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在這一刻,就算不贏錢,都會覺得有這樣的機會,而感覺到驕傲呢,雖然比不上賭神出手就上億那種關鍵時刻,不過這裡算起來,也是上千萬人民幣,想想心裡也很激動。
而我也明白了,為什麼賭場上,一下子大家刷這麼多錢,不會心疼。因為我剛剛那一刻,感覺的只有興奮。
根本不會去考慮到最後,如果前輸光了要怎麼過,即使那一刻,那些錢是我的全部,也不會去管。
當然,大家如果要去嘗試,其實也可以,但一定要跟我一般,先計劃好,不要把身價財產都帶去,畢竟賭錢只是一種追求刺激的娛樂,而不是賺錢的工具,何況在國內,是不允許的。
何況,賭錢是沒有保證,就好像現在的我一樣,在牌還未開之前,錢是誰的都說不好。畢竟檯面上,會押注,會跟到最後的,都是估算過自己可能有機會贏,而到了這一刻。
底牌就成了最關鍵的。
只要三張那兩個傢伙是偷雞,那我就贏了,應該說他們不是偷雞,而是在賭,真正的賭我不是同花順,而那兩個也不是順子,因為在開牌之後,他們三條的先開,可能是等不及要贏錢了吧。
突然這個時候,一個三張的頓時有點瘋狂起來,他拚命的喊道:「不對啊,我的底牌本來是9的啊,正好四個9,怎麼會變成這樣,是不是有人做手腳了啊?」他的喊聲,卻沒有人理會。
賭桌上的規矩,就是開牌見真實,他開出來的不是9,已經是定局,這時我才反應過來,這傢伙三個9,明顯的是要比他旁邊那個三個j的小,我說他怎麼還要跟,真的嚇死了。
差一點我都以為自己肯定輸了。
至於那兩個順子,原本還以為可以高興一下,畢竟他們比三條大,可等我的牌一出現,他們幾乎等於絕望。現在也看不出他們究竟是有錢人還是沒錢人,反正輸了心情肯定不好。
這不,被我贏了之後,他們算是散伙了,總不能在玩下去,還給我贏錢吧。而我正好也玩夠。
何況是滿載而歸,能早點收手,還等什麼呢?今晚一共才玩了不到三個小時,竟然賺了400萬美金,想想都有點恐怖,幾千萬人民幣啊,可以買兩個夜明珠了呢。當然『恐怖』雖然『恐怖』,可心裡還是特高興的。只是偶然會覺得,自己手裡拿的是不是真的?
為了安全,我們拿了錢之後,不由準備趕緊走,否則的話,那個給錢的,真的會懷疑我們是不是傳說中的賭神,竟然一晚上,就贏得了這麼多錢,而且他是知道,我們一開始只換了多少籌碼。
如果相對那些換了幾千萬的人,贏一些那不算什麼,可我進來的時候,才換了一萬塊耶。
畢竟我不喜歡熱鬧,如果不小心出名,那完蛋了。
晚上,拉斯維加斯似乎跟國內白天人一樣多,混進人群中,我們顯得安全多了,心裡也鬆了一口氣。
「哇,今天賺了那麼多,你說要我送你什麼禮物呢,奈美!」心情總算是穩定下來,我不由想到,應該要感激一下她了,似乎今晚,都是她給我帶來的好運,可就算我這麼說,她依舊是拒絕,說我給了她40萬,已經是太多太多,要是在給她,她會受不了。
我想想覺得也是,對於一個學生來說,如果有這麼多錢,真的很難接受,何況她的性格本來就如此,不貪錢,不喜歡不勞而獲,可以說是老實人。女孩子能有這樣的性格,真的是很好。
至少可以證明,她不是一個因為錢而會出賣自己靈魂的人。
跟她接觸之後,我忽然覺得,日本的女孩子,也不像大家所說的那樣,可能是在電影中有些誤解。當然,我也不能因為一個女孩子說服大家,至少我可以肯定,奈美確實是個好女孩。
「既然不要我送,那你自己買總行了吧,賺了這麼多,難道不想買幾件好一點的衣裳?」我又提議道。
「嗯,好像可以耶!」奈美道,不過說完,她又算計起來,說讀書的費用,差不多還需要5萬,生活費在4萬左右,在除去一些生病,過節買點東西之類的,總的加起來預計在15萬,那還有25萬剩餘,留20萬作為以後的創業基金,那就還有五萬,可是好像還有什麼沒有算呢?
聽她說著說著,我都有點煩了,算那麼清楚,幹嘛呢,不由道:「我看你是不要算了,到時候缺錢了,直接跟我要就行,畢竟我這裡的錢,有一半可是你幫忙才有機會得到!」
說完,我也不管她答應不答應,今天一定要去給她買點東西,女人好像最喜歡衣服之類的東西,所以我帶著她一路,在拉斯維加斯逛,還真給我找到一條服裝街呢,說起來,這邊娛樂場所要多一些,服裝的貌似少,不過找到了,那就容易多。一來到服裝街,女孩似乎就喚醒了自己的天性,愛看,什麼都愛看,不管什麼款式,都要摸上一下。
恨不得都試穿,當然,卻不買。
可能她是想買的,但是礙於考慮太貴,覺得買下來會浪費,所以只包飽眼福。這跟男人的想法很不一樣呢,原以為買東西會很快,不料逛了一個小時,還什麼都沒有買。
「大姐,買一件吧!」我真的想這麼說了,不過不好意思開口,男士是要有風度的嘛。
後來,在經過了一家圍巾店面,倒是她給我買了一條圍巾,淺藍白色的,這下我更加的鬱悶了,要買也買黑色的嘛,這個淺藍白色交加的圍巾,貌似怎麼看都像是女孩子的。
但女孩子送的,肯定不好拒絕,她還叮囑說:「萬一等天氣冷,下雪的時候,就可以保暖了!」
「嗯,到時候在說吧!」我收下之後,淡淡的說,可要是那個時候,我已經有自己的公司,在一群手下面前,那真打死都不敢帶,在家裡還差不多,這個時候先應付在說吧。
(寫到這裡的時候,高手忽然想起了一些往事,記得大學一個女朋友,還真送給我一條這樣的圍巾,現在還放在家裡呢,不過最後兩人分手了,其實那個時候很喜歡她的,名字叫袁晶,我小說裡,其實有她的影子,嘿嘿,當然,都差不多五年了吧,都過去了,不過好像還記得她穿著一件白,淺灰,粉紅交接的高齡毛衣,站在雪地裡的畫面,特別深刻。不知道她現在生活的怎麼樣,是不是跟那個叫孝庚的學長結婚了呢,總之祝福她一輩子快樂吧,往事如煙呢,如果有讀者認識的話,不妨傳達下,高手拜謝!)
後來,我終於給她買了一套衣服,一件紅色的羽絨服,後面還有一個帽子,然後在給她搭配一件牛仔褲,穿起來,真的不錯,買這樣的衣服,是為了給她保暖,據說這邊的天氣,要比s市冷很多。
買完之後,似乎預告著今天的時光快要結束了,畢竟真的太晚了,這個太晚,當然,這個太晚,對於拉斯維加斯還算早呢。可她明天還要上班,不得不要回去,否則明天遲到呢。
當她說這個理由的時候,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傻傻的答應了,可隨後想到什麼,連忙道:「暈,有錢了還去上班幹嘛?」
「可是我這個月的工資還沒有拿到啊,不拿真的浪費了!」奈美道。
「人呢,要有滿足之心,上天給了你這麼多,就不要在多在意那一點點了,算是回報給酒店也好啊!」我勸說道,如果她以後還要去做那麼辛苦的工作,倒不如我再給她一些錢。
否則我心裡肯定過意不去,本來她不要我的錢,我就已經很愧疚了,所以在我的勸說下,她只好答應。
「不過我能不能這樣理解,你不要我去上班,是因為還希望我賠你玩玩呢,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可以考慮下!」奈美忽然想到什麼,不由很直接的道,看著她可愛天真的問。
似乎一點心機都沒有。
不過怎麼覺得她在這方面,好像也太直白了吧,這麼說,我接下來真的不好說話了呢。
見我不說話,她又接著道:「不過,如果你回去太晚了,會不會給你女朋友說呢,要是發現你跟一個女孩子在外面玩,她會怎麼想?」
「暈,你怎麼知道我有女朋友呀?」我一下子沒有注意,說了出來。其實我也不是想隱瞞,只是想今晚不要她知道,兩人就像那種好朋友一樣,不要又其他的尷尬跟顧慮。
「不知道那就太笨了呀,你剛進酒店的時候,是和一群女孩子來的,裡面肯定有你的女朋友!」她分析著說。
「呵呵,那倒是!」我現在只能應道,其實她也沒有完全猜對,應該是那一群都是我老婆才是。
見我承認了,奈美眼神中露出一點點淡淡的憂傷,不過卻被她的笑意掩蓋過去,可還是給我發現了,她隨後道:「好吧,我在陪你吃點夜宵,到時候你就給我老實的回酒店吧!」
既然這麼說了,我唯有答應了。
可好像說開之後,我跟她就沒有原先那種哥們的感覺,也沒有在賭場中親密的樣子。
「難道這一切,就在吃完這一頓夜宵之後,就從此消失?」我心裡暗想,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畢竟我跟她是不一樣的國域,而且如今她又是在拉斯維加斯,我過兩天就要會國內。
很巧妙的相遇,卻終歸逃不過變成沒有交接的平行線。
或許好幾年之後,我還會記得一個日本女孩,陪我在賭場一下子贏了幾千萬的人民幣。
確實,這真的是一個難忘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