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她別老想著要控制你,你都還滿能平衡自己的。」他是個天生樂觀的人,她就喜歡他這樣的明朗豁達。
「我不想跟她扯破臉。我沒有跟朋友扯破臉的紀錄,反正我皮,一皮天下無難事,不必聲嘶力竭的對吼,事情還是可以解決。」
這時有一大批剛入境的旅客擁進機場大廳,他想把她抓牢一些,不意卻被人潮衝散,他一時看不到她被擠去哪裡,正要揚聲叫她——
這時,滿滿的人潮裡突然傳出一聲慘呼——
「哇啊!」
「安安!怎麼了?」任放歌快步過去,發現葉安安腳邊蜷著一個捧手狂號的中年男子,男子周圍還散落著許多皮夾。
「妳這個女人,找死——」男子還有同夥,驀然從人群裡衝出來往葉安安的背後攻擊而去。
「安安!快跑!」任放歌大吼,想要把安安拉到自己懷中。如果這場意外無法避免掉,那就由他來承受所有的傷害吧!
他來得及的!來得及保護安安不受傷害!一定要來得及!
是來得及,但卻只能傻在一邊無用武之地,因為——
所有人,以及他,都看到安安不慌不忙地閃過他的手,半轉過身,準確地抓住那只持刀的手,然後扭身一記過肩摔,當下把那個現行犯擺平在地。
精采的表演讓在場所有人在「嘩」一聲後,大力拍手叫好!
「安安……」啞口無言良久的任放歌,也只發得出這兩個字,但聲音小到被所有的喝采聲淹沒。
葉安安抓到了兩名機場慣竊,當然不是故意這麼出鋒頭的,而是那兩人趁著人多,不斷地找旅客下手,最後目標定在葉安安身上,佯裝路過碰到,手就往她的手提包裡伸去,她就只好很無奈地把他們抓住了。
「我以前學過一點防身術。」她聳聳肩,不知道任放歌幹嘛震驚成那樣。
「只是一點嗎?」任放歌突然覺得自己以前追她時死纏活賴的行為,實在是勇氣可嘉,能安好活到現在也真是老天有保佑。
「我的高中學姐曾經拿過國際柔道聯盟賽的冠軍,她是我的指導老師,對我很嚴格。」
「妳……那個高中學姐……不會是……」任放歌指了指自己的唇。
「正是。」沒錯的,就是得到她初吻的人。
「妳……算了,沒事就好了。」任放歌無力到完全不想再問下去。
此時他們身邊圍了一群航警以及指認自己皮包的人,沒空多說一些私己話,一票人喧喧嘩嘩地做筆錄去了。
沒多久,機場大廳又恢復寧靜,人來人往,世界和平。
在一根圓柱子後頭,兩個獐頭鼠目的男子正苦著臉在商量——
「……我想,我們打電話跟林鑫文說這筆生意我們不接好了。」
「我也是這麼想的。什麼跟蹤那個女的,打她幾巴掌嚇嚇她就好,我看我們還沒打到她,手就被她折斷了!」
「那個林鑫文真沒意思,騙我們來送死!」
「他是不是在耍我們呀?」很嚴重的給他懷疑中。
「走!我們找他理論去!」氣憤走人。
☆☆☆☆☆☆☆☆☆☆ ☆☆☆☆☆☆☆☆☆☆
因為心動,所以追求,所以交往;而交往,則是兩造互相瞭解的過程。
有人因為瞭解,而分手;有人因為滿意自己所瞭解的,於是功德圓滿地結婚去。
雖然交往才三個多月,但任放歌已經認定安安是他今生的伴侶,所以這一陣子雖然忙著簽狄克森的合約、忙著設計那票商業間諜,忙忙忙的,卻也沒忘了偷偷去訂好戒指,打算趁某個夜黑風高……不不不,是趁著某個花好月圓的良辰美景,在大喝出「看!流星」的浪漫老台詞之後,拿出戒指向她求婚。
啊……一切多麼美好。
而,總算,約簽好了,那票間諜也自動自發地垮台——聽說有許多人查出來他們以前幹過的好事,於是,明的有人到法院按鈴控告;暗的有人出錢請人教訓他們,反正情況無比淒慘,聽說連夜偷渡出去了。
當然,任放歌是不會承認自己在這件事上有使過什麼力的。他沒有透過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甲乙丙等人,去找到那些公司被害得倒閉的人,提供他們某些數據,讓他們群起激憤地抓狂,打算討回公道,沒有哦,他什麼都沒有做哦!
好啦,現在他清閒了,又可以自由自在地摸魚了,卻發現他的心愛女友最近下班後老是找不到人,情況很詭異,身為人家男朋友,只要還沒死透的,都會忍不住給它擔心懷疑一下,忐忑著女友有沒有變心的可能?
「安安,為什麼想上山來?」找了個星期天,他決定事情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約她出門遊玩,本來想去淡水八里看海以營造浪漫情境的,也好秀出戒指嚇嚇她,趁她嚇得不能言語時,把戒指當手銬,火速套上她中指,搞定!
但向來隨和的安安今天卻份外地不合作,她拒絕去八里,要他開車到山上去。不是哪個名勝古跡的山頭,而是他心中最隱晦的那一處所在。
因為安安堅持,所以他只得準備好所有必備的東西——食物與足以御寒的衣物。然後乖乖帶她上山來。
「為什麼不?我們好久沒來了。」
「可是這裡並不是個值得來的地方,我甚至打算這輩子不要再上來了。」以前偶爾上來,都是因為心情特別差,差到非常沮喪,無以排解,才會上來。不過自從安安在他生命裡佔據了最重要的位置之陵,他的心便再也不曾被孤絕沮喪等負面的情感給佔領過。
他得到了夢寐以求的愛,付出也得到。於是心理上的調適再也不曾失衡過,每天每天的愉快心情,都是從內而外的毫無勉強。
人有了快樂,就會自然地遺忘痛苦,對痛苦更不會三不五時地拿出來追思緬懷。就像天天吃著佳餚美味的人,再也不願回顧當初在街頭行乞的日子相同,他也不願意再度上來這裡面對著過往不愉快的回憶。對於這裡,他只想遺忘。
「但我還滿喜歡這裡的。你不喜歡來,那是說我以後只能自個兒來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她也沒有意見就是。
「不行,妳一個人多不安全。這附近三五個月也不見個人蹤,要是妳爬山爬個一時失足扭到、摔到,求助無門怎麼辦?這裡手機可是收不到訊號呢。雖然我搞不懂妳為什麼會喜歡這裡,但是若妳想來,我還是會陪妳。妳可千萬不要一個人就上來了,知道嗎?」任放歌再三叮囑。
「現在知道了。」她應著。
快爬到山上了,貧乏的景色讓任放歌愈加哀怨,終於仰天長歎道:
「為什麼要來這裡呢?這種沒半點詩情畫意的地方,沒有春櫻、沒有殘雪的,還不如去合歡山,同樣是冷,可是有雪可以看。」滿眼淨是悲涼的枯景。這怎麼適合用來求婚?簡直晦氣不是?那……他口袋裡的那只戒指,今天要拿出來嗎?如果拿出來的話,老套台詞「看!流星」肯定不合用,倒是那句什麼「枯籐老樹昏鴉……斷腸人在天崖」之類的字句,挺搭這個景的。
我咧——呸呸呸,不吉利!
唉,他好想求婚啊……
「安安,等一下我們下山之後,如果時間還來得及,我們去淡水看夕陽好不好?」
「時間來不及。」她很實際地說著。
是來不及沒錯。再歎……
「妳為什麼一定要來這裡?」再問了一次。
「因為這裡是你的心。」
他停了下,回頭看她。
「我的心現在在妳身上。」
「好吧,這裡是你過去的心。」她從善如流地更正。
「就算是,那也是過去了。」太荒蕪了,沒有回頭張望的必要。
「那是你認為的。」
「耶?妳這是什麼意思?」任放歌驀地警戒起來,口氣微繃問她:「妳是在暗示什麼?妳是在試圖跟我說,我過去的日子其實沒有過去,以後還會來拜訪我?我的心最後還是會被丟在這裡發爛?!」
他過於嚴肅的表情讓葉安安一怔,不知道他臉色為何突然變天起來。是天氣太冷的關係嗎?還是什麼其他的……
「不管妳心裡在打什麼王意,安安,讓告訴妳一件今生今世都不會改變的事實——我、不、會、答、應、分、手、的!妳聽清楚了?」她過於訝然的表情讓任放歌心底更是「咚」地一沉。急急地又說了:「安安,事實上我今天準備跟妳求婚!不管妳答不答應,都要收下我的戒指,收下來馬上丟掉我也沒有第二句話!」
「收了可以馬上丟掉?還有,為什麼沒有第二句話?」他當然會有第二句話的吧,而且不只兩句才對!
她猜對了!就見任放歌急呼呼地掏出戒指,不由分說地立即套進她右手中指,講出來的話真的不只兩句——
「這戒指代表我的心意。我知道妳愛我,卻從來沒有準備要嫁給我,但安安,我覺得事情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我發現我其實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我渴望成家生子,渴望把我的心萬無一失地收在自己懷中。妳知道妳就是我的心,而妳每天自自由由地帶著我的心在外面亂晃是不可以的,我有很嚴重的危機感,我覺得妳有『捲心私逃』的嫌疑,所以妳必須嫁給我!以上發言,妳有想抗辯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