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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凱琍

  序--三十而立,六十而起

  哈囉!各位新朋友、老朋友,我是凱琍,喜歡自稱Carrie的那個人。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滿三十歲了,做子宮抹片檢查可列為健保給付。此外,本書是我出版的第六十一本書,也是個全新的開始,想要改變,想要主動,想要活得更像自己。

  勇敢踏出了這一步,需要感謝的人很多,在此謝謝小慈、小綠、小華、小薇、小如,以及狗屋出版社給我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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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有許多女主角賣身的故事,看多了變得理所當然。

  我想我是個很愛搞怪的傢伙,偏偏就要讓男主角賣身,而且只求繁殖功能,有了結晶也不告知,本來嘛∼∼身為商品,哪有資格過問主人的決定?

  不過寫到最後仍是純情故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買賣之餘總有感情,我就喜歡這種愛的奇跡,希望你們也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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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靈感來自台北縣新莊市的山盟動物醫院,在此要感謝翁醫生的妙手仁心,全力配合義工們,給予動物最佳醫療。

  當然,事實和小說相差千萬里,醫院非常乾淨美觀,醫生也有幸福家庭、漂亮老婆、可愛女兒,故事裡一切都是本人的胡思亂想。

  不過話說回來,還是希望有錢的客人多光臨山盟醫院,動不動就來個洗牙或全身檢查,讓醫生早日買個電子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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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中的阿櫻姊和阿美姊是真有其人,兩位大姊都結婚生子有工作,仍滿懷愛心照顧流浪動物,從沒想過要收手,受惠的動物不計其數。比較起來,小妹我只能算超級業餘的小角色,隨便幾隻貓狗就會把我累壞。

  此外,我也寫到美好理想的「流浪動物之家」,相信那是所有義工的夢。當初我之所以得憂鬱症,有部分原因也是為了流浪動物,因此我把這份牽掛寫在小說裡,但願真有那一天,所有動物都有溫暖的家,不再流浪,不再迷失。那麼,我的憂鬱症也能不藥而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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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個大小姐,我是說真正的大小姐,像本書裡面一樣的大小姐喔!我會希望有兩個住所,一個在城裡,一個在郊外,還要有三個人伺候我,分別是管家、廚師和司機,如果沒辦法的話,至少要有管家,可兼任廚師和司機。

  從幻想回歸現實,我確實也是個大小姐,雖然家裡窮了點,我得賺錢養爸媽,可他們對我的愛,使我成為最任性懶散的大小姐。我一個人住,但我常回家吃飯,我爸媽就幫我洗衣服、燒開水、切水果、倒垃圾,在我頭暈時還要幫我按摩。

  我想,不管在任何環境,只要是被愛的人,都是大小姐和大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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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在某大賣場,我正想找綁頭髮的髮帶,本小姐只有兩條用了很久的,想想就狠下心來買條新的吧!(即使只花十幾塊也讓我心痛,好不容易才下定決心說∼∼)

  忽然,有位化妝品專櫃的小姐走近,說要送我洗面奶的試用品,雖然這是免費的,我仍堅定拒絕。「不必了,我只用水洗臉,妳送別人比較好。」

  「不會吧?」專櫃小姐露出見鬼的表情,仔細盯著我的臉說:「請問……妳有沒有用什麼保養品?」

  「我連洗臉都用水而已,怎麼會用保養品?」窮人的皮膚天生就耐操,禁得起風吹、雨打、日曬,以及歲月的滄桑。

  「啊……」專櫃小姐想必無法接受,世上竟有這種懶女人!

  「哎呀,我已經是歐巴桑了啦,真的用不著,妳拿去送別人吧!」我哈哈一笑轉過頭,繼續找便宜好看又耐用的髮帶。

  最後我啥也沒買就走了,誰教我是個挑剔的女人,大賣場想賺我的錢真是太難了,世上什麼樣的人都有,想必我讓那位專櫃小姐大開眼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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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點半,我在早餐店邊吃東西邊看報紙,發現一個驚人的消息,周傑倫將在十月份辦演唱會一時之間風林火山、天地海空、世界宇宙……(這到底是什麼形容詞?)總之,我的人生有了新目標!

  決定了,今年我要去看周傑倫的演唱會!本姑娘已經十二年沒看過演唱會,十二年就等於十二生肖再次輪迴,哇,太恐怖了!上次是在我十八歲的時候,那時王菲還叫王靖雯,我和我弟一起在台北看的,一張票要一千二,如今想起來真不可思議,我怎麼捨得花那個錢?(只怕現在會更貴,心好痛啊∼∼)

  還有第二目標是談戀愛,也許是夏天到了,也許是漫畫看多了,單身很久的我突然想談戀愛,不需天長地久,不要結婚生子,只想來段夏日戀情,給我陽光給我愛!這要求會不會有點過分呢?不管了,過了三十歲的女人還在乎什麼禮義廉恥?沒錯,我要的就是及時行樂、愛在今宵、過目即忘、用過即丟……(真是太不環保了)

  當務之急,先去找有沒有特價的保險套,不行,特價的次級品好像很危險,雖然小氣是我最大的美德,碰到這種事還是得狠下心花大錢,哎呀,討厭,我怎麼想到那兒去了,只有心靈交流的純純戀情也不錯呢……(錯錯錯,大錯特錯,侮辱我的美……閉嘴,別再耍三八了!)

  至於第三目標是好好寫小說,嗯……這個嘛……反正我缺錢,也沒啥專長,我又不喜歡上班,那就安分守己寫小說吧!

  咦?這順序是不是有點錯亂?應該先認真工作,有緣分就談戀愛,有閒錢才看演唱會,可是……人家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周傑倫嘛!(惡∼∼年紀不小了,還敢學小女生撒嬌)

  在我認識的朋友中,只有香港的Chris喜歡周傑倫,其它人好像都過了那個年紀,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比我小四歲的朋友,她完全是出於友情和同情才答應跟我一起去,卻有點猶豫不決。「我這麼老了還去看周傑倫的演唱會,好像怪怪的耶!」

  我立刻安慰她說:「我比妳老都沒在怕了,妳怕什麼?天塌下來也有我撐著,保證是全國最瘋狂的歐巴桑,別人只會瞪著我,不會注意妳的啦!」

  就這樣,托周傑倫的福,讓我找回十八歲的衝勁,全身上下都加滿電力,請大家務必期待我的再出發!(下定決心後,看看時間已經十一點多了,那麼我先睡了,稿子明天再寫,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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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傑倫、傑倫、傑倫……」歌迷們嘶聲吶喊,期待他們的夢中偶像出現。

  「快使用雙節棍!」終於一聲石破天驚,最酷的演唱會開始啦!尖叫聲四起,我也跟著狂吼:「啊∼∼」

  其實我仍在家中被計算機打,只是邊聽音樂邊寫東西,仍會感染那份激昂情緒,動不動就亂跳亂叫一番。

  年過三十的女人還做這種事,確實有點愚蠢,可我蠢得好快樂啊!(看到這裡,是不是有人想說Carrie就是這樣才嫁不出去,只會寫愛情小說卻每次都失戀?沒錯,你說對了,那又怎樣!哼哼,只要有周傑倫,我的人生就沒有悔恨……笨女人留)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跟著大家一起唱歌,隨著音符搖擺身體,這時我想我只有十八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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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次聚會上,一個老朋友問我:「為什麼妳會喜歡周傑倫?」似乎認為我們這年紀的人不該喜歡新世代的歌手,但我只想反問:「為什麼不喜歡周傑倫?」而且我不是喜歡他,我是迷、戀、他!

  愛無理由!我喜歡他的屌和不屌、可愛和不可愛、外表和內在,我愛他就因為我愛他,雖然我是個歐巴桑,雖然我從來沒看過他,雖然我早過了追星的年紀,可我偏偏愛上了周傑倫,我為他尖叫、為他瘋狂,帥吧?

  又有某天,我在某餐廳吃飯,店員先放了蔡依林的歌,又放了周傑倫的歌,讓我覺得好幸福、好美滿,吃東西也變得特別可口,他們真是我心中的金童玉女,替我畫出美麗的憧憬,就算有人說這是謊言、是炒作,在我眼中仍是霹靂無敵的真愛,哈哈哈∼∼

  如果天空可以做為留言版,我要用白雲排出這句話--

  我愛周傑倫! 蔡育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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