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柯怡
寫這本稿子時,我正好因為讀書而暫時搬到台南去,然後又因為一堆事,結果打混了許久,好不容易當我寫完第七章時,正好因為中秋節,所以把稿子帶回高雄寫。等我再回台南時,竟發現我在高雄寫的第八章前半段忘了-並帶回,因此趕緊叫我妹E-mail過來給我。
趁這個空檔,我又打了後半段,這其中都沒什麼問題,最可恨的是,等我妹把前半段的稿子傳來時,我竟豬頭的把它覆蓋過我後來打的後半段稿子上,結果就把我辛辛苦苦熬了一個半夜,絞盡腦汁所打出來的故事給弄不見了!
老天!這真是青天霹靂的一件事,要不是年紀已經不允許,否則我真的會當場痛哭出來,這真是一件超級殘忍的事,我的心血就在一個Enter鍵下,整個化為烏有!
你們能想像那種情形嗎?我當場傻在那,腦袋真的呈現一片空白,完全不知所措,這真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尤其我三天後就必須交稿……
可憐對不對?我也覺得自己很可憐,害我那天上課時,郁卒到連老師說啥都聽不太下去,還有,最令人生氣的是,平時我每打完一點就會做備份,偏偏那天半夜打完卻忘了做——氣不氣?告訴你,我快殺了自己!
唉!別再提這件事,我另外說一件事給大家知道,那就是有一天我去我常去的租書店租書時,那時候是晚上八點左右吧,時間我不太記得了,反正是晚上就對了。
那天我在二樓找小說,隱約中就聽到有人在大聲說話,起初我還沒去理會,後來那人愈說愈大聲,終於引起我的注意,因此我就從窗戶探出頭往一樓看去,那是一個身強體壯的中年人,他吼著是誰把車停在他車子的旁邊,害他的車開不出去,那輛車是不是準備不要了之類的話。
當時的情形就是他原本把車停在馬路旁的停車格內,結果來了另一輛車,車主也是來租書的,因為車子沒地方放,只好暫時並排停在馬路旁,正好擋住那個中年人的車,害中年人車子開不出去,中年人就脾氣很不好的一直大吼大叫。
等一會兒,一個年輕小伙子拿著書走出來,中年人立刻對他咆哮並責備,年輕人則解釋他只是停一下,而且等書店的小姐幫他登記一下書就立刻出來了,而且車上還有人,他也閃了警示燈,表示他只是停一會兒而已。
結果中年人不予理會,他從自己的車子裡拿出一個大扳手在年輕人面前揮著,不時喊著你的車是存心不想要了,是不是?
年輕人不想理他,開車就要走,結果中年人竟真的拿起扳手把年輕人車子的後照鏡給打壞,年輕人忍不住氣,拿著棒球棒也下來要找中年人理論,兩人就是一副快打起來的模樣。
後來中年人捉住年輕人的棒球棒,年輕人想扯回來,結果中年人就舉起他手中的扳手,狠狠的往年輕人的頭部大力的重搥下去,而且還毫不留情的連重擊了好幾下,年輕人當場血流如注,連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可怕。
到最後警察來了,詢問現場狀況,你們知道如何嗎?中年人居然說年輕人先動手,而且一旁有位小姐,好像是他女兒吧,也在那邊睜眼說瞎話的說是年輕人先動的手,還態度惡劣的說要告他們。聽聽,這是哪一國的道理,中年人毫髮無傷哪!
我很生氣,真的很生氣,為什麼世界上竟然有這麼不知羞恥的人?為了一點點的小事就動手打壞別人的車,甚至打破別人的頭,竟然還不悔改,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準備反咬別人一口,好恐怖下是嗎?
就是有這種敗類、人渣,社會才會亂,如果每一個人都和和氣氣,那社會多安詳不是嗎?
我們何必為了一些小事而氣壞身子?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不是嗎?多忍一下會死嗎?
我真的不懂,打傷別人為什麼一點心虛都沒有?他們沒有所謂的良心存在嗎?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一樣,看別人不爽就把人家打一頓,那我可以說,他們早被我打死不曉得幾遍了。
我真的很憤慨,所以當我看到那一幕時,我就立刻決定要把這件事寫出來,我要讓大家知道,我們的社會居然養出了如此無恥之徒,我們要檢討,真的要檢討。
我也想勸告大家,我們不要做讓人唾棄的對象,走出去讓人指指點點,說什麼,那個人就是那天打人的人,那個人就是那個不知廉恥的人,這種話好聽嗎?誰不希望自己走在大街上,大家投給我們的目光是崇拜、是欽佩、是羨慕?
所以,要做到這些,就先修身養性,把自己品德提高,才能受到別人的尊重,我們要做個能真正理直氣壯、抬頭挺胸、昂首闊步的人,而不要做個假的頂天立地之人,懂我的意思嗎?
柯怡的E-mail:K00714@pchome.com.tw
(前面K0是英文,後面0714是數字,千萬別弄錯了哦!)
楔子
「歡歡,告訴蒼爺爺,妳以後長大想當什麼?」老邁的男人臉帶笑容的望著正在桌上努力寫著家庭作業的小女孩,他寵溺地撫著她的頭髮,打從心底疼愛起這個女孩。
「我以後長大想當什麼?」小女孩抬起臉望著老人,偏著頭認真的想著。
老人目不轉睛地盯著小女孩美麗的容貌,端看她此時的樣子,不難想像長大後的她會是一個多麼令人驚艷的女子,她徹底遺傳了她母親的美貌。
「我以後要當醫生。」小女孩想了好久,才終於想到將來的志願。
「醫生?為什麼?」
「因為我當了醫生之後,如果蒼爺爺生病,我就能醫你了呀!」小女孩天真的說著。
「醫我?」老人一愣,沒想到會聽見這樣的答案,「就為了要醫我?」
小女孩重重的點頭,但黑白分明的眸子卻稍黯了些,「因為我現在不是醫生,所以沒辦法醫我媽媽的病,害得媽媽因別的醫生救不活她而去世,所以我要當醫生,這樣我就能醫活每一個我喜歡的人,就像爸爸和蒼爺爺。」
聞言,老人感慨地低歎了聲,「歡歡,每個人都會死的,妳媽媽只是比別人早一點走而已,妳要看開。」
這個小女孩就住在他家對面,以前他和她爺爺是很好的朋友,所以他們兩家從以前就很熟稔,而他也一直把歡歡當成自己的孫女看待。
後來她的家人相繼過世,全家只剩下小女孩和她的父親兩人而已,早上她父親必須去工作,因此就把小女孩暫放在這,直到她開始去上小學,不過每天當她放學下課後,還是會直接來到這,等她父親下班後再把她接回家,如此日復一日。
「可是歡歡和媽媽有一樣的病,我是不是也會像媽媽那樣,很年輕就死掉?」
老人搖搖頭,「當然不會,妳媽媽並不是因為和妳一樣的病才死掉的,她是因為別種病死掉的,妳的病不會死人,妳放心好了。」
「我的病真的不會死人?」
「對,相信蒼爺爺,蒼爺爺不曾騙過妳不是嗎?」
小女孩點點頭。
「這就是了。對了,歡歡,我們先說好,將來妳若真的當了醫生,到時候,妳來當蒼爺爺家的專屬醫生好不好?」
「好啊!」小女孩不加思索,很樂意的立刻應允。
「妳絕不可以反悔,反悔的是小狗哦!」
「好,反悔的是小狗!」
聞言,老人唇邊的笑紋漾得異常深刻,他之所以會提出這個要求,無非是為了那個從小就被送到外國讀書的孫子。
小女孩長大後必定美麗非凡,配他孫子絕對是剛剛好,為了遵守好友臨死前的交代,要他好好照顧他這個身上有所缺陷的孫女,也為了他自己的孫子著想,把他們湊在一起應該是最正確的作法,他相信應該沒有人會反對才是。
老人很開心的想著,不過他完全沒考慮到,他的孫子長大後,是否就會如此樂意的接受他的安排……
第一章
二十年後
「戀歡,我聽說妳拒絕了美國方面的邀約,妳不打算過去那裡工作嗎?」鄭虹儀跟在慕戀歡的後頭,不敢置信地問著她。
「我是拒絕了。」隨手就將手中的病歷表放在手指上轉圈圈的慕戀歡,一臉不在意的點頭。她走路向來很快,所以鄭虹儀必須不斷的小跑步才能跟上她。
「為什麼!?」鄭虹儀怪叫,「美國政府願意出資讓妳進行醫學研究,這是多少學醫之人夢寐以求的願望,妳好不容易才從全球幾十萬個爭取者中脫穎而出,為什麼要放棄?妳知不知道好可惜!?」
「不知道。」
「慕醫生、鄭醫生。」經過她們的護士,紛紛向她們打招呼。
「嗨!」慕戀歡揚起美麗的笑靨,對她們揮揮手並回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