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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們已經看到,在原始部落,女人的命運十分無情,而且毫無疑問,沒有人作出多少努力去補償禁煙女人的殘酷環境。但是,女人也不像后來在父權保護下那樣被欺騙和欺負。任何制度都沒有對男女不平等表示過認可;的确,那時也不存在什么制度——沒有所有制,沒有繼承制,也沒有法律制度。宗教屬于中性,崇拜的對象是某种無性的圖騰。 制度和法律,是在游牧者定居并成為農民以后出現的。男人不再限于和敵對力量進行苛刻的較量,他開始通過塑造世界表現他自己,對世界和他本人進行思考。此時男女差別反映在人的群体結构當中,并且具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女人在農業公社常有极高的尊嚴。這种尊嚴應當主要由孩子在以耕作土地為基礎的文明中,具有新的重要性來解釋。在某決領地上定居下來以后,男人确立了對領地的所有權,財產呈集体所有的形式。這种財產要求所有者提供后代,所以母性成為一种神圣的功能。 許多部族都生活在公有制下,但這并不意味著女人為全体男人所公有——今天几乎沒有人認為雜婚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而是意味著男女作為一個群体來体驗宗教的、社會的和經濟的生活:他們的個体性仍是一個純粹的生物學事實。婚姻,不論它采取什么樣的形式——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還是一妻多夫制,只是世俗的事情,并不產生神秘的聯系。它不涉及對妻子的奴役,因為她与她的氏族仍是一個整体。整個氏族統一在一個圖騰下面,在某种神秘意義上擁有一种超自然力,這具体表現在對一塊領地的公有。氏族按照前面所討論過的异化過程,通過這塊領地,獲得了具有客觀具体形式的自我意識。所以,借助于土地的永久性,氏族成為名副其實的統一体,它的同一性經過時間的流逝依然存在。 唯有采取這种存在主義的立場,我們才能理解至今還存在的,在氏族、部族或家庭同財產之間的認同作用(identification)。農業公社用一种源于過去并和未來相聯系的生命觀念,取代了游牧部族的僅短暫存在過的世界觀。農業公社所崇拜的對象是圖騰祖先,他把自己的名字送給氏族成員。氏族對自己的后代十分關心,因為通過傳給后代的土地,氏族本身將會存在下去。公社意識到它的統一性,渴望得到一种超越現在的連續生存。它認識到自身是通過孩子存在的,認識到孩子是屬于它自己的。它通過他們才得以實現。 當時,許多原始人并不知道父親對生育同樣起了作用(甚至在今天這种情況也時有發生)。他們認為孩子再現了祖先的精靈,這些精靈飄蕩在樹林和岩石周圍,飄蕩在圣地之中,后來落入女人的体內。有人認為,為了讓這种穿透成為可能,女人不應當再做處女。但也有人認為,這种穿透也可能是通過鼻孔或嘴發生的。不管怎樣,反正奪走處女貞操在這里是次要的,而且由于某种神秘性質,這极少是丈夫的特權。 但是對于生育,母親顯然是不可缺少的。是她在保護和養育著生長在她体內的那個微生物,所以氏族的生命只有通過她,才能在有形世界得以繁衍,因而她開始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孩子往]往屬于母親的氏族,使用這個氏族的名字,擁有這個氏族的權利和特權,尤其是在使用該氏族所掌管的土地時更是如此。公社財產由女人代代相傳:由她們來保障氏族成員對土地和收成的所有權。反過來,這些成員去這塊領地還是去那塊領地,也要由母親來指定。于是,我們可以假定,在某种神秘意義上,大地屬于女人:她們有權支配土地及其果實,而這种權力既是宗教的也是法律的。女人和土地之間的關系,比女人同所有權的關系更為密切,因為母系制度的特征在于,女人的的确确被大地所同化。生命的永久性——主要是指生育力,在女人和大地那里,都是通過生殖出它的個体体現、它的化身得以實現的。 在游牧者當中,生育几乎只是一件偶然的事情,土地財富還不為他們所知。但是,庄稼漢對農田和母体中萌發的神秘生育力卻感到惊异。他認識到,和他的家畜和庄稼一樣,他也是被生出來的;他希望他的氏族也能生出別的人,以便在土地的生育力永遠存在下去的同時,使本氏族不朽。在他看來,整個自然仿佛是一個母親:土地即女人,而且和大地一樣,女人身上也有那种神秘的魔力。在某种意義上,把農業交給女人,其原因正在于此。她既然可以把祖先的精靈召喚到体內,也就有能力讓果實和谷物從耕地上迅速生長出來。兩种情況都不可能有創造性行為,而只可能有魔力。在這個階段,男人不再只限于采集地上的產品,但他還不了解自己的力量。他在技術与魔力之間徘徊不已,認為自己是被動的,依附于大自然的,而大自然可以任意決定他的生与死。當然,他也模糊地認識到性行為以及把土地變為耕地的技術的作用。不過孩子和收成仍仿佛是眾神送來的禮物,他仍認為是女性身体施展出來的那种魔力,把潛伏于生命的神秘根源里的財富帶到這個世界上來的。 這些信念是根深蒂固的,今天在印第安、澳大利亞和波利西尼亞的許多部族中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認為,不育的女人對庭園种植有威脅。也有的地方認為,如果讓孕婦去收割庄稼,收成會更好。以前在印度,夜里一絲不挂的女人要到地里去扶犁,等等。這些信念和習俗,由于同公社的實際利益是協調一致的,愈發顯得重要。母性使女人注定要成為一個不活動的生存者,所以很自然,男人去狩獵、捕魚、征戰,女人則呆在家里。但在原始人當中,庭園种植的規模很小,而且都在村子里進行,所以庭園耕作是一种家務勞動。使用石器時代的工具不需要花費多大力气。經濟狀況和宗教都一致地把農業勞動留給了女人。隨著家庭手工業的發展,它也成了女人分內的事情:她們編織草席和籃子,她們制造陶器。女人常負責物物交換活動,商業掌握在她們手中。所以通過她們,氏族的生命得以維持和發展。孩子、衣服、庄稼、器皿,以及群体的全部繁榮,都有賴于她們的勞動和魔力——她們是公社的靈魂。這种魔力在男人那里引起一种夾雜恐懼的尊重,這种尊重反映在他們的崇拜中。整個异己的大自然,集中表現在了女人身上。 正如我已說過的,如果男人不考慮他者,便不能考慮他自己。他認為世界具有二元性的特性,并非首先具有性的特征。但由于同男人是有差別的,而男人也是這樣樹立他自己的,所以把女人列入他者這個類別就是很自然的了;他者包括女人。最初,要不要由她單獨去体現他者,這并不十分重要,所以這种划分在他者心目中只是表面現象:在古代創世說中,一個要素常有一個又男又女的化身;于是對古巴比倫人來說,大洋(男性)和大海(女性)是宇宙渾沌的雙重体現。當女人的作用擴大時,她几乎代表了他者的整個范圍。當時出現了一些女神,生育力觀念通過她們受到崇拜。在蘇沙,發現了最古老的大女神雕像,大母神(the Grea MOther)身著長袍,頭戴高飾。在別的雕像中,我們發現她用塔作為頭冠。在克里特島,也發掘出了這樣一些雕像。她有時是臀部肥突的,蹲著的;有時是身材苗條的,直立著的;有時是穿衣服的,但常常是裸体的,兩只胳膊放在高聳乳房的下面。她是天后,鴿子是她的象征;她也是地獄女王,向前蠕動,毒蛇是她的象征。她出現在群山和森林之中,顯露于海洋与泉水之上。她到處創造著生命;她即使把誰殺死,也能讓他起死回生。她和大自然一樣任性、放縱、殘酷無情;然而她又大慈大悲、羞羞答答。她君臨愛琴海的所有島嶼,又統治著弗里吉亞。敘利亞、小亞細亞,統治著整個西亞。在巴比倫,她叫伊西塔;在閃米特人當中,她又叫阿斯塔爾忒希腊人叫她蓋亞、莉亞或賽比利。在埃及,我們又會在伊希斯的名下碰到她。諸位男神都臣屬于她。 由于女人在遙遠的天國和地獄是至高的偶像,她在人間也便和各种圣物一樣為禁忌所包圍,她本身就是禁忌。因為有魔力,她被視為女術士和女巫,她在禱告者當中施展魔法。有時她是一個女祭司,就像古克爾特人中的巫師那樣。有時她參与部落管理,甚至可能成為唯一的統治者。這些遙遠的年代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文學作品。但漫長的父權時代,卻把對女人擁有极高地位時代的記憶,保存在它們的神話、紀念碑和傳統當中。從女性觀點來看,婆羅門時代是梨俱吠陀時代的回歸,而梨俱吠陀時代則是前面提到過的原始時代的回歸。在前伊斯蘭時期,貝督因婦女的地位遠比古蘭經所指定的要高得多。尼俄相、美狄亞的偉大形象,喚起了一個母親為孩子感到驕傲,把孩子看做是特屬于自己的財產的時代。在荷馬的史詩里,安德洛瑪刻和赫卡伯有一种古希腊不再給予閨房女人的重要地位。 從這些事實似乎可以推測,原始時代曾有過名副其實的女人統治:母權制。這一假設由巴霍芬提出,被恩格斯采納。恩格斯認為,從母權制到父權制的轉變,是“女性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但是,女人的那個黃金時代其實只不過是一個神話。說女人是他著,就是說男女之間并不存在相互關系:大地、母親、女神——在男人心目中她根本不是他的同類。她的力量被認定是超出人類范圍的,所以她在人類的范圍之外。社會始終是男性的,政權始終掌握在男人的手中。列維.斯特勞斯在研究原始社會結束時宣稱:“公眾的或純粹的社會權力始終屬于男人。” 對于男性來說,他的同類永遠是另一個男性,一個与他相同的他人,所謂的相互關系是同他們建立起來的。以這种那种形式表現于社會的二元性,使男人群体之間相互對立。女人是財產的一部分,為每一個男人群体所擁有,是這些群体進行交換的媒体。由于混淆了相异性或他性的兩种形式(這兩种形式實際上是相互排斥的),導致產生了錯誤。确切地說,由于把女人看做絕對他者——就是說,不論她有什么魔力,都被看做次要者——要把她看做另一种主体是不可能的。所以,女人從未形成過一個根据自身利益形成的、和男性群体相反的獨立群体。她們同男人從未有過直接的自主關系。列維一斯特勞斯說:“那种對于婚姻十分重要的相互關系,在男女之間并未形成,但它借助于女人,卻在男人之間形成了;女人只不過是為此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机會。”女人的實際處境,并沒有受過她的社會所流行的血緣關系類型(追溯血統的方式)的影響。不論該制度是父系的、母系的、雙系的,還是沒有區別的(沒有區別這种情況未被嚴格堅持下來),她始終處在男性的監護下。現在唯一的問題是,女人婚后是繼續服從她父親或兄弟的權威——這种權威也會擴大到她的孩子,還是轉而服從她丈夫的權威。列維一斯特勞斯還指出:“女人就自身而言,只不過是她的血統的象征……母系血緣關系只不過是女人的父親或兄弟的權威,它反過來會擴大到兄弟的村落。”她僅僅是權威的媒介,而不是一個擁有權威的人。實際情況是,兩個男人群体之間的關系,是由血緣制度确定的,而不是由兩性關系來确定的。 實際上,女人的現實處境同這种那种權威并沒有密切聯系。她在母系制度中可能有很高的地位;不過我們還是必須謹慎地看到,在部族里雖然有一位居最高地位的女首領或女王,但這決不意味著那里的女人擁有主權:葉卡捷琳娜大帝登上帝位后,根本沒有改變俄國農婦的命運,女人仍常常處在可怜的境地。而且,妻子仍和本氏族住在一起,并且只允許丈夫進行倉促乃至私下的來訪,這种情況也十分罕見。女人往往是离開她的氏族,住在丈夫的家里,實際情況足以表明男性的重要地位。列維一斯特勞斯寫道:“堅持和丈夫的族人住在一起,這為兩性极不對稱的關系提供了證据,這种關系是人類社會的明顯特征。”既然女人讓孩子和她住在一起,其結果便是部族的領地組織同它的圖騰組織并不相一致——前者取決于環境,是偶然的,后者是被嚴格建立起來的。但實際上前者更重要,因為人們生活与勞動的地方,要比他們的神秘聯系更有考慮的必要。 在分布較廣的過渡性制度中,有兩种權威;一种是宗教的,另一种則以占有与耕种土地為基礎,兩者相互制約。雖然婚姻只是世俗制度,它仍有著十分重要的社會意義;婚姻家庭盡管不再有宗教意義,可是在人的意義上,仍有強大的生命力。即便在有很大性自由的群体中,對于要生孩子的女人來說,結婚也還是适宜的。她無法形成一個自主的群体,也無法和她的孩子單獨住在一起。她的兄弟所提供的宗教保護是不夠的,于是需要有一個配偶。這個配偶對孩子往往負有許多義務。孩子不屬于他的氏族,但仍要由他維持孩子的生計,把他們撫養大。在夫妻、父子之間,形成了一种同住同勞動的、在感情上息息相通的聯系。世俗家庭同圖騰氏族的關系十分复雜,名目繁多的婚禮證實了這一點。最初,丈夫從一個陌生的氏族領來了一個妻子;或者,至少兩個氏族交換了貴重物品:一個氏族交出了一個成員,另一個氏族則提供了牲畜、果實或勞動作為回報。但是既然丈夫要對妻子和她的孩子承擔義務,他也就能夠從新娘的兄弟那里得到補償。 神秘同經濟這兩种現實之間的平衡,是一种不穩定的平衡。男人同儿子的聯系,往往比同外甥的聯系有力得多。當他處于這种地位并可以這樣做時,他更愿意維護他做父親的權利。這就是在男人的發展使他進入具有自我意識并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人的關鍵時刻時,所有的社會都傾向于采取父權制形態的原因格斯。但強調這個見解也是重要的:即使他對生命、自然和女人的神秘感到困惑,他也沒有失去自己的權力。當他為女人的危險魔力所懾服因而把她樹為主要者時,是他把她放在那個位置上的,因而實際上也是他在這种自愿的异化中充當了主要者的角色。盡管女人的身上充滿了生育的魔力,男人仍然是她的主人,這和他是肥沃大地的主人一樣。正如女人体現了其生育魔力的大自然,她注定也是服從的、歸屬的、被用的。在男人看來,她所享有的威望是他們賜予的。他們跪在他者面前,崇拜著大母神。但不論她可能多么有權,只有通過男性頭腦中的觀念,她才可能被理解成這樣。 男人所創造的种种偶像,不論可能多么有懾服力,實際上均從屬于他,這就是男人始終有力量摧毀這些偶像的原因。在原始社會,這种從屬未被承認因而未被公開堅持過,但它當然是直接存在的。一旦男人取得了較為明确的自我意識,一旦他敢于堅持自己的權利并進行反抗,他就會毫不猶豫地利用這种從屬關系。實際上,即便是男人認為自己是被給予的、被動的、受制于太陽和雨水造成的意外事件的,他也會通過超越,通過設計去取得實現;精神与意志已經表明,它們自身同混亂及生命的偶然性是對立的。 圖騰祖先(女人是它的复雜化身)是在動物或樹木的名下出現的男性本原。女人使它永遠存在于肉体之中,但她的作用只是養育而不是創造。她無論在哪個方面都沒有創造。她賴以維持部族生命的方式,只不過是給它提供孩子和食物。她仍注定是內在的,僅僅体現自我封閉社會的靜止一面。而男人卻在繼續壟斷著社會向自然、向其余人類開放的功能。唯一值得他做的事情就是征戰、狩獵和捕魚。他從外部獲得戰利品,把它送給部族。征戰、狩獵和捕魚代表著一种擴大的生存,也是生存對世界的投射。男性仍獨自体現了超越。他還不具備徹底支配女人一大地的實際手段,還不敢問她對抗——但他已在渴望從她那里掙脫出來。 我認為,我們必須根据這种欲望去探討异族通婚這個人人皆知的習俗的根深蒂固的原因;這一習俗在母系社會廣為流傳。即使男人不知道他在生育中的作用,婚姻對于他也還是一件极為重要的事情:通過婚姻,他將獲得男人身份的尊嚴和一塊屬于他的土地。他通過母親受著氏族的束縛,通過母親受著祖先以及所有能補充給他財產的東西的束縛。但是他在發揮各种世俗功能時,在勞動時,在結婚時,都在渴望擺脫這种束縛,都在堅持用超越性戰胜內在性,都在開創与他的過去所不同的未來。亂倫禁忌,隨著各個社會所承認的親戚關系的類型不同,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是從原始時代到當代,它始終具有同一种含義;男人所渴望占有的是他所不是的那個人,他想和有別于他的地者結合。所以,妻子不應當分享丈夫的超自然力,她對于丈夫應當是一個陌生人,因而對于他的氏族也應當是一個陌生人。原始婚姻有時建立在搶婚的基礎上,搶婚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象征性的。無疑,對另一個人施加暴力是對那個人的相异性的最明确肯定。勇士在用暴力搶奪妻子時證明,他能夠獲得陌生人的財產,能夠突破他那与生俱來的命運所确定的界限。以各种形式——繳納貢物,提供服務——出現的購買妻子的情形,即使不那么有戲劇性,也有同等的重要含義。 正如在實際生活中那樣,男人一點一點地按照他的体驗去行動,而在他的象征性表演中,是男性本原取得了輝煌胜利。精神戰胜了生命,超越性戰胜了內在性,技術戰胜了魔力,理智戰胜了迷信。女人的貶值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必然階段,因為她的威望不是建立在她本身的積极价值上面,而是建立在男人的弱點上面。女人体現了自然的那令人不安的神秘,所以男人在擺脫自然的束縛的同時,也擺脫了女人的控制。從石器到青銅器的進步,使男人可以通過他的勞動馴服土地,成為他自己的主人。庄稼漢受制于土地發生的偶然事件、种子的萌發以及季節。他是被動的,于是他祈禱,他等待。這就是圖騰精靈曾君臨于男人世界的原因。農民受制于他周圍的這些變化莫測的力量。相反,工人卻根据他的构思設計出工具,又根据設計用雙手制成了工具。他勇敢地面對被動的自然,克服它的阻力,堅持他的主權意志。如果他加速擊打鐵砧,制成工具的時間就會短一些。然而他無論怎樣努力,也不可能讓庄稼早成熟一些。男人逐漸認識到他對所制的物品負有責任:技術熟練就會把它給制成,動作笨拙就會把它給毀坏。他細致,聰明,把技能發展到了他引以自豪的盡善盡美的地步:他的成功不取決于眾神的恩惠,而取決于他自己。他向同伴挑戰,他對成功感到歡欣鼓舞。即便是他給宗教儀式留下一席之地,他也一定會認為精确的技術要重要得多;神秘价值屈居第二位,實際利益則居首位。他并沒有徹底擺脫眾神的影響,但他在同眾神分手時,就認為自己和眾神是有區別的。他把眾神赶回奧林匹斯無國,把世俗地盤留給了自己。當第一下錘聲響起來因而男人的統治開始的時候,偉大的潘神(Pan)便開始黯然失色了。 男人知道他有力量。在他的創造力同制作物的關系中,他体驗到了因果關系:种下的谷物可能會發芽,也可能不會發芽;但金屬對燃燒、淬火及机械處理始終有反應。這個工具世界可以用清晰的概念加以把握,于是理性思想、邏輯、數學便應運而生。整個宇宙觀念全被推翻了。女人的宗教受農業的支配,受不可以縮減的持續時間、偶然性、机遇、等待以及神秘的支配加他的支配,就是如可以控制空間那樣對時間的支配,就是對必然結果的支配,就是對設計、行動和理性的支配。即使不得不同土地打交道,從今以后他也必然會像工人那樣去管理土地。他發現土地可以變得肥沃,休耕是有益處的,不同的种子必須區別對待。是他增加了收成;他挖渠、灌溉或排澇;他設計道路,建造神殿;他創造了一個嶄新的世界。 那些仍受大母神支配的人們,那些仍在維持母系制度的人們,也正是那些被抑制在原始文明階段的人們。女人只是在這种意義上才被崇拜:即男人因恐懼而把他自己變成了奴隸,他自己造成了自己的無能。他崇拜她是出于恐懼,而不是出于愛。只是在開始廢黜她的時候,他才在實現他的命運。從那以后,他必然認為具有創造力、光明、智慧和秩序的男性本原才是主權的。于是在大母神身邊出現了一個男神——儿子或情人。他仍從屬于她,但和她十分相似,和她結合在一起。他也是生育力本原的化身,表現為一頭公牛,半人半牛的怪物,是令埃及低地土地肥沃的尼羅河神。他的妻子就是他的母親,她神通廣大卻又郁郁寡歡。她施展魔法找回他的尸体,讓他起死回生。他后來秋天死去,春天复生。我們是在克里特島第一次見到了這對夫婦,后來又在地中海沿岸發現了他們:在埃及,是伊希斯和何魯斯;在脖尼基,是阿斯塔爾忒和阿多尼斯;在亞細亞的米諾,是賽比利和阿提斯;在古希腊,是莉亞和宙斯。 這樣大母神便被廢黜了。可是在埃及,女人的處境仍格外順利;作為蒼天化身的努特(Nut),作為使土地肥沃及尼羅河神配偶的伊希斯,以及俄賽里斯,仍然是些极其重要的女神。但依舊是拉神,太陽、光明和男性生殖力之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在巴比倫,伊西塔只不過是貝勒一馬爾杜克的妻子。是他創造了一切,保障著万物的和諧。閃米特人的神是位男性。宙斯剛在天國獲得權力,蓋亞、莉亞就必須讓位。得墨忒耳只具有次一級的神力,但她的神力仍然是重要的。吠陀的眾神都有配偶,但這些配偶無權要求受到如眾神那樣的崇拜。羅馬的朱比特則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平等。 所以,父權制的胜利既不是一個机遇問題,也不是暴力革命的結果。從人類最初時起,男性在生物學上的优勢,就使得他們能夠肯定自己作為唯一的主權主体的地位。他們從未放棄過這种地位。他們曾把自己的獨立生存,部分地交給大自然,交給女人,但后來又奪了回來。女人在被決定扮演他省角色的同時,也被判決僅僅擁有靠不住的力量:做奴隸或當偶像賽不是由她選擇的命運。正如弗雷澤沖所說:“男人創造了眾神,而女人只崇拜眾神。”的确是男人在決定,他們至高的神是女性還是男性。女人的社會位置始終由男人來指定;她從未實施過自己的法律。 不過,若是女人的体力能夠胜任生產勞動,她也許會和男人一起去完成對自然的征服,人類也許會通過男女兩性去反抗眾神。但女人未能利用工具可能帶來的好處。恩格斯對她的貶值只是做了不完整的解釋:僅說青銅器和鐵器的發明權大地干扰了生產力平衡,因而導致了女人處于劣等地位,這還是不夠的。這种劣等性本身不足以解釋女人所受的壓迫。女人的不幸在于,她沒有和那個勞動者一起變成同類的工人,于是也就被排斥在人的伙伴關系之外。女人是軟弱的、生產能力低下的,這一事實并不能解釋這种排斥。男性之所以沒有把她當成和他一樣的人,是因為她沒有去分享他的工作和思維方式,是因為她仍被禁錮在生命的神秘過程中。既然男人不接受她,既然男人認為她有他老的一面,那男人只能成為她的壓迫者。男性的權力与擴張的意志,用女人的無能釀成了一場災難。 男人希望能徹底實現新技術所揭示的新潛能:他訴諸于奴隸勞動力,把和他同類的男人變成了奴隸。奴隸勞動遠比女人可以從事的勞動有成效,于是女人便失去了在部族扮演的經濟角色。對于主權,主人在他同奴隸的關系中得到的證實,要比他在對女人行使有限權威時得到的證實徹底得多。女人因她的生育力而受到崇拜,因有別于男人而具有他者那令人不安的特性,她在某种程度上支配著依附于她的男人,同時又依附于他。她實際上很欣賞主奴關系的那种相互性,并因此逃避了奴隸身份。但奴隸不受任何禁忌的保護,他除了是一個做奴隸的男人什么也不是,除了劣等沒有差別:他和主人關系的辯證表現,肯定用了几個世紀才形成。在有組織的父權社會,奴隸只不過是一個人面役畜;主人行使專制權威,這种權威增強了他的自豪感——他還和女人相對抗。他贏得的每一樣東西,都是在反對她時贏得的;他越是強大,她就越是衰弱。 尤其是在他成為土地所有者時,他還要求對女人的所有權。以前他被超自然力、土地所占有;現在他有了靈魂,有了某些土地。他擺脫了女人的束縛,現在他要有自己的女人和后代。他希望家庭勞動——他用以改良耕地——能徹底屬于他,而這意味著這些勞動者也必須歸他所有,所以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變成了奴隸。他需要有繼承人;他的現世生命,將因為他把財產移交給繼承人,而在繼承人那里得以延續;他死后,繼承人將為他舉行必要的宗教儀式和禮儀,以使他的靈魂得到安宁。對家庭諸神的迷信被加在私有制組織之上,繼承人要履行的職責既是經濟的又是神秘的。所以,從農業不再主要靠魔力來操縱并首次變成創造性的勞動那一天起,男人就意識到了他是一种生殖力,他認為他的孩子、他的收成都是屬于他自己的。 在原始時代,沒有一次觀念革命能比以父系血統取代母系血統的觀念革命更為重要的了。此后,母親降到保姆和仆人的地位,權威与權利均屬于父親,他把它們傳給他的后代。男人在生育中的必要作用被意識到了。不僅如此,有人還斷言,只有父親才是生命的發生者,母親只不過是她体內的那個微生物的接收者、養育者,埃斯庫羅斯在《复仇三女神》中就這樣說過。認為,女人僅僅是物質,而運動,男性本原卻比它“更好、更神圣”。在完全占有后代的過程中,男人完成了對世界的支配和對女人的征服。盡管古代神話和希腊戲劇把向父權的轉變說成是暴力斗爭的結果,但如我們所見,其實它是一個逐漸變化的問題。男人所再度征服的只不過是他已占有的,他讓法律制度与現實保持和諧。這里沒有斗爭,也沒有胜利与失敗。 但是,這個古老的傳說是意味深長的。就在男人表明自己是主体和自由者的同時,出現了他者這個概念。從那時起,同他者的關系就是戲劇性的:他者的存在是一种威脅,一种危險。古希腊哲學表明,相异性、他性与否定無异,因而是惡。要提出他者,就要确立善惡對立說(Maniclllerlism)。這就是宗教和法典以它們所炮制的敵意去對待女人的原因。當人類發展到用文字記載神話和法律這個階段時,父權制被明确建立起來:法典必然是男性起草的。他們自然要賦予女人以從屬地位;不過有人可能認為,他們會像對待孩子和牲畜那樣仁慈地對待女人——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盡管建立起壓迫女人的机器,立法者仍然對她感到不放心。她以前所具有的那种令人感到矛盾的魔力,現在仍然保留著惡的外貌:她以前是圣洁的,現在則是污濁的。送給亞當做伙伴的夏娃,導致了人類的毀滅;异教的眾神想找人類報仇,于是發明了女人;第一個造出來的女性潘多拉,釋放出折磨人類的各种災難。他者——這是對抗主動性的被動性,是破坏統一性的多樣性,是對立于形式的物質,是反對秩序的混亂。女人就是這樣被獻給了惡。畢達哥拉斯就這樣說過:“有一個善的本原,它創造了秩序、光明和男人;還有一個惡的本原,它所創造的是混亂、黑暗和女人。”摩奴法典把女人規定為一個應當處在奴隸地位的惡人詠利未記把她比做家長所擁有的役畜。梭倫法沒有給她任何權利。羅馬法將地置于男人的監護之下,斷言她是“低能的”。教會法把她看做“魔鬼的大門”。古蘭經對女人极為蔑視。 不過,惡對善是必要的,物質對觀念是必要的,黑暗對光明也是必要的。男人知道,要滿足自己的欲望,要讓他的种類永存,女人是不可或缺的。他必須在社會上給她一個完整的位置,以便她在某种程度上接受男人所确立的秩序,消除地固有的污點。這种觀念在摩奴法典里被闡述得十分清楚:“婦女以合法婚姻与之結合的男子,〔無論男子的品位如何,〕婦女本人也取得這些品位,有如河流与海洋結合。不修于丈夫,思想、語言、身体都純洁的婦女,〕死后抵達和丈夫一樣的住所,被善人稱為賢德的婦女。同樣,圣經也以贊賞的筆調,描繪了一幅‘項女”的肖像。基督教尊重修女,也尊重貞節的妻子,盡管它鄙視肉体。女人甚至可以扮演重要的宗教角色:印度婆羅門教的女僧,羅馬的女祭司,每一個都和她的丈夫一樣神圣。男人在夫妻關系中處于支配地位,但男性本原与女性本原的結合,對于生殖机制和維持生命以及對于社會秩序,都仍是必要的。 他者的、女人的這种矛盾,被反映在她后來的歷史中;她服從男人的意志,直到我們的時代。但是,這种意志是模棱兩可的:徹底的占有和控制,會把女人降到物的等級;但不論男人征服和占有了什么,他都渴望能表現出他自己的尊嚴;在他看來,他者仍然保留著一些原始魔力。怎樣能讓妻子既做仆人又做伴侶?這是男人要解決的問題之一。多少世紀以來,他的態度一直在演變,從而也引起了女人命運的演變。 ------------------ 圖書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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