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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無悠

  第一章

  清晨,一間只有九坪大的小房間裡驀地響起了刺耳的鬧鈴聲,劃破了原本寂靜的空間,聲音由小漸大,盡職的吵著。持續的聲響把左右鄰居都吵醒了,小屋裡的鬧鐘主人卻還慢條斯理的以毛蟲蠕動之姿緩緩地移向床頭。

  被窩裡伸出一條藕臂,「啪」地一聲終結了噪音的來源,隨即又縮回魔爪,以熟蝦般的姿勢蜷成一團。睡眠的最高品質就是要靜悄悄,所有吵死人的聲音統統都應該閉嘴。

  常歡滿足的歎了口氣,重新讓睡蟲征服自己。唔,真是個好夢呀!睡夢中的常歡唇畔上揚著貪婪的微笑,她正夢見了自己躺在用鈔票堆成的床墊上。管它美金還是英鎊,管它台幣還是法郎,統統在她背下穩穩地躺著,只要她願意,她甚至可以拿鈔票當柴燒來取暖,一切的原因就只因為她是個億萬富婆,擁有十輩子也花不完的財富……

  「鈐——鈴——」又有聲音干擾,真是可恨!常歡再度皺起了眉,她正開心的數著鈔票,這一吵讓她全亂了數了。

  騰出一隻手向聲音來源處摸索著,她早就說了不要裝電話,都是吳悠堅持非裝不可,說要是她萬一餓死在家裡也好有個跡象,電話幾天沒人接之後,吳悠就會過來幫她收屍了。

  朦朦朧朧的抓過話筒,慵懶的送出了自己的聲音之後,電話那頭就以河東獅吼之勢,雷霆萬鈞的喊著:「常歡!你還在睡?」

  是吳悠,那個什麼事情都愛管她的金蘭姐妹。

  常歡一個驚嚇,人就跌下了床,屁股剛好結實的跌在木質地板上,她一邊揉著屁股,一邊對著話筒解釋著:「我鬧鐘沒響嘛!」說完才看見鬧鐘已經橫屍在地上,而且鏡面破裂,指針分針像欲振乏力的鐘擺,在原地一前一後垂死掙扎的動著。

  看來她剛才的力道似乎太重了,伸手拿過鬧鐘的屍體,在心中懊惱著又要花錢了,雖然這二手鬧鐘只花了她八十元,但想到八十元已經可以抵過她一天的飯錢,她還是有些兒心疼的。

  「你換個借口吧!同樣的話我已經聽了不下幾萬遍了。」吳悠在電話那頭嚷著。

  其實吳悠說的也是實話,打從兩人從國中開始讀書住宿時,吳悠總是先起床到圖書館溫書,明明在出門前就已經幫常歡把鬧鐘設定好該起床的時間,可是往往在預備升旗時還不見常歡的影子,吳悠總是氣急敗壞的衝回宿舍,卻看見常歡還高枕無憂的在和周公下棋,鬧鐘要不是橫躺在桌上就是摔落在地上,結果往往是兩人一同罰站在升旗台前讓全校師生免費「瞻仰」,兩人在校園間的名氣也因此不脛而走。

  兩個漂亮卻愛遲到的女生,擁有令人羨慕的名字,吳悠與常歡,好像煩惱與兩人絕緣一樣。這是大家所認知的共同印象,而事實上兩個小女生肩負的沉重擔子卻不是外人所能體會的。

  「我這不就起來了嘛,你的聲音比鬧鐘還管用。」常歡打著呵欠說,看看牆上房束留下來的掛鐘,已經七點二十了,她覺得自己才剛爬上床,怎麼才一會兒時間,天就已經這麼晚……不,是這麼亮了呢!

  「你別忘了今早有個面試,千萬別遲到了。」吳悠在電話那端擔憂的說著。

  常歡三天前才剛丟了工作,原因是她被從總公司調來的主管騷擾。事發的當時,她也不管現場還有沒有別人,一個生氣就把手中的文件摔在新主管臉上。下場當然就是收拾細軟、回家吃自己,不過常歡也不是省油的燈,她在離開前還臨去秋波的送給新主管一份超級見面禮。

  透過相交不錯的人事主管,常歡抄到了新主管的住址,趁著月黑風高的晚上,把新主管的白色賓士用噴漆上了黑塊,活像只大號的大麥可狗,再把四個輪胎全戳了洞洩氣,前後的擋風玻璃則塗上了厚厚的強力三秒膠,將所有搜集到的三瓶螞蟻、四瓶壁虎、五瓶蟑螂分別倒在玻璃上,任其在玻璃上掙扎抵抗,然後像標本一樣的固定住。接著她拔走雨刷,當然也不忘拔走那個象徵著富貴的賓土標記,隨手丟在水溝裡。

  她滿意的站在車前看著自己的傑作,然後用力的踢了車門一腳,在警報器震天嘎響的同時隱身在黑暗的巷子裡,看著原本幽暗的巷子接二連三的扭亮了燈,開著窗戶朝樓下破口大罵著車主缺德。一會兒之後她便看見了新主管身穿睡衣、拖鞋,狼狽的跑出家門,在看到自己愛車已經變成眼前可怖景象而目瞪口呆時,她這才滿意的回到大馬路上,騎著她的小綿羊機車離開。

  這下子,新主管的荷包肯定要大失血,誰叫他要開除她?害她生計出現問題。活該!惹到她常歡,算他倒霉。

  「我沒忘,是你幫我送的履歷表,我要是忘了,你會饒過我嗎?」常歡在電話這頭吐著舌頭說。

  吳悠在一年前結婚了,嫁的是捧著公家鐵飯碗的公務員丈夫,其實吳悠比她聰明、學識比她豐富,想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並不難。但也許是渴望幸福家庭的溫暖吧,她選擇早早步人結婚殿堂,才二十五歲的吳悠終結了單身女郎的生涯,和比自己大五歲的范仲達結婚之後,安心的在家做個賢淑的小女人,偶爾接些出版社需要翻譯的稿子打發時間,生活愜意極了。

  而今天要她去面試的地方正是范仲達的同學所任職的公司,透過這層關係,吳悠主動先幫她應徵了總經理秘書的工作,反正英文難不倒常歡,剩下的文書工作就更不是問題了。

  「知道了還不快去?難道要把三萬五的待遇讓給別人嗎?!」吳悠又開始吼道,常歡有的時候簡直比小孩還要像小孩。

  三萬五?這個數字讓常歡像彈簧一樣的立刻從地上彈了起來,一邊動手換掉睡衣一邊喊著:「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有這麼多錢?」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別再抱怨啦,你再不快一點就真的要遲到了。」吳悠又催促著。

  「對,我得要快一點,不和你說了,再見。」

  「歡!」吳悠在她掛電話前喊住了她,交代著說:「穿漂亮一點,還有,騎車小心。」

  常歡有時趕時間,騎車像在玩命一樣的驚險,不知嚇過吳悠多少次。

  「知道啦,悠悠老媽子。」常歡嬉笑著掛下了電話。

  吳悠和她情同姐妹,彼此都是這世上最關心對方的人,而這分情誼幾乎是打從兩人出生到現在,一晃就已經二十多年了。

  匆匆地梳洗完畢,常歡考慮了一下還是穿起牛仔褲與襯衫,但她記得將為數不多的套裝抓了一套塞在她的背包裡,如果騎快一點,她還有時間到了那兒再換裝,要飛車總是穿褲子方便點兒。站在梳妝鏡前隨便的為自己塗上口紅,梳了幾下頭髮之後抓起皮包便出門,離而試時間只剩下二十五分鐘了。看來她的小綿羊又要變成虎虎生風的小野狼了。

  騎上車,為著她的三萬五千元勇猛的往前衝,衝呀!

  寬廣的柏油路上,一輛名貴的銀色跑車在路上風馳電掣的行駛著。關振寰在車上不耐煩的說著行動電話,他都已經出門了,公司還不停的來電催促,只不過是秘書的面試,有什麼好緊張的。只要她是個女人,長相還不至於令人生畏,英文能力能通過公司安排的測驗就行了,幹什麼非要他親自決定呢?他已經交代過唐光磊了,怎麼連這點兒小事都辦不好呢?

  「是你的專屬秘書當然要由你自己作最後的裁決,萬一我挑了個你不喜歡的,你還不是會請她走路,然後再來一次循環。」光磊也自有他的道理。

  聽起來好像也沒錯,是他的專屬秘書,在上班時間只聽候他差遣,一個在公事上幾乎和他形影不離的女人,好像應該要順自己的眼才是。可是……又不是在挑老婆,用不著這樣慎重吧!

  況且他是老闆耶,而具備耐心等候老闆的美德應該也是一個優秀秘書的必要條件吧!

  不過,想歸想,腳下油門的力量卻是沒松過,他可不

  希望唐光磊的嘮叨讓他耳朵生繭。

  經過一條巷子時,他被自樹上落下的一片黃葉吸引住,葉片悠哉游哉的自空中飄落,像舞蹈家曼妙的舞姿。長期在城市叢林裡打滾的心靈早已沾染了各種塵埃,這片葉子挑起了他童稚回憶的一片淨土,想起了以前像野猴子爬在自家後院那顆大樹時的情景,媽媽就只會拿根籐條在他屁股下晃,卻從來捨不得打他一下。

  他這個獨生子是大家放在手掌心裡呵護的天之驕子,從來捨不得打罵,所幸他懂得自我約束,並沒有養成富家子弟的驕縱習性,企業在他手裡只是益顯光大,並沒有敗在他手上,也算是對得起眾人的期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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