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晚,給郁紹庭這熱烈的架勢這麼一折騰,不管是先前的醉酒還是剛剛的半夜朦朧,都在這會兒突然清晰起來!
甚至因為緊**夕直覺得此刻她的感官似乎比平時還要清醒數倍!那種好像連毛孔都要張開的感覺反而讓她整個人緊縮的像個石頭!
脫了她的長褲,郁紹庭像是並不著急脫掉她的上衣,而好像尋求公平似得解開那銀亮泛著寒光的皮帶扣……那種清晰的獸慾讓林夕頓時一陣頭皮發麻,雞皮疙瘩都瞬間起了一身!她甚至覺得這野獸的牙齒都已經咬上她的喉嚨!讓她完全緊張的無法呼吸!
「郁紹庭你別!」林夕心頭一驚,就聽郁紹庭輕聲『噓』了一聲,他覆上她的身,「小夕,別這麼連名帶姓的叫我。像我家人一樣叫我……紹庭。」
像他家人一樣……
林夕不過一個愣神的功夫,郁紹庭這傢伙就手快的褪去了他身上的衣物,大手長驅直入的探入她的衣服。她來不及設防節節敗退的屈身不知想要抵抗的是他那狂情火熱還是體內的悸動。
不經意的,她看到他腰腹間的紋身,不由得驚訝道,「你身上還有紋身?」
郁紹庭指腹撫上她的小臉,「怎麼?沒見過身上有紋身的男人?你這表情看起來就像是個第一次看到男人身體的小女孩。」
簡直,有趣極了。
「我當然不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體了!不就那麼幾斤肉麼,有什麼好看的!讓我看我都不稀罕看!」林夕狡辯道。
雖然這樣,林夕心頭還是有些意外,在她的概念裡一直都是那種五大三粗的社會人士才會去紋身,通常這樣的人就跟用蘋果手機沒兜一樣的道理,好像一天天的除了能把紋身露出來的背心兒就沒衣服穿了似得。
不過像郁紹庭這樣的翩翩公子哥會去紋身這還真是讓人出乎意料的很!但是話又說回來,別看他平時一副吊兒郎當的雅痞架勢,這圖案張揚兇猛的飛禽讓他整個人都帶著一種潛在的危險,卻又分明有種讓人淪陷的知名性感。
真tm騷氣!連紋身都紋在這種地方!
林夕的話讓郁紹庭一臉的不以為意。「我知道,除了我以外你不就還看過小偉的?沒關係,我不介意。」
泥煤!誰要他介意了!
「怎麼樣?這紋身是不是很性感?」似乎是感覺到她的目光剛剛一直停留在他小腹的紋身上,郁紹庭不禁有些得意。手上的動作卻半點也沒停下來,一路攻城略池的哪裡能是林夕那點小雞力氣抵抗得來的!
「在你的小鳥上再紋個小鳥,意義在哪?一林二鳥?
郁紹庭:「……」
小鳥?
她還真是和余非是好姐妹!就連bs起人來的眼神都像的要命!
郁紹庭瞇眼,眼神分明越發透著一種危機重重,「不知道沒關係,我最喜歡那種不恥下問的好學生了,等會你就明白意義在哪了。」
那火熱的吻落在林夕頸邊,蓄勢待發的獵人怎麼可能給還在懵懂中的獵物任何逃跑反抗的機會?
林夕從頭到尾一直在做的事就是抵抗,再抵抗,她一直都在努力的告訴自己郁紹庭是什麼樣的身份,她是什麼樣的身份,縱使男歡女愛是人之常情,這是可以拋開身份忽略不計的,可是醉的時候可以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顧的任由**做主,但是清醒的時候怎麼辦?
一顆日漸淪陷的心又怎麼辦?
林夕越來越明白,他雖然輕浮張揚,但卻霸道強勢,他想要的已經從行動上容不得她說半個不字,讓她身體比嘴巴誠實的逼出她的真心,身體她可以交付,但是心呢?
她敢交付給他麼?
林夕從小就一直覺得,不管什麼東西,只要你努力去做就一定會做到,用心去守護就一定能守護的了,從不被誘惑吸引就已經能夠保持一顆心不為所動的克制。
可是到了這個男人這,這一切都似乎變成了一種白費心思!
雖然那極致的塊感讓她整個人就像坐雲霄飛車一樣彷彿就快靈魂出竅,但是林夕心裡很明白,如果她不願意的話,如果換做其他男人,就算是讓她的前男友關啟傑她也會掙扎,而且是那種抵死抗爭,必要的時候必須得去搏命的那種!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之所以以前交男朋友的時候,當他們提出更進一步的親密要求時她不同意,並不是因為她矜持,也並不是因為她就真的多麼純真無暇,潔身自好,想要留到新婚之夜什麼的。當然她也從未這麼想過,從未去想。
但是現在她才恍然,她不願意,真的就是她不願意。不願意和不喜歡的人做不喜歡的事。
郁紹庭抱她,吻她,甚至進入她的房間,現在又和她做著這種男女之間『最愛做的事』。原因只有一個,她是願意的。
願意,這個男人。
***
一晚上的勞累讓林夕睡到日曬三竿才醒,當她看到時間後心驚肉跳的從床上跳起來,才回想起今天是週末。
別看郁紹庭平時沒個正經的,上班卻一向準時,而她居然對於他什麼時候走的一點都沒察覺!
光溜溜的從被窩裡爬起來,昨晚發生的一切就像明亮的閃電般把林夕頓時就擊垮在了被窩裡!
她現在真的非常能夠理解為什麼很多人都說節操可以粉碎性骨折了!她所有的節操都碎在郁紹庭手裡了!
林夕的手扒開枕頭露出一張糾結的臉。
昨晚郁紹庭和她天雷勾地火,狼狽為殲睡在一起的事小偉應該不知道吧?應該吧?早晨郁紹庭應該是趕在小偉之前起來的吧?
真tm!心塞啊!
林夕真是越來越覺得,沒遇到郁紹庭之前,她一直都是過著清心寡慾的生活,怎麼遇到他以後人生就像被潑上了墨汁,整個都烏七八黑了呢?
晚節不保啊,晚節不保!
……
拖著快要散架的疲憊身影,想要去找點東西犒勞一下自己的肚子,林夕發現昨天郁紹庭帶來的『滿漢全席』幾乎昨天都沒怎麼動,甚至有那麼幾樣菜一動也沒動過。
林夕這才突然發現,咦,這幾道菜不是她平日最喜歡吃的麼?昨晚喝的有點醉,回來時又窩了一肚子的火兒根本沒留意,這會兒讓林夕頓時美叨叨的端著昨天的菜去熱了熱,不用為午餐發愁,林夕一邊愉悅的哼著歌一邊心裡想著:郁紹庭這個祖宗,真是浪費!
當然,如果沒有他的『鋪張浪費』,今兒中午她就該為她的午飯發愁了。這樣的剩菜剩飯換誰都願意吃!否則的話她大概只能考慮叫外賣了,誰讓這祖宗發現她家有一箱泡麵,居然以吃泡麵不健康為理由偷摸的給她扔了!
實在是可恨!簡直就是浪費糧食,泡麵再不健康那也是錢買的好吧!
在把飯端上桌的時候,林夕突然發現桌子底下的茶几案板上放了一隻黑色的圓形盒子,如果她低頭去那層拿玻璃杯喝水的話還發現不了呢!
這誰放在這的?
好奇讓林夕打開盒子,竟發現裡面是一枚閃亮亮的鑽石戒指?
那戒指是鉑金鑲嵌的鑽石,鑽石做成百合花的樣式,戒壁週身繞鑽,有七朵百合花組成,漂亮的就像一個百合花的王冠。
下意識的,林夕把這鑽戒從裡面拿出來套在無名指上,竟剛好吻合!就像比量著她的尺寸定制的一樣。
真好看!
她的手很小很細,戴一般的戒指都會大,她戴著合適的一般人都得戴在小指上,這戒指剛剛她看起來就覺得尺碼特別小,戴起來想不到竟這麼合適!
對了!
林夕一愣,這戒指是誰買的?
小偉?
可這鑽戒看起來這麼亮,不太像是玻璃之類的,真鑽的話小偉怎麼可能有那個錢買?再說,他買這幹嘛呀?
郁紹庭的?他買女款戒指幹嘛?再說了,郁紹庭動輒出手就大方的要死,他看上的東西那肯定是最好的,如果不是價值連城的他會看得上?
可是,如果真是價值連城的,那怎麼會被他隨手丟在茶几的隔層?
疑惑下,林夕打電話給林偉,得知果然這戒指不是林偉買的。但是!他根本就沒見過她說的什麼戒指。所以這戒指肯定就是郁紹庭的了。
林夕琢磨著,也許是他買給哪個相好的然後隨手放在她家的?
雖然戒指的事林偉不知道,但他卻帶著一種埋怨的口氣告訴了她另外一件事。
林偉說,「姐,你昨晚真的是太不應該了,你都不知道昨天我和郁大哥有多擔心你,他興沖沖的買了那麼多好吃的,還叮囑我不許提前告訴你昨天是什麼日子,就是想要和我們一起過個生日,你卻好,直接發個短信就把手機給關機了。我想昨天他肯定很難過,他一口東西都沒吃就出去找的你,一直到把你找回來都過去了三個小時,他前天在告訴我,他生日那天一定要提早把公司的事全部都忙完早早回來過生日!可是最後他把你找回來後,面對一桌子的好菜好飯卻沒能吃上幾口,酒倒是喝了不少。這件事我覺得姐是你不好。你應該和郁大哥道個歉。」
聽著好像確實是她這邊理虧,不過林夕也是夠冤的了,誰讓她偏偏就昨天被同事叫出去聚餐,而她手機又剛剛好沒電了?再者……誰能想到昨天是郁紹庭過生日?
林偉還說,像郁大哥這種身份地位的人,就算每年過生日不是和父母家人在一起,也肯定有排著隊等著的人想要給他過生日,可他卻一下班哪也沒去很明顯就是只想和他們一起過。
好吧,說得林夕漸漸就被愧疚壓彎了頭,心裡直暗自琢磨著今晚把這些飯菜熱熱,她再做道郁紹庭最喜歡吃的她做的那道肉丸湯賠不是還不行麼?
林偉雖然年紀小,但是他說的話林夕一向沒脾氣,在電話那端林偉意味深長的說,「姐,我覺得郁大哥那戒指是買給你的。」
額!林夕頓時一愣。買給她的?
林偉說,「姐,別人看不出我可看的分明,郁大哥對你如果沒有感情的話,他幹嘛要委屈在我們這個小地方呢?他家本來就是開酒店的,隨便一間客房只怕都比我們家好幾百倍,想吃什麼沒有?還需要成天挖空心思買著買那,特地買你我愛吃的東西了嗎?郁大哥在我心目中一向都是天之驕子一樣的人物,這樣的人走到哪兒肯定都是別人服侍著他,可他在我們家呢?家務活幾乎都包了,不但跟你學做菜,每天還帶著我出去溜躂,我喜歡什麼他都知道,他想要什麼他也都會滿足我,鼓勵我,雖然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我對他的印象也停留在花花公子的界定上,但是真正接觸下來就會發現,他真的是一個心思細膩又很努力的人。你以為他真的對做菜這麼感興趣麼?其實他每天這麼忙,就算是為家人學的做菜,他又有多少時間回去真的做呢?這麼拙劣的借口不過只是找個理由想要和你在一起罷了……」
***
求,求,求,求一條龍服務的包養!新文今天和昨天兩天沒有更新,暫時修文中,明天大家來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