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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敵人是什麼?不是活人,乃是野獸與死鬼,附在許多活人身上的野獸與死鬼。 小孩的時候,聽了《聊齋誌異》或《夜談隨錄》的故事,黑夜裡常怕狐妖殭屍的襲來,到了現在,這種恐怖是沒有了,但在白天裡常見狐妖殭屍的出現,那更可怕了。在街上走著,在路旁站著,看行人的臉色,聽他們的聲音,時常發現妖氣,這可不是「畫皮」麼?誰也不能保證。我們為求自己安全起見,不能不對他們為「防禦戰」。 有人說:「朋友,小心點,像這樣的神經過敏下去,怕不變成瘋子,--或者你這樣說,已經有點瘋意也未可知。」不要緊,我這樣寬懈的人哪裡會瘋呢?看見別人便疑心他有尾巴或身上長著白毛,的確不免是瘋人行徑,在我卻不然,我是要用了新式的鏡子從人群中辨別出這些異物而驅除之。而且這法子也並不煩難,一點都沒有什麼神秘:我們只須看他,如見了人便張眼露齒,口嚥唾沫,大有拿來當飯之意,則必是「那件東西」,無論他在社會上是稱作天地君親師,銀行家,拆自黨或道學家。 據達爾文他們說,我們與虎狼狐狸之類講起來本來有點遠親,而我們的祖先無一不是名登鬼菉的,所以我們與各色鬼等也不無多少世誼。這些話當然是不錯的,不過遠親也好,世誼也好,他們總不應該借了這點瓜葛出來煩擾我們。諸位遠親如要講親誼,只應在山林中相遇的時節,拉拉鬍鬚,或搖搖尾巴,對我們打個招呼,不必戴了骷髏來夾在我們中間廝混,諸位世交也應恬靜的安息在草葉之陰,偶然來我們夢裡會晤一下,還算有點意思,倘若像現在這樣化作「重來」(RevenaIlts),居然現形於化日光天之下,那真足以駭人視聽了。他們既然如此胡為,要來侵害我們,我們也就不能再客氣了,我們只好憑了正義人道以及和平等等之名來取防禦的手段。 聽說昔者歐洲教會和政府為救援異端起見,曾經用過一個很好的方法,便是將他們的肉體用一把火燒了,免得他的靈魂去落地獄。這實在是存心忠厚的辦法,只可惜我們不能採用,因為我們的目的是相反的;我們是要從這所依附的肉體裡趕出那依附著的東西,所以應得用相反的方法。我們去拿許多桃枝柳枝,荊鞭蒲鞭,盡力的抽打面有妖氣的人的身體,務期野獸幻化的現出原形,死鬼依托的離去患者,留下借用的軀殼,以便招尋失主領回。這些趕出去的東西,我們也不想「聚而殲旃」,因為「嗖」的一聲吸入瓶中用丹書封好重湯煎熬,這個方法現在似已失傳,至少我們是不懂得用,而且天下大矣,萬牲百鬼,汗牛充棟,實屬辦不勝辦,所以我們敬體上天好生之德,並不窮追,只要獸走於爐,鬼歸其穴,各安生業,不復相擾,也就可以罷手,隨他們去了。 至於活人,都不是我們的敵人,雖然也未必全是我們的友人。--實在,活人也已經太少了,少到連打起架了也沒有什麼趣味了。等打鬼打完了之後(假使有這一天),我們如有興致,喝一碗酒,卷捲袖子,再來比一比武,也好吧。(比武得勝,自然有美人垂青等等事情,未始不好,不過那是《劫後英雄略》的情景,現在卻還是《西遊記》哪。) 十三年十二月 (1924年12月作,選自《雨天的書》) ------------------ 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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