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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老人,名字叫丹尼爾·貝克爾,住在衣阿華州的萊巴農,鄰近的人怀疑他謀殺了一個在他家投宿的貨郎。現在要講的這個故事發生在一八五三年,那會儿在美國西部,長途販賣貨物的貨郎要比現在多得多。干這行買賣也相當危險。貨郎帶著他的貨物到處走,有些路十分僻靜荒涼,有時在鄉下還不得不靠人行行好讓他們過個夜。這樣他們就要和各种各樣的人打交道,而其中難保有人會根本不按良心過日子,連殺人的事都做得出來。偶爾有這樣的事,一個貨郎一路上帶的貨物減少了,錢包卻鼓起來了,最后來到一座孤零零的人家求宿,遇到一個坏蛋,從此影跡全無。“貝克爾老賊”事件可能就是如此。“貝克爾老賊”,大家一向是那么叫他的,“老賊”這個稱呼,在西部“居留地”習慣用來叫那些上了年紀而名聲不好的人。傳說有一個貨郎進了他家,以后再沒有出來過——大家知道的也不過僅此而已。 七年以后,有一位孔明斯先生,他是那一帶為人熟悉的浸禮會牧師,有一天夜里駕著馬車經過貝克爾的農場。這時天色不算太黑,大地籠罩著的一層薄霧中還透進點月光。孔明斯先生生性快樂,用口哨吹著一首曲子,間或停下口哨,說一串友好的話來催促一下他那匹拉車的馬。這么走著走著,他來到了一座橫跨干溝的小橋旁邊。 他這么抬頭一看,只見橋上站著一個人。那人在霧蒙蒙的樹林背景中看得清清楚楚,他背上捆著一大包東西,手里握住一根粗手杖——顯然是一個流動售貨的貨郎。他那副樣子讓人覺得他心不在焉,就像一個夢游病患者。 孔明斯先生上橋來到他的面前時,勒住了馬,快活地跟他打了個招呼,請他上車。“如果你和我是同路的話。”他找補了一句。 那人抬起頭來,把孔明斯先生的臉看了個仔細,可是既不回答,也沒有什么行動。好脾气的牧師等了一會儿,再次請他上車。 這一回,那人伸出右手往下面指,他當時站在橋邊,也就是指著橋下。孔明斯先生順著他的手勢往下看,橋下是干溝,可是什么特別的東西也沒有看到。于是他把目光收回來,重新去看那人,要跟他說話。可是那人已經無影無蹤了。 在這段時間,孔明斯先生的那匹馬一直是少有的煩躁不安,這時候發出一聲恐怖的嘶叫,飛奔了起來。等到孔明斯好容易把馬勒住,已經來到离開一百碼的山頂了。他回過頭再去看那人,那人就在他第一次看到時的原來地方,也是原來的那副樣子。 就在這時候他第一次想到,他不要是碰到鬼了!他馬上赶馬回家,他的馬也巴不得這樣,它有多快跑多快。 一回到家,他把他遇到的事情告訴了家人。第二天一大早,他由兩位鄰居陪著,重新回原來的那個地點去。這兩個鄰居都是有名有姓的,一個叫怀特·科威爾,一個叫阿布納·雷塞爾。 他們到了那里,發現貝克爾那個老頭被繩子套著脖子吊在橋邊一根橫梁上,正好是孔明斯先生所謂的那個鬼原來站的地方。在橋面給霧水微微洒濕的厚厚一層上上,唯一的腳印就是孔明斯先生那匹馬的蹄痕。 在取下貝克爾老頭的尸体時,人們踩散了它下面干溝斜坡上的松土,發現了一些人的骨頭。給水一天天沖刷,這些骨頭几乎也已經要露出來了 經過檢驗,這些骨頭被證實就是那個失蹤的貨郎的。也經過反复檢驗,驗尸陪審團判定貝克爾老頭是在一時的精神錯亂中,親手結束了他自己的性命。 至于塞纓爾·莫里茨,就是那個貨郎,他的确是被某人或某些人謀殺的,然而是什么人,陪審團不知道。 這個故事,是舊金山已故的本森·福利先生告訴我的。 “一八八一年夏天,我遇到一個人,名字叫做詹姆斯·康威,他住在田納西州的富蘭克林,是為了健康原因到舊金山來旅行的,意气很消沉。他帶給我一封勞倫斯·巴廷向我介紹他的信。 “內戰時期我就認識巴廷,他當時是聯邦軍隊的上尉。內戰結束后他定居富蘭克林,后來,我有理由這樣想,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律師。巴廷是我一向認為可敬的老實人,因此,他在介紹信中說了他和這位康威先生的深厚友誼,這就足以使我相信,后者在各方面都是值得我信任和敬重的。 “有一天吃晚飯的時候,康威先生告訴我說,他和巴廷曾經十分鄭重地約定,他們兩人當中不管誰先死,只要可能,都要用某种明白無誤的方式從墳墓那邊同對方聯系——只是怎么聯系,就留待先死者根据他改變了的處境的方便來決定了(我覺得這是很明智的)。 “在康威先生對我講了他和巴廷約定的事之后,過了几天我碰巧又遇到他。當時他顯然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漫步走在蒙哥馬利街上。他跟我冷冰冰地打了個招呼,只動了動頭,就走過去了,留下我伸出了手,站在人行道上茫然不知所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有點不樂意。 “第二天,我再次在王宮旅店的大堂遇到他,看到他又要重复昨天那种令人不快的舉動,我一下子在門口攔住他,很客气地向他打招呼,隨即開門見山地問他為什么態度一下子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猶豫了一下,接著坦然地看著我的眼睛,回答我的問話。 “福利先生,”他說,“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你做朋友了,因為巴廷先生已經斷絕了他自己和我的友誼——也不知道為什么。我保證我實在不知道為什么。如果他還沒有告訴你,他大概馬上會告訴你的。” “但是,”我回答說,“我怎么能听到巴廷先生說呢?” “怎么能听到他說?”他重复我的話,顯然感到极其奇怪。“他可是在這里呀。昨天我在遇到你之前十分鐘正好見到他。我正是用他跟我打招呼的那种冷冰冰態度和你打招呼的。剛才一刻鐘不到以前我又見到了他,他的態度依然不變:他只是點了點頭就走過去了。我不會忘記你對我的好意。再見,或者你會高興我這樣說——永別了。”他不由我分說,揚長而去。 “所有這些使我感覺到,康威先生的舉動不是隨隨便便的。” “其實我馬上可以解釋清楚,巴廷先生已經去世了。就在這次談話的四天之前,他死于納什維爾。于是我去拜訪康威先生,告訴他找朋友的死訊,并且給他看告訴我他去世消息的信。康威先生顯然大為感動,使我毫不怀疑他對朋友的忠誠。” “這真是不可思議,”他想了一會儿以后說。“我想我一定是看錯人了,把別人當作是巴廷。那個人對我冷冰冰地打招呼,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對我跟他打招呼作出有禮貌的回答而已。不錯,我現在想起來了,巴廷有小胡子,可這個人沒有。” “毫無疑問這不是他,是另外一個人。”我順著他的話說。 “以后我們之間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然而當時我的口袋里就有一張巴廷的照片,是他的遺孀給我信時附在信里的。這張照片拍子他去世前一個禮拜,上面沒有小胡子。” 威廉·霍爾特,芝加哥一位富有的工厂主,一八九六年夏天暫住在紐約中部一個小鎮上,住在他弟弟的家里。小鎮的名字作者已經記不起來了。霍爾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開已經一年。他們兩人之間有什么矛盾,是不是僅僅限于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為他不是個容易相信別人的人,不輕易對別人說。不過他還是把這秘密告訴了一個人,并且不許他說出去。這個人如今住在歐洲。 有一天晚上,他离開他弟弟的家到鄉間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這假定對于解釋他說是碰到的事是否有幫助——他當時正埋著頭在想家中發生的不幸,以及這不幸給他的生活所帶來的令人痛苦的變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么,總之,它們使他既不注意時間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里走。等到他想起來,他只知道已經遠离市鎮,正沿著一條路穿過一個荒僻的地區,而這條路和他离家時所走的那一條一點儿也不相像。一句話,他“迷路”了。 他一發現這樁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紐約中部不是個危險地區,在它里面迷路不會太久。他轉過身從來路往回走。還沒走很遠,他發覺周圍的景物變得更清楚——明亮起來了。一切罩上了一層柔和的紅光,在紅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來了。”他心里說。這時候他想起,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現的日子,但又不對,如果月亮是在它這一個可見的階段,它早該下去了。 他于是停下來,轉著臉要尋找在迅速擴大的亮光的來源。但是不管他向哪個方向轉,他的影子也跟著轉,始終在他的面前。這太奇怪了,他怎么也弄不懂是什么道理。他重新又轉,地平線的東南西北都轉到了,然而他的影子還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后,“一种靜止的、可怕的紅色”。 霍爾特這一下惊訝万分——用他自己的話說,“都惊傻了”,——然而他似乎還保持著一种明智的好奇心。為了測試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質和來源的這种光的強度,他把怀表掏出來,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數字。這些數字簡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針正指著十一點二十五分。就在這當儿,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頂點,几乎把人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個天空,使星星都隱沒了,還使他的影子變得其大無比,橫跨面前整個全景。 就在這非人世間的神秘強光中,他看見离他不遠,然而顯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著睡衣,抱著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后來自己承認,實在無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說“不是這個世界的”。 那陣強光很短暫,接下來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動不動,接著感覺不到變化地一點一點消退,直至消失不見,就像眼睛閉上以后視网膜上的發亮形象那樣。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顯示出來的形象的特點,事后回想起來,它顯示的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么也看不見了。 說是一下子一片漆黑,這也只是比較而言,并不是絕對的,因為他周圍的東西漸漸又看得出來了。 等到霍爾特從和他离開時正好相反的方向進市鎮時,天已黎明。他赶緊來到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簡直認不出他來了,只見他發狂似的瞪大眼睛,臉灰得像老鼠。他几乎是前言不搭后語地把夜里碰到的怪事講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怜的哥哥,”他的弟弟說。“好了…,現在別講了…我們以后再好好听你說。”他的弟弟陪他上樓。 一個小時以后來了一封無線電報。 電報上說,霍爾特在芝加哥郊區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著孩子站在樓上窗口,一動不動,顯然是嚇昏了。正當消防隊員們拿著長梯赶到時,樓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見了。 電報上說。這一最可怕的時刻是在標准時間十一時二十五分。 肯塔基州有一個叫奧林·布勞威爾的人,因為謀殺妻舅被判死刑,關在縣監獄里等候死刑執行。一天黑夜,他趁獄卒不備,用鐵棒把他打倒在地,拿走他的鑰匙,打殲監獄大門逃出去了。獄卒身上沒有武器。所以布勞威爾也就沒有武器防身。他一出城做了件蠢事,竟鑽進了大樹林。現在要說的這件事發生在老年間,那會儿,這地區比現在要荒涼多了。 這一天夜里特別黑,既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布勞威爾從來沒有在這一帶住過,地理不熟,不用說,很快就迷了路,分不出南北東西。他走了一陣,簡直說不出是离開城遠了,還是兜了個圈子又离開城近了——對于奧林·布勞威爾來說,這是個至關緊要的問題。他知道,很快就會有一群武裝人員帶了大獵狗來追蹤他,那么他脫逃的机會就微乎其微了。他可不愿等死,還是拼命地走。 忽然之間他卻走出了樹林,來到一條古老的路上。就在這時,他看到面前清清楚楚有一個人,在黑暗中一動也不動。向后退已經來不及,逃犯只覺得,一向樹林里退,他就會——如他后來供述的——“滿身都是鉛彈”。于是兩個人對峙著站在那里,就像兩棵樹。布勞威爾心卜通卜通直跳,簡直气也沒法透;而另外一個——另外一個的情緒一點也形容不出來。 過了一會儿——也許是一個小時——月亮穿出云層,被追捕的人看到那有形的法律化身舉起一只手,指向他和他的身后。布勞威爾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轉過身來,背對著追捕他的人,乖乖地按著向他指出的方向走去,既不向右看,也不向左看,連气也不敢透,他的頭和背部由于預感到要挨鉛彈,實在都痛起來了。 布勞威爾可說是該絞死的罪犯中最膽大包天的,只要看他殘酷地謀殺妻舅所犯的滔天罪行就知道。他那种罪行在這里無須介紹,在審訊他的過程中已經揭發了,他面對這种罪行所表現出來的冷靜也几乎讓他滑了過去。但是有什么用呢?一個即使如此大膽的人,在他垮了以后,他也就乖乖的了。 他們兩個就這樣順著穿過大樹林的那條古老道路走去。布勞威爾只有一次大著膽把頭冒險轉了一下——就是一次,這時他正在濃密的陰影里,而他知道對方是在月光中,——他朝后看了那么一眼:追捕他的人竟是伯頓·達夫,就是那位獄卒,他的臉蒼白得像死人臉,腦門上還留著被鐵棍打出來的鮮明的創傷。奧林·布勞威爾不敢再心存僥幸,什么好奇心也沒有了。 最后他們進了城,城里點著燈,但是空寂無人。罪犯一路向監獄走。他一直走到監獄大門前面,也沒有人命令他,他自動把手伸到沉重大鐵門的把手上,轉動它,把門打開,走了進去,向几個武裝守衛那里走去。直到這時候他才回過頭來。除了他一個人進來以外,并沒有別的人進來。 在走廊的一張桌子上,躺著的是伯頓·達夫的尸体。 ------------------ 圖書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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