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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序


  杰克·倫敦(Jack London,1875-1916)原名約翰·格利菲斯·倫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國舊金山,大約是個占星術家的私生子,在一個既無固定職業亦無固定住所的家庭中長大。十四歲小學畢業,就輟了學,在舊金山和奧克蘭一帶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養家。二十歲時曾進加州大學讀書,一學期后即因貧困輟學。1900年出版了第一個小說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譽滿全國,那時他二十四歲。到1916年他年滿四十時,已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產的作家。他的作品在當時獨樹一幟,充滿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陽剛之气,最受男子漢的歡迎。有人說在他以前的美國小說大都是為姑娘們寫的,而他的作品則屬于全体讀者。不但普通讀者歡迎,就是大家閨秀們也喜歡放下窗帘關上大門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勢逼人的作品。他在現代美國文學和世界文學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1

  杰克·倫敦的生活經歷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見的。
  因為出身貧困,他從小學畢業后便去工作。做過報童和罐頭厂工人,在街頭斗毆中鍛煉出一身本領,成了小流氓頭。十三歲時他曾只身駕駛小船通過暴風雨里的舊金山灣,別人都難以相信,可那是事實。后來他攢了一點錢,買了一只小船,原本是為了好玩,不久卻結識了蚝賊,便也做起不要本錢的買賣,糾集了一伙同伴駕了船去偷竊舊金山灣養殖戶的蚝,甚至燒毀別人的船只。那時他才十五歲,卻已有了一個十六歲的情婦,在船上安了一個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歡,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蕩。不久以后他卻結識了海灣巡警,又反過來做了巡警,去追捕盜竊養殖品的賊。
  十七歲時,他上了一艘捕獵船做水手,經過朝鮮、日本,到西伯利亞去捕海豹。途中經受了嚴寒、風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鍛煉。因為從小在海灣里玩船,駕船很有本領,年紀雖小卻深得船主和同伴們贊許。又因為從小飽經摔打,能夠在水手艙里參加水手們最野蠻的活動,交了許多朋友;听見了許多故事。
  遠航歸來,他把自己的經歷寫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風》,參加了《呼聲》雜志的寫作競賽,因為內容獨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現力,榮獲第一名,第二、三名都是大學生。第一名獎金二十元,在當時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剛開始寫作便取得了這樣突出的成績,顯然會給他巨大的鼓舞,也許他便是因此而走上文學之路的。
  這時,杰克·倫敦逐漸從早期的蒙昧中醒悟了過來。他立志掌握當時最先進的技術:電气,便到奧克蘭電車公司的發電厂去求職。他對經理說為了學習技術他什么苦都可以吃,經理便讓他一天干活十三個小時,沒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來。后來他才知道實際上有兩個工人被他頂去了工作,那兩個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個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個被他奪去工作的人因為有一妻三子要養活,卻又無法為生,便自殺了。這對于杰克·倫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訓,他憤然拋下了手中的煤鏟。
  這次苦役使他懂得了一個可怕的真理:無論自己如何身強力壯,十年二十年之后總會有更年輕力壯的人來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時正是美國大蕭條的1894年。他加入了從舊金山到華盛頓去請愿的失業者隊伍,向東海岸的華盛頓進發。他感到流浪漢的世界里充滿不斷變化的幻影,能見到許多平時認為不可能的事,又恰好因故脫离了請愿隊伍,便渝乘火車在北美大陸各地流浪。他在車上和車警、鍋爐工、乘務員捉迷藏,周游全國,以此為樂。曾經被捕,罰做過三十天苦工,親眼見到了美國監獄里駭人听聞的現實。出獄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車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從那儿做水手南下,回到舊金山。在流浪時他曾一連多少個月在車上、車下和露天睡覺,乞討度日,養成了吃苦耐勞的本領,也明白了一個道理:最能怜惜窮人的其實是窮人。他說:“給狗一塊骨頭不算善心,善心是跟狗一樣餓時卻与別人分享骨頭。”他的這一体會在本書《馬丁·伊甸》的瑪利亞身上有動人的描寫。
  他一直對讀書就有興趣,就連在做蚝賊時他也在他那小船上讀過許多書。流浪歸來他開始了大量的閱讀。他讀圣西門、傅立葉、蒲魯東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財產的罪惡;他讀馬克思的《共產党宣言》,大体懂得了共產主義是怎么回事。
  為了讀書,他十九歲時進了奧克蘭中學,准備考大學,同時加入了社會党。那時的社會党還主要是個文化團体。他參加工人的集會,并發表激烈的演說,說資本主義是一种有組織的掠奪制度,主張破坏現有的社會秩序。這在當時是非常犯忌的,他曾因此被捕。
  在奧克蘭中學讀書時他曾在那學校的報紙上發表了小說《小笠原群島》,連載了兩個月,還發表了其他的作品。他從事文學的興趣更濃厚了。
  二十歲時他進了加州大學,但由于貧窮.一學期后又輟了學。他決心靠寫作為生,但在他的作品還沒有帶給他收入以前他還得干活。他只好在洗衣作里找了一份工作,辛辛苦苦地洗那洗不完的髒衣物。他陷入了一個尖銳的矛盾之中。他明白了:當一個人為工資而勞動時,他就沒有閒暇,也沒有時間閱讀、思想,甚至沒有時間生活。他不過是一部机器,注入食物和睡眠只是為了繼續工作。他的這种体會在本書《馬丁·伊甸》有關洗衣作的几章里有深刻的描寫。
  這時阿拉斯加州的克朗代克發現金礦的消息傳來,給他帶來了解決矛盾的希望。1897年3月杰克·倫敦踏上了淘金的路。
  他得到資助和三個同伴籌備了八千磅物資准備在克朗代克過冬。他們必須赶在寒冬之前到達靠近北极的育空河流域,路途漫長而艱險。
  在齊爾庫山,倫敦身背一百五十磅的行李攀登筆陡的山崖,上下一次要一整天。他們四個人用了九十天才把他們的全部物資背到了山頂。許多淘金者都在這座山下被淘汰,退出了行列。然后他們又自己砍伐木料,造了兩艘船,沿有空河而下。途中他們遇到一段湍急凶險的河流,許多人都曾試圖通過而失敗,都說那河段是無法通過的天險,但是杰克·倫敦卻說他有把握通過。他們果然駕了船在圍觀者的一片歡呼聲中安然沖過了急流,再步行回來駕駛第二只船。這事引起了注意,陸陸續續有許多人來請他們幫助把船駛過急流去。杰克·倫敦每只船索要報酬二十五元,然后便由他掌舵,几個同伴合力把一艘又一艘的木船駛過了險區。他們一伙掙得了三千元。還有五千元可賺,但已經沒有了時間,因為他們還得在冬天到來之前赶到下游去。
  他們在零下四五十度的育空河旁度過了一個快樂的冬天。杰克·倫敦在營地里讀了許多書。他讀了達爾文的《物种原始》,斯賓塞的《首要原理》,海克爾的《宇宙之謎》,甚至馬克思的《資本論》,也讀了密爾頓的《失樂園》和許多文學作品。
  但是他們沒有在育空河流域找到金子。他們認為是金沙的礦石其實是云母。
  盡管如此,杰克·倫敦仍然大有收獲。他把在那里的經歷和見聞做了詳細的筆記,那便是他后來發表的阿拉斯加小說的极其珍貴的材料。
  杰克·倫敦因為沒有新鮮蔬菜水果吃,患了坏血病,只好起身回家。他和伙伴們駕了一只船,用十九天工夫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來到白令海峽,然后從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尼亞。在這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中杰克、倫敦已經開始勾勒出了他一些小說的輪廓。后來他寫了出來,讓自己獲得了永生,也讓那里的人和几只狗獲得了永生。
  從育空河回來之后的几年里,他不斷讀書和寫作,每天工作十九個小時。他閱讀的范圍非常廣泛。在經濟學方面地讀亞當·斯密的《原富》,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李嘉圖的《分配論》,約翰·穆勒的《股份論》;在政治學方面他讀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讀吉朋的《羅馬帝國衰亡史》,探索中世紀政治和教會的斗爭;他讀宗教改革的先驅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作品,探索宗教對政治的影響;為了理解現代政治的緣起,他閱讀霍布斯、洛克和休漠;在形而上學方面他讀康德、黑格爾、貝克萊和萊布尼茲;在人類學方面他讀波茲和佛雷澤;在生物學方面地讀達爾文、赫百黎,尤其喜歡讀斯賓塞的《首要原理》。在本書《馬丁·伊甸對我們見到他對斯賓塞佩服得五体投地,也見到他對尼采哲學的大膽闡述,盡管寫的是馬丁·伊甸,卻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杰克·倫敦自己的体會的。
  那時的美國文學被中西部的道德所左右,文學作品所描寫的大体總是中產階級的生活,善行自會受到報償,惡行總會受到懲罰,文學家只描寫人生的愉快面,對于粗暴嚴厲的現實避而不談。杰克·倫敦卻決心按照托爾斯泰在俄國,莫泊桑在法國,吉卜林在英國的榜樣進行文學的現實主義革命,把只能滿足高級客廳需要的文學變為普通人喜聞樂見的文學。他讀英、法、俄、德各國名家的文學作品,還讀各國的文學理論,尋求思想的解放。他最崇拜的作家是英國的斯蒂文森和吉卜林。吉卜林曾獲得諾貝爾獎,是個現實主義的文學家,他的印度叢林故事极為動人。我們從杰克·倫敦的作品,尤其是他的阿拉斯加小說和南海小說,如《蠻荒的召喚》、帕欽牙》里可以明顯地看到吉卜林的影子。
  1900年,杰克·倫敦的第一本小說集《狼子》出版,立即為他獲得了巨大的聲譽和相當优厚的收入,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環境里去繼續從事寫作的,可是他不是個安分的人,他血管里燃燒著火焰,總是渴望著沸騰的生活。
  1902年,他接受了美國新聞社的委派到南非去采訪布爾戰爭,到了英國,報社卻來電,不讓他去了。但他并沒有就此結束英國之行,而是改弦更張,在倫敦進行了新的冒險,去發現新的寫作天地。
  他買了几套破舊的衣服、一雙破鞋和一頂污穢的便帽,以流落英倫的美國水手身分住進了倫敦的貧民窟:東區。那是大英帝國最豪華的城市倫敦的另一面,非常可怕的一面。疾病、失望和死亡是那儿的居民的日常伴侶,生活污穢得令人窒息。他發現了一個可怕的現實:英國的農村年复一年地把大量壯健的生命輸入這里,而這些生命到第三代上就已經絕滅。“隨時有四五十万人在叫做倫敦的這個社會陷坑里悲慘地死亡。”他說。他在東區貧民窟住了三個月,在那儿讀了几百本關于它的小冊子。書籍和政府報告,訪問了無數男男女女,拍了許多照片;他排過領救濟面包的長隊,住過濟貧院,睡過街道和公園,看到了人們在肮髒不堪的生活里掙扎和死亡。
  回到美國他出版了他的作品:《深淵里的人們》。這本書帶給他的經濟收入并不高,卻讓他在美國的社會主義者之間名聲大振。
  1904年新年,日俄之戰已經迫在眉睫,許多雜志和通訊社都忙著派記者去采訪。杰克·倫敦也接受了赫斯特報系的聘請去了遠東。他來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難各國記者的打算,便悄悄一個人去了長崎,想搭上一艘開往朝鮮的船到前線去,卻被日本警察當作俄國間諜抓了起來。釋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鮮的釜山。汽艇上沒有白种入的食物,也無法遮風蔽雨,他只能在寒冷的露天甲板上睡覺。到了釜山,他千方百計弄到了一條沒有篷的本地船,雇了三個不會說英語的朝鮮人幫忙,靠自己駕船的本領駛進了黃海,沿著海岸行駛。他在零下十四度的嚴寒和風濤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終于到達了仁川。這時他已遍体鱗傷,腳、手指和耳朵都凍坏了。但他稍事休整之后又出發了。這回是騎馬旅行,連續几個星期的馬背急行軍把他帶到了平壤,那已是當時一切戰地記者所能到達的最北之點,在那里他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監獄。出獄后他來到距离戰線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從那儿發回了一篇又一篇的報道和許多照片,完成了大部分記者無法完成的任務,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脅,直到引起美國總統的干預,才得以脫身。
  即使在他的作品受到普遍歡迎、收入大大增加之后,杰克·倫敦仍然不安于平靜的生活。1906年,他決定自己建造一艘船去環游世界。他准備經過夏威夷、新西蘭、澳大利亞、菲律賓、日本、中國,再到印度、紅海、地中海、黑海、波羅的海,越過大西洋到紐約,然后從南美繞合恩角,回到舊金山。他要-一拜訪沿途的名城,預計旅行七年。但他并不是一個好的理財家,他的造船活動几乎成了一個笑話。那船計划花七千元,卻讓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無可奈何,仍然駕著它出發了。可他只勉強把那船駕駛到夏威夷,便不得不開始修理,修好后又非常費力地開到澳大利亞,便只好把它用三千元賣掉,結束了航行。
  不過,在那次航行里他仍然創造了惊人的業績。他曾駕駛那艘不像話的船用六十天工夫從夏威夷直航馬克薩斯,而《太平洋航運指南》卻曾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東南貿易風的影響,那里的海流异常复雜,從來沒有人曾經駕船通過過,但是杰克·倫敦卻駕駛著他那勉強修复的船,經過九死一生,染上怪病,終于通過了。
  在那次長達一年半的航行中地勾勒出了《鐵蹄》的輪廓,寫完了《馬丁。伊甸》的初稿,后者的好些情節,比如麻風寨故事的靈感還是他在夏威夷的几個麻風寨停留時得到的。
  成名之后他做過几次演講旅行。在那時的美國,社會主義是很犯忌的,但社會主義者杰克·倫敦對自己的觀點卻總直言不諱。他在加州大學大講其社會主義革命,受到強烈反對,卻得到主張言論自由的校長的保護。他到商人俱樂部大講其社會主義革命,把1905年俄國革命殺死過几個沙皇官吏的革命者稱作自己的弟兄,引起了軒然大波,第二天就受到各報的圍攻,報紙上出現了憤怒的社論,說“杰克·倫敦把俄國殺入犯稱作弟兄”。他在耶魯大學發表題目為《革命》的演說時,用經濟的解剖刀把資本主義解剖了一個小時,最后宣稱:“工人階級的七百万人說:他們就要使全体的工人階級聯合起來,奪取政權。”他的報告受到了熱烈的歡迎,雖然听眾中真正贊成他的理論的人寥寥無几。
  因為他的社會主義信仰,他曾被提名做過社會党奧克蘭市市長候選人,后來甚至還做過社會党美國總統候選入。
  杰克·倫敦就是這樣的性格。他血管里有人,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歡粗擴、強烈的生活。他喜歡叱吒風云,每有斗爭常常斗到极限。他把冒險中的困難當作享受,把拓荒中的傳奇性遭遇當作歡樂。
  就是在他如日中天的富裕日子里,他的生活也總是充滿冒險的。他買地產,辦牧場,种樹木,修建豪華的新居,招待賓客,過著沸騰的生活。但他卻是個蹩腳的企業家。他辦的林場牧場總是失敗,盡管他的稿費收入极高,卻總入不敷出。
  杰克·倫敦的死至今是個謎。1916年五1月對日,星期二,杰克·倫敦計划第二天去紐約,而且打算途中繞道去看看芝加哥賽牲會,買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卻服用了過量的嗎啡,死去了。他桌上有個本子,上面寫了些計算藥量的數字。那時他害著尿毒症,但醫生認為把尿毒症看作他的死因是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兩种解釋:自殺,或是計算藥量錯誤。從他白天的安排看來,不像是自殺;但那么重要的藥量計算竟會出錯也叫人難以接受,那時他才四十一歲,還遠遠不到昏聵的年齡。
  不過,如若說他是自殺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來越令他煩惱。他和妻子离了婚,但發現新的妻子其實具有原來的妻子同樣的毛病;而他鐘愛的女儿卻愛著她的母親,和他疏遠;朋友們因為財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闊綽的別墅“狼舍”突然被火燒掉了,給他帶來了大筆債務;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樹苗全死去了;他牧場的良种馬和豬牛羊也陸續死光了。他心力交瘁,從而引發了許多舊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獨,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澆愁,卻越來越沉溺在酒精中,難以自拔。也許那天晚上他突然像他自己筆下的馬丁·伊甸一樣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脫,于是服下了過量的嗎啡,悄然脫离了苦海,誰知道!
2

  杰克·倫敦的五十多部作品大体可以分作三大類:描寫在大自然中生活的入的作品,描寫在城市中生活的入的作品,和論文。
  他描寫在大自然里生活的入的作品又可分為兩類:极地小說和海洋小說。极地小說最有名的有三個小說集:《狼子》,《熱愛生命》(Loveof Life,1907)和《丟臉》(Lost Face,191O);還有長篇小說《燃燒的戴萊特》(Burning Daylig ht,191))和《蹩腳·貝路》(Smoke Bellew,191));此外有他別具一格的狗小說《蠻荒的召喚》(The Call of the Wild,1903)和《白獠牙》(The White Fang,1906)。《燃燒的戴萊特》的主角是個孔武有力的淘金者,在獲得大量黃金之后卻怀著理想主義的情緒全部放棄了;《蹩腳·貝路》的主角是個蹩腳記者,在淘金生活中歷盡艱險。這些小說描寫了北极附近嚴寒地帶的人們在最嚴酷的環境下的艱苦生活和撼人心魂的斗爭。例如短篇小說《生火》寫一個淘金者在零下七十度的曠野里用各种辦法生火終于失敗而死的故事,很為悲壯。兩本狗小說一本寫文明世界的狗回到蠻荒,一本寫經過凶殘訓練的狗回到文明,都是從狗的本性出發,反映人類感情對狗的影響的;寫的雖是狗,反映的卻不僅是狗,而包括了周圍的人的思想、感情和性格。
  他的海洋小說包括了小說集《南海故事》(1911)和長篇小說《海狼》(Sea Walf,1911)等,還有一個狗故事《群島獵犬杰瑞》(Jerry of the lslands,1917)。《南海故事》的南海指的是南太平洋,包括了夏威夷群島及廣大的海域及島嶼。小說集仿佛是南太平洋上著居民的展覽會和當地風光的畫廊。《海浪》寫的是捕獵海豹的船只“幽靈號”船長拉爾森的冒險故事,他最后因為得了肺癌被遺棄在荒島上,而被他從海上救起的記者和女詩人卻回到了文明社會.《群島獵犬杰瑞》寫一頭小獵犬落入食人生番的手里又逃出,回到文明世界的故事。
  杰克·倫敦描寫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長篇幻想小說《鐵蹄》(TheIron Heel,1908)、報告文學《深淵里的人們》(The People in the Abyss,1903),小說《拳賽》(The
  Game,1905)、幻想小說《亞當以前》(BeforeAdam,1906)、《馬丁·伊甸》、及《約翰·巴利科恩》(John Barleycorn,1913)等。《鐵蹄》預言了美國的金融寡頭將組織成為法西斯机构“鐵蹄”,控制全國,進行軍事寡頭統治和特務統治,而社會主義者只好与德國的工人階級聯合舉行總罷工,以反對美國發起的對德戰爭,并用以暴力對暴力的形式進行地下斗爭,最后男主角埃佛哈不幸犧牲,記載故事的文稿也便中斷。文稿及以腳注的形式預言法西斯組織“鐵蹄”要到三百年后才能被推翻,那時人類也就進入幸福的集体主義時代。《約翰·巴利科恩》是以禁酒為主題的小說,也帶有自傳性質。《拳賽》寫一個拳擊手的悲劇,拳擊手要他的情人去看他比賽,用以消除她對拳擊的成見,卻在拳擊時被重傷致死。《亞當以前》是另一本幻想小說,是一种把達爾文和華萊士的理論通俗化的嘗試,寫的是冰河期中期的原始人類的故事。
  對杰克·倫敦的作品有人評論為:干淨利落,生气勃勃,健康樂觀;也有人認為是文明的頭腦与原始的強力的結合,是科學進化論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杰克·倫敦最擅長的是對于原始暴力和個人奮斗的描寫,這在他的极地小說和海洋小說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就是本書《馬丁·伊甸》里也有一些原始暴力的描寫,比如那場從六歲打到十七歲,歷時十一年之久的苦斗就是一個例子。而馬丁·伊甸的整個歷史其實也是一篇惊心動魄的個人肉搏史。
  他的論文有論文集《階級戰爭》(The War of the Classes,1905)、《人類去向》(The Human Drift,1917)和《革命》等。他的論文也像小說一樣受到歡迎,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惊訝的。例如《階級戰爭》在一年之內就曾三次再版。美國是個敵視社會主義的國家,但杰克·倫敦的宣傳階級戰爭的文集竟會這樣暢銷,說明了他的作品有惊人的魅力。
  杰克·倫敦曾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譯成各國文字出版,包括法文、俄文。德又、瑞典文、丹麥文、荷蘭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來文等,因為意識形態的關系,他的作品在俄國和前蘇聯最受歡迎,列宁就很欣賞他的《鐵蹄》和《熱愛生命》。
  美國傳記小說家伊爾文·斯通在他的《馬背上的水手》里稱他是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
3

  《馬丁·伊甸》通過男主角馬丁·伊甸的戀愛、奮斗、沉浮、死亡描寫了十九和二十世紀之交的美國社會的拜金主義、庸俗虛偽,和它對文化和人才的扼殺,也揭露了當時美國出版業的种种弊端。
  小說男主角水手馬丁·伊甸偶然來到闊人小姐露絲家,見到了從沒有見到過的富麗和溫馨,便愛上了露絲和她所生活的社會,決心向上攀登。他經過千辛万苦,終于成功,卻發現那個社會原來庸俗、淺薄而且虛偽;那位小姐也并不那么冰清玉洁。盡管后來他的作品突然風靡一時,給他帶來了大量金錢和极高的榮譽,他卻已經厭倦,終于自殺。這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悲劇。
  馬丁對震絲的愛是浪漫的心靈崇拜,而露絲對馬丁的愛卻產生于肉体的吸引。這是悲劇的一個根本原因。
  馬丁從第一眼看見露絲就愛上了她。在他心里她是一朵金色的嬌花,是一個仙靈,他愿為她犧牲一切。于是他下定決心刻苦奮斗,以贏得她的歡心。他先是想當船長,繼而想當作家。他在露絲的啟發之下自學英語,啃語法,記詞語,改變語言和語音習慣,很快就讓自己的談吐為露絲那上流社會所接受。初學寫作時他還不知道標點符號為何物,也不知道應該分段,卻在几年之間自學成了一個出色的作家。他在饑餓線上掙扎,歷經磨難都是為了想配得上她。
  但露絲對馬丁的愛卻主要出于性的吸引,這在小說里有微妙細膩的描寫。露絲是個性覺醒遲緩的姑娘,在大學讀書時似乎用功,對于异性卻遲遲不感興趣,她的父母曾為此暗暗著急。但從認得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為這個精力旺盛的陌生青年所吸引,潛意識里總是想去擁抱他那壯實的脖子。這种肉体親近的要求不斷出現,有時馬丁一進門她就為他那健壯的身子所吸引,想去擁抱,這顯然是性的吸引,并沒有多中心靈的相知和相愛。她對馬丁的另一种感情更与愛情無關。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讓他從貧困奮斗到成功,成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那樣的人物。她覺得自己是馬丁的老師,一向有居高臨下之感,所以馬丁一旦受到報紙攻擊似乎身敗名裂時,她就覺得他無可救藥,和他解除了婚約。
  可是讀書和寫作卻打開了馬丁的眼界。他對美的追求引他走上了對真与善的追求。他在閱讀上遭到過許多失敗,康德和萊布尼茲今他頭痛,羅邁尼斯也使他不得要領,他卻終于找到了斯賓塞,看到了一個上下億万年,縱橫億万里,彼此息息相關的神奇的宇宙,明白了有机世界從原生質到人類社會的种种奧秘。他豁然開朗,大徹大悟,掌握了理解和詮釋世界的鑰匙。
  他原本有丰富的生活經歷,在思想世界的收獲又給了他的作品以深度,再加上他反复的寫作摸索,他成熟了,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成熟。他把自己的得意之作給露絲看,但露絲已經跟他不上,她在大學里學來的那點人云亦云的知識現在已不足以讓她真正理解馬丁的作品了;更糟糕的是:在馬丁刻苦地閱讀和寫作時她卻一心一意在盼望著他早日失敗,然后走上“正道”。可怜的馬丁,他哪里知道他所苦苦追求的戀人跟他完全是兩條心!
  可是,馬丁竟然成功了,在露絲的眼里馬丁飛黃騰達了,成了個文學上的巴特勒先生。露絲忏悔了,轉而追求起曾經被她唾棄的人來。极不堪的是她竟然在夜里悄悄地進了馬丁的旅館,想向他奉獻自己。如果說她解除了跟馬丁的婚約是對馬丁巨大的傷害的話,那么她悄悄送上門去則是徹底地摧毀了馬丁對她的愛情,也摧毀了馬丁對純洁愛情的理想。最后,馬丁才醒悟過來,原來他所愛的只是一個他自己心造的幻影。他。心目中那個露絲其實并不存在。
  痛苦的奮斗換來的卻是愛情的幻滅,難怪年輕的馬丁會厭倦了生命。
  讀書使馬丁的精神上升到了一种高度,從那里他看透了上流社會的淺薄虛偽;而同時讀書也讓他和自己同階級的朋友們之間產生了巨大的鴻溝。這樣,馬丁的苦讀和成功卻孤立了自己。
  他原以為上層社會是個充滿了繪畫。音樂、哲學和詩意的文雅溫馨的地方,以為在那里有深途的思想,优雅的行為,高貴的心胸,純洁的感情,是人類文化結晶的所在之處。可在他終于到達的時候,卻發現那里為庸俗和虛偽所盤踞,連他一向看作最純洁最高貴的戀人露絲也不例外。在那里他找不到朋友,他唯一的知心朋友布里森登義已經死掉了。
  另一方面,他又失去了自己一向的親戚朋友。在他向上攀登之前他有朋友,有家人,雖然窮苦,在朋友之間他畢竟是個人物,打架斗毆,跳舞戀愛他都內行,都受歡迎,在家里他有姐姐和妹妹,姐姐疼地,妹妹愛他。但是在攀登上去之后他卻失去了朋友和家,并非因為他們不好,而是因為有無數翻開的書本在自己和他們之間构成了巨大的鴻溝。貝陵公園的打斗便是一個絕好的證明。朋友們掩護地逃走他便逃走,當年那种好勇斗狠的英雄气概再也沒有了,連美麗的麗齊·康諾利對他一往情深的愛也引不起他的興趣,他明白,即使是她也是無法跟他作心靈的交往的,兩人好下去,對于康諾利只會是一种折磨。他只好及早抽身,避免對她更大的傷害。
  美國出版界的淺薄与虛偽更從根本上使他失望。
  在馬丁·伊甸默默無聞時出版界對他是冷漠的。他把自己生活里最好的東西寫了下來,向雜志投稿,稿件卻總是被拒絕,總是在各個雜志之間流浪;為了寫作他長期忍饑挨餓,但他苦苦寫出的作品卻得不到任何反應,使他覺得所謂的編輯部其實并不存在,有的只是退稿的机器。后來偶然有作品發表了,稿酬卻往往被扣押,有時稿件又遭到毫不負責的竄改。本書里馬丁到舊金山兩個雜志編輯部索要稿費時的兩場近乎鬧劇式的打斗便是對于這一現象的帶夸張的描寫。
  但是等到馬丁·伊甸的作品忽然受到青睞的時候,情況又整個地翻了過來。雜志和出版社爭先恐后向他約稿,無論什么作品都要,逼得他硬拿不成熟的作品應付,卻也照樣出版,引起讀者的抗議。當初他節衣縮食,忍饑挨餓,為了吃飯勉強寫著下鍋之作,可現在金錢滾滾而來,塞滿了他的腰包,卻令他哭笑不得。更為滑稽的是:各雜志和出版社都來炫耀他們當初是如何發現了馬丁·伊甸的了。
  而最使馬丁難堪的是:他的好友布里森登的彪炳世紀之作長詩《蜉蝣》發表時,竟被用作了政治斗爭和人際傾軋的工具。對于他那作品崇高的思想和精湛的藝術卻沒有人理會。出版家和作家們只一味拿布里森登的詩撈取名利;讀者也來摻和,鬧了個烏煙瘴气。“這個國家的每一個蠢材都在借著布里森登的偉大所引起的熱潮大做文章,把自己枯萎渺小的身影硬塞進讀者眼里。”
  出版界的兩种態度,冷漠与熱鬧,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面:出版事業只是市儈們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文學和作家其實都不重要。馬丁沒有成名時,他們當然不會理睬他;他既然已經成名,他們當然要拿他去賺錢。問題就這么露骨,干脆。明白了這一點,馬丁·伊甸看透了文學和文化在美國的處境,非常傷心。他懂得了一個道理:進化論自己怎樣努力讀書和寫作,自己的思想和藝術歸根到底是沒有多少人理解的。這种孤獨感使他最終走上了自殺的路。
  總之、他所追求的事業被出版界的市儈們占据,他的作品變成了市儈們追名逐利的手段,無論成功或失敗他已無法達到他所追求的目標,這就使他的生命失去了意義,這是他自殺的原因之一;他曾對布里森登說過,愛情對他是第一位的,美只是愛情的婢女,自從認識露絲之后他的生命便屬于露絲,可最終他卻發現露絲也跟其他的小姐們一樣庸俗淺薄,并不值得他愛,這是他自殺的原因之二;而苦苦鑽研和寫作的結果卻使他發現自己蔑視著資產階級也脫离了自己的階級,成了個孤家寡人,煢煢孓立,形影相吊,生活里再也沒有了樂趣,這是他自殺的原因方三。有此三者,馬丁·伊甸很難逃脫一死。
  他也曾試圖逃避,打算到遼遠的南海去做椰子生意,采珍珠。可到了船上卻又發現那仍然只是無聊的忙碌。于是當他在极度厭倦的時候,受到史文用詩句的誘惑,鑽出了他所乘的客輪的舷窗,落進了海里,結束了自己已經無可留戀的生命。死亡似乎使他:
  “解除了希望,解除了恐懼,
  擺脫了對生命過分的愛。”
  他對生命既已沒有了希望,沒有了興趣,也就沒有什么“過分的愛”,對死亡的恐懼也沒有了。其實,從布里森登死去之后他就已經是只喉里再沒有歌曲的紅雀,需要休息了:
  “我曾歌唱如早起的畫眉,
  鳴囀在露濕的灌木叢里。
  可此刻我已經喑啞無語;
  我如只歌唱倦了的紅雀,
  因為我喉里再沒有歌曲,
  已經度盡我歌唱的日子。”
  他能不能不自殺呢?
  不自殺他似乎只有同流合污的一條路。他可以娶露絲,也可以娶麗齊·康諾利,過起富裕市民的生活,但他必須放棄自己已經形成的信念,那其實也是精神上的自殺。他也可以逃避,到海外去修建以干草為牆的房屋,做椰子干生意,采珠,以豪華的生活招待過往客商,但那仍然是去過富裕市民的生活,仍然是精神上的自殺。馬丁·伊甸沒有死在顛連困苦的時刻而死在功成名就之后,這就給了人們許多可以思索的東西。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還為馬丁·伊甸指明了一條路,可惜他不愿意走。
  馬丁·伊甸唯一的知己布里森登曾經告訴他,他的前途只有社會主義,因為他是和生命“銬在一起的”,而社會主義又無可避免。他只有成了社會主義者才可以有朋友,有可以為之而奮斗終身的目標,生命也就有了意義。
  布里森登在帶他去參加社會党討論會時曾告訴過他:
  “你已經讀了些書,發現自己完全孤獨了。”
  可見布里森登認為馬丁的精神孤獨是必然的,因為在他認識的社會主義者里就有不少這樣的人:有的是闊人家的少爺,有的是貧民窟的覺醒者,他們都脫离了自己的階級。而這些人:--
  “全都是有思想的人,盡管常常互相碰撞;每個人都聰明風趣,但決不淺薄。……他們無論談什么問題都能綜合地運用知識,對社會和宇宙具有深沉而系統的理解。他們都是某种類型的叛逆者,他們的思想不是任何人預先炮制好的,嘴里沒有陳詞濫調,討論的問題多得惊人,那是馬丁在莫爾斯家從沒見過的。”
  這些人還熟悉當他的政治,知道“聯合勞工党組織的最新計划和丑聞;還有那導致了海岸海員罷工的幕后牽線情況。他們所掌握的內幕新聞之多個馬丁震惊。他們知道報紙上從沒有發表的東西--那操縱著木偶們跳舞的一條條線和一只只手。”
  馬丁跟這些人接触之后的印象是:那天晚上他來到了天堂。他對布里森登說:“你讓我瞥見了神仙的世界,跟那樣的人見面使生活變得有了价值。”(以上引文均見第三十五章)
  因此布里森登對他說:--
  “我倒希望在去世之前看見作變成社會主義者,那能批准你活下去。你以后准會遇見失望的,那時只有社會主義能救你。”(第三十八章)
  可惜的是,馬丁·伊甸對于布里森登的勸告并沒有給予認真的思考。這是令人遺憾的。
  馬丁為什么不肯接受布里森登的勸告呢?因為馬丁·伊甸在靈魂里是個尼采主義者,他在社會党人的集會上講的就是“大自然為超人讓路”的理論:
  “大自然為了給超人讓路,拒絕了他們(按:指弱者群,亦即普通人),沒有理會他們狡猾的哲學和螞蟻一樣合作的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美美眾生里只選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類也跟大自然一樣,用這种方法繁殖著黃瓜和賽跑用的馬。”(第三十八章)
  你看,人類用選种的辦法在繁殖著黃瓜,培養著賽跑用的馬,不過是模仿著大自然的手法,大自然向起人讓路是完全正确的,這就是馬丁·伊甸的根本思想。他把自然淘汰的規律簡單地應用于人類社會,主張在人類社會進行天演淘汰,這种理論使他迷失了方向,使他瞧不起普通人,拒絕了社會主義,最終只好在孤獨与厭倦里自殺。馬丁·伊甸還很年輕,他在社會党人圈子里還顯得并不成熟,對他們的思想并不完全能跟上,卻這樣過分自信,閉目塞听,終于自殺,是令人惋惜的。
  杰克·倫敦曾在一封信里說:“我就是馬丁·伊甸。但馬丁·伊甸死了,因為他是個個人主義者;而我活著,因為我是個社會主義者。”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盡管我們在杰克·倫敦身上也并非看不見尼采的影子。
  本書以前有過譯本,書名譯作《馬丁·伊登》,而這個譯本譯作了《馬丁·伊甸》,一字之差,并非標新立异,而是希望体現作者也許作出的一點暗示。
  杰克·倫敦的好些作品的人名是帶暗示的。《燃燒的戴萊特》的主角“戴萊特”原文是Datkught(白晝,日光),而戴萊特是個光明磊落的理想主義者;《約翰·巴利科恩》的主角“巴利科恩”原文是Barleycorn(麥酒),而那篇小說的主題是禁酒;《蹩腳·貝路》的主角叫Smoke Bellew,其中的Smoke是俚語蹩腳酒的意思,而那人是個瞥腳的記者;他的短篇小說集《狼子》和長篇小說《海狼》里的“狼”在印第安語里指的是“征服性的白人”。杰克·倫敦也用“狼會”來作他的豪華別墅的名字,顯然有以“狼(征服者)”自命的意思。那么,本書那天真爛漫的主角用“伊甸”命名是否暗示著伊甸園呢?那可是人類曾度過天真爛漫原始純朴的生活的、卻又失去的樂園。譯者不敢遽下結論,但反正是音譯,給予一點暗示也不是不可以的。
                 1998年4月23日于重慶北碚西南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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