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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當披著狼皮的羊不如直接當羊



——為海巖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個讀者的讀後感吧,好話要說,批評的話也要有點,假裝公允,就是這類文體的通例。其實一個人替另一人張目其中必有私好,裝不裝公正也不吃勁,盡說好話乃至胡亂吹捧一番也沒入計較,但我還是決定從俗,一是慣玩個性,二是我也發現一規律,如今當「托兒」就要當「反托兒」,「正托兒」的名聲都給搞壞了。好在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個賽著一個主意大,說什麼都信的也不看書了。
  海巖是當年四大公安才子來的,其犯罪小說《便衣警察》《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影響甚大,改編成的電視劇也是同年最精緻的。我說這三部作品是犯罪小說僅僅是表述方便,其實讀過這三部小說或看過電視劇的讀者都可以發現,與其他同樣以警察為主人公,刑事案件為主線索的作品比,海巖的作品有他非常特別的氣質,那就是情不自禁,時時流露出極大的柔情,有時他對這種柔情的關注程度甚至超過對案情本身發展的關注,以至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寫犯罪,還是借犯罪在寫情感。這在《一場風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為明顯,案情發展到後來基本是靠情感來推動的,情感在這裡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與否已不再重要,人們更關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說扭轉為一部言情小說,當年公安諸才子的創作中都有這個傾向,但做得最極端,至今還在堅持且愈演愈烈的當屬海巖。
  這顯然是有悖犯罪小說的規律的,有一位專寫古代犯罪小說的金庸先生用他的成功告訴我們,這類小說中情感永遠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們,讀者看小說和看打架沒什麼兩樣,要贏得讀者就要極盡殘暴血腥之能事。書中人物必須是小心眼,感情狹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國之恨,那才一觸即怒,一怒便不可收拾,永遠打不完的羅圈架,且個個師出有名,殺人便也成了行俠仗義和愛國行為。在這裡,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種淫媒,像段譽那樣的多情種子無非是為了給其他兇手多攏幾次開打的理由,其行徑是可笑的,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讀後頗覺此人下流麻煩,不免認同二月河的話:誰講感情誰垮臺。
  跟金老師比,海巖的文筆也很不適合寫這類小說。一位金老師的「迷」說過,金老師的文字有一種「速度感」。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做了一點兒研究,就是什麼詞熟用什麼,像馬路上的交通標識一樣,簡單明確,盡量減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一眼看過去全是事兒,而且每個路口都有相同的標誌,不怕重複。單是不怕重複這一條,我看海巖就沒這膽量,把筆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產生這樣瞎眉磕眼一個勁兒往前扎的所謂速度,人的情感總是在心裡孕育的,那些文字總是要安靜一點兒,莫衷一是一些,有時需要新的旬式新的語言否則不足以描述新的念頭,這就耽誤讀者往前猛跑了,特別是那些一們心思就想擠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煩。我就見過一位老兄,一邊蒸著桑拿一邊看著桑拿室電視中播放的海巖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很鬱悶地哪賊:還不打,還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巖冷丁拿出一本純粹的言情小說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進言了,與其當那個披著狼皮的羊不如直接當羊,你的強項在這邊。金老師早已坐大,一個足球迷,一個金庸迷,都跟義和團的似的,別招他們,咱們找咱們的讀者去,瓊瑤老了,也改喜劇了,三毛死了,張愛玲張恨水這幫都死了,一顆顆心眼看要荒蕪,咱們別光讓安頓一個人發財。
  也許把一個人的小說冠以題材已經貶低了這個作家,寫言情的,寫犯罪的,寫改革的,——除了寫農村的,農村總是很深刻——就跟說這攤兒是賣杏的那攤兒是賣桃的。我不知道海巖是不是就只配寫言情或者只配寫犯罪,像我只配寫痞子一樣。我以為作家寫什麼都是天生的,像傻子為什麼那麼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壞作家之分也就在於一個找著了自己只能寫什麼,一個還以為自己什麼都能來兩下。
  胡說了這麼多,該進入正題說說《海誓山盟》這本書了。真要評論一本書,我發現自己很難勝任,每本認真寫出來的書其實都是瑕瑜互見的,只有職業批評家才敢一網打盡說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讀過的書,我不能不說這本小說中有我喜歡和不喜歡的部分。我喜歡這本小說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歡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愛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鐐,只對一個人認真。我信這個東西存在。那種跟誰都認真或者跟誰都不認真的態度我覺得都是裝孫子。這裡妓女們比林星更真實一點,林星半天了還是處女讓我很不自在,那並不能使我覺得她的感情格外偉大和難得,反倒覺得平白把其他同樣注重精神也很高貴的姑娘給罵了。我不喜歡這本小說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個對象,叫吳曉的吹薩克斯的小白臉。海巖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對男孩的想像則不那麼清晰和堅定。他的戀愛中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氣質,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姐盼著的毛病:大款的兒子,不愛錢。我不贊成一個愛情故事給寫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類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礙了愛情只在愛情的範圍內發生。有錢人是非常討厭的,任何故事只要他們介入就不可避免沾上濃重的銅臭味,即便你想表現的是戰勝金錢,金錢還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這在某種程度上會完全抵消你已經達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說淺薄就在於他拿正義代替人性,同理,愛情小說中一有金錢出現就像童話了。當然,有錢人也是人,誰也沒權利不許他們有感情,但他們不適合出現在小說中,因為他們的生活實在無趣,一天到晚做生意,還有比這更難看的嗎?
  不說了。用米洛拉德·帕維奇的一句話結尾:那些對一本書做出評判的評論家,都像被戴上綠帽子的丈夫,別人都比他們早悉姦情,而他們自己還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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