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智華伸出手,或輕或重的拍撫著她的背部,動作有些遲疑,好似不太習慣,但仍堅定的為她輕拍以消除下適。
她瞪他的神情,像看到火星人一樣。
「你頭痛嗎?發燒了嗎?還是有什麼怪裡怪氣的傳染病,挑在今天發病?」她肯定他是人不舒服,才會胡言亂語。「交往?我們根本還不算認識!」她怪叫。
「怎麼會不認識?我們相過親。」他一副不懂她為何要反對的表情。
「但、但……相親是相親,跟這個是兩回事呀!你明明也是不太喜歡的,不是嗎?」她仍是覺得匪夷所思。
「那時的確是——」
她搶先一步打斷他的話,「那不就得了?你不喜歡,我也不喜——」
「你是說,你不喜歡我嗎?」他看著她,慎重的語氣像在確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樂映晨一愣。
她……討厭他嗎?
「其實不會……」他只是規炬了點,一板一眼了點,嚴格說起來,並不算討人厭,而且,他剛剛還答應要帶麻辣火鍋來給她當晚餐呢!光憑這一點,他就不令人討厭了。
「我剛剛的意思是說,我們都不太喜歡相親啦。」她咕噥。
「既然你說你並不是不喜歡我,那麼我是不是可以解釋為,你對我也是有好感的?既然你對我有好感,我對你的印象也不錯,那何不——」
「慢。」她再一次打斷他。「請讓我先瞭解一下,事情怎麼會變這樣?你說……你對我印象不錯?可是,我一直以為你不喜歡相親?」就他當日的表現來看,應該是這樣沒錯啊。
「相親是相親,跟這個是兩回事。」他伸手頂了頂眼鏡,拿她的話堵她。
她皺眉。
「可是……」心裡還是很遲疑。
他繼續說服她:「有什麼好可是的?如果沒有之前那場誤會,或許我會更早向你提出這個建議。」
她眼睛登時一亮,像是聽見了什麼大秘密。
也就是說,從第一次見面開始,他就偷偷在喜歡她了嗎?
心頭怦然,樂映畏因為這個揣想而暗暗心喜。
「樂小姐。」他的口才一向不錯,且條理分明,頭頭是道,此時也不例外。「既然你我對彼此的印象部不錯,試著交往看看又何妨?也許我們的相處會比想像中還融洽,而且必要時,還能藉此回絕煩人的相親……事實上,我對那些相親活動已經很不耐煩了,相信你也不喜歡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逼著去相親,是不是?瞧,這樣豈不是一舉兩得,多方便。」
他說得理所當然,彷彿樂映晨若是跟他沒有相同的想法,是多麼奇怪的—件情。
但——他說是什麼話?!
樂映晨覺得自己像是歐巴桑去菜市場買蘿蔔時,老闆「殺必死」送的那根蔥。
「你說得很有道理,只是我聽了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嘟著嘴,她喃喃抱怨,「其實你只要說『我很喜歡你,請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就會答應了,幹嘛說這些有的沒的,讓我覺得自己要是沒有答應你,就會陷入永世難以超生的『相親地獄』裡。」
她當然討厭參加那些相親活動,雖然還沒有發生,但根據可靠消息——隔壁張媽媽的通風報信——老爸已經在街坊鄰居、親戚朋友間大肆宣傳,說家裡有個待嫁、甚至極有可能嫁不出去的女兒,請大家告訴大家,有好的對象一定要介紹給他女兒……她的臉都讓老爸給丟光了!
嗚……可以想像下久的將來,要是她還沒找到一位足以充當擋箭牌的男朋友,肯定又要被趕出去跟不認識的男人吃飯,相看兩瞪眼。
「我自然是……喜歡你的。」咳了一聲,姜智華補充這麼一句,掩飾著不自在的神情,「不然怎麼會希望跟你交往呢?」
「誰知道你是不是跟每個相親的對象都交往過?」她也知道,自己這話說得是有些過分,可就是克制下住。「你自己也說過,你相親的次數數部數不清!」語氣酸溜溜的。
「沒有數不清呀。」他訝異的看著她。「你怎麼會有這樣的誤會?我只吃過九十三次相親飯,並不像你所說的『數下清』。」萬事認真的態度表露無遺。
「……」大力吹開垂落頰畔的發絡,樂映晨覺得自己和他根本是雞同鴨講。
如果將來跟他交往,兩個人也是如此無法溝通,那可怎麼辦才好?
不過真奇怪,她居然已經把他納入將來的打算之中……或許,她心裡也是有那麼一點點期待吧。
「你……覺得不妥嗎?」
沒了方纔的神態自若,這會兒,姜智華表情緊繃,像是怕她真的拒絕似的。
地瞅了他—眼,任由他在那邊緊張兮兮,自己則背過身,對著牆角就蹲了下去。她捧著臉蛋嘟起唇,兀自思索著。
不妥?其實也沒什麼不妥啦!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男人——這個一看就知道跟自己的個性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男人——想與自己交往的理由是什麼,但就像他所說的,交往看看也沒什麼不好,反正兩人柏過親,既然看對眼就試著交往,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不是嗎?
而且,說心裡沒有任何欣喜是騙人的,樂映晨捂著微微發熱的臉頰,不想讓他發現自己直往兩旁咧開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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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樂映晨如願以償的吃到了誚想很久的麻辣火鍋,順便開心的跟兩位親愛的同事宣佈——她交新的男朋友了!
而這位新男友,剛剛送來了熱騰騰的麻辣火鍋後,又匆匆地離開,赴客戶的約會去了。
瞧她那副興奮又滿足的吃相,在場的兩個男人不得不懷疑,其實她只是單純地讓美食給收買了吧?
「這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你又不是沒交過男朋友,再說,你的戀情向來都不持久,我記得你上次跟那個大衛不是不到半個月就分了?」萊斯特邊吐著舌頭,邊喝辣湯,還不忘潑她冷水。
「呿呿呿!大烏鴉!姜先生是不一樣的,我們是相親認識的耶!」對她來說,這可是非常特別、非常有創意的認識方式呢。
「少來!你又不是三歲小女生,會不會分手跟怎麼認識的無關好嗎?不管你們是在大飯店或公共廁所,還是去倒垃圾時認識的,這跟會不會分……喂喂!你這個強盜!要吃鴨血自己放下去煮啦,那是我的!」眼看鍋裡的鴨血被夾走,萊斯特哇哇大叫。
「烏鴉嘴!中國人說詛咒人家分手是會遭天打雷劈的!你可要小心,別在下雨天出門,免得老天行眼,讓你提早投眙去!」樂映晨扮了個鬼瞼,非常不滿他這麼不看好自己的新戀情。
臭小金!她忍不住在心裡嘀咕。
姜先生人很不錯呀,雖然還沒發現他有什麼優點,但至少,她也沒發現他有什麼缺點啊……
好吧,她想,也許自己的決定是有點草率,兩個人才見沒幾次面,就互相給了對方「名分」,似乎是有點早,但又有誰能冷靜地看待感情事?愛情本來就是得帶點瘋狂,才能夠產生火花呀!
而且,不知道是誰說過,愛情是友誼的一種,更是友誼發展的延伸。
既是如此,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就算將來做不成好情人,也一定可以當好朋友嘛。
單憑他的細心有禮,還有今晚的麻辣火鍋,她就非常願意跟他當好朋友了。
嗯,就是這樣!
在心中自我鼓勵完之後,樂映晨仰高鼻子,一臉驕傲的朝萊斯特輕哼——
「我就知道你嫉妒我交新的男朋友。」自己沒人愛,還故意貶低人家,很不可取耶!
「我幹嘛嫉妒你有男朋友?!」萊斯特不甘示弱地大叫,「如果我想要,只要站出去高呼一聲,還怕沒有幾卡車的女人搶著要登記當我的女朋友嗎?」
接著,他很下怕死的又舉了一個例子:「而且有男朋友也沒什麼稀奇的,老大除了女朋友,還不是也交了個男朋友。」完全無視於身旁兩道冷厲的視線,已快要在他身上瞪出兩個洞來。
「什麼幾卡車的女人?你這個大腦長在下半身的動物,小心哪天得了什麼難以啟齒的病,到時就後悔莫及!」
想起這期的貳週刊封面,正是他跟某黨大老的女兒上賓館被偷拍的照片,又想起那個聽說跟了他好幾年的清秀小秘書……
嘖,這傢伙根本就是——
「女性公敵、男人中的老鼠屎!」樂映良指著他鼻子罵:
「你……這是人身攻擊!」萊斯特舉著叉子——他不會用筷子,氣呼呼地大叫。
「這哪是人身攻擊,我只是點出事實。」樂映晨朝他做個鬼臉,挑釁意味濃厚。
「你、你你你你你……可惡!」氣煞他也。
「我、我我我我我……怎樣?」她火上加油。
「……安靜。」
輕輕的兩個宇,便鎮住了一觸即發的火爆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