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事情是怎麼發生、又是誰提起的,反正就是我和懷恩私底下親親小嘴被當場「抓奸」——呃,洛希姊是這樣形容的,那個時候,他手還停在我的胸部,很難賴得掉。
再然後又不曉得是誰嚷嚷著「言家有女初長成,留來留去留成仇」(這句是這樣接的嗎?誰呀?好爛的文學底子,我堅決唾棄到底),剛好懷恩也成年了,選日不如撞日,乾脆先訂下名分。
再再然後,附議的聲浪如潮水般湧來,尤以四叔為最。
四叔有很嚴重的戀女情結,老是覺得懷恩會誘拐他「天真可愛」、「單純無邪」、宛如清純小花一朵,不識人間險惡的女兒。
既然我——言子萱,都已經「罹難」了,那就安心地去吧,讓他來送我一程,聊表叔侄一場。
能夠把訂婚講得像喪禮上的告別式的,大概也只有四叔了。
於是,事情就這樣成定局了。
懷恩的母親在生他時難產辭世,而父親在新加坡,前幾年再娶,生了個妹妹,從此定居,懷恩每年寒暑假會回去小住一陣,與家人聚聚。
認真來說,那裡才是他的家,可是他和我們言家的每一個人相處,感覺卻更像一家人。
他上小學之後的那幾年,他的父親幾次親自來接他,都讓他堅定地拒絕了。有一次小茗茗就問他:「哥哥為什麼不回去?」以她小小的腦容量,大概只想得到,如果一個禮拜看不到她親愛的把拔,就會想念得快要死掉。
「因為哥哥年紀已經大到不適合扮演被後母虐待的小紅帽了。」他是這麼回答的。
「可是小紅帽是被大野狼吃掉,灰姑娘才是被後母虐待啊!」
「是是是,哥哥記錯了,對不起。」
「沒有關係。」茗茗嬌憨憨地笑,完全忘了最初的話題重點是什麼。
嘖,不是我要說,對付茗茗這種單細胞生物,不要說懷恩了,連我都能不費腦漿,只要隨便扯進來一件事,她就會自動摒棄前一項,專注思考眼前這個,屢試不爽。
懷恩沒有告訴任何人,只有我知道,他原本是要走的,在他上小學之前。
我是第一個知道他決定的人。他來向我道別,但我不懂,怎麼樣也不能理解,這裡有這麼多人疼他,他為什麼一定要走?
不曉得當時為什麼會這樣,我搬出全部的玩具、餅乾、洋娃娃……所有自認為最了不起的寶貝。
現在想想好白癡,但那時真的自以為是創舉。
「我全部的東西都給你,如果不夠的話,把拔和馬麻也分你,恩恩不要走好不好?」
「我不撕你的作業簿了,恩恩不要走。」
「我會乖乖吃飯,恩恩不要走。」
「我會好聽好聽你的話,恩恩不要走。」
……
我說了好多好多,邊哭邊說邊抱著他,鼻涕了他一身,不清楚到底是哪一句打動了他,總之,他留下來了。
那年,我四歲,不甚清楚自己任性剝奪的,是他享受血緣親情的權利。
懷恩真的不想家人嗎?
他從來不說,但我知道,不可能不想的,只不過因為我一句聽起來很可笑的威脅——「我會哭哦,很用力很用力地哭哦!」絆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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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肩膀被拍了一下,我偏轉過頭,坐在我身邊的懷恩低問:「妳在想什麼?」
「好無聊哦。」有沒有人會在自己訂婚時發呆,滿腦子胡思亂想的?實在是這群人太不像話了。
把戒指丟給我們戴上根本只花了十秒,接下來碗公和「十八豆仔」就大大方方擺上桌了,什麼訂婚,根本就是聚賭嘛!
左耳聽著「槓上開花」,右耳有人喊「十八啦」,雖然平時我也很熱衷於此,賭桌廝殺絕不手軟,可是今天我是主角耶,一個需要裝矜持的主角!誰來關心我一下?
這些人,實在是夠了!
「要不要——偷跑?」懷恩湊近我耳邊小聲說。
咦?我眼睛都亮了。
好好好!點頭如搗蒜。
趁人不注意,我們手牽手偷偷溜出去。
花前,月下,這才是訂婚應該有的氣氛與場景嘛。
看著我們交握指掌間,相互輝映的銀戒光芒,我抿著唇,偷偷笑了。
「言子萱,妳笑得那麼賊——」
「哪有!」這個一定要抗議,那不叫賊,是甜蜜,是甜蜜啦!
「……害我好想吻妳。」
咦?我才剛反應過來,他已經低下頭,掬吮我唇畔的笑花,收藏了那一記甜笑。
訂婚這一夜,我十七歲,他二十歲,他在屋前的杜鵑樹下,極溫柔地吻了我。
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他當時那記如一壺醇酒般暖熱溫醉的眼神與柔情,始終深深印在我心版,不曾淡去過,甚至,在往後想起時,心會隱隱作痛。
第二章
天空很藍,微風很涼,空氣很新鮮,眼皮……很沉重,頭不知不覺就慢慢、慢慢地往下垂——
叩!
後面有人踢了下我的椅子,害我瞌睡蟲立刻嚇跑光光。
「你幹麼啦?」我怨懟地往後瞪了鄭旭堯一眼。
他眼睛活似脫窗,頻頻擠眉弄眼。
「你顏面神經失調哦?」幹麼一抖一抖的?
「厚,妳很笨欸!」他伸手,把我的頭轉向講台。
慘也!數學老師活似血滴子的眼神正企圖讓我死於非命,我在心底哀嚎。
「言子萱!妳嫌坐著太舒服是不是?那就到後面罰站。」
我就知道!
歎了口氣,認命地拿起課本站到教室後面去。
不能怪我打瞌睡呀,凌晨兩點半才睡,當然睡眠不足。
昨天晚上,我和懷恩靠坐在樹底下數星星,說著情人間傻氣的對白,然後他突然冒出一句:「聽說台南有一間月老廟很靈驗哦,要不要去?」
「現在?」我驚訝地張大眼。一向成熟又懂事的懷恩,會做這麼衝動的事?
「對,現在。」
聽起來很瘋狂,但是,那又怎樣?
屋內適時傳來一聲「十八啦」!我只思考了一秒就點頭。
就當是青春期的叛逆吧!在這個特別的日子,我們決定放縱自己,任性一回。
於是,懷恩真的騎著機車,載我一路飆到台南。我們雙手合十,虔誠地跪求月下老人賜給我們纏系一生的緣分,共同求來了一條紅線,在紅線兩端,綁上寫了我與他名字的紙片。
他向廟方要來一個平安符袋,將繫了紙片的紅線放進去,替我戴上。
雖然,回家後我們都被長輩罵慘了。
下意識裡,我摸了摸垂掛在胸前的平安符,藏不住嘴角的笑意。
我真的相信,這條紅線,會牽繫我們相親相愛地走完今生。
「喂,妳欠罵哦?被罰站還那麼高興!」鄭旭堯不曉得由哪裡冒出來,戳了下我的額頭。
咦?我左右張望。「下課啦?」
「早下課啦,妳到底在發什麼呆啊!」
我不理他。逕自回座位。
但是,不理他不代表他會這樣就放過我,有一種人,名叫不識相。
「喂,妳還沒告訴我,昨天為什麼要急著走?今天一來又老是露出那種智能不足的傻笑,妳中邪啦?」
「你才中風咧!」這人哦,出口沒好話,和四叔真的有得拚。
算了,今天心情好,懶得和他計較。
「嘖嘖嘖,一臉春風得意,該不會——」他在最引人遐想的地方停頓下來,一雙春意無限的眼神在我身上瞄啊瞄的。
「你看什麼?」
「找草莓。」
下流!
「我看是找死!」我一拳招呼過去,他立刻跳開,被我訓練到逃命速度一點也不馬虎。
我堅決追殺到底,在他竄逃出教室前,我伸手逮人,不小心和同學擦撞了一下。
「啊,對不起。」雖然對畜牲不需要客氣,但基本上對人我還是個甜美可愛,兼具知性與美貌的女孩,該有的禮貌不會忘記。
同學給了我一記冷眼,哼都不哼一聲地擦身而過。
唉——我洩氣地垂下肩。
「妳人緣真差。」
鄭旭堯,最沒資格幸災樂禍的人就是你!
為了這個傢伙,我莫名其妙成了女性公敵,國中三年,沒有半個女生朋友,反倒異性緣出奇地好,上了高中,情況依然。
後來才知道,同學背地裡都在說我仗著一張甜美的臉蛋到處釣男人,見不慣我花蝴蝶的作為……
那是因為妳們聯合起來孤立我,只有男同學肯過來跟我說話,並不是我穿梭在一個又一個的男同學之間。
剛開始,我真的好難過,外表盡數遺傳到媽媽,長相甜美漂亮不是我的錯,卻被說得活像私生活有多亂。從頭到尾,我的男朋友一直都只有一個啊,我是很專心一意在對待他的。
再加上鄭旭堯老是耍無賴地纏著我,看他被我呼來喝去的,一票暗戀他的姊妹淘簡直快心疼死了,更是打定主意仇視我到底。
我也搞不懂啊,小時候我們同班,他就坐在我旁邊,很頑劣的一個男孩子,每次都偷吃我的東西、折斷我的鉛筆、拉我的頭髮、掀我的裙子,還害我跌倒……所以我也很少給他好臉色看,他幹麼要自討沒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