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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營造法式》



古典建築之規範

  《營造法式》刊行於宋崇寧二年(1103年),是北宋官方頒布的一部建築設計、施工的規範書,是中國古籍中最完整的一部建築技術專書。
  《營造法式》是宋將作監奉敕編修的。北宋建國以後百餘年間,大興土木,宮殿、衙署、廟宇、園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華精美鋪張,負責工程的大小官吏貪污成風,致使國庫無法應付浩大的開支。因而,建築的各種設計標準、規範和有關材料、施工定額、指標急待制定,以明確房屋建築的等級制度、建築的藝術形式及嚴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貪污盜竊被提到議事日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將作監第一次編成《營造法式》,由皇帝下詔頒行,此書史曰《元祐法式》。
  因該書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寬,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種弊端,所以北宋紹聖四年(1097年)又詔李誡重新編修。李誡以他個人10餘年來修建工程之豐富經驗為基礎,參閱大量文獻和舊有的規章制度,收集工匠講述的各工種操作規程、技術要領及各種建築物構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終於編成流傳至今的這本《營造法式》,於崇寧二年(1103年)刊行全國。
  《營造法式》主要分為5個主要部分,即釋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圖樣共34卷,前面還有「看樣」和目錄各1卷。
  第1、2卷是《總釋》和《總例》,考證了每一個建築術語在古代文獻中的不同名稱和當時的通用名稱以及書中所用正式名稱。總例是全書通用的定例,並包括測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則,求方、圓及各種正多邊形的實用數據,廣、厚、長等常用詞的涵義,有關計算工料的原則等。
  第3至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鋸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畫作、磚作、窯作等13個工種的制度,詳述建築物各個部分的設計規範,各種構件的權衡、比例的標準數據、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規格和配合成分,磚、瓦、琉璃的燒製方法。
  第16至25卷按照各種制度的內容,規定了各工種的構件勞動定額和計算方法,各工種所需輔助工數量,以及舟、車、人力等運輸所需裝卸、架放、牽拽等工額。最可貴的是記錄下了當時測定各種材料的容重。
  第26至28卷規定各工種的用料定額,是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為準,如例舉當時木料規格,註明適用於何種構件;或以工程項目為準,如粉刷牆面(紅色),每一方丈干後厚1.3公分,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公斤。卷28之末附有「諸作等第」一篇,將各項工程按其性質要求,製作難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調配適合工匠。
  第29至34卷是圖樣,包括當時的測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畫作的平面圖、斷面圖、構件詳圖及各種雕飾與彩畫圖案。
  「看詳」的內容是各工種制度中若干規定的理論和歷史傳統根據的闡釋,如屋頂坡度曲線的畫法,計算材料所用各種幾何形的比例,定垂直和水平的方法,按不同季節定勞動日的標準等等的依據。
  縱觀《營造法式》,其內容有幾大特點,第一,制定和採用模數制。書中詳細說明了「材份制」,「材」的高度分為15「分」,而以10「分」為其厚。斗拱的兩層拱之間的高度定為6「分」,為「栔」,大木做的一切構件均以「材」、「分」、「栔」來確定。這是中國建築歷史上第一次明確模數制的文字記載。第二,設計的靈活性。各種制度雖都有嚴格規定,但未規定組群建築的佈局和單體建築的平面尺寸,各種制度的條文下亦往往附有「隨宜加減」的小注,因此設計人可按具體條件,在總原則下,對構件的比例尺度發揮自己的創造性。
  第三,總結了大量技術經驗。如根據傳統的木構架結構,規定凡立柱都有「側角」及柱「升起」,這樣使整個構架向內傾斜,增加構架的穩定性;在橫樑與立柱交接處,用斗拱承托以減少梁端的剪力;敘述了磚、瓦、琉璃的配料和燒製方法以及各種彩畫顏料的配色方法。第四,裝飾與結構的統一。該書對石作、磚作、小木作、彩畫作等都有詳細的條文和圖樣,柱、梁、斗拱等構件在規定它們在結構上所需要的大小、構造方法的同時,也規定了它們的藝術加工方法。如梁、柱、斗拱、椽頭等構件的輪廓和曲線,就是用「卷殺」的方法製作的。該手法充分利用結構構件加以適當的藝術加工,發揮其裝飾作用,成為中國古典建築的特徵之一。
  《營造法式》在北宋刊行的最現實的意義是嚴格的工料限定。該書是王安石執政期間制訂的各種財政、經濟的有關條例之一,以杜絕腐敗的貪污現象。因此書中以大量篇幅敘述工限和料例。例如對計算勞動定額,首先按四季日的長短分中工(春、秋)、長工(夏)和短工(冬)。工值以中工為準,長短工各減和增10%,軍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額。其次,對每一工種的構件,按照等級、大小和質量要求——如運輸遠近距離,水流的順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軟硬等,都規定了工值的計算方法。料例部分對於各種材料的消耗都有詳盡而具體的定額。這些規定為編造預算和施工組織訂出嚴格的標準,既便於生產,也便於檢查,有效地杜絕了土木工程中貪污盜竊之現象。
  《營造法式》的現代意義在於它揭示了北宋統治者的宮殿、寺廟、官署、府第等木構建築所使用的方法,使我們能在實物遺存較少的情況下,對當時的建築有非常詳細的瞭解,添補了中國古代建築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通過書中的記述,我們還知道現存建築所不曾保留的、今已不使用的一些建築設備和裝飾,如簷下鋪竹網防鳥雀,室內地面鋪編織的花紋竹蓆,椽頭用雕刻紋樣的圓盤,梁樑用雕刻花紋的木板包裹等。
  《營造法式》的崇寧二年刊行本已失傳,南宋紹興十五年(1145年)曾重刊,但亦未傳世。南宋後期平江府曾重刊,但僅留殘本且經元代修補,現在常用的版本有1919年朱啟鈐先生在南京江南圖書館(今南京圖書館)發現的丁氏抄本《營造法式》(後稱「丁本」),完整無缺,據以縮小影印,是為石印小本,次年由商務印書館按原大本影印,是為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以丁本與《四庫全書》文淵、文溯、文津各本校勘後,按宋殘葉版式和大小刻版印行,是為陶本。後由商務印書館據陶本縮小影印成《萬有文庫》本,1954年重印為普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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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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