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挑百選之下,以為自己遇到了一個好男人,豈知沉俊青竟嫌她像個碰不得的聖女。
「就因為我知道真實的妳是怎樣的人,所以我才希望跟妳交往。」其實,他在她國三那年就曾見過她了。
當時,三個約莫國小五、六年級的少年追打著一隻流浪狗,她路過,看到了,臉上有著不平的忿忿之色。
他原以為她會上前制止那些少年的行為,豈知她並沒有。
她悄悄的走向那些少年停在一旁的腳踏車,那上面掛著他們的書包,她伸手進自己的書包裡,取出一隻黑色的麥克筆,在那些書包上各畫上一個大大的豬頭,再若無其事的離開。
站在二樓陽台的他,將那一幕悉數看進眼底,她臉上的神情讓他明白,她只是想藉此來懲罰那幾個追打狗兒的少年,這是她表現自己正義感的方式。
之後,她進入了他就讀的高中。
她的容貌讓她一入校園就被封為校花,有意追求她的男學生多不勝數。
她從來沒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他也不曾主動親近她,只是暗暗的觀察著她的一舉一動,更證實他先前的臆測,她其實是個好惡分明的女孩,卻不知為了什麼原因,刻意的壓抑住自己的本性,在人前裝成柔順的好學生和好孩子,背地裡才表現出另一種個性。
對她的好奇就這樣逐漸的加深,一直到那好奇不知從何時變了質,他開始很想親近她,想讓她知道他的存在,想讓她對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於是他才會在那次她破壞了老師們的車子後,約她在後山見面。
那次,原本他是沒打算吻她的,只是在近距離面對面的情況下,他竟然抗拒不了她的誘惑,一股想吻她的慾望充斥他全部的思維,以至於他提出了令她錯愕的要求。
話說出口後他自己也很意外,不過她甜美的唇瓣,即使過了多年,仍讓他回味想念不已。
「辛可鈺,該不會是法官的工作太枯燥無趣,所以你才想藉著威脅我來尋求刺激吧?」她揣測的問,不會自作多情的以為他是因為愛上她,所以才想和她交往。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你要當心,」她陰森森一笑,「玩火自焚哦。」
他也笑吟吟回道:「我從不玩火。」
瞄向他的左腳,她帶了點壞心的問:「你的腳是什麼時候弄傷的?」
「高三那年,見過妳之後沒幾天。」
「這麼說來這是你罪有應得的報應了。」語氣裡沒有半絲的憐憫,還透著濃濃的奚落。
「怎麼說?」
「那時候你不是在後山以惡劣的手段威脅我嗎?看吧,這就是老天給你的懲罰。所以說人還是不要做這種卑鄙無恥,威脅恐嚇人家的缺德事比較好。」她說得快意。
他搖頭,不同意她的看法。
「錯了,就是因為當時吻了妳,帶給我無比的幸運,所以才讓我大難不死逃過一劫。」當時他身受重傷,陷入重度昏迷,醫生甚至宣告他成了植物人。為了治療他,父親將他送到美國就醫,三個月後他清醒了,再經過三個月的復健,除了左腳之外,身體己完全康復。
閻羅禎好奇的又問:「你當時是怎麼受傷的?」
「等妳愛上我時,我就告訴妳。」辛可鈺微笑著,眸底似有千言萬語幽幽的睇住她。
她被那幽深的眼神看得心頭一悸,微怔須臾才道:「真是遺憾,看來我這輩子都沒機會知道這件事了,還好我也沒多大興趣想知道。」
她把目光移向櫻花,發覺他的眼神仍定在自己身上,心緒莫名的亂了起來:心跳怦咚怦咚的急遽擂動。
討厭,她又不是沒經歷過世事的小女孩,幹麼被他一看,胸口就莫名其妙的小鹿亂撞?!
不想承認他似乎對自己造成某種程度的影響,她趕緊再搖了搖櫻花樹,一副很專注的看著櫻花飛舞。
但他還在看她,而且笑得很詭異。
「不准再以那種奇怪的眼神看我!」被看得好心煩,她沒好氣的瞋他。
「妳不是也在看我嗎?」他好整以暇的說。
「誰在看你了,你少自作多情。」送他兩記白眼。
「妳若是沒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妳呢?」他俊秀的娃娃臉上笑咪咪的,很天真無邪的模樣。
她卻很想打掉他臉上那可惡的笑容。
「如果有一個人一直瞪你,你會沒發覺嗎?」
「妳說我的眼神奇怪,是奇怪在哪?」他笑著問。
「很詭異就是了,」她努力的搜尋著形容詞,「讓人毛骨悚然,好像是大野狼盯上了小紅帽的感覺。」
「如果我是大野狼,那麼妳一定是只母狼,不會是小紅帽。」辛可鈺戲謔的道。
「你錯了,我跟你可不是同類,我是披著人皮的母夜叉,凡是招惹我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你最好三思,否則你連骨頭都會被我吞下肚。」
「我倒想嘗嘗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的滋味是怎樣。」他好心情的笑著,一手抵著櫻樹,輕輕一推,就落下了一陣粉嫩的花雨。
閻羅禎驚歎的看著繽紛落下的櫻花,張開雙臂,沐浴在花雨中。
「再來一次,快點。」
「可憐的櫻花樹,它的花會被我們搖光。」雖然這麼說,他仍照著她的要求做,又是一陣花雨飄下。
「好浪漫哦!」她笑得極為開心,發上衣上都沾到不少花瓣。「辛可鈺,看不出來你還有點用處嘛,不是個只會威脅人的流氓法官。」
「以後妳會知道我的用處還多著呢。」他突如其來的環住她的腰,握住她的手,領著她在櫻花樹下跳起了華爾滋,嘴裡輕哼了一首抒情的西洋歌曲,微跛的腳並沒有妨礙到他輕盈的舞步。
他營造的浪漫情境,讓她在這一刻鬆懈了高築的心防,隨著他的腳步翩翩起舞。
她的心也跟隨著腳步旋動,覺得自己恍如初戀少女般,心兒怦咚怦咚的擂著,方才因為沉俊青而起的怒火全都消飲無蹤。
有一股熱氣在她的胸口瀰漫。
「想不到你這麼會跳舞。」
「以前在美國讀大學時,常受邀參加派對。」
被他帶著旋轉了一圈回來,她再問:「你既然在美國讀大學,又怎麼會回來當法官?我記得美國的法律是英美法系,台灣是采大陸法系,並不相同不是嗎?」
辛可鈺笑著解釋,「我在美國花了兩年半的時間讀完大學後,就回國報考國內的法律研究所,研究所畢業後,再報考司法官的考試。」
「兩年半?是哦,好強唷。」她語帶揶揄。
他絲毫沒有驕矜之意。
「因為腿傷的關係,我比別人遲了半年,所以才會想快點趕上,因此特別花心思在功課上,才能提早畢業。」
垂眸覷著他的腳,閻羅禎覺得自己似乎有點殘忍,剛才竟拿他的腳傷攻擊他,她有點過意不去的靜默下來。
他宛如看透了她的心思,笑道:「妳不用介意,我不會因為腳上的殘疾而自憐自艾或是自卑,我的心理比正常人還要健康,而且經過這十年來的勤加鍛煉,我的行動並不比別人遲緩,即使要我抱著六十公斤的妳走上一公里也不會有問題。」
她嬌嗔著,「誰六十公斤了,你不要隨便給我多加十公斤的肉。」不過他自信的話把她給逗笑了。
「以後妳懷孕時就可能有六十公斤了。」他說得很認真。
「辛可鈺,你想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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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禎並沒有因為在櫻花樹下的那一首華爾滋,便原諒辛可鈺對她的威脅。
她仍努力的搜集有關辛可鈺的情報,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僅知辛可鈺是位法官,父母均在國外,他和妹妹同住在一起,私生活尚算嚴謹,並沒有什麼可議之處。
坦白說,和他在一起的感覺滿有趣的,他談話詼諧,而且很會製造意外的驚喜,性情也算不錯,倘若他沒威脅過她,她說不定會真心交他這個朋友的。
可是他膽敢連續兩次要脅她,她若不讓他受點教訓,這口氣她嚥不下去。
她不會乖乖的等著電召,這陣子她一反常態,不時主動的打電話給他噓寒問暖,不過這些還不夠,要瞭解敵人,必須要深入虎穴才能有所收穫。
所以此時她才會站在這棟大樓前,按下辛可鈺所住那層樓的對講機。
「妳要找誰?」女音從對講機裡傳來。
「請問辛可鈺住在這裡嗎?」她客氣的問。
「沒錯,有什麼事嗎?」冷漠的女音有點不客氣。
「我有點事想找他。」
「我哥現在不在家。」
「這樣呀,請問他什麼時候會回來?」
「八點半左右。」
閻羅禎看了一下腕表,「還要一個多小時,妳方便讓我上去等他嗎?」她善意的再說:「我叫閻羅禎,如果妳不放心,不妨打個電話給妳哥確定。」
靜默了片刻,女聲再響起,「妳上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