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向映庭一下法庭,顧不得腳上剛買的的五寸細跟高跟鞋,和窄得讓男人噴出鼻血的短裙,也不管自己威風凜凜的律師形象,蹬蹬蹬地,小跑步快速衝向招車處,以最沒氣質的著急姿勢攬了輛計程車。
想起開庭前接到老媽威脅她說:
「如果在三點半前沒在辦公室裡看見你,就死給你看!」
這句話嗡嗡地在她腦海裡鑽來鑽去,讓她心神不寧,向映庭差點在法官面前失了神語無倫次。
性格猛烈的母親沒有什麼做不出來的事,雖然這一次還不知道是真還是假,但也夠讓她提心吊膽的。
母親說已經約好了父親在她的辦公室等著,無論如何這回一定要簽字離婚,否則寧願跳淡水河死給他看。上一次是說要從陽明山上往下跳,更前一回是基隆河,還有火車鐵軌、新光三越大樓、玉山山頂……哎,不勝枚舉哪,連向映庭自己都記不清了。縱然每次都像放羊的小孩,但她能不顧嗎?
不能。
雖然父母親的爭吵已是家常便飯,但她能視而不見嗎?
不能。
儘管父母吵了千萬次,但神經質的向映庭就是不能像妹妹一樣,當成是一場加鹽、加料的電視連續劇。
每回母親一開始哭訴起父親對她如何如何,她還是不免拉起了耳朵,耐著性子慢慢聽完,即使到了最後,發現都只是雞毛蒜皮的事。譬如,父親不肯陪母親逛超市,因為他約了老朋友去釣魚,或者只是單純的因為父親不肯洗澡。
當然,父親也有怨言。
每當母親哭訴的電話已掛斷,下一通鈴聲就一定是父親,而接通後的第一句話一定是:「你媽又倒了什麼垃圾給你?」
結髮了三十年的夫妻,並沒有因為時間而讓兩人的差異融合,甚至連相互容忍都沒做到。
父親對母親的猜忌和嘮叨也埋怨了三十年。
向映庭常常安慰自己,還好,她也不過是忍受了父母二十六年。想到此,又忍不住地吁了口氣,抬頭盯著窗外,計程車剛轉進了律師事務所的街道口。
習慣性地打開公事包準備付車資,手指在裡面摸索了老半天,就是摸不到巴掌大長方形黑色真皮皮夾。完了,她一定又把皮夾放在牛仔褲的口袋裡,忘了拿出來,而那件牛仔褲……
喔,老天!
洗衣機。
一想起今天早上自己已將那條褲子丟進洗衣機裡,現在恐怕已泡在肥皂水裡,體無完膚了。
然而,丟臉的事還在後頭。
計程司機在事務所門口踩了煞車,正等著她付錢。
「一百零五元。」
這輩子,向映庭從沒做過求人的事,這回,她卻得向一個計程車司機開口。
「我……我忘了帶錢包出來。」她在雜亂的資料夾裡翻出一張律師事務所的名片,遞給司機:「我絕不是故意要要賴車錢,我在這家律師事務所上班,這是我的名片,拜託你等我五分鐘,我上去後馬上拿錢下來。」
帶著一頂綠色運動帽的司機,接過她手中的名片,順手推了推帽緣,向映庭只見他皺了皺眉,邊嚼著口中的檳榔:
「律師?干!我最討厭你們這種人了,白的都可以說成黑的,要不是你們,我老婆也不會和我離婚,害得我現在每天開車賺來的錢全到了她手上,喝酒的錢都沒了。」
司機愈說愈激動,向映庭的心開始有點慌。
他該不會受了離婚的刺激心理異常吧?會不會對律師產生報復?
這陣子報紙上每天都有精神異常的人拿刀殺死人,不然就是放火燒死人,該不會「幸運」的也讓她遇上一個。喔,老天!她全身雞皮疙瘩全如雨後春筍冒了出來,說話也不自覺地結巴起來。
「我……上去拿錢。」
「聽我說完!」司機霸道地大吼,「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如果哪天我去搶銀行,去殺人放火,小姐,你可要記得,就是你們這些律師害的。」
他說的讓她膽顫心驚,向映庭害怕地用力推開車門,正準備衝出車門,手臂卻被怒氣中的司機強抓住。
他的兩眼睜得其大無比,圓滾滾黑眼珠直瞪著她,性格的五官加上一開口撲鼻而來的檳榔味,剎那間,她以為自己遇上了非洲大黑熊。
「害你……的……是……其……他……律師,不是我……我……和你無冤無仇。」她將唯一能保護她的硬殼公事包擋在胸前,感覺安心多了,才又神經兮兮地繼續說著:「我絕對是好律師,也站在男方的立場辯護過。你知道的,雖然很多人都很恨律師,但也有好律師,專為人打抱不平的;再說……離婚這種事,只要結了婚的人都可能遇上的,就像颱風一樣,咻地刮來,總是有人會受到財物損失。」
「離婚像颱風?」
為了掩飾她的慌張與不安,向映庭一下子捏捏自己的耳垂,一下又轉著無名指上的尾戒。
「是呀,把它當成是一場颱風,住在北太平洋的人,誰不會遇到颱風呢!但是運將,如果你現在不放我走的話,可能連一百零五元都拿不到。」
司機似乎被她急中生智亂湊出來的歪理說服,激動的情緒顯然平緩多了。
他輕咳了幾聲。
「好吧,幫我老婆打官司的是個男律師,而你是女的,看在我還得付這個月贍養費的份上,快點去拿錢。喔!」他望了眼還繼續跳表的螢幕:「不是,現在是一百三十元,快去拿來給我!」
啊?連他長篇大論的時間也得算她的?
換成平日的向映庭絕對會和他力爭倒底,但今天,就算他走運,算是可憐一個為了付贍養費快被逼上絕路的男人。不過是25元!
???
總算,逃離虎口。
拉了拉窄裙的下擺,一出電梯口,向映庭讓坐櫃檯的小妹幫她去付了一百三十元,自己則踏進辦公室準備面對另一個虎口。
她將公事包丟在粉紅色的沙發上,望著早已熟悉她辦公室,也很瞭解當事人該坐的位置的雙親,兩手一攤,無力問道:「好吧,這次輪到誰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中年腰圍略有發福的母親,吃力從椅子上忿怒地站了起來。
「他和別的女人有染!」
這個指控是向映庭從來沒聽過的,縱然父親到了五十多歲的年紀仍然一副玉樹臨風的模樣,但提到自己的父親「外遇」,這點她難以置信並吃驚地將臉轉向父親求證。
「我再也受不了你媽媽,我不過是和人家吃頓飯。」父親無奈地解釋,「你媽媽她也常和男人出去吃飯,我從來就沒說過半句話。」
母親馬上反駁:「那是正當的社交活動,再說,還不都是因為你,說什麼到飯店吃飯不自在,從來也不肯陪我去,結果呢?你竟然陪那個化妝化得像狐狸精的女人一起去吃。」
「她請客呀!我又不必付錢。再說,人家可是貴婦,哪能去路邊吃路邊攤?就連一般的菜館都太失禮了。」
母親忿怒地插起了腰,不平地說:
「她是貴婦,我難道就不是?想當初三十多年前你追我的時候,還說我像一朵嬌貴的玫瑰花……」
「那時候的確是呀,現在都已經過了三十年,再漂亮的花也都會謝啦!」
父親的這句話讓向映庭的心一驚,如同一陣大冰雹叮叮咚咚砸在她頭上,這應該是大多數男人藏在心裡的話吧!
她真佩服自己的老爸,竟然很有勇氣地把它說出來。家庭的成員一共是四個人,除了老爸一個是男的,媽、她和妹,就佔了四分之三,他難道不知道,這話說出去恐怕會有很大的後遺症?
至少老媽就不會饒過他。
向映庭的母親果然當場嚎啕大哭地說:
「映庭你看看他,我在最美麗的時候嫁給了他,青春全花在我們這個家,好不容易為他生了兩個女兒,現在卻嫌棄我了,當然,我不可能再回到二十歲那時候的漂亮。女人呀!真是不值得,辛苦了大半輩子,最後落的這樣的下場。」
她趕緊將放在抽屜裡的面紙盒拿出來遞給母親。
只見老媽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哭訴:
「映庭,你以後要嫁人可要睜大眼,千萬別嫁給像你爸這種沒良心的,結婚這麼多年也從來不讓我一下,甜言蜜語也不曉得多說幾句。」
這點可不用老媽警告她,向映庭對婚姻這檔事清楚得很。
自法律系畢業後,取得律師執照開始工作,她接觸最多的就是離婚案件,甚至到現在,事務所的合夥人幾乎都把接到的離婚案件全丟給了她,還稱她是所內離婚案的專家,第一把交椅。
天知道,看了這麼多的離婚案件後,會想結婚才怪。
坦白說,向映庭對於當初曾經熱戀中甜如蜜,但到最後竟會以撕破臉決裂收場的改變,感到心寒。
為了曾經共處的房子爭的臉紅脖子粗,不是因為美好的回憶,而是房子變賣後可得一筆錢。為了兩人曾經共同奮鬥所掙得的財產,互爭得口不擇言。說穿了,還是因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