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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告訴我,狗的命名絕非想象中的簡單。名字和我們一輩子形影不离,一旦成為可怕的錯誤,必引人發噱。 我就常想起兩個朋友,一個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個則是叫“毒牙”的哈巴狗。從人類的觀點來看,當然滑稽有趣;但對吾等狗族而言,可謂無時無刻不難為情。終身成為別人恥笑的對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話了。不但遭人指指點點的,還成為低級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樂不可支,被譏笑的另一方心中卻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來說,忍受多年的嘲諷后,他几乎成為不折不扣的隱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內急,或是輕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見時,才會現身。 幸好,“老板”在為我命名時,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觀念。 在那個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輕輕摸我的腹部。他們提出好几個值得考慮的名字;我無法主動參与這個命名的過程,不過卻相當有興趣,因此精神奕奕。 過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連罵人的三字經都出籠了,因此有個正式的名銜對我來說,真是件大新鮮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單音節的稱呼,我才想到名字長度的問題。他說,這樣大老遠狗儿就會豎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亞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喚之際,簡直和自己的唇舌過不去。更冗長的名字通堂都簡化了。記得那只冠軍獵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亞維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嗎?最后,大家還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溫柔,說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搖尾,提起腳掌來回應她。突然間,摸著我的手停了下來,傾身向前,面對著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顯然,她不是在對她的另一半說話。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遠的歷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搖擺,并禮貌地向她點頭示意,我想這是應對進退之道。這么做似乎沒錯。 “你瞧”,女主人說:“它喜歡這個名字。我們就叫它‘仔仔’好了。” 說實話,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對我來說沒什么兩樣。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凱薩大帝”、“奧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還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們似乎很高興做了這個決定,從此我就叫“仔仔”了。說真的,多虧他們的巧思,我才有這么一個既簡洁又好叫的名字,不過,听來有點像是在叫那身長腿短的德國腊腸狗。 ------------------ 文學殿堂 瘋馬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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