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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4節:第二九五章 尋親路上遭遇拋繡球 文 / 胡三1

    小太監的老婆們在曹花枝領導之下,守住提督府,王書貴遵循擒賊先擒王的老調,尚沒有來得及為難這些婆姨們,因而眾夫人才得以平安無事毫髮未損。這期間黃秋蟬生了個兒子,唯有阮氏梅生的是女兒,曹花枝也是兒子,上官雪先頭已說過生得是兒子(上蒼有眼,各有所需,大概是因為這些家庭都需要傳宗接代的兒子的緣故吧)。

    平叛告捷,潘帥凱旋,朝庭按步就班地照常規又進行了一次必要的人事變動和封賞,胡三不出意料地頂替了王書貴的位子老華子華世雄做了他的副手。其餘將領均有重賞,朱林宗掌管兵部,王小五吏部兼大理寺正卿,李長江、馬四海皆為尚書,黑風達做了九門提督。小太監的所有夫人均被封為一品夫人,因為皆是女流之輩所以不能在朝中任職。皇太后也隨之撤去了垂簾聽政的位子,只在後宮頤養天年。任憑兒子在朝堂上裝瘋賣傻,因而小皇保住了自己的天子位置,而朝中掌握實權的則不講自明。

    應潘又安自薦,他只受一個「一字並肩王」的虛名,以後不在朝中宮中任職,算是告「老」不還鄉,解甲後歸哪處田野任其選擇。而且經本人自述並由皇上欽典宣旨,貶去了他的太監名號,以後朝野上下只許稱潘公不許稱潘公公(叫王爺當然可以),違者誅、滅九族。

    下朝後,潘又安另又面授機宜,暗囑呂蓮心如此這般由她率隊。蓮心女大喜,車拉馬載,人挑驢馱,夥同曹花枝、黃秋嬋、阮氏梅、上官雪、三雪兒姐妹、銀杏頓珠、朱琳琅、胡芬仙等一十一位夫人(加上烏兒蘇丹、鮮愛蓮、薛濤、南橋楓葉共是一十五位,在此表過不提),帶上所有的家丁莊丁府丁等舉家先自去了。

    南橋楓葉執意和潘郎不離左右,齊林二將發誓不在朝中為官官,潘又安也只好由他們去了。

    諸事辦妥,潘又安準備作一次遠遊,該是迎取(娶)鮮愛萍、薛濤二位娘子歸來的時候了。

    臨行前,潘又安去大牢探望他的爺爺王書貴。老王頭戰戰驚驚,見了就要下跪,小潘擺擺手道:

    「我看這一檔子禮數還是免了吧!」

    王書貴唏噓道:「如今你為上,我為下,克己復禮,尊上敬賢,這是不能免的。」

    老王執意要拜,小潘也趴在地下,算是爺孫倆對拜了一遍。

    倆人席地而坐,王書貴道:

    「王爺,你為何不殺我?」

    「殺你?」潘又安不屑道,「殺你不如殺你一條狗,我看還是算了。」

    「謝王爺不殺之恩,小老兒莫齒不忘。」王書貴又要伏地磕頭。

    「算啦算啦,別來那一套了!你的過去咱也不說了,不是我潘又安善心發作,唯念你這麼大一把年紀,就破一回戒,給你一條活路,拿點銀子帶幾個從人回老家養老、數著天數過日子去吧!」

    王書貴剛趴到地下,旁邊角落裡龜縮的一個老頭猛地躥了過來,指著潘又安叫道:

    「累細累細?……」

    這人的臉大約有八輩子沒洗過了,真實面容看不清,破衣爛縷,蓬頭垢面,鬍子遮住半張臉。由於激動或是生氣,渾身抖動不止。潘又安實在想不起在哪兒見過這位尊神,只是聲音有些耳熟,見問便道:

    「我是潘又安呀!」

    「我把你這個忘恩負義的狗東西!」老人說罷就要掙扎著爬起來撕抓潘又安。

    小潘不解,稍一躲閃,笑道:

    「老人家莫慌,你先說說你是誰?」

    「我是誰?我是你丈人爹呀!你當初拿了我的銀子不說,賴賬也就賴了,未料想還要殺人滅口,謀害我的性命,你說你還是個人嗎?」老人怒道。

    伏在地下的王書貴急忙幫腔道:「安兒,他說他是你的丈人胡老員外,不知怎麼讓人給關這兒了?」

    潘又安不由分說,一貓腰背起老頭轉身就走。王書貴在後歎道:世態炎涼人心不古啊,這位王公大人本來應是背我出去的,到了兒卻背了兩姓旁人去了,都是我自找呀!早知如今何必當初呢!

    原來老胡頭關進大牢之後,按大理寺管事的文世昌的意思是要餓死他的,獄卒新來沒有對上號,卻把另一個人餓死了,這才讓老頭揀了一條命。

    潘又安上路,他歷來就喜歡獨來獨往,如今情況不同,朝中他的兄弟們也決不會讓潘王爺再冒這樣的風險,好說歹說,精選了二百個壯士由齊光元、林如貴率隊,遠遠跟在後頭,以防不測。南橋楓葉仍舊扮作書僮,出了京城直奔老家的方向而去。

    這一日,到了一個所在,打聽問路才知此處叫作鴛鴦鎮。鎮子不大,卻是熱鬧非凡,商家店舖,鱗次櫛比,叫賣叫買,熙熙攘攘。鎮子中間,更有一座高台,台下周圍聚集了不下三五百人,一陣陣高聲吶喊,喧嘩不止。

    潘又安向來愛湊熱鬧,不知那兒發生了什麼事,和南橋使個眼色,兩人拉馬擠進去一看,原來是一家大戶人家的女兒拋繡球招親的。南橋不便阻擋,小潘心裡一熱就想去碰碰運氣。

    鴛鴦鎮小地方卻也藏龍臥虎哩!只見檯子上那女孩穿著打扮也合體,雖是愁眉緊鎖,卻是一頭烏髮,鶯聲燕語,天姿國色,娥娜多姿,裊裊婷婷,好一個天造地設的玉人兒!

    小潘本就是好色之徒,見了美貌女子豈有無動於衷之理?剛才他還想是碰運氣,這陣則是立定要娶這個女子為妻了。當然,娶妻非是搶妻,如果人家把綵球扔向另一男人,他也只能是怨自己命運不濟,咽口酸水罷了。明搶暗奪,欺男霸女,非是他潘某人的性格,如若那樣,他與那諸如蓋氏兄弟、三匹騾子以及斷壁崖的山匪和胡芬仙遭遇的花賊又有何異?

    女孩名叫魏新梅,是鎮子上的首富魏致中老員外的獨女。魏小姐年已及笄,美艷無雙,加上家財萬貫富可敵國,但卻苦苦找尋不到一個才貌相當的如意郎君。老魏頭絞盡腦汁,苦思不得其解,萬般無奈之下才想出這麼一個餿主意。原來打算是,如果能碰上個深藏不露的本鄉才子抑或是遠道而來的巨富商賈也未可知哩。說好是以七天為限,否則就胡亂嫁個窮漢醜漢皆由天定了,否則必須遵從父命嫁於本縣太爺侯勳臣。眼見七天將至,今日恰巧又是最後一天,魏小姐愁緒滿懷,自艾自歎,正要準備閉上眼睛把手中的繡球扔下檯子之際忽然眼前一亮,一位風流倜儻的外鄉人牽著匹白龍駒朝台前走來,這不就是她的白馬王子嗎?她不敢錯過時機,稍一用力,毫不猶豫地把手中球兒拋給了那個模樣俊雅而氣宇又不凡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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