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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任性 ●不要言過其實 ●對孩子不能用懇求 ●夫妻要唱一台戲 ●外人一句勝過父母十句 ●對孩子不要說謊 ●孩子有自己的人格和個性 ●學會尊重孩子的興趣與喜愛 ●關心孩子點滴的進步 ●不要否定孩子將來的發展 ●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的任性 世上的父母沒有不疼愛自己的孩子的。由於疼愛,於是喜歡遷就孩子,或者一概不管,就讓著孩子一點。結果就很容易造成孩子的任性,一旦大了,也就根本無法管教了。這樣的悲劇古往今來屢見不鮮。 當今許多創世界紀錄的運動員,他們成績的取得是與他們的辛勤苦練和汗水分不開的。他們在教練的指導下,有一年兩年的長遠計劃,也有半年或三個月的短期安排,而且還每天有每天的運動指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再苦再累天天都要完成訓練計劃。 世上五分鐘熱度容易,有始有終難。因為人們都有一種惰性,遇到困難就喜歡打退堂鼓,而且還常自我寬恕:「明天再做也不遲!」 成年人如此,孩子更是如是。因而在教育孩子時,父母從小就應注重這方面的教育,維持一貫的作風。一件事情決定了,開始做了就一定要有始有終,絕不允許半途而廢。孩子如無故中途退卻,做一半就撒手不管了,就應受到批評。父母絕不可遷就。寬容。因為有了第一次遷就,就會有第二、第三次的遷就;有了第一次的原諒與寬容,就會有第二、第三次的原諒與寬容。 因此,當父母在孩子的糾纏或要求下勉為其難地答應:「只允許這一次,下不為例。」或者:「好吧!好吧!下次可不准了」。這實際上就是對孩子五分鐘熱度或壞習慣的讓步,就會造成孩子的任性。這只因為人多是怕困難,貪圖安逸的。大人尚且如是,孩子更是如此。樣樣事情開個頭,圖一個新鮮;一旦失去了新鮮感,而遇到了困難,需要耐心和頑強時,就退卻。在孩子們想撤退的時候,如果作父母的又在孩子的要求下遷就讓步:那就不要再做了;或者:那就不要再學了。那事情就糟了。父母不敢嚴格要求子女,聽任孩子。這個閘門一開,洪水就洩下來了。今天可以讓步,孩子明天在新的事件上又可以要求你做新的讓步。這時,父母即使想堅持,想嚴格一點也更加困難了。因為先例一開,再想要孩子遵守規定或制度,或者要求孩子、教育孩子要堅持,克服困難,把一件事情做得有始有終,把功課做完,就困難了。或者要孩子關掉電視,回房去做功課,都會行不通。 通常,父母為孩子制定的規定和制度,對孩子們很少能遵守和實行的。原因就是前面所說的孩子總是想貪圖自由,無人管束。想於什麼就幹什麼。而作父母的由於對子女的疼愛,經不住孩子的糾纏,而放鬆尺度,不敢嚴格要求。就是以法律來講,如果總是量刑從輕,社會上不法份子就會猖獗,社會秩序紊亂。例如在大街和馬路上汽車必須嚴格遵守城市交通規則。如果開車的人都亂闖紅燈,必然會車禍不斷。所以儘管城市交通規則對司機是一種約束,但是大家都必須遵守。 教育孩子亦是如此。計劃和生活學習制度,對孩子確實是一種約束,但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卻是必不可少的。 有的父母在帶孩子到公園裡玩耍時,看見孩子闖到花圃裡摘花也不喊住;或去喊了一聲孩子不聽,就聽任孩子摘花。讓孩子養成一種不講社會公德心或不遵守公共規則的惡習,以致有的孩子長大後成了犯人。 所以為了把孩子培養成對社會有益的人,父母對孩子都應該從小就嚴格要求他們守規矩,遵守學校或家裡規定的生活和學習制度。當然這在開始時會有些困難,看似不近人情。但只要父母堅持、循循善誘,孩子一旦養成習慣就能自覺遵守了。而且一旦戒除了孩子的任性,他們在學習和工作上也就都會堅忍頑強。 ●不要言過其實 在孩子不聽話,而父母又想要他聽話時,常會說:「你是個好孩子,應該聽媽媽的話。」或「你是個乖孩子,不會這麼做的。」父母當時說這些好聽的話,完全是出於無奈,想哄孩子聽話,變好,不再耍強。 當然,如果孩子很小,還不大懂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聽了這些奉承話,也許會真的聽話,不再吵了。不過即使是這樣,孩子養成一種只聽奉承話的習慣,將來也會變得任性,聽不得半句責難。 但是有些孩子已經懂事,自己有了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他會知道這是父母騙他的假話,實際上是說他不是個好孩子,沒有聽媽媽的話,於是可能產生自暴自棄的想法:「反正我是一個壞孩子!」孩子們喜歡聽好話,也就是說喜歡被別人表揚、稱讚。但是表揚、稱讚必須切合實際,有事實。這樣才能鼓勵孩子進步。而不切實際,言過其實的稱讚不能真正鼓勵孩子進步。因為這是大人哄孩子聽話的一種手法,實際上是一種哄騙。要使孩子真正聽話,必需讓孩子充分瞭解事理,也就是說應該讓孩子瞭解「為什麼這樣做才對」或「為什麼不能這麼做」,這樣孩子才能自覺地節制自己的行為。 ●對孩子不能用懇求 有的母親為了孩子不聽話傷透腦筋,打也不是,罵也不是。有時急得無奈,只得向孩子懇求:「聽我的話,你就做了這一次,好嗎!」 現在不少家庭有了鋼琴,父母想培養孩子彈鋼琴。或者家裡有一個男孩子,父母想要他學畫。有的孩子開始時,由於很小,父母怎樣吩咐,他們也就怎樣做了。但過了一段時間,他大了一點,而且練習量加大,他們逐漸體會到彈鋼琴和學畫的艱苦。他們對彈琴和學畫不再感到新奇,反而感到長時期坐在鋼琴前和畫桌前枯燥無味、受罪。於是,放棄練琴、畫畫。父母急了,就來勸說,勸說久了,無效,就懇求。「我的小公主, 你怎麼不練了呢?快來,聽媽的話,練完。好吧!」 我有一個朋友,他的小兒子在幼稚園裡是有名的小畫家。他的畫曾幾次參加兒童畫展,並且獲得過獎。因而外國友人來學院參觀幼稚園,看他作畫也就成了幼兒園的一個精彩節目。有一次,幼兒園老師把紙筆都準備好了,外國友人也來了,只等他作畫。而他那天不知怎麼,不想畫。他不肯畫,老師來勸也無效;只得把他母親找來,母親說了許多好話,他還是不肯,最後母親只得懇求道:「乖孩子,聽媽的話,就畫這一回,好不好?媽就求你畫這一回!」 那次,孩子在母親的一再懇求下,雖然畫了,母親卻從此欠了兒子一筆債,使他日後對抗母親或要求母親做事有了本錢。因而給孩子日後的教養留下永不可磨滅的陰影。 一般孩子任性,都是知道父母最後屈服。因此,父母懇求孩子也就是自動放下武器,屈服。孩子必然會變本加厲地任性。 孩子通常對父母的責備和講話本就很敏感,如果父母還經常將就他們,日久只會造成他們任性。因此,兒童心理學家主張,如果孩子偏食,父母必須強制孩子在限定的時間吃完規定的食物。否則下次用餐時,不論孩子如何哭鬧,均不給他食物。這樣才能糾正孩子的偏食。 ●夫妻要唱一台戲 現在,在許多家庭裡,夫妻之間常在孩子的教育上不知所措或產生矛盾。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教育有不同的看法。想法,甚至矛盾。這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而是自然現象。如同對一個事業不同的人可有不同的看法一樣,不足為怪。因此夫妻雙方發生分歧時,不必彼此抱怨,可以通過討論、協商,以達到共識。 但是,在夫妻雙方有了分歧後,有一點值得特別注意的。那就是這種分歧和矛盾不要暴露在孩子面前。 而我們不少父母在教育孩子上正是在這個節骨眼上犯了錯誤。那就是在母親教育或責備時,父親站出來替兒子說話;或者是在父親責備兒子時,母親站出來替兒子嗚不平。這樣固然會使得孩子無所適從;而且更重要的是助長了孩子的不聽話。因為既然父親認為母親責備得不對;或者反過來,母親認為父親的責備是不對的,那麼孩子當然可以不必聽了,因而孩子的錯誤或不良習慣也就得不到糾正,而且會對父母的意見和責備都置若罔聞。 所以在教育孩子時,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不應出面袒護孩子,即或是一方,父親或母親責備的不對;另一方也不應在一方正在教育時,出來糾正,或者當著孩子的面夫妻爭吵。這樣既會損害對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會傷害母子或父子感情。從而使得對方日後無法再對孩子進行教育。 那麼在具體問題上出現不同的看法,應該怎樣處理呢?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在母親(或父親)責備孩子之後,在孩子不在面前的時候,父親(或母親)再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對方討論,以取得一致的看法,避免日後重蹈覆轍。 夫妻雙方對孩子的要求作出不同的答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常發事件。當事人也習以為常。他們忽視了它對子女教育的不良影響。這裡我們不妨舉幾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孩子吃了晚飯坐在電視機前不肯起身,母親便催促兒子去做功課:「不要再看電視了,該去做功課了。做完了好睡覺。」兒子不起身:「我看完再去!」母親堅持說:「看完這個節目,就很晚了,還能做什麼功課!快去,聽話!」兒子正在猶豫時,父親卻在一旁調和:「等他看完算了!」兒子當然也就不起身了。結果功課也就不要做了。 在花錢上也常出現這種不一致的現象。孩子跟父親要錢買新運動鞋,父親認為舊的沒有破,可以穿,不必買,因而不給錢。孩子又去找母親,母親經不起他的糾纏便給了。這是兩個常見的例子,夫妻雖然沒有爭吵,但是給孩子的不良影響卻是一樣。他使父親(或母親)在孩子的心目中沒有了威信,他使孩子有了依仗,可以不聽父(或母)親的話,助長了孩子的任性和嬌氣。 ●外人一句勝過父母十句 大人出去看朋友和拜訪親戚,孩子總是糾纏著要去。但是有些父母卻很不願帶自己的孩子到別人家裡去。他們覺得自己的孩子吵鬧不聽話,怕惹得親戚朋友嫌惡。確實,這也是實情。探親戚看朋友,大人們有大人們的事情,大人們的話題:如果主人家沒有孩子,那麼孩子沒有玩伴,必然會圍著大人吵鬧,或者到處亂跑,或者好奇地把主人家的擺設東摸摸。西動動,父母怕自己的孩子弄壞了別人家的東西,總想制止,於是責罵孩子:「在別人家裡你也不能安靜一點嗎?」當然,這種責罵通常是不會有很大的效果的。因為孩子知道父母在別人家裡是不會厲聲責罵的。 而且,如果父母在別人家裡責罵得多了,那家主人也會說:「不要緊,沒有關係。」這當然也是主人無可奈何的一種客套話。然而,孩子不可能理解到這一點。相反,他們得到主人家的袒護,還會更不聽話。遇到這種情況,父母不妨趁機問:「你們家的孩子是不是也這麼吵?孩子這麼不聽話,你們也原諒嗎?」儘管這時對方主人不便說:「我們家孩子沒有這麼吵鬧」,或「我們不許孩子這麼吵鬧」,但是看著對方的臉色,孩子也會體會到對方的主人是不喜歡吵鬧的孩子的!這時,父母就可趁熱打鐵說;「在別人家做客,是不能吵鬧的!」孩子知道沒趣,就會聽話,規矩了。 同時如果雙方能有所默契,對方主人講一兩句我們家孩子從不吵鬧,那會對孩子的教育更大。利用別人家的規矩來教導孩子,孩子容易接受些,也比較容易變得有禮貌;因為孩子對別人說的話,比自己父母所說的話容易聽得進去。父母利用兒童的這種心理,經常帶孩子到親友家走一走,讓孩子學習禮貌規矩,不失是一種教育子女的好方法。 ●對孩子不要說謊 在電影或電視中我們時常看到這樣一種鏡頭。孩子對母親或父親說:「你撒謊,你說謊,我不相信你!」當孩子發現父母數次說謊,而失望地發出了這種歇斯底里的喊聲,確實是一種悲劇。孩子認為父母會撒謊,當然就再也不會聽信父母;即使父母這次沒有再撒謊,父母說的是真實的大實話。 孩子對發現父母的說謊之所以感到如此大的失望和憤恨,是因為作父母的總是一貫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說謊。說謊是一種不道德或不好的行為。不少孩子曾為說謊挨過父母的罵,甚至打。既然父母要求和教育孩子不要說謊,那麼他們自己又為什麼要說謊呢?這是因為有時孩子經常纏住父母要這要那,吵鬧不休。父母為了安撫孩子,不得已只得用謊話來哄騙他,以換取一時的安靜。日本有一本關於兒童教育的書裡曾舉了一個很生動的例子。作者在一次長途客車上看見一個五歲的孩子吵嚷著:「我的香蕉!」孩子的母親怕打擾了周圍的乘客,就說:「香蕉沒有了呀!」她原想這樣可以把孩子哄住,哪知孩子早看到了行李架上的香蕉,堅持嚷道:「有了有!」母親沒有辦法只得起身在行李架上。摘了一隻說:「吵死了!給你一根,再不准吵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常有這種時候,孩子無理的要求使父母無法招架,為了暫時安撫,就說:「沒有那種東西了」或「你要的沒有了!」孩子有時雖然暫時安靜了,哄住了,不吵了。但是後果確是危險的。這就是一旦孩子發現父母說的是假的,父母在說謊,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就會失去權威,孩子就會愈來愈不聽話,甚至變本加厲地說謊。 所以,為了正確地教育孩子,當孩子提出他的要求時,父母如果認為孩子的要求不當,應該據理說服,提出孩子的要求的不當之處。比如告訴他,車上這麼多乘客,在行李架上取香蕉很不方便,會打擾別人。或者講清,剛剛才吃過點心和香蕉,現在又吃,會對腸胃不好。待會兒回到家裡再吃。這樣說清道理,孩子可能也就不會再吵著要香蕉了。 反之,如果你未說清道理,孩子不懂得自己的要求是錯誤的,就只知道吵著要,而且認為只要吵,父母就會答應,以後就容易胡鬧。 同時,父母如果以哄騙或說謊來拒絕,搪塞孩子的要求,反而會使孩子和父母永遠無法溝通。一般來說,父母往往不願在他人面前糾正孩子的行動,只想安撫一下,哄住孩子了事。這是不對的。為了不讓孩子養成不良的習慣,無論是否有外人在旁,無論在什麼場合都應該說服。糾正孩子的無理要求。 當然,要孩子明瞭事理確非易事,有時是需要滿足孩子的要求的。就以上面所舉的吃香蕉為例。父母就只能說,在客車上取香蕉不方便,待會兒到了家我們再吃。 這樣,孩子既可以知道父母為什麼不接受自己的要求,同時也可以學會控制自己以及與他人和睦相處的方法。 與說謊相近的是父母說假話;許諾,然而又不打算兌現。開空頭支票也常是父母在非常情況下用來哄騙孩子的一種手法。父母被迫說謊是因為父母無法擺脫孩子的無理要求和吵鬧;那麼父母開空頭支票,則常是由於父母對孩子的合理要求無法滿足,被迫採用的哄騙。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如父母要孩子做功課,孩子死頑皮,不願做功課。母親想起兒子曾幾次吵著要去動物園,便說:「你好好學習,好好做功課,禮拜天我帶你到動物園去看動物。」孩子認真做了功課,可是到了禮拜天母親又不帶他去動物園。類似的例子:「你聽話,媽明天給你買玩具」,兒子聽了話,到了第二天母親變了卦,不給他買新玩具。這樣,父母雖然用空頭支票哄住了孩子,孩子滿足了父母的要求;但是,當諾言應兌現時,父母又失言,而不履行。頭一兩次,還可能哄住孩子聽話;但當第三、四次再作許諾,而要孩子做什麼事時,孩子不但可能不聽,而且會說:「我不聽,我不信你的假話!」 ●孩子有自己的人格和個性 父母愛安靜,孩子愛吵鬧。尤其是幾個孩子在一起玩得起勁的時候,嘰嘰喳喳,鬧個不停,令父母厭煩。這是家庭生活中常有的事。有些父母在外面忙碌了一天之後已精疲力竭,只想安靜一下,於是不免吆喝道:「不要吵!」孩子們玩得正盡興,哪裡會就此收場了?!父母見孩子不聽話,氣頭當然更大了,於是罵:「吵吵鬧鬧,真討厭!」 父母口裡雖罵:「真討厭」,並不意味著真的討厭他們。然而這樣罵「真討厭」,卻有些成了攻擊孩子的人格。孩子討厭!很容易會損害孩子的自尊。 很多孩子本來就懷有對親情感到不安的心理,內心常擔憂父母是不是愛他們,所以這種罵法會使有的孩子更加感到不安。 還有,諸如:「我看到你就生氣,再也不想看到你!」或者「我看到你就討厭,走開,走開!」這都是一些含有敵意和憎恨的責辭,都會傷害孩子的感情和自尊的。所以父母絕不能用這種話來罵自己的孩子! 兒童心理學家基·諾特把父母表達感情的方式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以簡短的語句警告孩子:「你這樣吵鬧令人心煩!」或者:「不要吵!」如果這樣一警告,孩子就聽了。那就再好不過了。如果沒有效果,孩子照樣吵鬧或頑皮,父母就應生氣地說:「媽要發脾氣了廣這是第二階段。有的孩子是怕父母真正發脾氣的。因就而也可能停止吵鬧。如果仍然無效,那就只有採用第三階段的方式了。「父母正在想事情,要你保持安靜,你都不聽!」或者「你再惹我生氣,我就要拿東西打你了!」這樣可以把自己的盛怒的心情全都表露出來,讓孩子知道,但又不損及孩子的人格。 我很贊同基·諾特的看法。責罵孩子時應把自己焦急、生氣的心情直接表白出來,讓孩子們知道。因為這樣有助於彼此的瞭解、溝通感情。 我曾經到過歐洲一些國家,在地鐵或電梯裡,我同他們雖然不認識,但對方總會報以微笑。連小孩都很有禮貌,總是「早安」,「你好!」「對不起」,「謝謝!」聽來令人舒服。 我國素有文明古國之稱,父母也常教育子女要同左鄰右舍打招呼。但是有些內向的孩子卻不願招呼別人。父母看了認為不禮貌,有時便會催促幾句。而孩子一緊張就更說不出話來了。 教育孩子講禮貌是應該的,教孩子對左鄰右舍打招呼也就教育了孩子待人。待客之道;但是要記住一點:就是不能用強迫的手段。尤其是當著客人的面,更不要強迫。因為孩子也有他自己的自尊心。 個性內向的孩子不但見了人不喜歡喊人,而且上課時就算瞭解老師所問的問題,也不敢舉手作答。他們雖有實力,但成績並不斐然。做起事來也慢慢吞吞,令父母感到焦急、不快。這時,有些父母為了想改變他們的個性,就好罵或嘮叨:「你太不活潑了!」或:「你應該動作快點,上課要積極發言!」父母原以為這樣催促,孩子會活潑起來。其實不然。對於那些內向。消極的孩子,大人越罵,他們會變得越畏縮、消極。尤其是父母以命令的口氣強迫孩子,更會產生不良的影響。 要想改變他們的內向,父母首先應該設法消除孩子內心不必要的壓力,鼓勵他們和性格相同的同伴玩。這樣性向彼此相近的孩子,玩在一起,彼此聊。說心裡話,內心逐漸產生對自己的信心。消極的孩子也就能逐漸變得積極了。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提醒的,是千萬不要把自己內向的孩子放到外向活躍的孩子裡面去。有的父母可能是想通過與外向的孩子多接觸,讓自己內向的孩子跟著活躍起來。如果是這樣想,那就錯了。那樣作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因為勉強地把內向的孩子和活潑的孩子拉在一起,他們內心會感受到更大的壓力,自然而然形成一道防禦的「心情」,自卑感更加加深。 ●學會尊重孩子的興趣與喜愛 人各有各自的興趣與喜愛,不能勉強,也不應勉強。千百年來這方面,我國有許多古訓。通俗的如人們常說的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就是說有的人喜歡吃蘿蔔,有的人喜歡吃白菜,彼此不要勉強。文雅一點的古訓有:「人各有志。」 對於大人,這一點大家都認識得比較明確。但是對於孩子,有的人,也就是說有的父母在這一點上認識容易模糊了。他們多不願承認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孩子也有自己獨特的興趣與愛好。我們所講到過的強迫坐不住的孩子彈琴,以致孩子只得砸斷自己的手指來作為反抗。不顧孩子的抗議,父母像催命一樣催促著孩子寫字畫畫。 這是學習上的不同興趣與愛好。一個人的不同興趣愛好還可以表現生活上的諸多方面。在休息方面,有的人喜歡哼幾句戲曲和小調;有的喜歡下棋或玩牌等等。這些都是客觀上存在的。你承認也好,不願承認也好。在今天我們改革開放的多彩多姿的生活裡,人的個性和興趣得到較充分的發展,在服飾等各方面,都有了較大的自由,更是五彩繽紛。這些事情我們有些父母也逐漸開始認識,但是在對待子女上,他們則常常喜歡用一個陳腐的尺度。那就是這只是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能有或不應有。 隨著孩子進入中學,孩子逐漸懂得愛美和講漂亮,孩子們在生活上的喜愛逐漸表露了出來。在穿衣服的樣式,衣服的顏色上逐漸開始表現出了自己的喜愛。甚至與父母爭論。 當今錄音帶流行,孩子放學回來常偷偷地在自己的房間裡放他們在同學中借來的錄音帶。那些流行歌曲,他們可能聽得入迷,認為夠味,夠刺激。而父母聽了,則只覺得刺耳。於是會出來干預:「哪兒弄來的這些難聽的錄音帶?這哪是什麼唱歌……」如果是小學生,聽到父母這樣的指責,有的可能不敢反駁,但有的可能就會與父母爭吵。而有些軟弱的,聽到父母對自己的喜愛的東西評價得這麼低,甚至會感到洩氣或絕望。因為這個時期的孩子還剛學會自己判斷,一旦自己的愛好被父母否定了,就會失去信心。 因而,在遇到這種問題時,作父母的首先就是要承認每個人可以有個人的喜愛和興趣;其次就是尊重個人的喜愛和興趣。髮型、服裝只要不是極為怪異,音樂不是下流低級,就應該允許孩子自己選擇,當然在承認與尊重的前提下,父母還是可以進行適當的引導,培養孩子高尚的趣味和情操。 ●關心孩子點滴的進步 我認識一位老人,在戰爭年代,他曾是一個帶兵能手,出色的指揮官。在談到那些艱苦的歲月時,他常常感歎他說: 「人可以創造奇跡,而鼓勵可以創造出人的奇跡。」許多戰士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之所以能克服非人所能克服的困難,戰勝無數艱難險阻,靠的就是上級對他完成任務的信心和鼓勵。 事實也是這樣,一個人只要被稱讚,心裡一高興,幹勁一來,就可以發揮出超乎平常的能力。反過來說,一個人的努力和成績不能得到應有的讚賞,也就是說當「報酬」不存在時,就激不起努力的興趣,也就不可能爆發出超凡的能力。這是人類心理的一面,也是任何人無法改變的。東歐蘇聯集團的崩潰,平均主義、大鍋飯造成的生產疲沓、企業連年虧損,都一再說明了這個簡單的道理。 對大人如此,對小孩來說,更是如此。稱讚,尤其是自己父母的稱讚會使孩子加倍努力。孩子所信賴的人,也是所依靠的人,就是父母。他渴望得到父母的愛,也渴望得到父母的讚美。因而父母如果在這一點上有所疏忽,孩子的失望常常會超乎大人的想像。 有一次我的孩子從學校拿回來一張獎狀,高高興興地給我們看,我們看了,當然很高興,稱讚了幾句:「好!這獎狀我們把他掛在你的房裡!好好學習,將來當科學家,為人類造福。」這時,同他來的還有鄰居的一個小女孩,我們知道她很聰明,從前也總是班上前三名,便順便問她:「玲玲,你這次得了什麼呢?又考了幾個一百分?」哪知這一問,小女孩哭了。安慰了好半天,她才說:「我媽他們不喜歡我的獎狀,也不管我得多少分。所以我也不要獎狀和一百分!」 後來,我們把這事告訴了玲玲的父母。他母親想了好久,才醒悟他說:「唉,都是我一時的疏忽。玲玲這期期中考試,得了幾個一百分,她興沖沖地把試卷給我看。我當時正忙著公司裡的事。心裡很煩,就沒有多看,只談了一句『好』,就又只顧想自己的心事去了。」她停頓了一下,然後恍然大悟說:「怪不得這兩月我總覺得玲玲這孩子變了。有些疏遠我,和我談話也談得少了,唸書也不專心了。」是的,當孩子因為得到滿分,而希望能和母親共同分享這快樂與榮譽時,母親卻十分冷漠。因而使孩子產生了一種被冷落的失落感,於是孩子對母親失去了信賴感,故而對讀書的興趣也大減。 孩子,當然主要是指幼年的孩子最關心的是能得到父母的愛。因而小孩子做事的意願,常規父母的反應而定。尤其是做事的精神,有賴於父母的鼓勵。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赫各洛克曾經作過一個實驗。他將兒童分成四組:統制類、讚賞類、斥責類和忽視類。要他們連續作五天的加法演算。第一天的平均分數各組大致相同,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讚賞類的成績不斷進步,其他類組成績則逐漸落後。 赫洛克認為產生這種差別的原因,就在於讚賞類的孩子認為「父母對我們寄予了厚望」,所以努力的慾望愈高。因而,對孩子在學習上和生活上的點滴進步,做父母的都應加以肯定。「你做得很好!」如果怕孩子得意忘形,驕傲自滿,還可以再加上一句:「這次你考得很好。你應該不斷努力,那麼就可以每次都得滿分了。」 父母稱讚孩子的成績,是對孩子努力的肯定,是為了鼓勵孩子繼續前進,所以稱讚要恰如其分,就事論事。這樣才能培養孩子務實的精神,絕不要一高興起來,就把孩子捧上了天「只有我的孩子聰明,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得一百分!」 同時,稱讚和表揚孩子的時候,也不能太抽像和籠統:「你這幅畫畫得跟畢卡索的一樣了!」或「你簡直是個小畫家了!」因為這種抽像誇張的評價,孩子理解不了。當然也就鼓舞不了孩子。稱讚孩子的繪畫,應該說出畫本身有什麼優點。如:「天空的雲彩很有變化」或「樹圓得像活的一樣」。這樣孩子聽了,既知道自己成功的地方,又感到親切。如果是稱讚孩子的算題,可以說:「這個算法很好,清晰、簡便。」 有的母親在孩子作好了一件事或考得好時,不大願意稱讚和表揚,而認為這些都是孩子份內的事,或應該做到的。話雖不錯,學好功課是孩子的本份。但是他們卻往往忽視了一點。那就是世上很多事都是應該的或份內的,而偏偏就有很多人做不好或者沒有做好。何況是一個孩子呢? 所以父母吝惜贊詞是不對的。正確的態度是發現並肯定孩子的每一點滴進步! ●不要否定孩子將來的發展 我們有的父母在孩子不聽話,屢教不改,或者不認真讀書、不做功課時,氣急了。就會罵出一些令人洩氣的話來。「你是一個十足的廢物!」「你將來還會成個什麼有用的人?鬼都不信!」「你還想有什麼作為,做夢!」 父母一時的氣話,但卻足以構成對孩子終身的傷害,因為它截斷了孩子對自己將來的希望和美好的撞憬。一個人對前途失去了信心,一個沒有前途的孩子,他還能好好讀書嗎?讀了書幹什麼呢? 社會調查顯示,不少青少年犯罪就是因為在家受到父母的藐視,而產生了挫折感。於是產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而自暴自棄。這是因為不論孩子的年齡大小,父母對他們前途的否定,都會對他們造成極大的打擊。尤其是稚齡的孩童,父母講的話,對他們更具有絕對的權威性。即使沒有產生什麼不良的具體行動,在人格上也會形成極大的負數。 一個人的前途是很難預料的。今天有許多企業家,在三十年前或者二十年前,還是農家子弟。有的甚至在念小學或中學時也是成績不好的孩子。這是因為一個人的成長,除了取決於主觀的因素外,還取決於外部條件和環境,那就是機遇。而一個人的才能又是多方面的,有的人不會讀書,但可能精於經營。何況一個孩子?未來的人生道路還長得很呢?!一個不管現在多麼平淡無奇的人,只要對將來抱著「前途大有可為」的希望,就會激起無窮的力量。這也就是俗話所講的:「不要把人看扁了!」「不要把話說絕了!」 ●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中國人講面子。大人重視自己的面子,小孩子也有他自己的面子。尤其是在他們生活和玩耍的圈子裡。如果他們的這種尊嚴被傷害,他們的恥辱感會比大人還厲害。 當然,作父母的一般不會去有意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然而,無意間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則是常有的事。 我曾聽見一位企業家說過一件孩童時的事情。他生來不會唱歌,唱起歌來聲音像個爛沙罐。上小學二年級時,班上舉行唱歌比賽,他只得在家裡練唱。母親聽了煩躁,就說:「你這哪裡是唱歌,只在嚷叫!」這句無意中的話,使他不但對練歌失去了信心,連上學都感到痛苦。 當然,這句話如果是出自他的一個同學,他雖不願聽,但他還可能同他吵,甚至回敬他一句:「我唱的是嚎叫,你唱的是豬叫!」但是這種話出自自己的母親,他所信賴、尊敬和依靠的人,他就無法反駁了。所以其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還有一種無意的傷害。那就是作父母的總喜歡把自己的孩子看作是不懂事的孩子,所以樣樣他們可以代替孩子作主。其中最常見情形是:孩子的同學來了找他出去玩或者上街。母親也不管孩子是願意還是不願意,就不加思索地代他說:「小波要看書,他不去。」母親雖然沒有存心傷害孩子。但孩子卻會覺得在同學面前很失面子。這是因為孩子進入小學後,他有他的生活圈,他的朋友,他的世界。在他那個世界裡孩子在心理上認為自己是獨立的,他有他自己獨立的人格,可以不受父母的控制。母親在孩子的朋友和同學的面前指導或者指示他的行動,等於向孩子的朋友們表示他還必須在父母的指示下生活,沒有獨立能力。孩子當然會覺得很掃面子。因此,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有時孩子還會故意不聽話。同時,一旦同學們發現某人樣樣事都不能作主,就不會再找他玩耍,而不再接受他。這樣也有損於孩子社會性的發展。所以,除非迫切的需要,即使孩子的同學和朋友所提出的要求是極端不合理,是邀孩子出去胡鬧,需要當面立即禁止的話,對孩子的教導也應該避免當著孩子的朋友或同學的面前進行。有什麼不對和不妥的地方,應該等到他單獨一個人的時候,再提醒他:「剛剛……」,孩子就會容易接受得多。 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大人活動的圈子。 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和天地。這就是我妻子常罵孩子的那句話:「外面講的你就那麼聽,同學講不好看你就不穿了!」 事情是這樣的,在孩子念小學的時候,我妻子有時花了很大的氣力,精心地給他做了一件上衣或褲子。我妻子認為很好看,可是孩子一穿上進入學校,有的同學就笑說這不好那不好,於是孩子就再也不肯穿了。母親當然就很不高興。費了苦心,孩子還不喜歡。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他一旦穿的與大多數的同學不一樣或口味不一樣,就會有同學嘲笑他,使他顯得脫離群眾。 而孩子的這種心理卻不易被父母所理解或為父母所忽視,以致產生一些必要的爭執和傷害。這些都值得一個做父母的人警惕與注意。這裡就存在一個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的問題。 父母要求子女尊重,子女應該尊重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這既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古往今來,中外公認的道德。但是,我今天在這裡卻談父母也要尊重子女。我們很多作父母的人會認為我發瘋了,或者老糊塗了。父母是長輩,子女是晚輩,所以子女尊重父母天經地義,千百年來歷史如此。千百年來的古訓是「子不教,父之過」。「三娘教子」、「孟母擇鄰」也是千百年來傳統的美談。卻從沒有聽說過要尊重子女的責任,子女也應該要虛心地接受父母的訓誨並尊至父母。然而,這並不是說受教育和被教育者就不應該也受到應有的、起碼的尊重。當然,這個尊重主要是指他(被教育的人)的獨立的人格。尊重對方的獨立人格。一個孩子養到八、九歲,他就會有些獨立的意志和慾望,尤其是進中學以後,他會在心理上認為自己有獨立的人格。他已經有了一些善惡和是非的標準與概念。而對孩子的這些概念,只要不是錯誤的,我們作父母的就應該尊重。而且事實上,我們作父母的也大都是這樣作了。而且誰也不會有意去侮辱孩子,自己子女的獨立人格。孩子如果在外面受了委屈,父母都會十分憤憤不平。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有時無意間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和侮辱了孩子的人格,卻並不少見。只是常常未能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罷了。 小孩子在家裡不免有些亂拿東西,而且用過了,又不放回原來的地方。於是父母有時要拽一個東西用,找不到就會問:「亮亮,你又把我的剪刀拿到哪裡去了?」如果亮亮真的拿了,而且經母親一問馬上就記起來,那當然很好,很快就可以把剪刀找出給母親送去。 有的孩子好奇和調皮,總覺得大人的一切都好些,都新鮮,於是喜歡在爸爸不在的時候,拿他的鋼筆寫一寫或做功課。等爸爸發現了,才要了回去。這些小事發生多了,就會在父母的頭腦裡產生一種條件反射:只要有什麼一時找不到了。他們馬上就會想起自己的孩子或某一個孩子拿了。 「亮亮,你又把我的剪刀放在哪裡去了?」母親又找不到自己的剪刀。「我沒有拿你的剪刀。」母親又在她常放剪刀的地方找了找,還是沒有找到。於是又問:「你沒有拿,怎麼我會找不到了呢?一定是你不知道放到什麼地方去了。」那次孩子確實沒有拿,為了澄清事實,孩子只得說:「我確實沒有拿,媽。」這時,有的比較冷靜的母親可能就不再追問下去,獨自尋找。但也有一些比較主觀,尤其是性情暴躁的母親,卻會不由分說,憑過去孩子拿過後沒有放回原處的經驗,一口咬定是孩子拿丟了,不敢認帳:「撒謊,一定是你拿了,忘記了,不知道放到什麼地方去了!」 孩子沒有拿,母親不信,反而說他是撒謊。孩子心裡當然會感到十分痛苦;而且還說他是撒謊,這實質上也是對他人格的一種侮辱。然而主觀武斷的母親卻觀察不到,也瞭解不到自己無意間對孩子心理上的損害,還以為自己是正確的。直到過了幾天,母親自己又無意間在另一個抽屜或什麼地方發現了剪刀,於是才恍然大悟,是前次自己放錯了地方,沒有放回原處。 類似的事情,在我們不少的家庭中都或多或少地發生過。而且常常被父母所忽視。這種無意間的傷害,常常給孩子心靈上造成創傷,而且也易造成父子母女間感情上的隔閡。 所以作父母的一定要學會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尊重孩子的自尊心,而且一個好的父母還應該培育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試想一個沒有自尊心和沒有人格的人,又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一旦一個孩子失去了自尊,也就會喪失了前進和奮發圖強的意志和勇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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