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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訪美歸來,我接到美國漢學家、加利福尼亞大學教授路易斯·羅賓遜(Lewis·Robinson)的來函,說他正在研究我早期所寫的揭露教會學校黑暗面的小說,問我在幾十年之後,對於基督教在態度上有無改變;如有,是哪些改變。我記得當時在回信中曾說,小說是生活的反映。我揭露並反對的是二十年代的強迫性信仰,以及宗教和帝國主義的關係,但不反對宗教本身。我尊敬耶穌這位被壓迫民族的領袖。也珍視《聖經》以及基督的一生在西方文化史、藝術史上的重要性。我擁護信仰自由,因而沒有理由去反對基督教或任何宗教。如今,中國的基督教「三自化」了,情形就大不相同。然而我經歷的卻是六十多年前的教會學校。那時《聖經》要一章章地死背,背不下來要挨罰。祈禱時有人監視閉不閉眼。那時,教會及其附設的學校和醫院,實權都由外國牧師掌握,因而就出現偽善吃教者。幾十年後事過境遷,個人恩怨自然已淡化。然而重讀舊作,我認為自己還是忠實於親身的觀察和感受的。 1988年,這位漢學家從美國加州給我寄來了一本書。書名是:《兩刃劍——基督教與二十世紀中國小說》(Lewis Robinson:Double-edged Sword:Christianity and 20th Century Chinese Fiction)。書中除了探討冰心、許地山、郭沫若、郁達夫和李健吾等作家的早期作品中有關基督教的部分之處,還有一章的標題是:「蕭乾:一位反基督教作家」。在這一章裡,他著重分析了我的四個短篇(《皈依》、《曇》、《鵬程》和《參商》),追溯並評述了我對基督教的反感。從全文的大量引句來看,作者曾下功夫仔細咀嚼過那四篇小說。我認為他是以學者的態度就作品本身來客觀地進行分析,並未板起衛道者的面孔。然而讀完之後,我又覺得他主要是(也只能是)就作品談作品,並不瞭解早年教會學校一方面曾給過我工讀的機會,但對我幼小的心靈也曾怎樣摧殘和打擊過。三十年代我那樣勾勒徐志棠和王志翔之流的嘴臉,也許有失忠厚,然而那類角色我確實見過不少。多年後,他們還偶而出現在我的夢境中。 由於個人遭際,我對宗教有反抗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認,在我孤寂的童年,宗教也有過吸引力。尤其聖誕樹上那彩色的燈泡,牆間懸掛的五顏六色的紙環,以及在大風琴伴奏下的充滿喜悅的歌聲,都曾給過我莫大的快慰。我不願人家強迫我在教堂裡下跪,祈禱時硬逼我合眼,然而我還是很喜歡教堂那高大的拱頂,尖形窗上五彩繽紛的玻璃嵌成的圖案和人物故事,更愛那肅穆的氣氛。 小時候,有一次我曾溜進北京城東北角一座蒜頭狀屋頂的東正教堂。那裡,禮拜時人人都手執一支火焰跳躍的蠟燭,希臘文的頌詩格外深沉悠揚。祭壇上點的檀香沁人心腑,身穿金線鑲邊的絳紫色祭披的神職人員忽而舉臂向上祈求,忽而又向壇下的善男善女祝福,很覺新奇。 1935年進《大公報》工作時,報社近旁就矗立著一座哥特式天主教堂。我常為它那鏗鏘悅耳的管風琴聲所吸引。1939年初路經巴黎,我直奔聞名遐跡的巴黎聖母院。歐洲教堂和中國的寺院廟宇迥乎不同,廊柱間卻同樣繚繞一種與世隔絕、通向凌霄的靈氣。 在所有歌曲中,我最喜愛的還是有著銀鈴和雪橇的《小城伯利恆》和《三個東方博士》,音調是那麼輕快怡人。進大學之後,我逐漸迷上了莫扎特的《安魂曲》、海頓的《創世紀》和每年聖誕節必聽到的亨德爾的《彌撒亞》。隨著年齡的增長,一向雖講求理性,然而有時我也巴不得忘情於一種虛無縹緲的崇高感,聽任十八世紀一位天才樂聖用大風琴的音符洗滌一下自己的身心,進到恍若悟人禪定的忘我境界。 我曾對用板子逼我成章成章地背誦《聖經》十分反感。然而我始終認為《聖經》本身則是一部了不起的大書。即便在挨板子時,我也仍能透過淚光欣賞其中動人的故事和優美的文字。我在羊圈裡幹過活兒,而《聖經》裡,羊羔總在咩咩地、嬌滴滴地叫著。這裡,到處是出自日常生活的生動比喻:種子有撒在路旁的,也有撒在石頭地上的。書中舉稗子、面酵、撒網為例,又說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並且說,一個儘管能講萬國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話語,若沒有愛,就像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這些形象化的比喻,在記憶中猶如一盞盞長明燈,永遠不會熄滅。 《舊約全書》堪稱世界文學寶庫中一部包羅萬象的文選——代表著整個民族文化和歷史的文選,不啻是把《詩經》、《離騷》、《左傳》、《史記》和《三國》、《水滸》以及《三言二拍》都編到一起。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創世紀》。希伯萊人的伊甸園也是富於魅力的。在這裡,赤裸的亞當和夏娃由於偷吃禁果,第一次有了原始人的性覺醒。這裡有史詩,有情歌,有頌詩,也有一場接一場的戰爭紀實。佈局周密,有條不紊。從中既可以窺見當時從宮廷到平民的風俗習慣,又可以看到古代的軍事部署。一個個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躍然紙上:厚道的約瑟、勇敢的大衛和英明睿智的所羅門。 還在初中時,我曾在宗教課上繪聲繪色地講述過《舊約》中耶和華考驗亞伯拉罕的故事,隨後把它敷演成也許是我平生頭一篇小說:根據耶和華的旨意,亞伯拉罕將心愛的獨子以撒帶到一座山上去燔祭——用火燒死。我描繪了一路上亞伯拉罕的矛盾心情。孩子蒙在鼓裡,還幫爸爸築起壇,把木柴碼好。接著,兒子才問起:「羔羊呢?」虔誠而又狠毒的亞伯拉罕不由分說地捆起無辜的兒子。剛要動手殺害時,天使發話了:不要害這孩子。於是,亞伯拉罕就用一隻公羊來代替,獻為燔祭。這個故事充滿戲劇性。情節那麼簡潔有力,感情內涵又是那麼錯綜複雜,超自然的結尾來得那麼突兀。 1939年乘船夜間駛過紅海時,我仁立在甲板上,覺得那一帶的星斗特別低,彷彿伸手就觸摸得到。遙望北岸那《聖經》描繪過的地帶,我彷彿依稀望到駱駝群在沙漠上緩緩移動,恍惚間又有穿細麻布長袍的人們,吹號敲鈸,歡歡喜喜地把耶和華的約櫃抬進帳幕。那個被放逐的民族為了生存所做的掙扎,以及被流徙的悲壯場面,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在絕望中,他們企盼一位救世主是極其自然的事,這種企盼給予了這個民族繼續奮鬥下去的勇氣和希望。我從未踏上那片土地,但是由於反覆讀過《聖經》,我對它好像十分熟穩。 讀《新約》時,我首先為耶穌那不同尋常的誕生所吸引。他生在馬槽裡,爸爸是個寒微的木匠。生下不久,就在希律王的高壓下,被迫逃難。他不屬於仗著炮艦欺凌旁人的民族,而是備受壓迫的民族中的一分子。小時,我們幾個淘氣鬼曾編過一個順口溜: 耶穌愛我一臉泥, 我愛耶穌沒炕席。 這雖然是編著玩的,從中卻看得出我們是把耶穌當作「自己人」看待,認為他是窮哥們兒當中的一個。後來他收的門徒,不是打魚的就是扛長活的。所以對於耶穌本人,我非但不曾有過反感,而且還是感到親切而同情的。 他的死又是那麼悲慘,那麼壯烈,那麼不平凡。在客西馬尼園與門徒決別的那晚,他對自己將遭受的酷刑是清醒的,也是無所畏懼的。文革時,每看到紅衛兵用掛黑牌和噴氣式侮辱知識分子,我就聯想起耶穌被釘十字架前還逼他穿上紫袍,給他戴上荊棘編成的皇冠,肆意毆打並戲弄他的事。 對於《聖經》以及對於耶穌這一富有革新精神的歷史人物,我非但從未反對過,而且深深景仰。至於十九世紀以來基督教在我國行醫辦學,向落後地區傳播現代知識這一點,我作為一個受惠者,更懷有感激之情。近幾十年來,基督教會對於促進世界和平,也起過並起著推動作用。 在談我對基督教的看法之前,我必須先說明一個個人情況:我有一位四堂嫂,名叫安娜。她不但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人,而且還是位傳教士,一位原教旨主義者。二十年代末,我未滿十歲時,這位美國姑娘就嫁到蕭家。四堂兄當時的家境比三堂兄略好一些,但過的也仍是緊日子。四堂兄倒真像個蒙古人,濃眉大眼,身材魁梧,又很聰明。他考上了山東齊魯大學社會系。1926年介紹我參加CY,並直接領導我的李安宅(仁齋),就是他的一位同窗。 安娜如今已年近百歲,正在美國西岸洛杉磯附近的一個小鎮安度晚年。她在中國足足呆了半個多世紀,直到尼克松訪華後兩年,於1974年才被接回美國。 回憶自己同基督教的關係時,我無法把安娜略掉。因為儘管她始終未能說服我去皈依基督教,但她畢竟是我的英語啟蒙老師,並曾豐富了我的精神生活。而且在感情上,除了我念念不忘的那位大堂姐,在我父母雙亡的童年,她也曾是我的半個母親。 先得說說安娜和我們家族的關係。 我的祖父有三個兒子。我父親是老大,只生了我這個兒子。三叔原配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三堂兄,女的就是那位終身未嫁的老姐姐。安娜是我二叔家四堂兄(他還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的妻子。 蕭家既然是北京東北城一個貧寒人家,四堂兄怎麼會娶上一位美國媳婦呢?我也一直納悶。可能彪形大漢的他,身上另有一種魅力。而且安娜還不是頭一個看中他的美國姑娘。我記得在那之前,有個名叫寒爾瑪的也來串過門。我也許是家裡最早發現四堂兄和安娜定了情的。照外國規矩進人家的屋子,要先叩門。那時我是個愣小子,可不懂這一套。一回,我猛地撞了進去,看到安娜正坐在四堂兄的膝上。於是,我就覺察出她將做我的四堂嫂了。她還給我起了個洋名字:羅伯特,並說那是她在美國的弟弟的名字。 二十年代,白種的美國人嫁給黃種的中國人,那可是大逆不道!兩個都是教徒,所以得在教堂裡舉行由一位牧師主持的婚禮。可是,全北京城他們就是找不到一個肯於豁出去為他們主持婚禮的牧師。美國領事館大概也立即取消了安娜的國籍,聽說她的胞弟在七十年代費了不少周折才使她恢復國籍。 我一直敬重安娜,佩服她衝破種族成見及白人優越感的勇氣。為了愛情,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這位四堂嫂使我曉得了什麼是原教旨主義。不但《聖經》中所有的「奇跡」她都深信不疑,而且她動不動就跪下來向上帝請示。她絲毫也沒能引起我對宗教的興趣,然而她是位優秀的英語教師,既耐心,講解又清楚。我們除了見面用英語交談(每逢我講錯,她立即指出),我還經常給她寫英文信。她改得十分仔細認真,只是在回信中從未忘記提到主耶穌。好在她並不像學校那麼強迫我。她是那麼真誠善良,多次問我;「領不領洗?」我只是搖頭。她就無可奈何地歎息。她始終是我的好四嫂。 作為一個嫁給中國人的洋媳婦,安娜夠得上「賢慧」二字。她從未像舊社會許許多多在華的外國人那樣養尊處優過。她真正分擔了掙扎在飢餓線上的一個蒙族人家的疾苦。她剛結婚時,上有婆婆(四堂兄的繼母),又有兩位大伯和一位大姑。 安娜對我還有救命之恩。1926年,我因參加CY,一度被捕。是安娜托人把我營救出來的。我被軟禁在學校期間,每逢星期天她必帶幾位教友來探望我。事先她可能已得到校方的默許。我們總是在門房對面的會客室見面。那些熱心的教友,一個個夾著《聖經》和《頌主詩歌》。說不上幾句,他們就打開《聖經》念上一段,接著就唱起頌歌。最後還閉上眼睛,禱告仁慈的上帝拯救我這個「迷途羔羊」。 一連來過幾次後,安娜問我領不領洗。我依然堅定地搖頭。當他們唱歌祈禱時,我卻在惦念曾同我一起關在報房胡同的那些難友。其中竟有個比我還小幾歲的孩子。為什麼我被放出來了,而他卻還關在裡面?左不過是因為我有安娜和她去懇托的洋校長!上帝也只救那些有門路的人。 那些年,軍閥正在混戰。北京城動輒就戒嚴。她經歷了北伐後的艱苦歲月,抗日戰爭期間,她們一家人又都困在淪陷的北平。她像舊式的中國媳婦那樣孝敬老的,服侍同輩的,照顧小的(她生有一男二女)。除了操持家務,她還先後在好幾所大學和中學教授英語,掙錢支撐那個家。 1946年,我由英國回滬,曾偕有一半英國血統的妻子格溫去看安娜。一進大門,只見當時已鬢髮灰白的安娜,正彎腰在院中一隻木盆裡洗著衣服。看到我們,她馬上直起腰身,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迎了過來。轉年格溫決定同我分手時對我說,她原以為中國都是荷花垂柳,亭台樓閣,自從看到安娜那副情狀,儘管這是生養自己的中國父親的土地,她卻不想再在這裡呆下去了。 格溫看到的其實還不是安娜的生活中最落魄的階段。五十年代初,四堂兄一度失業,就去南斯拉夫駐京大使館當上一名秘書。及至鐵托成為共產主義世界的公敵,那位秘書也勢所必然地進了勞改農場。他在茶澱結束了自己的一生。那以後,整個一家的擔子就都落到這位美國媳婦身上了。 早在1949年,我就向當時的領導喬冠華坦白了自己有安娜這麼個社會關係。我得到的指示是:不要跟她往來。於是,我一直沒敢再去見她——其間,有六年我們和安娜一家人住得只相隔一條胡同。我就是憑這股子不越雷池一步的自我約束,幾十年來沒碰上更大的風暴,沒被送入勞改營。1979年我才在事先得到組織上諒解的情況下,從衣阿華趕到洛杉磯旁的小鎮惠提爾去看望這位老嫂嫂。1983年,她同女兒和孫女外孫女一起,往還乘四小時汽車,專程到加州大學聖迭哥分校來看我和潔若。擁抱之後,年過九旬的她側著頭,淚汪汪地望著我,顫音問道:「仍然不信教嗎?」我把她抱得更緊些,卻堅定地回答:「仍然不信。」她歎了口氣說:「我很失望,我曾勸了那麼多人歸主,但我沒能勸成你。可我還是要感激你,因為你從來沒有騙過我。」 我有時想:宗教信仰給了安娜以毅力。她未能把我勸入教,因而對我感到失望,卻從未有過怨恨。 在宗教問題上,我的焦點始終不曾糾纏在有沒有神上,在小說《蠶》中,寫到桑葉罄盡、眾蠶奄奄一息時,我只是說:「啊,孩子們,你們想我是全能的主宰,是擁有一切的主人,便將命運交給我擺佈。其實,我只不過是一個大於你們的一個生物,忙得自己都顧不過來。」這就是說,即便有位上帝,他對世界上的饑荒也是束手無策的。這裡,我並沒從根本上否定超自然的存在,僅僅是說,即便有,它也幫不上什麼忙。 西方有個笑話,說一次航海中,船遇到風暴,眼看就要沉沒。這時,船上所有的人統統跪下來向上帝禱告,拯救靈魂。惟獨有個自稱是無神論者的,不肯下跪。然而其他人害怕一馬構害一鍋,由於他的異端累了大家,就堅持非要他跪下來祈禱不可。那人只好勉強屈了膝。他的禱辭是:「啊,上帝——倘若有位上帝的話;拯救我的靈魂——倘若我有個靈魂。」要是遇到那樣的場合,我的禱文不會比那位懷疑論者更為肯定。 不。我所厭惡並反抗的,是強迫宗教以及為這種方式的宗教鋪平道路的不平待條約。從個人來說,更直接,更切膚的,乃是學校裡一些教內實權派對我的迫害。 還沒接觸基督教之前,我就對超自然的存在有過深切的反感。在一篇回憶性的短文中,我曾提到自己的一位遠房姑母。她比我們還窮,簡直揭不開鍋,就來投奔我的堂兄。最初她當然很不受待見。顯而易見,她一住進來,又添了一張嘴,而且沒個頭。 忽然,一天半夜裡她在炕上折騰了一番,便硬說是大狐仙附了體。於是,她搖身一變,成了家中一位特殊人物,既能治病,又能保平安,行市一下子就漲了。她渾身好像鍍了一層金。觸犯她就得罪了大仙爺,那可擔待不起! 她頭上有了光暈。從此,什麼可口的都盡著她吃——說是孝敬了大仙爺。她的殘羹剩飯也成了可以除災祛病的靈丹妙藥。 在炕上,我挨著她睡。我沒感到什麼靈氣,她的妖氣卻嚇得我在被窩裡直打哆嗦。大仙爺確實鞏固並提高了老姑姑的身份地位,可卻在我的幼小心坎上平添了一道黑影,它影響著我的一生。 對我來說,強迫性宗教絕不始於基督教。這一點,我也曾披露過。我那位三堂兄畢業於蒙藏學校後,一直失業,生活潦倒不堪。於是,他就成了對各方神抵一概匍匐在地的人,而我也只好奉陪。一個無疑是個痞棍的乞丐,忽然躺到東直門外一座小土地廟的炕上,胡說是什麼佛爺附了體。善男信女就為他燒香掛匾,很快渾身就有了靈光。三堂兄一聽說,就帶著我給這自封的佛爺去上供。我至今仍記得那坐落在土丘上的小廟多麼擁擠。煙火繚繞,罄聲震耳。我們在廟後身一間小土屋裡謁見了那位「佛爺」。他歪在土炕上,接受崇拜者的供奉。三堂兄遞上帶來的供物後,連忙跪下叩頭。「佛爺」像個白癡,眼睛是半闔著的,嘴邊還淌著涎水。他賞給三堂兄一牙咬過的蘋果。三堂兄希罕得不得了,趕緊接過來,揣在懷裡。我暗自慶幸他沒要我同他分享。 我始終也瞧不出那些神祇有什麼靈驗。然而我可跟著喝過不少「香灰水」——就是從香爐裡捏一撮香灰,放在一碗水裡。每次我都是捏著鼻子喝下去的。 去妙峰山那次,我瞅見了宗教殘酷的一面。幸而我不曾碰見許願跳山澗的。然而一路都是從山東或河南等省爬來的朝香者,膝蓋磨破,骨頭都露出來了。目睹他們那血肉模糊的慘狀,幼小的我不禁納悶:信佛不是為了保平安嗎?怎麼卻先把自己糟踏成這個樣子!這豈不像賭博:錢沒賺到手,倒先賠一上筆嗎? 那些年,逢初一十五,我都得跟在堂兄身後,在院子裡朝東南西北四方三叩九拜。當時我出於無奈,敢怒而不敢言。三十年代憶起那情景,我曾發洩過怨氣。如今再回顧此事,我才認識到那是當時一個失業青年在走投無路之際的一種絕望的掙扎。管它是耶是佛,以至任何神祇,只要能賞他一碗飯吃,誰他都肯拜。 最後給了飯碗的是基督教。憑他寫的一筆好字,口齒又伶俐,他在米市大街青年會謀到一個幹事的職務。以前我怪他白天搞基督教,晚上拜佛,是兩面派。現在我認識到,其實他拜的既不是耶穌,也不是如來佛,而是飯碗。 當時這又是個無法躲閃的問題。 我想,倘若二十年代我接觸的不是原教旨主義的基督教徒,而傳教也不用強迫形式,說不定我還會信了教。因為那時作為一個孤兒,我很需要精神上的寄托。然而我碰見的卻比「狐仙」和「佛爺」強不了多少。 原教旨主義者除了《聖經》怎麼說就怎麼信之外,還有一件事,使我感到莫名其妙:什麼事都得跪下來祈禱,向上帝請示。有一年夏季,安娜帶我去內蒙卓資山。同行的都是她的美國朋友,一些傳教士。一次我們要去附近的蒙古包玩一下。為首的一位臨行前竟跪下來先向上帝請示了一番,隨後才說:「可以出發了。」 使我更吃驚而且引起反感的是,在香河縣小教堂的院子裡看到的一次神召會的禮拜。幾十個信徒跪在地上,每個人面前擺著一塊磚。他們各自把頭使勁往磚上撞,撞得鮮血淋漓,還狼嚎鬼叫,說是在「講萬國方言」。當時,我是去香河參加掃盲的。我們還在水月燈下演《睜眼瞎子》給老鄉看。張珍(解放後化工部長)扮演目不識丁的老媽媽,我扮演她的兒子。那時我曾想:神召會造成的危害,確實比文盲還要嚴重。 自然,當時傳基督教也分不同的層次和對象。神召會好像只在鄉間搞,救世軍則在城市下層市民當中活動。它在北京的總部原址就是現在的首都劇院。它的編制仿照軍隊,入教手續著實簡便。唱完聖詩,講完道,就當場功會眾跪到台下去「悔改」。這樣就算人了教。我在小說《皈依》裡就寫過菊子先悔了改,然後又來拉妞妞。 在這篇小說中,除了寫到宗教可以提供飯碗(「一個月六塊現洋」)之外,我還提及救世軍的另一種吸引力:帶彩圖的福音書、洋鼓洋號以及教堂裡花花綠綠的掛圖。這些都會使缺乏文化生活的小姑娘妞妞興奮起來。 七十年代初期,從咸寧干校回京之後,我一度蟄居在北京東北城一間門洞裡(見《搬家史》)。出於懷舊和好奇,我曾騎車重訪坐落在交道口大三條的那所開除過我的母校。當年上課用的西樓以及作為宿舍的北樓都還是老樣子,操場上又蓋起一座新樓。這家學校那時的英文名字譯成中文就是「真理大廳」。 我沒敢驚動司閽人,只站在大門外瞥了幾眼。我作為工讀生織過地毯的西樓頂層映入眼簾,我擠過羊奶的羊圈設在操場東頭。我在那操場上蹦跳過。小時玩過的鞦韆和壓板,如今已沒有了蹤影。我的小說《郵票》就是以北樓為背景的,只是大門前再也沒有《鄧山東》中所描述的那些擺攤賣吃食的了。 我們那個學校在大三條,而教堂則在二條。當年每次去做禮拜,都要穿過一個寬敞的院子。這個院子說得上是沙漠中一片綠洲。它純粹是另一種格局,代表另一種生活水平。門並不大,然而十分厚實。院裡矮松成行。我們總是沿著當中那條甬道走,出了大門,對面便是二條教堂。綠洲裡那條甬道還分出幾個叉路,通往一幢幢精緻的雙層住宅樓。每幢分別為矮籬圍起,住宅旁各有座小花園。常見幾個嬌貴的金髮碧眼囝囝,在中國保姆照拂下蕩鞦韆或堆沙子玩。沙池旁還搭起葡萄架或籐蘿架。隔著用雪白紗饅遮起的窗戶,不時地傳來鋼琴或小提琴的演奏聲。自然,每次路過,廚房裡正煮著的可可或咖啡以及烤肉便香味撲鼻。 每個星期我起碼得穿過這個大院子一次,而每次心裡總冒出個疑問:倘若真有上帝,他為什麼這麼不公平?何以白皮膚的過一種生活,黃皮膚的就得過另一種生活? 《落日》的故事就發生在那個綠洲裡。那不是虛構的,整個過程都是我親身經歷的。正因為如此,我對那綠洲更加反感了。 我半工半讀過的那個學校,屬於長老會。長老是基督教加爾文宗的教會,由教徒推選長老管理教會,所以這麼稱呼。長老一般均由教齡最長、在教會中影響最大的教友擔任。長老中間固然也有真信教的,但是憑資格——甚至由於有靠山而當上的也不乏其人。他們大都是原教旨主義者,絕不用現代眼光去解釋《聖經》,更不容提出疑竇,否則就會被扣上「異端」、「叛教」等大帽子。其實,那些長老對《聖經》就個個堅信不疑嗎?也未必,然而維護原教旨同維護他們個人的權威完全是一致的。一旦原教旨動搖了,長老們的威望和地位就會受到威脅。因為,只要有任何離經叛道的苗頭,他們必狠狠制裁。所以,凡是教會所辦的設施(首先是學校,其次是醫院),都必須矢忠於原教旨。 教會學校的實權——首先是財權和用人大權,當然都掌握在外國牧師手裡。校內具體的行政職務(如教務、齋務等),一古腦兒由教內骨幹擔任。授課的教員則多由教外聘請。 於是,就產生了這麼一個差別:教內的骨幹捧的實際上是只鐵飯碗。只要他們準時去做禮拜,祈禱時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子,不時地在嘴邊掛上幾句福音,他們幾幾乎可以為所欲為。而教外的老師則除了教書本事,別無靠山。他們下課就走掉,從不同人勾勾搭搭。 我經常懷念當年一位名叫李茂青的國文老師。他走路方方正正,總是身穿藍袍青馬褂來上課。卷子判得非常認真仔細,並且時常在卷未寫上長長的一段話,鼓勵學生上進。他判的幾本作文,我一直保存下來,毀於文革。從他的批語中,我受過啟發,也感到溫暖。 還有一位教地理的賈老師。我在《兩位老師》一文中提到過他。那時我們用的代數課本是一位名叫「溫德華」的洋人編的。一天,在上學途中躲閃驚馬,我把代數課本弄丟了。教代數的老師是位性子暴躁的麻子,動不動就打板子。他曾打折過一條板子。挨板子的同學正慶幸,他卻馬上又抽出一條。我怕困丟課本而挨他的打,就用那個月一半的飯費補買了一本,並同管伙食的人說好,我只吃早晚兩頓。大家吃午飯時,我在籃球場上投籃。 那個中午,賈老師吃得很快,老早走出飯廳。瞧見我在投籃,就問我為什麼不去吃飯。剛巧過來一個同學,向他洩了底。老師馬上替我補上半個月的飯費——記得是一塊五毛錢,非要我吃足三頓飯。 教外的老師沒有權勢,沒有後台,他們憑的不是教籍,而是真才實學。 相形之下,教內的則不然。他們都老早就領了洗,有的甚至是幾代的教徒——其中有一位還專喜談說庚子年間他們一家人怎樣為教會受過難。這樣,他們就成為洋人之下、同胞之上的實權人物。 這些人,《聖經》背得滾瓜爛熟,三句話不離「耶和華」、「主耶穌」。滿口都是福音,可成天想的,盤算的,張羅的,都是他們本人以及家族的利益和特權。 就舉那位綽號「馬猴」的齋務長為例。他掌握著他宿舍的大權。北樓共五層,而冬天的氣管子只暖到二層,三層就沒有多少溫意了。我們管五層樓叫「冰窖」。他把那些不斷孝敬他的富家子弟統統分在一、二層,而只有一床破棉絮可蓋的我,一向分到五層。幸而好幾個同學非常仗義。冬夜,他們紛紛把厚大衣堆到我的床上。 「馬猴」除了當齋務長,還兼著一宗營生:販賣哈巴狗。聽說他經常不斷地把它們送到天津去辦出口。他最歡迎抱給他一兩窩狗仔。對於搜集狗種,他誠然是無孔不入,甚至問過我能否給他弄到一兩隻。可惜我只跟一些上不了台盤的野狗打交道。我非但未能用狗種博得他的好感,還組織「少年互助團」,抨擊他辦事不公。 當時不作興男女合校,也禁止學生同異性有任何往來。一次,我們班一個同學在運動會上遇見鄰校的一位女生,就給她寫了封信。那封信卻被學校當局扣下拆看了。於是,教務長就在朝會上把那個寫信的學生叫到前面,將他的長袍下襟撩起來,蒙上他的臉,說他「幹下這等事,沒臉見人了」。 鄰校那位女生壓根兒沒接到信,按說是無辜的。然而那裡的訓育主任竟用牙刷刷她的喉嚨,一連刷了三天。 《聖經》裡管假冒偽善者叫作「法利賽人」,他們是耶穌所深惡痛絕的。當時校內傳出個別當權派(他們都是有家室的)的桃色新聞,恰好為法利賽人作了註解。後來甚至還風聞他們去了八大胡同。 我真正認清那些法利賽人的實質,是在我被捕入獄這件生死攸關的事上。 我事先就聽說過「鑼錘子」(學生們為校方中國人中的第一把手起的綽號)同當時的偵緝隊長拜過把兄弟。真巧,兩個便衣從學校押送我去報房胡同偵緝隊時,在電車上給我一位親戚撞見了。他趕忙去告知四堂嫂。安娜立即去找洋校長,請他出面營救(這些,我當然都是事後才知道的)。 在這個問題上,校方展開了爭論。「鑼錘子」和「馬猴」堅決主張「教訓教訓」我,不去營救,倒是洋校長,可能由於安娜的懇求,非要營救我不可。這裡,法利賽人中的一個對洋校長挑撥說:「我們檢查過這個小子的日記了。您知道他在日記裡怎樣罵您嗎?」洋校長回答說,不管他罵過我什麼,我還是要營救他。 升入高二時,我的工讀方式由織地毯或送羊奶改為在教務處成天同蠟版和油墨滾子打交道了。有一天,「鑼錘子」神情異常和氣地走進來,先問寒問暖一番。他接著談起自己留學美國時也做過工,暑假還在汽車廠裡幹過。我聽話聽音,慢慢摸出他的來意。他希望我不要跟學校當局作對。他暗示,如果我的「品行功課都好,畢業後可以由學校保送到齊魯大學」。弦外之音是:那以後自然就鵬程萬里了。 我沒吱聲,可我聽出他是硬的不成,又來軟的了——試圖收買我。 移年北伐軍進了北平城,我被解除了軟禁。五卅慘案後,中學就紛紛成立了學生會,可是教會學校裡只有由校方操縱的基督教青年會。1928年秋天開學時,我們這些學生也鬧著要成立學生會,以取代宗教性質的青年會。大家推選我為主席,我也同意了。 這下可惹怒了校內幾位「長」字號的。他們伺機要把我這顆釘子拔掉。 當時,教會學校看到中國民族主義情緒高漲,就變通了一番:掌握實權的仍是洋人,但改稱「校務長」,這樣,「鑼錘子」名義上就成為校長了。他打定主意在我身上施展一下校長的威風,殺一以儆百。 那年聖誕節前夕(十二月二十四日),校長為了討好洋校務長,就組織我們這些住宿生午夜到我稱為「綠洲」的大院子裡,冒著嚴寒唱《聖誕曲》。那晚朔風凜冽,我們在校務長那灰色小樓前站成一排,在校長的指揮下,哆哆嗦嗦地唱了起來。唱完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小樓窗口有了燈光,洋校務長站在陽台中朝我們說了聲「Merry Christmas」,大家才回到宿舍。 四十年代在英國,我才曉得西方確有此習俗。然而當時我卻十分氣憤。第二天我就給已轉學海甸的越南華僑朋友越澄寫了封長信,詳細描述了這一可恥事件。我把貼好郵票的信放在門房窗台上,以便郵差取走。 為了學生會事,「鑼錘子」正在伺機整我。他竟然私拆了這封信,並把我叫到校長室,宣佈給予我開除處分。我就在那樣不知當晚該睡在哪裡的情形下,捲了鋪蓋。 美國羅賓遜教授不瞭解,既然教會使我這個窮孩子受到了教育,我為什麼還會忘恩負義地反教。除了《皈依》中雅各軍官,我反對的始終是那些壓迫我,陷害我,收買不成,又藉故剝奪我受教育機會的法利賽人。 最初,我只是從個人遭際,以及由於遇到了幾個直接影響自己的生活的法利賽人,而對基督教持有反感。1925年發生在上海南京路上的血腥慘案,使我跳出個人恩怨,開始從歷史和政治角度看待基督教。小說《曇》多少勾勒出我少年時代的這種心境。 作為工讀生,我當時的處境確實有點像小說中的啟昌。由於是窮孩子,免收學費之外還能掙到點飯錢,我就不能像旁的學生那樣對帝國主義暴行作出應有的反應。然而我的憤怒並沒因自己的經濟處境而弱於旁的孩子。我強烈地意識到自己是人,而且是個中國人。我對暴行有公開抗議的權利。 儘管槍殺工人顧正紅的是日本廠主,可是英國租界當局卻悍然壓制學生遊行。於是,開了槍。同樣,雖然上海南京路的槍是英國人開的。而我所在的學校是美國教會辦的,可是美國牧師也完全站到英國人的立場上,禁止遊行。我從未聽到美國牧師為了南京路上的流血事件而斥責過英國一句,儘管那徹頭徹尾地違背了《聖經》裡所宣揚的愛。 1926年在北新書局當學徒時,我進而讀了一些政治小冊子。我彷彿一讀就懂了:西方國家依靠更堅利的槍炮,掐著中國人的脖子,要他們除了割地、賠款、承認「治外法權」之外,還得讓外國人在中國享有「傳教自由」。不管是《南京條約》還是《望廈條約》都是這麼訂的。這樣,我就從歷史上認清基督教是緊跟在炮艦後面進來的。 銀鈴、雪橇,愛的福音都美得很,然而這些美好事物的後盾卻是不光彩的。 1939年我去英國後,眼界開闊了,從而對宗教問題也重新思考過。 我認識到教會對老一輩英國人的生活是密切相關的。它曾具有過重要的社會職能。娃娃出生後,要抱到教堂去領洗,既登記出生年月,又舉行命名典禮。成年後舉行婚禮,也是在教堂由牧師主持。死後葬在教堂墓園裡。教區所起的作用,要比我們的居民委員會大得多,齊全得多。在英國內地旅遊,無論是城鎮還是鄉村,大小總有座教堂。這是因為教堂曾經是英國人世俗和精神生活的歸宿。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教會這些職能正在逐漸消失。旅英七載,我只參加過一次在教堂裡舉行的婚禮。正如在中國,新娘難得再坐花轎一樣。 在劍橋,我那家學院的教堂是很有名氣的。有些外國旅遊者來到這座大學城,首先要瞻仰的就是王家學院教堂。學院分配給我的那間書房,正對著教堂。來看我的英國同學,個個都羨慕之至。我也跟著進教堂參加過禮拜。一回,我問起他們進堂是為了崇拜上帝嗎?有的說是為了傾聽教堂那座管風琴奏出的古典音樂,有的陶醉在童音唱詩班那清脆圓潤的歌喉裡。也有失戀者,想從那肅穆的氣氛獲得慰藉。這些人當然都是英國上層社會的大知識分子。我也結識了幾位虔誠的教徒。星期日他們必進教堂去作禮拜,每餐都誦禱文。然而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 這絕不是說,宗教在英國社會中完全失去了地位。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顯赫仍僅次於首相,鄉鎮一名英國聖公會牧師依然是可敬的人物。然而宗教在英國社會生活中已不處於主宰地位。我也始終沒遇到有人下跪向上帝請示的事。 我是在張伯倫剛對德宣戰之後抵英的。那時,四十以下的男人一般都入了伍,女的也大多參加各種配合戰爭的組織,如農業或救護。到倫敦大學東方學院來學中文或梵文的,寥若晨星。學院為了不讓我白吃飯,就安排我去學院圖書館幫忙。這樣,在納粹大轟炸期間,我有機會自由徜徉書海中。 我飽覽群書,其中包括以基督教在中國傳播情況為主題的。 在回憶錄《未帶地圖的旅人》中,我提及曾在公誼會信徒、社會改革家瑪芝瑞·弗萊女士家中讀到過她的先祖在英國議會中所作反對鴉片戰爭的發言。在東方學院的圖書館裡,我也特別注意鴉片戰爭前後,英美輿論界——尤其是傳教士的態度。那真使我大吃一驚。 鴉片戰爭爆發前,也曾有一位名叫威廉斯的傳教士承認林則徐禁煙做得對,然而這種正義主張立即為教內一片戰爭叫囂聲所淹沒。當英國政府舉棋不定時,有的傳教士甚至質問:「英國國徽上所繪的獅子實際上卻在當著兔子的日子何時結束?」以至那位孤掌難鳴的威廉斯後來也贊成「教訓」中國一頓了。 我原以為在炮艦政策問題上,傳教士不過是樂得「坐享其成」,是居於既不贊成也不反對的消極地位。可是我讀到的卻不然。在鴉片戰爭開始之前,在華傳教士們(其中包括一些女的)曾催促英國政府早日動手,他(她)們認為惟其如此才能「為福音在中國打開缺口」。一個在廣州的傳教士竟揚言:「上帝將使用強大的武器為天國開闢道路。」教會的一份內部通告裡寫道:「動用武器乃權宜之計。只有這樣使混亂變為有秩序,使惡變成善。……上帝的使者暫時只能穿上戎裝,用子彈來傳福音。」某個美國傳教士則主張美國炮艦也應參加,甚至建議美軍佔領台灣,把它當作美國的香港。七十年代末期我為出版局審讀外文書籍,在北京圖書館借閱美國漢學家費正清教授所編《美國及中國傳教事業》一書,系哈佛大學出版社1974年版(John Fairbank:Missionary EnterPrise in China and Americ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其中也援引了不少傳教士的這類駭人聽聞的叫囂。 中國戰敗,中英進行談判時,傳教士不但為英方擔任了口譯和筆譯,並對條文參加了意見。首先,當然是把「傳教自由」列為重要條款,其中還包括教會租用並買賣土地權。 在題名《掠奪的倫理》的一文中,作者(一位傳教士)吉爾博特·裡德竟認為「像八國聯軍在中國的掠奪,是勝利者應得的戰利品」。接著又說:「掠奪為白人之特權,英軍禁止印度士兵掠奪。」 有位西方傳教士甚至認為中日甲午戰爭也是「上帝派遣異教的日本在異教的中國建立和平之君。」庚子年間德軍在保定大肆殺戮時,一個名叫亨利·波特爾的傳教士喝彩說:「殺得好!他們是上帝的代理人……為了公正,就得把保定夷平。教訓中國人的辦法只有殺、燒和掠奪。這是代天行事。」在傳教士馬丁的帳本上,中國反教者每殺死一個女傳教士,就應殺五百名中國婦女;每殺死一個男傳教士,就應殺一千名中國男人;每殺死一個傳教士的孩子,就得殺一百個中國兒童,才能相抵。主張這麼成百倍地進行復仇者,職業上卻是個傳教士,滿口宣傳這樣的福音:「當你的敵人打你的左臉,就把右臉也給他打。」 十九世紀英美傳教士的囂張,使得馬克·吐溫憤憤不平。他忍無可忍,在《北美評論》上發表了《給在黑暗中的人》(1901),抨擊帝國主義及其工具傳教士,並頌揚中國義和團運動。接著又發表《為芬斯頓將軍辯護》(1902),批判美國鎮壓菲律賓民族獨立運動。傳教士反擊之後,他又發表了一篇《答批評我的傳教士》。 旅居英國時,我還參加了「理性讀書會」。只要交上幾英鎊,每月就能收到一本揭露種種迷信或謬論的出版物。我記得有一次寄來了一本題名《一名中國人向基督教國家的呼籲》的書,署名林某某(名字已記不清了)。以後才知道,原來是曾經擔任博儀的英語老師、回英國後又在倫敦大學東方學院任教的莊士敦。這裡,作者假借一個中國人的身份,揭露了西方傳教士(尤其是內地的)以及他們的華人爪牙由霸民田直到掠奪兇殺的種種暴行。那時,幹完壞事只消往教堂裡一跑,就受到領事裁判權的庇護了。作者顯然是要說明,義和團的出現是有其原因的。 這本書我一直保存到五十年代,隨後同其他有關宗教的書,一道送給當時主管宗教事務的老友徐盈了。 當然還應提到一本更早的書,即三十年代駐滬的一位名叫密勒的外交官所寫的《上海——冒險家的樂園》。全書揭露的無不是令中外人士大為驚愕的怪事。其中說,上海法租界三分之二的地產屬於徐家匯天主教堂,他們還控制全市一種吃角子(鎳幣)的賭博機。 羅賓遜教授稱我作「反基督教作家」。我寫此文就是要向他說明:我反的不是基督教本身,而是歷史上這些在十字架的陰影下發生的不愉快的事。在我寫那些小說時,中國的教會還未「三自化」。即便今天,我也仍希望在地球上一些偏僻的角落裡,基督教不再憑藉政治特權來傳播。尤其希望遇到發生反人民大眾的暴行時,基督教徒不要助桀為虐,而能旗幟鮮明地站到正義一邊。 一九九○年十一月 ------------------ 小草掃校||中國讀書網獨家推出||http://gd.cnread.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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