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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晚七時,讀一九八四年第六期《隨筆》頭條散文《配眼鏡遭遇記》,趙大年作。 這是一篇用現實主義手法寫成的散文,我一口氣讀完,興致很高,時時為其文字抒發之妙,啞然失笑。很久沒有讀到這樣令人興高采烈的文字了。 所記也很平常,不過是配眼鏡的事。但寫得真實可信,使讀者如同身臨其境,親自體會。正因為我用三元錢購買的,戴了十幾年的老花眼鏡,近來也有些不合適,想換一副。只是長期不好進商場,也不好到醫院,以上二者,都視為畏途。一看到這個題目,有動於衷,就想看看,事出偶然,竟意外地得到一次讀書的快樂。 我和作者,素不相識,前幾年在《花城》上讀過他寫旗人婦女的一篇小說,曾打聽過作者的情況,但未得要領。今天讀了這篇散文,好像對作者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感情。不過,說好說壞,完全出自客觀,其間並無私情。 目前,散文雖然多起來,但引人入勝之作,並不多見。我以為不少散文,缺乏現實主義精神。本來,散文不同小說,現實意義,理所當然的應該大些、多些,其實不然。有些作品雖然是記事寫景,但因為作者的立意不妥,就使所記之事,所寫之景,失去了本色本性。這裡說的立意不妥,包括浮誇不實,自我賣弄,要求功利,譁眾取寵等等。一篇文章之中,有其一點,足以使所寫所記,失魂落魄,只剩皮毛。況有的文章,以上四點,全都有份乎? 有人提倡,指摘當前創作缺點,最好舉出實例,我還沒有那等天真勇氣,只能按照老習慣,籠統言之,信不信由你好了。如果再說得具體一點,那就可以舉出:比如有了「權」的人,他的散文,就容易流露一點「威」;有的人考場得意以後,他的散文,就容易帶一點「躁」。這兩種氣,不管如何表現,對作文都不利。 所謂用現實主義的精神寫散文,就是用實事求是的精神寫文章。實事,就是現實;求是,就是現實主義。生活自是生活,現實自是現實,粉飾不得,歪曲不得。但並不是說,作者對生活和現實,不能有所評價。個人的企圖,個人的打算,自然不能強加給生活,不能強加給現實。但是可以通過對現實生活的忠實描述,表達作者的純樸的心意和願望。這樣的散文,能使人信服,使人愛好,當然還要有文采。趙大年的這篇散文,就是如此。 1985年2月1日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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