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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6章 答應就去 文 / 幽幽弱水

    程千尋想上去,但被艾伯特攔住了:「血淋淋的,你就不要看了,女人看不好。」就差沒說懷孕了。

    隊友們,包括斯內德都翻白眼,對著程千尋憋笑。反正時間不多了,也不要捅穿了,就繼續裝下去吧。

    艾伯特走到前面,推開了人群:「下手也太重了點,一截截的,你們負責扔了。」

    程千尋坐了下來,帶著幾分怨氣:「我們休息,讓他們扔,不能噁心活老是我們干!」

    於是隊友們都坐在篝火旁,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雷格爾拿起一根樹枝,輕輕一掰,發出清亮的聲音後折斷,扔進了火裡。

    這無疑是提醒了很多人,他們殺個人還心驚膽戰的,而這組人殺人眼皮都不眨,任何可怕的屍骸他們都能運來運去。

    突然有一個人豁出去般地叫了起來:「不行,一定要去一次。老子就是要看看那裡到底有什麼!」

    「那會讓人發瘋的……」也有人膽怯,事實就白在眼前,去的人要麼沒回來,要麼就成了這樣。

    一下又安靜了,幾個人默默地將被砍成一截截並且打爛的屍塊撿起,皺著眉的扔到遠點的地方去。雖然他們也看到了很多事情,劫案、綁架、殺人、章魚、螞蟻、野豬,可現在撿的是自己打死的人,是同類,多少心有餘悸的。

    已經是深夜了,再過個四個小時天應該可以放亮,這一夜過得還真是豐富多彩,只剩下三天了,三天的時間。

    程千尋根本不敢睡。就怕這時間內出現什麼變故,以往經驗就是,越是到最後越會折騰。

    「還是睡吧,放心,有我們在。」斯內德將她摟過,頭枕在他的大腿上,把被子往她身上蓋。這裡條件不大好。逃得匆忙。也幸好將被子給拿上了幾條。大部分人只有躺在地上,砍下的樹枝樹葉當鋪蓋。

    「嗯。」不睡是不現實的,否則還沒到時間就先垮了。她閉上了眼睛。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不准動~」一聲喊就讓她腦子猛然炸起,眼睛掙了開來。

    「別動!」身邊的斯內德手中舉著槍,小心應付著跟前的人。而其他隊友也都嚴正以待,紛紛掏出槍對著。

    望眼看去。原來是最外面的巴倫和戈登被鉗制住了,他們脖子上都架著兩把刀。而對方大約七八個人,正虎視眈眈地。

    「把槍給我們,然後一起去!」緊張讓對方呼吸加快,像是氣喘吁吁。

    戈登這幾天也累了。陪著去選合適的木材,否則也不至於睡得那麼死。而巴倫是一直忙東忙西,每天平均下來能睡足六小時已經不錯了。也許他們兩個值班時走神了。或者對方作態要商量事情才導致如此。

    「快,把槍給我們。」對方簡直是用吼的。而巴倫和戈登槍已經在他們手上了。兩個人拿著槍也正對著。

    「放開他們,饒你們不死。」魯道夫冷冷地道。

    「聽到沒有,把槍給我們。」對方顯然是鐵了心腸要去洞裡找寶藏了。人就是如此,哪怕知道裡面有毒蛇猛獸,只要有足夠的財寶,就什麼都不顧了。

    看到對方作勢要去割巴倫的脖子,艾伯特趕緊地舉手示意:「慢著,有事好商量。」

    「有什麼好商量的,人都在他們手上,給槍唄。」她站了起來,掏出腰部的槍,一根手指吊著:「先說好了,我們給槍,你們放人,怎麼樣?而且等槍用完,還給我們。」

    這說得有點太天真了吧,拿去的槍還有還的?對方相互看看。

    她又繼續道:「我們也是為了你們好,你們也看到了,還有好幾個過去都沒回來。大約野人正把他們架在火上烤著,難道你們也想去冒險?還是算了吧……」

    還沒說完,一個拿槍的就吼:「這就不用你管了,把槍給我們,快。」

    「那用完會還我們嗎?」她還是裝著傻,一步步地慢慢靠近:「槍在這裡,如果回來的話,我們不要珠寶,交易達成嗎?」

    「行,可以,給我們。」對方好似漸漸忘了一件事情。

    「我保證把槍給你們,但你們也要做保證,以男人的名譽發誓,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男人!」她舉起了兩根手指,煞有其事地道。

    對方很不耐煩地,又氣又好笑地道:「好,我們……」

    就在這個時間,她舉起了手槍,對準劫持戈登的人腦門上就是一槍,轉而對著劫持巴倫的傢伙腦袋也是一槍。

    「你~,呯~」還沒回過神,手中拿著槍的兩個傢伙,一個又給斃了。

    「不,不要……」還有一個拿槍的雙腿、包括全身都顫抖著,嚇得臉色發白。但迎接他的還是一聲毫不留情地槍響。

    「呯~」程千尋放下冒著煙的槍,看著後面一群嚇傻的人,淡淡地道:「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對不起,槍不能給你們!」

    「啊,也不說一聲。」戈登一把推開了死在身上的男人,手拍了拍震得嗡嗡響的耳朵,子彈幾乎貼著臉過去的感覺肯定不會好。

    巴倫坐在地上發愣著,半響才看著她喃喃道:「這是什麼女人?」

    幾乎在二秒內,殺了四個大男人,一點猶豫都沒有。

    但程千尋也知道,她不得不這樣做。如果把槍給了他們,那麼死的可能不是一個人了,在退潮時,他們必須離開這個島,也許可以將這些人扔在這裡,讓他們再過十五天走,可遊戲有時是有規律的。她感覺必須這次要走掉,不為什麼,只是感覺。

    所以只有先開槍,第一槍就先解決挾持戈登的人,越是後面危險就越大。

    巴倫也推開屍體站立起來,從屍體上撿回自己的槍。腦子也算是清楚,過去輕聲質問道:「萬一脖子上的刀一劃,我不是死了嗎?」

    「死了算倒霉。」她冷淡地回答:「風險總是有的,我的人可沒你那麼多抱怨,算我沒救你。」

    看著那些人膽怯地往後退,她想了想後喊了出來:「哎,是不是想去看看?」

    那些人特別是在前面的一大半都在搖頭。隨後扭頭就要逃。碰到這個女魔頭還是算了吧。自己人都捏在手上,照樣開槍,眨眼功夫四條人命沒了。

    「給我回來!」程千尋又氣又好笑。大聲地吼著:「天亮後一起去。」

    沒聽錯吧,死活不肯去,現在居然主動要求去了?所有人都轉身回來,那表情是驚呆類型。

    「去呀。既然不去不死心,那麼就去。」她吹了吹槍管。吹得涼一點後塞在腰後:「現在把屍體扔了,睡覺,天亮吃飽後去。」

    躺下後,艾伯特蹲著過來。不確定地問:「真的打算去?」

    「去,反正就過去看看,未必要進去。」她也帶著幾分無奈。輕聲道:「再下去人都快沒了,難道真打算我去鏟煤燒鍋爐嗎?」

    人確實越來越少了。不是往洞裡跑,就是跑回來被砍死,還有就是……艾伯特苦笑著:「你就不能少殺幾個?那個已經求饒了。」

    她轉過了身,很是認真地道:「膽子那麼小,留著也沒用。既然他有膽子敢挑釁,就有膽子去死。不樹威,就等著他們一批批過來輪流找麻煩吧。」

    艾伯特想了想,也只有點頭了。他也是個只注重結果,不拘泥過程的人,會理解的。

    程千尋又側身躺下,面對著那些一直不安分、夢想找到寶藏發大財的人,他們顯然是睡不著了,都在輕聲討論。當然這次不是在討論如何奪槍,如何拉攏更多的人跑過去。而是在說以前聽到的海盜寶藏故事,還有拿到錢後如何花。

    三天時間,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話,也只有把該做的事情全做了,那個寶藏既然設定下來了,那麼就去,不會白白地放在那裡的。

    天終於亮了,程千尋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

    她一看旁邊還在分割的野豬肉就明白了:「新打的野豬?」如果是二天前打的,肉都有點發暗變色了。

    「不是打來的。」雷格爾在火上烤著豬肉。

    一旁的魯道夫正在分割著:「是被它們同類頂死的。」

    這就有點奇怪了,一看豬頭,這野豬的眼睛被刺瞎了,兩隻眼睛被刺得成兩個深窟窿,大約骨頭都被大獠牙崩開了。

    一起幫忙的戈登解釋道:「昨天扔了一些屍體出去,幾個野豬群爭搶時頂死的。被頂死了二頭,還踩死了二頭小豬,足夠分。」

    也真是可笑,野豬吃人,人吃野豬,一點都不浪費。

    她站了起來,去拿點材。有人就鼓起膽子問了:「還去嗎?去不去藏寶洞?」

    「去!」她爽快地大聲喊道:「答應了就去,不會食言。」

    一片歡欣鼓舞著,好像去後勢在必得。她又喊道:「多吃一點,說不定是最後一頓了!」

    一說氣氛一下就沉靜了很多,是呀,那麼高興幹什麼,說不定去就是送死的。

    吃完後已近中午,太陽是最高的時候。

    程千尋和隊友們找了幾塊石頭磨刀,將刀鋒磨得鋒利點。

    「現在去嗎?」又有人過來問了,他也不是很確定,抬頭看了看頭頂上的大太陽:「現在是最亮的時候。」

    「當然去。」手小心試了試,刀磨得差不多了,她站起將刀插在了大腿的綁腿上,帶著戲謔地嘲笑:「難道非要等到晚上,黑得只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叫他們準備好,走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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