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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捉回李如珍來,事情就大了,村裡人要求的是槍斃,鐵鎖是個區長,不便做主。縣長也是隨軍來的,還住在部隊裡。縣政府區公所都還沒有成立起來,送也沒處送,押也沒處押。鐵鎖和村裡人商量,叫把李如珍和小毛暫且由村裡人看守,他去找縣長。到部隊上見了縣長,說明捉住這兩個漢奸以後群眾對政府的要求。縣長覺著才來到這裡,先處理一個案件也好,能叫群眾知道又有抗日政權了。這樣一想,他便答應就到村裡去對著全村老百姓公審這兩個人。
  龍王廟的拜亭上設起公堂,縣長坐了正位,村裡公舉了十個代表陪審。公舉了白狗和王安福老漢代表全村作控告人,村裡的全體民眾站在廟院裡旁聽。李如珍一看這個形勢,也知道沒有什麼便宜,便撐住氣來裝好漢。縣長叫控告人發言,訴說李如珍的罪行。群眾中有個人向白狗叫道:「白狗!不用說他以前那些訛人的事,就從中央軍來了那時候算起,算到如今,看他殺了多少人,打過多少人,逼死過多少人,訛窮了多少人,逼走了多少人……」白狗道:「可以,先數殺的人吧!」接著就指名數了一遍,別人又把說漏了的補充了一些,一共是四十二個。縣長問李如珍,李如珍說:「這些人殺是殺了,有的是中央軍殺的,有的是突擊隊殺的,有的是日本人殺的,我沒有親手殺過一個。」王安福道:「你開名單,你出主意,說叫誰死誰就不得活,如今還能推到誰賬上去?」有個青年喊道:「照你那麼說,縣政府要槍斃你,還非縣長親自動手不行?」又有人說:「怕他嘴巧啦?咱村裡會說話的人都是他的證人。」李如珍料也推不過,就裝好漢道:「就說成殺了你們兩個人,我一條命來抵也不賠本!殺了你們四十二個,利不小了!說別的吧!這些人都是我殺的!不差!」他既然痛快承認,以下的事情就不麻煩了。控告人說一宗,他承認一宗,一會也就說完了。審罷李如珍又審小毛。小毛打的人最多,控告人一時給他數不清,就向群眾道:「打跑了的且不說,現在在場的,誰挨過小毛的打都站過東邊,沒有挨過的留在西邊!」這樣一過,西邊只留下幾個小孩子和年輕媳婦們,差不多完全都到了東邊了,數了一下,共六十八人,陪審的十個代表、當控告代表的白狗還不在數。白狗道:「連陪審的人帶我自己一共七十九個!叫他本人看看有冒數沒有?」小毛也不細看,他說:「我知道打得不少。反正是錯了,也不用細數他吧!不過我可連一個人也沒有害死過,叫我去捉人都是他們的主意!他們訛人家的東西我也沒有分過贓,只是跟著他們吃過些東西吸過些大煙!」群眾裡有人喊:「跟著龍王吃賀雨就是幫兇!」「光喝一口泔水還那麼威風啦,能分上東西來,你還認得你是誰啦?」
  審完以後,全村人要求馬上槍斃;可是這位縣長不想那麼辦。縣長是在老根據地作政權工作的。老根據地對付壞人是只要能改過就不殺。他按這個道理向大家道:「按他們的罪行,早夠槍斃的資格了……」群眾中有人喊道:「夠了就斃,再沒有別的話說!」縣長道:「不過只要他能悔過……」群眾亂喊起來:「可不要再說那個!他悔過也不止一次了!」「再不斃他我就不活了!」「馬上斃!」「立刻斃!」縣長道:「那也不能那樣急呀?馬上就連個槍也沒有!」又有人喊:「就用縣長腰裡那枝手槍!」縣長說沒有子彈,又有人喊:「只要說他該死不該,該死沒有槍還弄不死他?」縣長道:「該死吧是早就該著了……」還沒有等縣長往下說,又有人喊:「該死拖下來打不死他?」大家喊:「拖下來!」說著一轟上去把李如珍拖下當院裡來。縣長和堂上的人見這情形都離了座到拜亭前邊來看。只見已把李如珍拖倒,人擠成一團,也看不清怎麼處理。聽有的說「拉住那條腿」,有的說「腳蹬住胸口」。縣長、鐵鎖、冷元,都說「這樣不好這樣不好」。說著擠到當院裡攔住眾人,看了看地上已經把李如珍一條胳膊連衣服袖子撕下來,把臉扭得朝了脊背後,腿雖沒有撕掉,褲襠子已撕破了。縣長說:「這弄得叫個啥?這樣子真不好!」有人說:「好不好吧,反正他不得活了!」冷元道:「唉!咱們為什麼不聽縣長的話?」有人說:「怎麼不聽?縣長說他早就該死了!」縣長道:「算了!這些人死了也沒有什麼可惜,不過這樣不好,把個院子弄得血淋淋的!」白狗說:「這還算血淋淋的?人家殺我們那時候,廟裡的血都跟水道流出去了!」縣長又返到拜亭上,還沒有坐下,又聽見有人說:「小毛啦?」大家看了看,不見小毛,連縣長也不知道他往哪裡去了。有人進龍王殿去找,小毛見藏不住了,跟殿裡跑出來抱住縣長的腿死不放。他說:「縣長縣長!你叫我上吊好不好?」青年人們說不行,有個愣小伙子故意把李如珍那條胳膊拿過來伸到小毛臉上道:「你看這是什麼?」小毛看了一眼,渾身哆嗦,連連磕頭道;「縣長!我我我上吊!我跳崖!」冷元看見他也實在有點可憐,便向他道:「你光難為縣長有什麼用呀,你就沒有看看大家的臉色?」小毛聽說,丟開縣長的腿回頭向大家磕頭道:「大家爺們呀!你們不要動手!我死!我死!」大家看見他這種樣子,也都沒心再打他了,只說:「你知道你該死還算明白!」縣長道:「大家都還下去!」又向陪審的人道:「咱們都還坐好!」廟裡又像才開審時候那個樣子了。縣長道:「你們再不要親自動手了!本來這兩個人都夠判死罪了,你們許他們悔過,才能叫他們悔;實在要要求槍斃,我也只好執行,大家千萬不要親自動手。現在的法律,再大的罪也只是個槍決;那樣活活打死,就太,太不文明了。」王安福道:「縣長!他們當日在廟裡殺人時候,比這殘忍得多,——有剜眼的,有剁手的,有剝皮的……我都差一點叫人家這樣殺了!」縣長道:「那是他們,我們不學他們那樣子!好了,現在還有個小毛,據他說的,他雖然也很凶,可是沒有殺過人,大家允許他悔過不允許?」大家正喊叫「不行」,白狗站起來喊道:「讓我提個意見,我覺著留下他,他也起不了什麼反!只要他能包賠咱們些損失,好好向大家賠罪,咱們就留他悔過也可以!」還沒有等大家說贊成不贊成,小毛臉向外趴下一邊磕頭一邊說;「只要大家能容我不死,叫我做什麼也行!實在不能容我,也請容我尋個自盡。俗話常說『死不記仇』,只求大家叫我落個囫圇屍首,我就感恩不盡了!」說罷嗚嗚地哭起來。縣長道:「這樣吧,李如珍就算死了,小毛還讓我把他帶走,等成立起縣政府來再處理他吧!大家看這樣好不好?」青年人們似乎還不十分滿意,可也沒有再說什麼。白狗說:「就叫縣長把他帶走吧!只要他還有一點改過的心,咱們何必要多殺他這一個人啦?他要沒有真心改過,咱的江山咱的世界,幾時還殺不了他?」這樣一說,大家也就沒有什麼不同意了。審判又繼續下去,控告人又訴說了小喜春喜的罪行,要求通緝;又要求沒收他們四家的財產,除了賠償群眾損失,救濟災難民外,其餘歸公。縣長在堂上立刻宣佈接受大家的意見。審訊以後,寫了判決書,貼出佈告,這案件就算完結。
  村裡由冷元、鐵鎖幫忙,組織起處理逆產委員會來處理這些漢奸財產——除把小毛的財產暫且查封等定了案再斟酌處理外,李如珍叔侄們的財產,馬上就動手沒收處理。他們訛人家的不動產,前二年已經處理過一次,這次仍照上次的決定各歸原主。動產也都作了價,按各家損失的輕重作為賠償費。最大的一宗,是李如珍家裡存著三百來石谷子和一百二十石麥子,把這一批糧食拿出來救濟了村裡的赤貧戶,全村人馬上就都不吃槐葉了。
  不幾天,縣政府、區公所都成立了,各地的土匪也被解決了。各村裡當過漢奸的,聽說打死李如珍的事,怕群眾找他們算賬,都趕緊跑到縣政府自首了。
  在李家莊,被李如珍他們逼得逃出去的人,被中央軍和日本人抓走的人,都慢慢回來了;街上的草被大家踏平了;地裡的蒿也被大家拔了種成晚莊稼了。修福老漢的病也好了。二妞跟小胖孩又回到十餘年前被春喜訛去的院子裡去住。村政權、各救會、武委會也都成立起來,不過跟冷元、鐵鎖他們年紀差不多的中年人損失得太多了,村幹部除了二妞是婦救會主席,白狗是武委會主任外,其餘都是些青年。沒收的漢奸財產余了一部分錢作為村公產,開了個合作社,大家請王安福老漢當經理。民兵幫著正規軍打了幾次土匪,分到了十來枝槍。龍王廟有五畝地撥給了老宋。這時候的李家莊,雖然比不上老根據地,可也像個根據地的樣子了。
  小毛這次悔了過,果然比前一次好得多:自動請村幹部領著他到他欺負過的人們家裡去賠情,自動把他作過的可是別人不知道的壞事也都講出來。說到處理他的財產,他只要求少給他除出一點來,餓不死就好。
  只有小喜、春喜兩個人歸不了案,春喜跟著孫楚回閻錫山那裡去了就再沒有回來;小喜跟著日軍跑到長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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