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在一家店名「綠野仙蹤」的西餐咖啡店內,三個言情小說作家,難得優閒的聚在一起共餐。
法式香烤小春雞、德國豬腳……美味的食物在眼前,饞涎欲滴。
筆名軒轅空的高茵茵,率先出聲:「好想……好想……好想談戀愛!」
她的話一出,讓另外兩人互相訝望了一眼,手中的刀叉自然放下。
她們以為她是忍不住饞涎,想要先吃為快,沒料到茵茵出口的話。竟是和美食扯不上邊的。
溫柔的岑思,笑望著她。「菌茵,你怎麼突然有這念頭?」
可愛的高茵茵微噘著嘴,哀怨的目光在店內掃射一番。
「看!一眼望去,全部都是情侶,真令人羨慕!」
原本,她也很高興三人—起來用餐的。
雖然三人住在同一個社區內,但因為寫稿、趕稿,三人的時間常常湊不到一塊——
好不容易今天能夠優閒的共餐,她也很珍惜這難得的友誼時間,但是……
一眼望去,都是情侶檔,真令人觸景傷情?nbsp; ?br />
「想談戀愛!?我們不是每天都在操控書中男女主角的戀情嗎?」筆名醉月的殷蘿樺淡然一笑。「要操控自己的戀情,難如登天吧!」
說著,蘿樺眼神一黯,又墜進藏在時光中的十八歲約定。
岑思和高茵茵互望一眼。
知道觸及了殷蘿樺心中的傷痛,高茵茵面有愧色。
「蘿樺,對不起,我……我不是故意要提的。」
那愧疚聲,拉回了殷蘿樺的思緒:「不會。你多提幾次,免得我一不小心,寫稿過度,得了腦細胞衰弱症,把它給忘了。」
又是一個雲淡風清的笑容,經過了許多年,她的自責未曾減少,但至少她已學會釋懷,不再讓它逼她走近瘠苦黑暗的角落。
「別顧著說話,吃東西吧!」岑思那如春風般的笑容,令人感覺舒服極了。
「是啊,好不容易放縱自己,品嚐美食,吃完這一餐,至少得搖一千下的呼拉圈、再做一百個仰臥起坐,和十個仗地挺身——」才吃了一口,高茵茵就擔心高脂肪和高熱量,會讓她纖瘦的身材走樣。
「茵茵,你的煩惱還真不少。」大啖了一口豬腳,殷蘿棒曬笑著。
「其實,目前來說,我最大的煩惱,就是……我好久沒寫稿了!」兩道細眉攏起,攏皺一抹憂愁。「怎麼辦?愈久投寫,我的心愈慌。我一直覺得,我投有愛的感覺,男女主角除了對看,還是對看……想想,我筆下的人物真可憐。你們筆下的男女主角,談起戀愛,都戀戀情深、轟轟烈烈的,可是我寫的卻是淡如水……他們一定很埋怨我這個主人!」
「可是,你寫的故事精采,各大門派的明爭暗門,看的似驚歎,網友不都說,你堪稱是金庸的接班人!」蘿樺給她打氣。
三人分屬不同的出版社。
岑思,是言情小說界一致推崇的天後作家,她筆下的愛情,樸實的深人人心,一如她的笑容,給人春風拂面的舒悅感覺。
軒轅空,言情小說界的一匹黑馬,雖然寫稿、出書的速度慢,但擁戴「他」作品的書迷,可是不少。因為筆名和作品張揚武俠風的性質,很多書迷一直認定她是男的。
醉月,掀起小說界情色風暴,自出道以來,一直是個爭議性大的作者,竄紅的速度令其他同行眼紅。網路上,攻擊她的言語幾乎沒有一天停過,但她不在乎,她只做她自己。
三個人的結識,是個偶然。她們喜歡拿著筆電到圖書館、到咖啡店,進行寫作的工作。時常巧遇,久而久之,從點頭打招呼、談天聊心、進而成為知己好友,還想約在同一社區內住下。
友誼的夢想完成,接下來,她們要圓戀愛夢。
「還是岑思最幸福了。」高茵茵把話題又轉回來。
「她有個Mr.Ringt。」羨慕的神情,凝望著那個幸福的小女人。「每天發E—mail和她傳情話,難怪她寫的愛情,都是那麼甜、那麼幸福!」
靦腆一笑,岑思眼中有著幸福的韻味。「他要回來了。」
一句話,在喜悅的笑容中湧出。
「你的Mr。Right要回來了!?」高茵茵叫道:「好想趕快看到他!」
「茵茵,你好像比岑思還興奮。」殷蘿樺笑睨了她一眼,「又不是你的情人要回來。」
「我當然高興了!岑思的情人,就是我的情人典範,我要找一個跟岑思的情人一樣的男人,每天和我通E—mail傳情話,這樣一來,我就有愛的感覺,可以談戀愛,也可以寫稿了!」一舉兩得,真希望這種幸福馬上降臨。
愛情與麵包兼得!?」蘿樺裝出一臉大大的詫異神情,
「原來,茵茵也會為自己的未來盤算了!」
傻笑著,高茵茵吐吐舌。
「會的。茵茵,你又可愛又漂亮,一定會有很多人追求你的!」岑思端著白開水敬她。「我祝你早日談戀愛。」又舉杯邀對面的美人。「蘿樺,你也是。希望你能再找一段幸福。」
三個女人,端著白開水乾杯。
愛情,是她們筆下的產物!
愛情,是她們心之所向!
愛情,是幸福的開端……
第一章
雙手在鍵盤上敲打著,岑思的眼在笑、心在笑……
後天!就在後天,她思思唸唸的那個人就要回來了!
三年了,他們足足有三年沒見面了。
這三年來,只靠著E—mail傳遞彼此的消息。
他是倔強的,怕她匯錢給他花用,所以,他不給她電話號碼、不告訴她他住在哪裡,甚至也不打電話給她……
他是大她兩屆的學長,成績優異,是學校的風雲人物,才進校門,她就聽說了他風光的事跡。
他們的戀情,算是一見鍾情吧!互見的第一眼,情苗就在心中悄悄滋長,在她二哥岑恩的推波助瀾下,他們成了一對戀人。
她二哥和他是同班同學,二哥的成績算是不錯,但及不上他,因為二哥很多時間都在追女朋友。
而他,不敢浪費父母的辛苦錢,常常他和她的約會地點,都是在圖書館中度過的,所以,她的成績好,也是拜他所賜!
現在,二哥已經結婚,還生了兩個小孩,時常問起他們什麼時候結婚。
魚缸裡的小金魚,無憂無慮的悠遊著,似乎也感染了她喜悅的心情。
繼續!?她還沒想到這個問題,只要他能回來,她別無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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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晨
岑思起了個大早。明天旭森就要回來了,他沒說要直接回家去,或許,他會在台北待個幾天。
她把客房整理乾淨,枕套、床單全部洗過,如果他想在她這裡小住,她會給他最乾淨的空間。
大哥、二哥相繼結婚之後,家裡感覺上變小了些,加上小娃兒的出生,哭哭鬧鬧的聲音,多多少少影響了她寫作,所以,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她自己買了房子,而會選在台北的原因,自然是因為出版社在台北。
她希望,她買房子的事,不會給他任何壓力。
以前,他家窮,他從來不去她家,直到有一回她因盲腸炎開刀,他才破例踏進她家門去看她,手上提著他母親煮的魚湯。
那鮮美的魚湯,至今仍令她難忘,因為提著魚湯的他,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過她家。
所以,想念他的時候,她會煮一鍋魚湯,細細回想他到她家的情景。
待把客房整理乾淨後,才發現已過了中午十二點。
下廚房,今天,她的午餐,就是一鍋鱸魚湯。
煮好了魚湯,她習慣在吃午餐之前,上網收信。
在收進信箱內的二十幾封信中,她看到他的名字——
端著碗,她啜了一口熱魚湯,心是暖洋洋的,笑是甜蜜蜜的。
把他的信點開來看,她嘴邊的甜蜜笑容僵住——
思:
我們,分手吧!
森
好短、好短的一句話。
岑思的笑容僵了、心僵了、眼神僵了一僵在一封署名戈旭森寄給她的電子郵件上。
瓷碗落地的聲音,她聽不見;冒著熱氣的鱸魚湯,暖不上她的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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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場大廳,來來往往的人潮中,她尚未見到他的身影。
昨夜,她整夜未闔眼,不停的發E—mail給他,想問他是不是在惡作劇。
但他一直沒回信,她猜,他傳信給她之後,大概已經上了飛機,所以他沒回信給她。
他不是會開玩笑的人,不可能拿分手的事,開她玩笑。
但她無法接受,在他們通了三年的E—mail傳情話,在他回台灣之前,他竟然告訴她,要和她分手!
或許,國外的開放作風,讓他的個性改了,他變得會開玩笑了又或許,他想給她一個Surprise,所以他……
天哪,是他!
岑思目光鎖定前方一個高大的男子。三年未見,他變成熟了,體格明顯變得魁碩——
那濃如墨的眉,那對不在乎週遭事物的眼,那冷硬緊抿的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