在書房牆面的飛鏢靶,開始練習射飛鏢。
這飛鏢靶是小夜送給她的禮物,本意是要她寫作煩了累了的時候,拿來轉移心情,順道運動一下,如今她拿來洩憤正好。
連續射了幾支飛鏢,將封面薄薄的紙釘得亂七八糟,徐玉曼總算覺得胸口舒坦了些。她拍拍手,滿意地躺回沙發上。
聽說最近很流行釘草人,下次乾脆請小夜買一個來好了。
她瞇起眼,在腦海裡想像在草人身上寫下「夏野」兩個字,然後在他身上扎針作法的快感。
「一定很有趣。」她喃喃自語,對自己邪惡地笑,可這燦爛的笑容只撐了幾秒鐘。
沒想到會再遇見他。她悵然地想。
雖然她知道台灣很小,也早料到他們遲早有一天會在某個地方重逢,卻沒想到會以那種方式。
在廣播節目上針鋒相對,互不相讓──這真是最糟的重逢場面了。
她歎口氣,彎身拾起雜誌,翻到介紹他的那一頁。
這本雜誌以報導娛樂圈的八卦著名,她本來絕對沒興趣看的,只因為小夜告訴她,他們在最新的一期用夏野做封面人物,她才特別去買來瞧瞧。
一個律師,怎會莫名其妙成了八卦雜誌的封面人物?她買來看後,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他去年承辦了娛樂圈一件號稱世紀離婚的案子,最近又接了一個商界少東的情婦帶著私生子想認祖歸宗的官司,由於這話題炒得沸沸揚揚、家喻戶曉,他也跟著成為眾所矚目的人物。媒體記者好奇一追,才發現這律師本身也是八卦的好題材。
首先,他長得帥,俊酷有型,光是照片一擺上來就有足夠吸引力。
其次,他本來是台灣一家知名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專門負責智慧財產權領域,卻在三年前突然退出事務所,自行執業,還轉任離婚律師。
然後,他本身也離過婚。三年前,他跟前任妻子離婚,不但協議支付她每年兩百萬的贍養費,還外送一棟位於淡水的豪宅。
該不會就是因為這次離婚被前妻獅子大開口,所以他一怒之下,才決定自己跳出來做離婚律師吧?
徐玉曼快速翻閱,對雜誌上捕風捉影的報導內容沒多大興趣,倒是對記者提出他的一句座右銘印象深刻。
沒有完美的結婚,只有完美的離婚。
這算什麼?她瞪著這句白紙黑字,皺眉。
那男人什麼時候墮落到要靠勸人離婚來吃飯了?在他心目中,婚姻到底算什麼?只是完美離婚的前奏?
怪不得他會這麼容易放棄自己的婚姻──
她緊緊抓住雜誌,正胡思亂想間,電話鈴聲響起。
她伸過手,接起茶几上的電話。
「玉曼,是我,詩音。」耳畔傳來柔柔的嗓音。
徐玉曼聽了,精神一振。「是妳啊!好久不見,怎麼突然打電話來?」
沈詩音原本是她的讀者,在她還是個新人作家的時候,兩人便開始書信往來。因為心意相通,許多觀念不謀而合,一次共進午餐後,兩人從此結為朋友,三不五時總會約出來見面聊天。
「妳有空嗎?」沈詩音問。「我想約妳吃飯。」
「好啊。」她一口答應。「什麼時候?」
「今天晚上可以嗎?」
「可以啊。」她頓了頓。「不過妳晚上真的可以嗎?」記得她們以前一起喝下午茶,時間一到詩音就趕著回家做飯。「妳不是說妳老公很挑,吃不慣外頭的東西,一定要妳親自下廚才行?」
「他今天出差,不在家。」
「原來如此,怪不得妳能偷得浮生半日閒了。我說呢,像妳這麼乖的老婆,怎麼會約我晚上吃飯呢?」徐玉曼取笑好友。
沈詩音當然聽出她嘲謔的口氣了,卻沒反駁,只是以她那一貫溫柔好聽的聲嗓說道:「那我們晚上七點老地方見?」
「沒問題。晚上見嘍。」徐玉曼笑著掛上電話。
接到這通電話後,她感覺心情開朗不少,也許是因為沈詩音有一樁美滿婚姻的關係吧?
說起沈詩音和她的老公,可是一對難得的模範夫妻。不說別的,哪對夫妻結婚五年,丈夫還會每天早上抱著妻子出房門,順便在她臉頰印上一記早安吻,而妻子每天晚上會乖乖等丈夫下班回家,為他煮上一頓色香味俱全的飯菜?
徐玉曼常對朋友們開玩笑,就算全世界都嘲諷婚姻,至少她還能找到這麼一對佳偶來促使自己相信愛情。
否則,被廣大的讀者奉為戀愛教祖,自己卻不相信愛情,豈不可笑?
也就是說,妳傳道,卻不強迫妳那些教徒奉妳說的話為教條嘍?
嘲諷的嗓音在徐玉曼腦海響起。她驀地咬唇,忽然想起夏野曾將她的文章比喻為傳道。
「可惡!」她低咒一聲,打開筆記型計算機,手指在鍵盤上一陣敲打。
愛情是虛無縹緲的宗教信仰嗎?
斗大的標題在屏幕上閃爍著,她瞪著,眼底慢慢燃起火苗,炯炯發亮。
應該有人教教那市儈的男人尊重女人,尊重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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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我們週遭有太多負面例子。有太多男女,只因為一言不合就分手,有人只玩一夜情,有人腳踏兩條船,有人像蝴蝶,流連遊戲花叢。
有新婚夫妻,度蜜月時就鬧離婚,結褵多年的夫婦,也可能一夕之間鬧上法庭,為了爭奪小孩監護權撕破臉。
這世上,真的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嗎?情比金石堅,該不會是神話一句吧?
也許吧。
也許這世上所有攜手共行的愛侶終歸會步上離異之途,對彼此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也許這世上沒有所謂的永恆,我們能把握的、能確信的,只有現在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