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路虎三步並作兩步走過去,心疼地問道:「冰兒,你沒事吧!發生什麼事了?」
「阿虎!」任冰看見路虎,猛地一頭扎進了路虎的懷抱,「我哥……我哥他不見了!」
「你哥不見了?會不會是出去買東西或者是做什麼去了?」路虎說。
任冰搖頭道:「不!不是的!他的衣服,褲子,什麼東西都不見了!你說……他會不會是遇到了什麼不測?」
「別胡亂猜測!」路虎說:「你哥他那麼厲害,會遇到什麼不測?我看是遇到他的人才會發生不測呢!」
「那你說他到哪裡去了呢?」任冰焦急地問。
路虎到每空房間走了一圈,對任冰說道:「房間裡沒有打鬥的痕跡,看來你哥應該是自己離開的!」
「自己離開?!」任冰道:「不可能!他一個人會去哪裡?」
路虎聳聳肩膀道:「冰兒,我怎麼知道你哥去了哪裡!」
任冰道:「我哥他為什麼無緣無故走掉了?他為什麼不告訴我他去了哪裡?為什麼?」任冰心中悲苦,想到與唯一的親人任逍好不容易重逢,現在任逍卻不明不白的離開,這讓任冰委實難過。
「冰兒!」路虎安慰著任冰道:「別難過了,你哥他不會有事的,也許他選擇離開是因為有什麼不得已的原因吧!」
「什麼原因?我實在想不出他有什麼理由離開?」任冰搖頭說道。
路虎深吸了一口氣,他不能告訴槍殺張強的人是任逍這件事情,因為他答應過盧皓藍,這件事情不再告訴第三個人,路虎此時已經隱隱地猜到,任逍很有可能是在刻意的逃避。
路虎將任冰攙扶起來,「好了,冰兒,我先送你回去休息吧!」
離開屋子的時候,路虎回頭掃了一眼空蕩蕩的房間,心中暗自說道:「任逍,希望你別再做什麼傻事!」
a市南郊。
這是一排古老的騎樓,黑色的屋簷,灰色的磚牆,偶爾有白色的鴿子立在窗稜邊上,對著天空咕咕直叫。
這裡是a市的貧民窟,裡面大多住著下崗工人和外地來這裡工作的打工仔。城市裡的人很少來這裡,因為他們自詡是城裡人,在他們的眼裡,這裡已經不屬於a市了,因為這裡相比較a市的繁華而言,落差實在是太大。這裡也成為城建局頭疼的地方,不是他們不願意整修這裡,實在是因為這裡人口太雜,要想安置這些人,需要很大一筆開銷,這個問題多次被提上城市整改的章程,不過最後都擱淺在那裡,最後就成了老大難的問題,再也無人問津,而這裡,也就成了a市地圖上的一塊疤痕。
任逍提著背包在弄堂裡穿行著,春天的陽光雖然燦爛,卻照不進這條陰暗的小巷。弄堂裡有些潮濕,散發著一股霉味,任逍走到有一幢矮腳樓前面停了下來。
一個老太太坐在門前,戴著用膠布粘過的老花鏡,在那裡縫補著鞋墊,全然沒有發現面前站了一個人。
「大娘,打擾你一下!」任逍上前問道:「請問你這裡有出租房屋嗎?」
老太太抬起頭來,看了任逍一眼道:「準備住多久?住一晚上我可不租!」
任逍道:「一年半載吧!」
老太太點點頭道:「一個月兩百塊,先付半年的房租吧!」
任逍道:「我能上去看看房間麼?」
老太太站起來拍了拍衣服上的塵灰道:「行,跟我來吧!」
任逍跟在老太太的後面,踩著吱呀作響的木製樓梯走上二樓,老太太將他領到二樓左邊的拐角處,摸出鑰匙打開了房門。
屋子很小,大概只有十多平米,沒有衛生間。
任逍問:「還有別的房間嗎?」
老太太道:「沒有了!這是最後一間了,我們這裡的房子都很搶手,租的人可多了,你要是不要,明兒個就被別人給租走了!」
任逍道:「那好吧!」說著,從懷裡掏出一千二百塊遞給老太太。
老太太接過錢,吧嗒吧嗒地數了半天,然後眉開眼笑地對任逍說道:「在樓道最右邊有公共廁所和浴室。吃飯的話,我這裡也可以搭伙,一個月交三百塊就行了,管你三餐吃飽!」
任逍笑了笑,「謝謝!不用了!」
「好吧!那我先下去了!哦,對了,熱水只有早上六點到八點和晚上七點到九點供應,你可要掌握好時間!」
任逍無奈地點了點頭,轉身關上了房門。
房間因為在背陽的角落,所以見不到陽光,屋子裡很潮濕,而且光線十分昏暗。這對任逍來講並沒有什麼,三年的牢獄生涯已經使他喜歡上了黑暗。
屋子裡的擺設很簡單,只有一張單人床,一張小方桌,還有一個衣櫃和一台破舊的彩色電視機。任逍打開衣櫃,將裡面的塵灰擦拭乾淨,然後將自己隨身攜帶的衣物放了進去。
任逍從背包裡取出礦泉水喝了兩口,在床上躺了下來。
其實路虎猜得沒有錯,任逍確實是故意躲藏起來的,因為他清楚地知道,一旦路虎將那天的事情說出來,那麼警方自然就會追查到是他做的,所以任逍必須趕在警察光臨之前,離開西苑小區。他知道自己擅自槍殺歹徒是犯法的行為,所以他不想被警察抓住,然後再送到監獄裡過下半輩子,對於監獄,他有著深深地恐懼。
任逍選擇悄無聲息地離開,來到了這一般人都不會來的貧民窟潛伏下來,繼續他的生活。只是任逍有一點沒有想到的是,盧皓藍竟然將這件事情隱瞞下來,對於盧皓藍這樣的做法,路虎認為是贖罪。
現在任逍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任冰,不過既然任冰的男朋友是路虎,那任逍也沒什麼好擔心的。他不能聯繫任冰,也不能告訴任冰他去了哪裡,因為任冰是他的妹妹,警方很容易從任冰那裡找到突破口,查到他在哪裡。
任逍目前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潛伏,潛伏在陰暗的角落裡,潛伏在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默默地承受著孤寂和悲苦。
任逍閉上眼睛,從監獄出來以後,他彷彿已經喪失了人生的目標,他不敢出門,不敢接觸外面的世界,不敢出去找工作,不敢開始新的生活,他就像一具行屍走肉,在城市的陰暗角落裡滋生暗長。
三年前的任逍對生活充滿了嚮往,對警隊充滿了熱愛,而三年後的任逍,則對生活充滿了嘲弄,對警隊充滿了鄙夷。
一覺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任逍只覺腹中飢餓,於是開門下樓,想到房租老太太那裡尋點吃的。
開門的時候,他碰見一個濃裝艷抹的女子,穿著曝露的衣服,從隔壁的屋子走了出來,她瞥了任逍一眼,埋下頭,拎著小提包蹬蹬蹬地向樓下走去。
來到樓下的時候,任逍問房租老太太,「大娘,還有晚飯麼?」
老太太道:「就只剩一碗玉米粥和兩個烙餅了,你要不要?」
任逍點點頭,「多少錢?」
老太太將稀粥和烙餅端了出來,「算了吧,你拿去吃便是了!」
任逍謝過老太太,端著稀粥和烙餅走回房間。他像餓狼一樣風捲殘雲地吃著面前的食物,這樣的吞嚥速度是監獄的基本生存要求。任逍擦了擦嘴巴,打開了電視。
電視裡正在播放警察局的新聞發佈會,發佈會的內容就是關於前天在富貴珠寶行發生的搶劫大案。
警察局王局長坐在中間,刑偵隊隊長溫星和特警隊隊長盧皓藍坐在旁邊,其後依次坐著刑偵隊的副隊長錢飛和特警隊副隊長高大明。任逍的眼睛飛快地掃了一眼,他發現路虎竟然也出現在新聞發佈會上,穿著冷酷的警服,端正地坐在最邊上。
鎂光燈閃爍,發佈會現場來了不少記者,報社的,電視台的,浩浩蕩蕩有上百人,將發佈會現場擠了個水洩不通。
任逍的目光鎖定在了王局長的身上,從內心深處來說,他是憎恨王局長的,如果不是他從中作梗,自己也不會入獄,可以說,自己的輝煌人生就是被這個王局長給斷送的。
然後他又將目光轉移到了盧皓藍的身上,三年不見,盧皓藍並沒有什麼變化,只是兩鬢添了些白髮,大概是操勞過度造成的。對於盧皓藍,任逍的心情是複雜的,但至少有一點,他對盧皓藍並沒有恨意。
最後,任逍把目光放到了路虎身上,他上次只是與路虎擦肩而過,並沒有仔細打量過他。毋庸質疑的是,路虎確實很帥氣,而且身上散發著一股與眾不同的自信氣質。任逍笑了笑,看來妹妹還是很有眼光的。
其實,當任逍聽見任冰說她的男朋友就是路虎的時候,任逍真的是很擔心的。他知道,作為一名特警,他們的生命隨時都在鬼門關上徘徊,因為他們所面對的都是窮凶極惡的歹徒,尤其是當你的名氣越來越大的時候,你就會受到越來越多的威脅。就像當初小柔選擇自己,結果落得一個被歹徒槍殺的下場,任逍真的害怕,有一天,悲劇會再次上演。
這些話,任逍都沒有說出來,因為他知道,任冰既然選擇了路虎,就有她選擇的理由,就像當初的丁小柔,不顧家人的反對仍然和任逍堅守一樣。
想起丁小柔,任逍的心又沒來由地疼了起來,他起身推開窗戶。夜涼如水,浸濕離人的心扉,任逍仰望著夜空,輕輕吟道:「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