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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感發與含蓄


  
——給謝大光同志的信

  送來的六篇散文,都拜讀過了。我以為都寫得很好,已經形成你自己的散文風格。文字清麗委婉,能再現當時情景。
  以下,我談些讀後的感想,這些感想,是因為讀過你的散文引起的,但不一定都與你的作品有直接關係。
  文無定法。這是說,文章,包括散文,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寫法,沒法強求一致,也不應該用自己的愛好,去衡量他人的作品。任何藝術都如此,文字之作尤甚。戲劇有程式,繪畫有用筆用墨之法,為師者可當場表演,為徒者可從旁觀摩,唯文字卻不能。但其中也有規律可循。
  我以為中國散文之規律有二:一曰感發。所謂感發,即作者心中有所鬱結,無可告語,遇有景物,觸而發之,形成文字。韓柳歐蘇之散文名作,無不如此。然人之遭遇不同,性格各異,對事物的看法不同,因之雖都是感發,其方面,其深淺,其情調,自不能相同,因之才有各式各樣的風格。
  二曰含蓄。人有所欲言,然礙於環境,多不能暢所欲言;
  或能暢所欲言,作者願所談有哲理,能啟發。故歷來散文,多尚含蓄,不能一語道破,一揭到底。
  散文如果描寫過細,表露無餘,雖便於讀者的領會,能暢作者之欲言,但一覽之後,沒有回味的餘地,這在任何藝術,都不是善法。
  讀過你的散文,感到你對事物,有探索的熱情,有天真直爽的感慨,文字運用,有充分表現的能力,但感發有時淺近,表現有時過露,這自然是與年歲經歷有關,不足為怪。以上所談,只供你思考,並和你討論。
                     1984年6月23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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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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