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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愈來愈複雜,人際關係愈來愈頻繁,語言文字的作用也愈來愈多方面。一部《尚書》,是我國最早的政治、歷史文件集。它的文體只有「散文」、「韻文」兩種,它的文類只有「典、謨、訓、誥、誓、命」六種。一部《詩經》,是我國最早的詩總集。它的文體只是四言為句,四句為章。它的創作方法,只有「賦、比、興」三種;它的文類,只有「風、雅、頌」三種。到了南北朝的齊、梁,昭明太子蕭統編輯《文選》,其中所收錄的各種文體和文類,已多到十許種。晚清時,吳汝綸編《涵芬樓古今文鈔》,其書中所收錄的文體和文類,已多到一百餘種。這就說明了文學的體式和型類,是隨時在增益的。 在我國浩繁的文學體、類中,還有不少是受外來影響的。例如「偈」,是佛經中的頌詩,這個名詞是梵文gita的譯語。到了宋代,形成為「偈頌」這個文類,為禪宗和尚所採用。 「小品」,也是隨梵文學一起輸入的名詞。佛教經典中的小篇,稱為「小品經」。這個名詞,為晚明文人所採用,於是有了所謂「小品文」。 在中國傳統的文學名詞中,也有同一名詞,而古今異義的情況。例如「小說」,這個名詞初見於《莊子》。後來,班固著《漢書·藝文志》,在九流中列入「小說家」一流。這個「小說」,還不是一個文類名詞,不過表示「小家雜說」之義。在這一個類目中,班固所著錄的,都不是創造性的說故事書。它與現代人所謂的「小說」,毫無關係。但是,我們現代學者,寫中國小說史,往往引用《漢書·藝文志》,以為這是中國小說的起源。其實是同名而異義。今天的「小說家」,絕不同於漢代的「小說家」。 到了宋代,民間文學中出現了一個「小說家」。他們為人民大眾講的故事,稱為「小說」。根據這一現象,我們是不是可以說,中國的小說,起源於宋代?不能,還不能這樣說。因為在宋代,講歷史故事的說書先生對此另有一個專名,叫作「講史」。到了明代,稱其為「演義」,而講說各種沒有歷史根據的、虛構的人情故事,例如煙粉、靈怪、傳奇、朴刀、公案之類的奇談異事,才叫作「小說」。到了現代,我們已把講史混入小說。由此可知,我們今天所謂「小說」,已不同於宋代所謂「小說」。 西方文學的情況,和中國不很一樣。論文體,它們也只有散文和韻文兩種;論文類,它們就沒有中國那樣分別得細。例如一個「文」字(essay),倍根、蒙田、蘭姆、吉辛,都有「文集」。但這四家的「文」,無論文體或風格,都各不相同。我們把倍根和蒙田的「essay」譯為「文集」,而把蘭姆和吉辛的「essay」譯為「隨筆」。這是很適當的處理。但是,我們不能說:「隨筆」是「essay」的譯語。 上海文藝出版社編了一本《世界文學隨筆精品大展》。這是時下風行的一種出版物,把各種文類分別選其精品,集其大成,供應讀者以宏觀的欣賞。編者來要我為這本書寫一篇序文,讓我在這本書山,附一個名字。這是編者對我的尊重,我不便推辭。但是我翻開全書的目錄一看,發現選入的作品有許多種類:有小品文,有散文詩,也有不少是詩。這種雜纂式的編制,要用一個適當的名詞來概括,確是很費思考。現在,編者把它們定名為「文學隨筆」,我以為是可以理解並認同的。這些作品都不是堂堂正正的大文章。論篇幅,都是小品;論內容都不是嚴肅的議論或敘事文,也不是慘淡經營的抒情言志文字,只能把它們列入涉筆成趣的隨筆文學,我想,讀者也可以同意的。不過,我希望讀者千萬不要以為這許多外國作品,在它們各自的祖國,也屬於「隨筆」一類,因為外國根本沒有什麼「隨筆文學」。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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