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赫連森意識到自己將陰暗的一面展露出來,眼神難掩緊張地看著面前的俏麗溫柔的雲沐晨,低聲道:「你會不會害怕我陰暗的一面?其實,我並沒有你看到的那麼純粹,那麼高高在上,你會害怕嗎?」
卸下心防的赫連森此時如同孩子一般無助,當年父母離世時仿若全世界都拋棄了自己的感覺緊緊壓迫著跳動的心,無所不能的赫連森一直都害怕生命中的sunshine會離自己遠去,此刻更甚。
赫連森一直都知道自己是陰暗世界滋生的王者,沾滿了鮮血,籠罩著黑暗,生怕一個不小心污染了純淨美好的雲沐晨,但又害怕好不容易找尋的溫暖源泉離自己遠去,從此覓無蹤影。
因為在乎,所以害怕。
不料,被問及的雲沐晨當即一個仰頭,狠狠地咬了一下赫連森此刻略顯蒼白的唇瓣,一鬆口,當即兩滴血珠冒了出來。
雲沐晨眼神凌厲地怒視赫連森,憤憤道:「赫連森,我最後說一遍,我不在乎你的任何身份和地位,不害怕你的陰暗和森冷,我愛的只是你,一個對我好的純粹的赫連森。對於你的經歷我只有滿滿的心疼,你到底要怎樣才相信我?!我也會害怕,害怕你因為這個荒誕的理由再次離我而去,你可曾懂我的害怕?」
說到最後,雲沐晨已是由憤然到無力,不知不覺紅了眼眶。
經歷了那麼多,每每回憶往事,雲沐晨最害怕的不是被扎克斯綁架的那段**受虐的傷痛,而是深愛著的赫連森突然說分手後那段行屍走肉般的心痛,那種每當夜深人靜就不覺淚如雨下的心傷。**上的傷痕可以隨著時間痊癒,而時間不是心靈上創傷的良藥。
看著深愛著的雲沐晨眼眶微紅,晶亮的雙眸充斥著堅定和害怕的矛盾情緒,赫連森當即迅猛地將雲沐晨拉入懷中,一陣鋪天蓋地的狼吻侵襲而來……
良久,赫連森戀戀不捨地放開癱軟無力的雲沐晨,看著雲沐晨紅腫誘人的唇瓣,用特有的低啞聲色說道:「沐晨,我愛你。我再也不問你這個問題,再也不離開你。」
鏗鏘有力的保證,宣示著赫連森最隱秘的心結打開。
多年來,赫連森從英年早逝的父母愛情中領略到:愛情,如同深淵,永遠看不到底,不能自已;深愛,如同毒藥,盲目得沒有底線,觸及身亡。
這些年來,赫連森認為虛假無益的愛情害死了父母,如果不是母親愛著父親,不能接受那份莫須有的出軌,也不會雙雙身亡;如果不是父親愛著母親,瞞著母親創新紀念日意境,也不會讓人有機可乘製造誤會。說到底,他們的愛情覆滅和美的家庭幸福。
所以,赫連森將愛情定義為觸之不得的危險物而冷漠多年,不曾為其停留,也不願為其留意。
命運待打算絕愛的赫連森不薄,將雲沐晨送進了他灰暗的生命,描繪了別樣的光彩。
如今,有了自己深愛的人,赫連森才知道愛情確實讓人盲目茫然,但也讓人甘之如飴,哪怕為之付出生命。
此時氣喘吁吁的雲沐晨看著赫連森堅定不移的樣子,抬手捶打赫連森堅硬的胸膛,「你這混蛋,平時那麼聰明現在怎麼蠢成這樣,今天我把話撂這了,你若還有下次,我再也不回頭了!說到做到!」
這時,雲沐晨聽到赫連森爽朗中帶點傻氣的笑聲,抬頭一看,還冒著血滴的嫣紅唇瓣揚起大弧度,整張完美的俊臉顯得別樣邪魅,不禁晃花了眼。
被赫連森無意間剎那迷倒,腦子有些空白的雲沐晨忘記自己上一秒的憤慨,幽幽說道:「妖孽,嚴肅點,別笑!」
看著雲沐晨潮紅的俏臉上有著一覽無遺的癡迷,被稱為妖孽的赫連森笑得更加肆意,唇上的血滴凝聚得越來越大。
見雲沐晨的注意力轉移到了血珠上,這讓不明所以的赫連森抬手擦了一下自己的嘴唇,挑眉道:「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野蠻了?咬得我現在還隱隱作痛。」
「誰叫你老是說那些蠢話!再說,我嘴裡還有你的血腥味,你怎麼不檢討一下自己?」雲沐晨雖然心裡承認自己咬的太狠了些,但表面還是說得理直氣壯。
今天一而再再而三被用『蠢』字來形容的赫連森一臉無奈,不過,後面那句話挺中聽的。
於是,赫連森很洋洋自得地補充了一句:「這叫相濡以血。」
此時,談話氣氛赫然活躍了起來,某人的流氓潛質又開始興風作浪,甚有先見之明的雲沐晨別開自己微紅素臉,不作回答。
然而,一方不說話,不代表另一方不說話。這不,赫連森突然又悠悠然低語感慨:「怎麼辦?看到你我就想把你拆吃入腹,骨血相融。」
看著愛人霸道地宣誓不離不棄,嬌俏著美麗容顏,那種愛不釋手的感覺油然而生,難以自控。
赫連森淨是誠懇的話,讓雲沐晨腦海裡飄過大有幾天幾夜下不了床的畫面,頓時毛骨悚然。
「能不耍流氓嗎?」沉默了好一會,雲沐晨避開赫連森專注的眼神,郝然問道。
這回赫連森倒是鬱悶了,這話有耍流氓的成分?他只是純粹想表達心中難以言喻的愛慕之情。
於是,被誤解的赫連森無辜道:「我沒有耍流氓,只是要表達我對你的深愛。你的小腦袋整天想些什麼?」
聽到這話,雲沐晨詫異地抬眸看著赫連森的俊臉,的確挺無辜的,深邃的黑眸也沒有特殊意味的幽光…貌似,耍流氓的是她?
不過,思想不知不覺就變異了幾分的雲沐晨當然不會承認耍流氓的是她自己,再說,赫連森意味不明的話本來就有歧義。
雲沐晨清咳一聲後,果斷切換話題:「我在想凌湛紳這個壞蛋是不是以後都要待在監獄裡了?」
按照新聞報導的罪行,凌湛紳也就是被處輕度有期徒刑,但加上蓄意謀殺罪,便可以判以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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