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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身于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著鴨舌帽,游游蕩蕩,不愿讀書。他對學校里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3次被學校開除。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他絲毫不感到難受。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他在旅館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惡心和惊訝。他無聊之极,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回旅館時,心里仍覺得十分煩悶,糊里糊涂答應電梯工毛里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后按講定的价格給了五塊錢,把她打發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游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后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里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風一吹,他的頭發都結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芯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里做游戲。几千几万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從什么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后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芯終于來了,可是拖著一只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爾頓就生了一場大病。整部小說是以回憶的方式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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