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種話又怎麼讓人信服,果然艾伯特微微張著嘴,半響才緩緩道:「不是我不相信你……」
此話一出,首先就知道是不相信人。就跟「我不想打擊你」為開頭,就等著接下來的話是打擊人的。
「行。」程千尋舉了舉手打斷了艾伯特欲言又止的話:「那麼我就將我猜的告訴你。」
其實她也沒有什麼好主意,但必須要編一個信得過的理由出來。一直就在想萬一聞起來怎麼回答,可到現在還沒想到個好主意。
「因為這個。」沒想到旁邊的魯道夫從領口裡掏出船長日誌來。
「嗯?」艾伯特一愣。
魯道夫翻開日誌,一邊煞有其事地說著,一邊一頁頁地翻著:「他們來的情況和我們一樣,日誌上也寫著他們想出去,但每次都以失敗告終。既然出不出去,他們開始偵查整個小島,不知道碰到了什麼,船員一個個發了瘋,我一直在試著解讀他後面的東西,誰有筆,給我一隻。」
「給!」艾伯特將制服胸前插著的鋼筆摘下,遞了過去。那也是習慣,船上的三副以上都要寫日誌,還要簽署一些重要文件,以及交接班時簽名等,所以筆隨身帶著方便。
魯道夫翻到了後面那些彎彎曲曲象小孩亂畫的頁,拿鋼筆在上面寫了起來:「人書寫也會有習慣,哪怕是發了瘋,他書寫的規律和軌跡還是存在的……」
艾伯特嘴巴微張,看著魯道夫在本子上寫起來的樣子,就知道他和其他人一樣,自然很難相信。斯內德道:「魯道夫的記憶能力超群,什麼東西給他看一遍,就能記下九成以上。哪怕是不懂的複雜文字,他看後也能抄下幾乎全部。」
「厲害!」艾伯特這點不得不服。他雖然也算是智商極高的人,但應該也做不到那裡厲害到恐怖的事情。
魯道夫先將寫好的一頁轉給艾伯特看:「我順著他寫字的規律,先弄出來一頁。上面寫著:出去,應該可以出去。」
他轉過後,開始寫下一頁:「可全瘋了,我也瘋了。」
再翻了一頁已經是最後一頁了,也是最難辨認的一行。魯道夫拿著筆,緊皺眉頭細細辨認著,卻沒有動筆。
大家都不敢打擾他,他思索了許久終於動筆。但寫完又重起一行繼續寫,寫了五六行後,上下看了看。他猛地一一劃掉,最後剩下其中一行,舉給所有人看:「寫的是,機會,完了……」
「就是說……」艾伯特看著這行根本看不懂的文字,若有所思:「就是說,一段時間是根本沒辦法出去的。島在某個時候是能出去的。可是他們沒抓住機會。」
「當然。」雷格爾冷笑一聲:「因為全瘋了,自然沒人開船,也就出不去了。」
有道理,艾伯特點頭的同時。應該也是下了決心,站起後繼續忙其他的事情去了。
阿克曼手撓著身上的「赤豆」嘴裡嘟囔著:「肉好了沒有,我快餓死了。」
「稍等。」戈登從開始冒油的肉表面,割下一片肉後。用刀插著遞了過去。
「噢,噢,燙~」阿克曼燙得翹著蘭花指半天。還沒把肉拿下來。
戈登帶著幾分無奈提醒:「你就不能拿著刀把?」
阿克曼一愣,隨後拿著刀把,將肉拿了過去:「我想你還有用。」
肉等烤熟了再吃,吃的時候才用刀,但戈登和其他人也懶得回答,繼續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吃人的野豬肉,肉質和普通野豬沒什麼兩樣。有點硬,但比較香。野豬也確實挺凶的,有時能頂死受傷或者年老體弱的天敵,也聽到過野豬吃肉。
想想真是一種諷刺,人現在吃野豬,而剛才野豬在吃人,獵物變成了獵食者,位置一下轉了個。根本不需要三十年河東三十年前河西的那麼長時間。
「有椰子和芒果,還有一些香蕉。」一些進林子收集食物的人回來了,抬著的籮筐裡裝滿了各種採摘水果。這些水果雖然比不上人工的大,但看樣子味道也差不到哪裡去。
「好久沒吃水果了!」阿克曼高興地爬了起來,一路小跑地過去。此時腳也不瘸了,身體好得很。
雷格爾用小刀細細從烤肉上片割著,壓低了聲音:「艾伯特會相信嗎?這種字鬼才能分辨出來。」
「難道我是鬼了嗎?」魯道夫轉而一想:「也是,某種意義上,是的。」
斯內德一愣:「難道上面真是這樣寫的?」
魯道夫抬著眉毛:「是的!」
這下驚呆了,「吼~」程千尋朝天吐出一口氣後又吸了回去,不得不佩服呀,人才就是人才,居然能用筆跡規律將比密碼還要難以辨認的線條字給辨認出來,魯道夫簡直是神一般的存在。
戈登也不得不說:「怪不得你的廢物頭要殺了你。」
程千尋苦笑著:「能者多勞,但還有一句話就是天妒英才。太聰明的人往往成為眾矢之的,如果魯道夫你是楊修的話,有個曹操的頭,必定還不殺了你。」
「曹操,楊修,來說說。」魯道夫很感興趣:「反正閒著,聽聽故事。」
夕陽西下時,救生船已經全部放下來了。但大家沒有上船,很多人都幹活干到了現在,還餓著肚子。
按照戈登和魯道夫的說法,生了三堆篝火,二堆靠樹林一堆靠海、呈三角形。而六成的人,對著林子坐在篝火前,而背對著林子的一個人都沒有。剩餘的四成圍繞在靠海的篝火堆旁。這樣林子裡有任何的風吹草動都能看得清楚,還有就是野獸幾乎都怕火,衝到篝火前不會繼續硬衝,這樣給了時間逃命。
程千尋他們自然坐在了最好的位置上,慢悠悠地繼續享用著各種食物。
「千尋,來喝點椰汁。」斯內德用軍刀劈開了一隻青皮椰子,遞給過來。
「慢著!」戈登從旁邊掐了一段用於燒火的不知道什麼植物稈,插入椰子裡:「當吸管。」
艾伯特幾乎是用羨慕的目光看著:「程,你和他們是怎麼認識的?」
還扯什麼黑社會老大的女兒嗎?說了也未必相信了,程千尋想了想回答,並且很快的就拉到了其他地方:「在逃命的路上認識的。嗯,不錯,喝點椰汁,挺清甜的。」
當夜深了的時候,大家都找船睡覺,程千尋一組就躺一艘船上。
「我來吧!」程千尋在船上跟雷格爾道。
「不用。」雷格爾緊抓著安全梯,一直等到其他隊友將被子從遊船上帶了下來。
「還不夠,我上去拿。」戈登速度快,登登登的就又爬上了船。
鋪在船上幾條,一人再來上一條,需要的被子自然多。程千尋去整理被子,帶著幾分抱怨:「如果我去,只要跑一次就夠了。」
「不用,是男人本身就要多做一點。」魯道夫都這樣說了,還有什麼可以說的?
躺在微微搖曳的救生船上,其實也挺舒服的。身邊又有隊友,還有斯內德胳膊摟著腰,那種安心是任何其他人都難以帶來的。
天亮了,程千尋他們淌著水走到了沙灘上。在火上有個鍋子,正在煮著什麼。
魯道夫往裡看了眼:「海帶湯?」
披著被子,看樣子有守夜的巴倫道:「不吃蔬菜會得敗血症,待會兒多喝一點,哪怕難喝。」
程千尋找了一把勺子,從鍋裡舀了點嘗了嘗:「確實不怎麼樣,有沒有鐵鍋和調料,我炒酸辣海帶絲,糖醋的,味道就好多了。」
「最好還有雞和土豆,程的土豆雞湯好喝急了。」隊友樂呵了起來,完全忘了昨天還說什麼男人應該多做一點的事情。
雖然不是大廚,但基本的家常菜還能過關,當斯內德切好的海帶絲扔進鍋裡,炒熱後開始放糖醋和各種調料時,把在旁邊睡著的艾伯特也弄醒了。
「別急呀,還沒盛出來。」「別盛了,就這樣吃吧,味道真好……」
看著隊友,隨便扯下兩截小樹枝,當做筷子開始撩鍋裡的菜,程千尋笑了起來。
「那麼好吃,我來嘗嘗。」艾伯特一咕嚕爬起來,他不會使用筷子,也只有用鍋鏟,剷起一些低頭彎腰吃了起來。
「說呀,好吃不好吃。」雷格爾在旁邊逗著。
艾伯特不說話,只管低頭吃,連聲音都沒有。
「哈哈哈,吃得連話都沒有了。」雷格爾笑了起來,可一見其他隊友,包括程千尋根本沒有笑,只管圍著鍋撩菜,頓時明白了什麼,趕緊地也去搶:「別吃得那麼快,給我留點。」
「給我留點才是真的,讓我進去呀。」巴倫忍不住了,嚥下了口口水,也擠了過來。
一大鍋子的糖醋海帶絲居然能吃了個精光,少數人能撩上幾根,大部分人只有看著這群精英加吃貨,圍著鍋子搶劫一般的吃。
「好了,我再做!」程千尋笑著讓隊友繼續切海帶絲。
「程,你真能幹!」艾伯特簡直是心滿意足的樣子,坐在旁邊看著:「會燒菜,也會……」
「也會殺人是不?」程千尋炒著菜,毫不在意的嫣然一笑。
「其實這樣才好。」斯內德笑呵呵的樣子,彷彿得到了一件寶:「女人還是不要打打殺殺。以後我做西餐,千尋你就燒中餐,我們一起燒菜。」(未完待續……)